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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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十三条人员与车辆进入机场控制区,必须佩带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并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四条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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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钻)越、损毁机场防护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机场控制区内狩猎、放牧、晾晒谷物、教练驾驶车辆;
(三)无机场控制区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
(四)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
(五)强行登、占航空器;
(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七)扰乱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扰乱民用航空营运秩序和行为:
(一)倒卖购票证件、客票和航空运输企业的有效订座凭证;
(二)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登机;
(三)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四)将未经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物品装入航空器。
第二十五条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禁烟区吸烟;
(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
(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
(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
(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介,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
(一)抢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机场控制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机场内划定的进出受到限制的区域。
“候机隔离区”,是指根据安全需要在侯机楼(室)内划定的供已经安全检查的出港旅客等待登机的区域及登机通道、摆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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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活动区”,是指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联络道、客机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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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机场公安分局保障程序
(1)密切监控旅客滞留情况,掌握旅客情绪变化;
(2)安排值班民警到值机区域值守,组织旅客进入配载室;
(3)随时做好事态进一步恶化的处置准备。
6.2.5机场公安分局保障程序
(1)分局领导和公安干警到达保障现场;
(2)及时调整警力,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和可能发生过激行为的区域,同时加大候机楼内的巡视检查力度;
(3)当旅客情绪不稳定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时,主动协助运输服务部做好旅客的疏导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控制现场局面,严防旅客冲击安检现场、机坪等重要部位;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4)旅客行为过激,出现围攻工作人员、围堵登机口、冲击安检现场的,公安干警现场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强行登机、强占航空器、殴打他人、破坏公共设施,且拒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按照公安分局处置预案对其进行依法处置。
必要时,请求地方公安部门支援;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5)在复杂天气条件下,对机坪内交通进行指挥疏导
6.3.6公安分局保障程序
(1)分局领导和公安干警到达保障现场;
(2)及时调整警力,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和可能发生过激行为的区域,同时加大候机楼内的巡视检查力度;
(3)当旅客情绪不稳定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时,主动协助运输服务部做好旅客的疏导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控制现场局面,严防旅客冲击安检现场、机坪等重要部位;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4)旅客行为过激,出现围攻工作人员、围堵登机口、冲击安检现场的,公安干警现场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强行登机、强占航空器、殴打他人、破坏公共设施,且拒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按照公安分局处置预案对其进行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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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复杂天气条件下,对机坪内交通进行指挥疏导。
16.2.1.1《手册》内容只适用于榆林榆阳机场范围内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榆林榆阳机场范围是指机场基准位置点为中心,半径8公里内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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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1机场飞行区内驰救时间:
机场消警队消防车到达现场不超过3分钟,其它救援保障部门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紧急事件现场或集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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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应急救援紧急事件种类
16.2.3.1航空器紧急事件
(A)航空器失事;
(B)航空器空中故障;
(C)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
(D)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
(E)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
(F)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16.2.4航空器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等级划分
16.2.4.1紧急出动(一级):
已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等严重损坏的紧急事件,各救援保障部门接到指令后,根据预定的救援行动计划,立即出动,迅速赶赴失事地点参与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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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2集结待命(二级):
航空器在空中发生故障,随时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事件,各救援保障部门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预定或指定位置集结(根据机场的实际情况,集结点设在消警车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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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3原地待命(三级):
