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林业产业政策扎实推进林业产业建设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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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林业产业政策扎实推进林业产业建设1

  

把握林业产业政策扎实推进林业产业建设

  

  林业产业是一个涉及国民经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多个门类,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的复合产业群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和十分特殊的作用。

一、认真把握林业产业发展政策

  多年来,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林业产业建设。

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中发[2003]9号)基础上,为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建立公平合理,竞争有序,发展协调的市场环境,引领导、规范和扶持林业产业发展,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2007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2012】10号),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7]48号)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意见》(川办发[2011]69号),省林业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林业产业强县建设的通知》(川林发[2009]181号),三台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意见》(三府发[2012]14号),《三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府函[2012]56号)等,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给林业产业建设指明方向。

具体地讲,主要有以下林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财政、金融、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对企业从事农、林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以三剩物及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免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走出去”,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完善并实施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林业企业予以积极支持,鼓励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

(注: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2012】10号)二十六条:

落实政策措施。

各级财政要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资金,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中小型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倾斜。

)三是对用于国内建设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珍稀树种用材林等基地建设,及其森林防火、生物灾害防治和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种选育、繁殖、推广、使用,都给予积极扶持。

四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合理制定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逐步将其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用于发展林业生产,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纳入财政预算。

五是政策性银行将积极提供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延长林业贷款期限。

国家开发银行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南北方林木生长周期不同,贷款年限为12年~20年;珍贵树种培育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项目,贷款年限为10年~15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5年,最长为8年;对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经济林和其他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项目贷款一般为5年,最长为10年,具体贷款期限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考虑到林木生产周期长,贷款宽限期可适当延长,具体由银行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商业银行林业贷款具体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

六是研究建立面向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的小额贷款和林业小企业贷款扶持机制。

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

七是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中央财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山区综合开发贷款项目、林场(苗圃)和森工企业多种经营贷款项目、林农和林业职工林业资源开发贷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转产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八是发挥信用担保机构作用,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信贷担保机制,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支持开展林业担保工作。

九是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政府扶持的林业保险机制。

  

(二)林业项目扶持政策

1、经济林及速生丰产用材林(含公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1)扶持的项目:

退耕还林工程(含新增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建设)、天保公益林建设、社会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

(2)扶持内容:

种苗补助。

2、林木种苗产业:

国家良种补贴项目,培育的良种苗木每株补贴0.2---0.5元(因品种而异)。

3、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培育:

国家、省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培育(新发展)每亩补助500—600元。

4、木材产业(含木材加工、木浆造纸业、人造板制造业):

优先使用人工商品材指标。

(三)低效林改造政策

  根据《四川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09]15号)文件要求,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改造对象为低产低效商品林。

换句说就是只要是低产低效商品林,在规定时间内均可实施改造,低效林改造还必须成片。

但是低效林改造不是想改就改,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或镇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向县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县林业局根据申请进行现场查验看是否符合低效林改造条件。

2、编制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作业设计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作业设计必须明确改造对象、改造范围、项目实施单位等内容。

3、将编制好的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送绵阳市林业局审查、审批。

4、根据绵阳市林业局审批文件,做好实施工作。

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绵阳市林业局批准的作业设计中明确的改造对象、改造范围、项目实施单位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项目实施后也要进行公示7天。

5、在县林业局的监管下,严格按照绵阳市林业局批准的作业设计进行施工。

6.施工完毕,及时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验收。

(四)林权(包括林地、林木)流转政策

国家集体林权制度主体任务完成后,为便于发展林业产业,四川省林业厅出台了《四川省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只要林地、林木等林权身份合法、合规都可以流转,但林地流转后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同时林权(包括林地、林木)流转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而为之。

  1、不得流转的林地和林木范围:

(1)林地、林木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

(2)无林权证的林地和林木;(3)法律、法规禁止流转的林地、林木。

(指的是公益林)(4)已依法抵押、提供担保的森林、林木、林地,抵押权人、担保人未书面同意流转的。

  2、流转程序:

(1)林权流转的方式、价款等由流转双方依法协商确定。

(2)林权流转前,县林业局依法审查流转双方的资格,确认权属,核实或者取得林权证。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时,其流转方式、流转底价等,应当提前30天在本村进行公示,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集体林地使用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林业局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权属共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时,应当征得合资方、合作方或者权属共有方的同意。

(4)以权属变更的转让方式流转农户承包经营的林地使用权时,流出、流入双方达成意向协议后,应当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流转申请,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新合同;②流入方资信情况、林业经营能力;③流入方身份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进行承包林地互换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并及时报请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原则上要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严格审核,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是否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其自主决定。

