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工作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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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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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工作的思考

加强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工作的思考加强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工作的思考随着经济快速发展,非公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更好地促非公企业发展,已成为当前非公党建的重要课题。

本人做为一名长期从事党务实践工作的同志,现提出思考如下。

新时期党员的思想观念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受社会不正之风和浮躁功利思想影响,党员中部分存在学习自觉性不够、主动性不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党员的学习主动性有待提高。

一是企业党员大多数在生产一线,两班倒或是三班倒的工作使他们难以集中学习;

二是企业党员大部分文化程度不高,自觉主动学习不够;

三是受雇于企业,认为做好本职工作就能拿全额工资,学与不学一个样;

四是企业党员流动性较大,工作单位不稳定,难以安心学习。

二是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履职意识不强。

一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普遍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因此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也缺乏积极性,履职意识不强;

二是党组织负责人大都是兼职,本职工作都很忙,再加上担任党组织职责没有额外的补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不愿把过多精力放在党建上。

三是党员教育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教育方式比较单一。

现有的党员学习教育,主要通过支部开会学习以及播放学习光盘、发放电子版和纸质学习材料等形式开展,不具有新颖性和生动性,缺乏吸引力。

二是教育效果一般。

大多支部学习仅停留在上传下达的阶段,教育内容落实乏力、操作性差,没有和岗位工作密切联系,在学以致用方面没有做到位。

针对当前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非公企业党员的教育工作,应充分认识党员教育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转变思想观念和党员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上逐步加以改进,使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一是解决思想问题。

思想是决定一切行动的先导。

只有提高思想意识,才能使非公企业党员自觉自愿接受教育。

(1)提高业主思想意识。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

大力宣传“双强六好”企业,向社会显示企业的信任度,取得社会的认同。

形成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优先得到上级党委、政府在政策上的指导和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帮助,优先获得各种政治资源。

二是要健全配套机制。

要注意制定出台一些政策规定,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同企业的评比表彰、达标晋级、政府放贷等与企业改革发展和经济效益联系密切的工作与活动结合起来,对积极支持党建的业主,在评先选优、安排社会职务时,给予优先考虑,进一步体现非公企业有党组织的益处。

(2)转变党员思想观念。

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等道德教育潜移默化党员的价值取向和选择判断,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是要加强文化知识教育。

利用各类媒介手段,向大家及时有效的传播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健康心理教育。

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同等重要,可采取问卷、走访等形式,全面搜集党员目前最需要解决的心理问题,聘请专业老师召开专题讲座或个别咨询,定期发送维护心理健康的科普知识,帮助大家缓解各种压力、培养健康阳光的心理状态。

四是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抽出休息、娱乐等闲暇翻阅手边的报纸、查看手机订阅新闻或是上网浏览专栏,随时了解和关注时事,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发挥党组织作用。

一是要发挥桥头堡作用。

非公企业党建要找准与生产经营的结合点,紧紧围绕企业经营开展工作,才能有为、有位、有威、有活力。

二是要发挥群团效应。

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技能比武、岗位奉献、进言献策、文娱体育等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员工技能,提升企业文化。

三是要营造关爱氛围。

支部要定期分析非公企业党员队伍的现状,关心爱护党员,疏导思想,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鼓励他们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要注重党员质量。

注重在一线培养优秀分子入党,做好双培工作,使大部分党员成为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是优化党员教育模式。

切合实际的教育管理模式是决定非公企业党员教育时效性、有效性的关键,要因企制宜,不断创新党员教育模式,提升党员教育效果。

(1)与岗位建功紧密结合。

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党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和本职岗位相关的资质证书、提升学历水平的学习,并制定了相应的奖励规定,增强党员岗位建功的能力。

(2)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

紧密结合企业文化,内容要选准,使企业党员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针对非公企业党员思想、工作实际,与企业职工的业务培训学习结合,安排党的基本知识、荣辱观、企业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企业经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12加强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工作的思考第2页动性。

也可适时开展一些娱乐文化活动,既缓解了紧张的工作氛围,又加深了员工之间的联系。

(3)丰富传统教育形式。

一是“动静”结合。

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静态”学习培训方式和组织党员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红色之旅、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警示教育等“动态”学习相结合,设计有效的学习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辟学习教育途径。

二是发挥党校和党课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使其成为广大党员学习理论的课堂,锻炼党性的熔炉、传授科技文化的渠道,对党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

三是通过抓典型、树典型、运用榜样的力量,营造学习先进、摧人奋进的氛围。

四是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橱窗、板报等传统宣传工具,开辟党员教育的专题和专栏,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五是通过网站、短信、语音、微博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教育的节奏、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彰显教育的现代优势。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

只有不断地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才能提高,党员的教育才能真正具有实效。

 

附送: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应急方案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应急方案

1.总则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迅速、科学、规范、有效地处置,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依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总结安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机构、人员、职能、经费“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政令畅通。

1.2工作原则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旅游安全知识,提高旅游管理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坚持“谁用工,谁培训,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

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属地管理。

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隐患分级管理责任制,实行隐患治理追究。

分级控制。

按照年度责任制的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组织管理体系。

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组织指挥系统

1组织管理

1.1领导机构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区旅游系统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名单附后)。

根据旅游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决定全区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和检查监督工作。

区旅游局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报表、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1.3应急指挥体系按照旅游安全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指挥体系。

分级设立指挥部,明确其组成和参加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指挥部在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旅游安全事故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