航空器在空中发生故障等紧急事件,但其故障对航空器安全着陆可能造成困难,各救援保障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当集结人员,准备好器材,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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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4非航空器的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不分等级。
16.2.5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5)机场公安分局职责
(A)设置紧急事件现场安全警戒范围,保护现场各类物品,维护现场内、外治安秩序;
(B)当发生场外救援时,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协调,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C)统一制作、颁发出入紧急事件现场的临时通行证件;
(D)疏导紧急事件现场交通,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E)参与核对遇难人员身份等工作;
(F)组织处置爆炸物,协助专业部门处置危险品;
(G)负责紧急事件现场取证、记录、录音和录像等工作;
(H)负责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
D)机场公安分局警员应穿戴警服、警帽、佩戴公安标志,机场公安指挥应当戴蓝色头盔,身穿蓝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公安指挥官"的反射性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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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2现场保护主要由机场公安分局具体负责
(A)保护失事现场的各种财产;
(B)防止航空器残骸再遭破坏;
(C)保护失事留下的各种痕迹;
(D)禁止无关人员和事故当事人进入现场
1.2.6机场公安分局
1.2.6.1在接到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赴航空器失事现场布置警戒范围。
1.2.6.2到达航空器失事现场后,公安指挥官立即向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
1.2.6.3在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领导下,由公安指挥官负责指挥、实施航空器现场的保护、警戒及交通疏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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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负责取证目击者证词,进行摄像、照相,绘制草图等工作。
1.2.6.5应及时保护现场,对通往航空器失事现场的相关道路实施管制;若紧急事件发生在场外(围界8公里以外),应及时联系事发地公安部门进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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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在航空器失事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区),并在显著位置做出警示标志。
1.2.6.7向参与救援的工作人员、车辆发放通行证(消防、医疗人员和车辆除外),并设置救援车辆停放区,要求驾驶员随车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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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协助机场救护队对旅客进行伤情分类,核对伤亡人数及身份,对未受伤的旅客及机组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并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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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9严密保护飞行数据和驾驶舱语音记录器;参与航空器事故调查、取证,做好紧急事件现场记录、录音和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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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0根据机场应急救援指挥所指令,负责引导新闻记者到指定地点进行采访和拍摄。
1.2.6.11协助航空器营运人收集、保管旅客的财物。
1.2.6.12及时向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1.2.6.13在接到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行动结束的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并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和处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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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机场公安分局
3.5.4.1接到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设立警戒范围或赶赴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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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公安指挥官协助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确定救援行动方案。
3.5.4.3在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领导下,由公安指挥官组织、实施现场的救援行动。
3.5.4.4维护警戒范围内的秩序,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3.5.4.5协同机场安检站进行救援工作(检查航空器、人员、行李、货物及邮件中是否携带爆炸物)。
3.5.4.6及时向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最终排查结果。
3.5.4.7在接到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结束的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
3.5.4.8详细记录工作情况。
3.5.4.9若航空器发生爆炸,依照《手册》“本章第一节”进行处置。
4.4.3机场公安分局
4.4.3.1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设立警戒范围。
4.4.3.2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后,公安指挥官应立即向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并协助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确定救援行动方案和负责组织、实施紧急事件现场的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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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3及时向受爆炸物威胁区域内的部门传递告警信息及注意事项。
4.4.3.4.及时将受爆炸物威胁的区域进行隔离,并疏散紧急事件现场人员。
4.4.3.5根据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指令,及时通知榆林市公安部门参与救援工作。
4.4.3.6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机场消警队到场做好救援准备。
4.4.3.7若爆炸物威胁发生在航站楼内,采取行动时应尽量避免引起旅客的恐慌,以免造成混乱,并影响排查爆炸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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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8及时向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最终排查结果。
