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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见3篇

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见3篇

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近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了“三转”大讨论活动。

为使我县“三转”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

通过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厘清职责、准确定位、突出主业,凝聚起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确保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与中央纪委监察部改革创新步伐保持一致。

二、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重点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讨论内容

对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对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中央纪委、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对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期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应从思想观念、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问题切入,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着重从以下方面深入讨论:

(一)围绕“为什么转”的问题,深刻认识开展“三转”的重要性、必要性。

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找到问题是起点,解决问题是关键。

要深入查找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哪些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比如,在思想观念方面,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传统思维定势,把大包大揽看作是有作为,把越俎代庖看作有能力;在工作思路上,有的参加议事协调机构过多、兼职过多,存在着“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甚至既当“战斗员”,又当“督战员”;在监督方式上,监督变替代、牵头变包办,混淆了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责任;在办案理念上,有的办案政绩观出现偏差,不能正确认识抓早抓小的重要性,以至使小错酿成大祸;在作风方面,有的工作缺乏主动,消极应付,推一推动一动,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低下等。

(二)围绕“转什么”的问题,找准做强主业的切入点。

一是转职能。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明确责任、突出主业,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强化对行政和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再检查”、“再监督”。

二是转方式。

聚焦作风方面:

如何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规定落实,不断深化、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聚焦办案方面:

如何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如何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制度、督促执纪到位、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及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整合力量。

聚焦预防方面:

如何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如何盯住重要岗位、关键节点,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谈心提醒教育办法;如何运用反腐败网络阵地,倾力推进“网上纪委”建设。

三是转作风。

如何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执纪监督权、干部任用权的规范监督,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如何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三)围绕“怎么转”的问题,准确把握“三转”的基本要求。

全面领会三中全会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新要求。

比如,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如何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如何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如何实现派驻机构和巡视工作全覆盖;纪检监察机关应如何做到既准确定位、突出主业,又防止向上推、向下推、向外推,当甩手掌柜,不履职尽责;如何处理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争取对“三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外转”促“内转”,实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四、活动方法和时间安排

1.切实加强学习培训(1月上旬-2月中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专家讲座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三转”活动有关内容,推动“三转”活动深入开展。

要针对“三转”主题,编印学习资料,做到纪检干部人手一册。

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后将举办全县纪检监察领导“三转”研讨班,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和县委各部门、县直单位纪检分管领导进行培训,对“三转”进行深入的学习、研究和探讨。

2.认真组织讨论(2月中旬-3月上旬)。

县纪委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将开展“三转”专题讨论活动。

各乡镇纪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单位纪检分管领导、委机关和纪工委全体成员作专题发言,交流体会,写出调研文章。

要提出如何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提出“三转”的具体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还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报告会、征文、学习交流会、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3.调整内设机构(3月上旬-3月中旬)。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上级纪委的内设机构调整,结合本地实际,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要研究确定机构调整方案、主要职能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等事项,并迅速加以落实,使机构和人员调整及时就位。

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将在3月中旬前全部到位。

4.清理议事协调机构(3月中旬)。

要从《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出发,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按照“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能做好的事”的要求,参照上级纪委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清理一批该清理的牵头成立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进而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抽出身来,集中精力抓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

5.总结提高(3月下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三转”大讨论和落实“三转”的经验做法,特别是要形成有特色的经验材料,加以宣传。

同时,对讨论活动中梳理的问题、意见要切实加以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总结材料,于3月31日前报送县纪委宣教室。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大讨论活动由县纪委常委会直接领导,办公室、调研室、宣教室、干部室、机关党总支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室,负责全县大讨论活动的日常工作。

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大讨论活动摆上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掀起大讨论活动的热潮。

各部门各单位分管领导要及时与单位主要领导请示沟通,传达上级有关“三转”主要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纪委“三转”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第二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建设幸福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重点对XX年以来全县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等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

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完善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惠及百姓。

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深化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

4.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公立医院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规范新特药品购销行为。

5.继续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问题,规范涉路涉车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畅通和规范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坚决纠正涉法涉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市场中介组织强制服务、违规收费行为;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继续纠正和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违规违纪行为;继续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以及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深入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1.扎实推进“阳光医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加快“阳光医药”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和推广步伐,确保XX年底前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广。

进一步完善系统监察功能,细化系统监察规则,建立监测评估标准,全面实现对医药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回款行为的实时监察、预警和纠错。

2.扎实推进“阳光财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完善“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功能,开展财政账户网上审批和定期网上对账。

加快修订“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实时动态监管,及时预警纠错。

整合资源建设“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构建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及银行账户、上级对下级、外部对内部的立体监管系统。

做好县、乡两级上线运行工作,并纳入全县统一电子监察平台。

(四)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

1.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节庆等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节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评比达标表彰、节庆等活动,严格活动审批,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

2.开展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继续纠正和查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

3.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结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行业作风建设。

继续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

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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