1.4各风景区及有关镇办职责各风景区及有关镇办对辖区旅游安全工作负总责。

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旅游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根据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区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指导、检查和监督各景区和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及落实;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3.旅游安全事故的分级和处理

3.1旅游安全事故的分级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级临时紧急措施的启动。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旅游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万元)的旅游安全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至100万(含10万)元的旅游安全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旅游安全事故。

3.2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区旅游局报告。

区旅游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尽快向市旅游局和区政府报告。

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企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组织对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援,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3.3处理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和组团单位;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者家属提供方便;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的旅游者(团)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对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严格按照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旅游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

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防范措施。

5.奖惩与责任追究

5.1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在防范旅游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般性事故的;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的;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2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热爱旅游安全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见义勇为,救助旅游者,或保护旅游者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3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落实。

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

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整改者;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义精神和《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邵安委【201X】6号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街安全生产良好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重点范围: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治金等行业(领域)。

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时间要求:

从5月上旬至7月上旬,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重点内容:

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细化本居委会、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并加强指导督促。

要结合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各居委会、有关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安办。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各居委会,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打非”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各居委会、有关单位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

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

要层层组织检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地区间互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街道安办将对各居委会,各单位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市直牵头部门将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情况总结,于6月22日前报街道安办,以便汇总情况后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打好“五大战役”,实现我市跨越发展这个中心,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即将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

街道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督促和协调。

各居委会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

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

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

要坚决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保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领导和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组织者及骨干,坚决查处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

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

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发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23号和闽政22号文件的规定,根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严厉、严肃的责任追究,据情对一岗双责责任单位负责人,尤其是属地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六)巩固提升,长效治理。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

要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把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要建立实施激励机制,将“打非”工作纳入地方居委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针对非法违法行为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创建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提高养殖业的效益和增加养殖户的收入为核心,以养殖小区和水产片带建设为基础,着力发展养殖加工业,配套完善养殖业的技术推广体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市场流通体系,大力推进养殖业的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切实转变养殖业的增长方式,努力形成产业特色更加鲜明、竞争优势更加明显、产业体系更加完备、发展质效更加显著、辐射带动更加有力的现代养殖业发展新格局。

二、创建目标

三、创建措施

(二)突出优势品种。

大力发展优质三元猪、黑山羊、杂交肉牛、荷斯坦奶牛、绿壳蛋鸡等品种。

沿江县(市、区)要以养殖大户和精养基地为依托。

大力发展河蟹、青虾、鳜鱼、黄颡鱼、大口鲶、小龙虾、黄鳝等品种的规模养殖。

(三)建设良繁体系。

实施畜禽良种工程。

建设畜禽良繁基地,提高自主繁育和供种能力。

要抓住国家扶持母猪生产的机遇,大力发展母猪养殖专业户、专业村、专业场,力争全市能繁母猪达到25万头以上。

力争全市优质三元猪比重达到80%以上。

抓好骨干苗种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好青虾、市直太白湖翘嘴红鲌、小龙虾、赤东湖、水产、市水科所苗种、热带鱼、县水产等八大种苗繁育基地,努力在完善基础设施、增加繁育品种、扩大苗种批量、提高苗种质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年,全市水产苗种年生产量达到100亿尾,其中优质苗种生产量占到70%

(四)坚持科技兴牧兴渔。

以养殖经营大户为主要对象。

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开展经常性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养殖科技知识。

建立畜牧、水产科技入户联系制度,对重点规模大厂(场)要派驻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开展科技兴牧兴渔示范,建立一批科技示范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特别要注重利用生物链、食物链、能源链的互补互用,积极推广猪—沼—果、猪—鱼—鸭等生态养殖、立体养殖模式,发展循环高效农业,提高养殖生产水平。

抓好标准化生产,年,全市养殖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加强疫病防控和病害防治。

各地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重点鱼病防治工作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落实好防控工作经费、疫苗经费、乡(镇)防检“以钱养事”经费,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网络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做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的强制免疫工作,落实好其他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督促养殖户搞好畜禽防疫和鱼病防治,确保养殖业的生产安全和稳定发展。

(六)抓好加工流通。

要立足资源优势、产品优势。

引进加工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培植一批养殖产品龙头加工企业,特别要突破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加工薄弱环节,实现产加销一体化,推动畜牧、水产产业的产业化经营。

水产业要在巩固提高传统的鱼丸、鱼面、鱼糕、鱼块等加工产品的同时,做大做强佑成、大宋、绿润、湖北神鹭、湖北海鲲等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水产品出口创汇企业。

要着力培植各类流通主体,抓紧培养、建立一批畜牧、水产业营销队伍和专业协会、经纪人、乡村合作组织等农村专合组织,充分发挥养殖专业大户、运销大户、中介协会、营销组织的桥梁作用,搞活养殖产品流通。

积极发展产销直挂、配送销售、订单养殖、网上销售等现代营销方式,开展养殖产品产销、产加对接活动,帮助养殖业主建立起稳定的销售渠道。

要坚持放开市场,建立鲜活养殖产品绿色通道,扩大畜禽产品对外销售。

要积极创建优质养殖产品品牌,组织好绿色和无公害养殖产品的申报与认证,抓好养殖产品商标注册,依托龙头企业整合现有品牌,开拓“两个市场”进一步提高我市优势特色养殖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力争通过23年努力,打造35个在全省、全国、乃至国际市场叫得响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

(七)加大扶持力度。

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牧、水产大县创建工作。

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扶持专业养殖大户、重点养殖小区、规模化大场发展的优惠政策。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小区、专业养殖大户,实行“以奖代补”优先提供小额贴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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