4.4.3.9在收到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行动结束的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
5.4.5.机场公安分局
5.4.5.1接到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赴紧急事件现场设置警戒范围。
5.4.5.2到达紧急事件现场后,公安指挥官应立即向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到位情况,并在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领导下,由公安指挥官组织实施紧急事件现场警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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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3负责维护警戒范围内外交通、治安秩序、应急救援专用通道,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并设置救援车辆停放区,要求驾驶员随车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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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4协助调查机构对失火原因进行调查,并负责现场取证、录像等工作。
5.4.5.5及时向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接到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中心救援行动结束指令后,方可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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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机场公安分局(机场消警队协助)
9.3.1.1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紧急事件现场,进行先期处理,必要时报告市公安部门请求支援。
9.3.1.2指挥公安干警以保护人员、航空器安全为前提,制止犯罪,消除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危害。
9.3.1.3部署警戒,疏散人员,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9.3.2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9.3.2.1应急救援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当日机场值班领导。
9.3.2.2如果危及飞行安全,应及时通知机场调度室,指挥飞机备降或等待。
9.3.2.3立即通知受冲击的单位,对航空器、设备、设施等采取防范措施。
9.3.2.4如有必要,派出指挥员和应急救援指挥车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9.3.3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
9.3.3.1接到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
9.3.3.2与机场公安分局等协调指挥现场的救援处置工作,当市领导或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在其领导下进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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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3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正确进行决策:
(A)如发生严重暴力犯罪,危及地面航空器安全时,应立即通知机场调度室和有关部门将航空器拖至远离现场的安全地带;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B)如导致机场不能正常使用时,通知机场调度室发布关闭机场的航行通告;
(C)如违法犯罪人员冲击旅客活动场所时,通知相关部门将旅客疏散至安全地带,并提供服务。
(D)如发生暴力冲突、人员伤亡或失火时,立即组织救援。
9.3.4非法干扰/冲击机场事件结束后,由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报机场调度室发布开放机场的航行通告;同时通知各单位恢复正常工作。
10.6.24公安分局处置机坪道口突发性事件程序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9.4.3接警后的工作程序
(1)机坪道口值勤人员在机坪大门执勤过程中发现突发性事件的苗头后,应迅速关闭大门,启用防冲撞设施。
同时迅速将现场情况报分局及机场值班领导;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公安分局值班领导接警后,按照突发性事件的不同情况和指挥中心的要求,迅速召集干警赶赴现场,及时调配部署警力,封锁现场,保证机坪控制区飞行器、地面工作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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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现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调查取证工作。
2.2.4内勤民警职责
岗位名称
内勤民警
隶属
公安分局
岗位定员
主要职责:
1.协助领导掌握、分析机场内外治安情况,积累资料,编写情况反映,综合统计上报;
2.协助领导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3.协助领导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理群众找上门的事情;
4.管理赃、罚、没收款物和拣拾物品;
5.按时统计上报各类报表;
6.管理印章,文件、档案、处理日常事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2.5治安民警职责
岗位名称
治安民警
隶属
公安分局
岗位定员
主要职责:
1.维护机场治安秩序,调解民事纠纷,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负责对辖区暂住人口的管理,处理精神病人及盲流人员,指导辖区重点单位、要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调查、发现、控制犯罪嫌疑人员;
4.查处治安案件,侦破一般刑事案件;
5.负责辖区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爆、易燃、剧毒和放射性有害物品的管理;
6.查禁取缔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7.负责对辖区特种行业、商业网点及施工队的治安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9候机楼现场执勤民警职责
岗位名称
现场执勤民警
隶属
公安分局
岗位定员
主要职责:
1.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安检等部门移交的违禁物品和违法嫌疑人员依法进行审查处理;
2.负责候机楼巡逻,预防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执勤现场发生的问题和案件,保护好重大事件、案件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旅客临时乘机身份证明的审核办理工作;
4.受理案件、接待来访人员;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6.完成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2.10场区道路执勤民警职责
岗位名称
场区道路执勤民警
隶属
公安分局
岗位定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机场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巡逻,维护机场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查处机场交通违法行为和一般事故处理工作;
3.负责航空器活动区的交通秩序和内场车辆及其驾驶员的管理,审核、办理各类航空器活动区车辆通行证件;
4.负责在巡查中发现的各类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查处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治安违法行为;
5.负责打击拉客、钓座等扰乱机场治安秩序的行为,清理场内闲杂人员;
6.负责出租车营运资格和秩序的监督管理
7.负责机场的专机、重要客保障任务的交通警卫工作;
8.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2.11停机坪现场执勤民警职责
岗位名称
现场执勤民警
隶属
公安分局
岗位定员
主要职责:
1.检查控制区人员及车辆通行证件佩戴情况;
2.负责机坪保障车辆的疏导、交通指挥工作;
3.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章人员及车辆;
4.负责机坪区域围界、停机坪的巡逻检查和看护工作;
5.处理翻(钻)越围界等扰乱机场秩序的违法人员;
6.负责专机警卫工作;
7.监督检查过夜飞机监护工作;
8.完成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7.2安检移交问题处置程序简述表
序号
步骤
责任部门或责任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或结果
1
移交
安检站、候机楼现场值勤民警
安检执勤人员将发现的问题移交候机楼现场值勤民警
甄别是否属公安机关管辖
2
审查
候机楼现场执勤民警
对嫌疑人员及违禁物品进行审查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3
当场处罚
立案查处
候机楼现场执勤民警
分局负责人
对问题简单明了的违章行为根据性质、情节当场处罚;
重大复杂的问题,由分局值班负责人决定立案查处或移交地方公安部门
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
4
填写
登记表
执勤民警
填写相关记录表格
填写项目清楚齐全
.8.1专机警卫工作程序图
会议布置
具体实施
总结
3.8.2专机警卫工作程序简述表
序号
步骤
责任部门或责任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或结果
1
接受任务
分局局长
详细记录通知任务时间、单位、通知人姓名、职务,警卫对象姓名、职务、国籍、抵离时间、航班号、任务等
填写内容细致准确
2
开会布置
分局全体
按任务等级制定警卫方案,定人定位定责任
周密细致任务明确
3
实施
分局全体
按照具体分工开展工作
万无一失
4
总结
分局全体
及时总结执行任务经验和问题并提出建议
认真及时
3.10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工作程序
3.10.1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工作程序图
申请受理
审查
证件办理
3.10.2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办理工作程序简述表
序号
步骤
责任部门或责任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或结果
1
申请受理
民警
受理申请人办理临时乘机证明的口头或书面申请
及时受理
2
审查
民警
审查申请人提供的佐证,核实申请人的真实身份
周密细致真实有效
方便服务
3
证件办理
民警
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填写规范
4.15分局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业务用车,特规定如下:
1.分局的车辆管理使用实行分局局长负责制。
2.车辆管理实行分车到人、责任到人的制度。
3.本分局人员业务用车须经分局局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4.其它公务用车,市内须经分局局长批准,出市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司机私自出车,每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司机私自开车发生事故,按交通法规和民航有关规定处理。
6.司机必须经分局局长同意后方可加油,加油单统一存放分局局长处。
司机违反规定私自加油或为自己及他人的车辆加油,分别按加油金额的五倍处罚,并扣除半月效益工资,司机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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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空防安全管理规定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1)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及各种类型的带有攻击性的武器)、弹药、军械、警械。
2)管制刀具。
3)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4)其他可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
2.候机楼现场公安值班人员对安全检查部门交送携带上述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其身份、现实表现、乘机事由、违禁物品来源等情况,并对其所携物品进行搜查,注意发现预谋劫持、爆炸飞机的证据。
审查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公安分局领导,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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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无劫持、爆炸飞机嫌疑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2)有预谋劫持、爆炸飞机证据的,应当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明有无同伙及交运行李,并对其拟乘坐的航班飞机进行清舱,对乘客、货物重新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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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隐匿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或者其他危险品,或者以非危险品名托运危险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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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一时难以排除劫持、爆炸飞机嫌疑的,待审查清楚,做出处理。
5)经审查没有劫持、爆炸飞机嫌疑,但有其他犯罪证据,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没收或扣留物品及审查情况要进行认真登记。
.21巡逻制度
1.治安巡逻由值班员和司机共同完成。
2.每天不定时对机场生产区和生活区进行巡逻,严防被盗和破坏,每天白天巡逻不得少于2次,夜间巡逻不得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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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处违反规定进入跑道的车辆和人员,取缔非法摆摊设点,发现进入机场的闲杂人员和小商小贩及时清理。
4.维护机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监督、检查控制区道口警卫和夜间飞机监护工作。
6.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三、人员背景调查
(一)、对短期合同工人员的背景调查
1、背景调查的内容和方式
对需背景调查人员提供的身份、工作简历、有无犯罪记录、学历等进行核实,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对身份的调查:
查验其身份证件或由居住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身份证明。
2)对工作简历的调查:
要求其提供以前所在单位、学校等机构出具的品行鉴定,审查其个人档案,并通过电话或访查核实,对有过其他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查实其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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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记录调查:
要求其提供其居住地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函。
4)学历调查:
查验其提供的学历或技能等级证明书,对高学历者,进行网上调查或经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核实。
2、资料管理
1)将所有背景调查资料整理,
实行档案管理,
2)管理人员的档案由公安分局保存。
3)员工的档案由各用人部门自行保管。
4)调离或辞退人员的档案保存3个月以上。
(二)、对申请办理控制区通行证件人员的背景调查
1、调查对象:
办理控制区通行证件人员
2、调查方式:
采取间接调查的方式
3、调查程序:
1)填写申请表
2)由所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所属单位通行证主管审核
4)个人资料由公安分局审查备案
5)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6)符合要求的办理证件
审核的内容包括:
身份、所属单位、文化程度、工作种类/职务、进入的限制区域。
4、复核:
根据证件有效期限,在换发证件时,对背景资料进行复核。
一、突发事件类别
1、劫机、炸机;
2、空难事故;
3、持枪杀人、抢劫、劫持人质;
4、驾车杀人、冲击飞机、强行登机;
5、发生重大骚乱事件或聚众闹事;
6、爆炸事件;
7、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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