(6)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技术规程和办法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7)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基准日起满1年再进行流转的,应当重新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8)采取招标、拍卖方式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由流出方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负责招标、拍卖工作。

(9)协议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流转双方依法协商;②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资源采取协议方式流转的,应当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的监督,其流转价款不得低于底价。

二、明确林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一)鼓励发展的林业产业

  1、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2、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

杨树、桉树、桤木)基地建设;

  3、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培育(楠木、银杏、香樟、桂花、红椿);

  4、名特优新经济林(核桃、米枣、油橄榄、藤椒)基地建设;

  5、经济林果品储运、保鲜、分选、包装、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及现代物流配送产业;

  5、花卉和林木种苗产业(工业原料林、经济林);

  6、林下种养业;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

  7、森林旅游业;木材产业(含木材加工、木浆造纸业、人造板制造业);

  8、次小薪材、灌木、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和废旧木质材料、一次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

  

(二)限制发展的林业产业

  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新建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生产能力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新建生产能力在1000吨/年以下的脂松香生产项目。

  (三)控制发展的林业产业

  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

严格禁止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活动。

禁止砍伐天然林营造大规模工业原料林基地。

  三、扎实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建设

  

(一)抓住发展机遇,打造精品工程

  国家、省、县出台的林业产业发展政策,给林业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林业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机遇,充分利用林业项目,或通过整合其他涉农项目,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打造精品工程。

  1、镇(乡)、村或涉林(农)企业要专门成立林业产业建设领导班子,组织一批精干人员从事林业产业建设工作,必要时聘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作技术指导和顾问。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土壤、气候等),尊重群众自愿、喜欢程度,结合林业项目(或通过整合其他涉农项目)特点,选准适合发展的产业项目,然后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高规格的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必须突出选择发展的产业项目的主导产业(最好是一镇乡一特色,一村一品种,适合三台的有核桃、米枣、油橄榄、藤椒、工业原料林)是什么,配套产业是什么,产业基地基础设施(路、池等)建设,他们的分布情况,同时在规划上还要体现打破地域(以村或以镇乡为单位)土地(或林地)界限,实施低效林改造、良种壮苗等情况。

  3、统一标准,统一施工:

严格执行规划设计,坚决不走样,比如产业基地建设中整地的规格、种苗规格质量、栽植的株行距、施肥的种类数量、栽后管护(如做窝盘、刷白)等等必须按照设计的标准做好;产业基地建设施工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如整地、栽植、施肥、管护等等,必须做到统一施工,最好采用专业队施工。

  4、统一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验收,验收的内容比照设计来,验收方法必须是全面验收,验收方式可采用交叉式验收,验收完后提交书面的验收报告。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验收报告必须提出整改意见。

  

(二)开拓经营思路,形成规模产业

通过多年实践证明,一家一户即散户搞产业是不成功的,主要体现在成本高,效益低(在我县人均土地、林地不宽的情况下更突出),比如5亩丰产的核桃或枣子成熟时,果实不够一车运;同时一家一户(散户)搞产业不能形成特色,产品无论是包装还是注册都是不现实的,加之散户林农实力差,资金少,科技文化素质低,散户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会遇到很大困难,对发展产业十分不利。

因此,充分用好国家土地、林地流转政策,集中使用土地、林地发展林业产业,走规模经营道路显得非常必要。

据调查,任何一个基地建设,面积低于2000亩效益都是不高的,而且国家也不会给补助。

  (三)转变经营方式,增添产业发展活力

传统林业产业建设,依靠人力和林地资源,实行散户经营,因信息不灵,不仅看不清市场变化需求,而且产业发展路子窄,劳动生产率和林产品转化加工率比较低,导致效益低下,因此为适应现代市场发展要求,林业产业建设必须走多种经营发展方式之路,产业发展才有活力。

具体的讲,就是要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协会)、种养大户、经营能手或科技人员领办的各类林业(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按照分工合作,产权明晰,风险共担,利用共享的原则,林农(农民)提供林地(或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劳动力,林业(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或大户提供资金、技术服务和经营管理,实行资金、技术、林地(或土地承包)等生产要素的自愿结合,形成利用共同体;或者,林业(农业)公司或种养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成立股份制林业专业合作社方式经营,股份制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的股份不得低于80﹪。

  (四)更新思想观念,增加科技含量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林业产业建设离不开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

比如优良品种(早食薄壳核桃、崭山米枣)、新型农药(果实若残留农药超标就不是无公害、绿色、有机,就没有市场)肥料的使用、核桃(米枣、油橄榄、藤椒)的大窝大肥大苗(成活率高,长势快)等技术的推广,在林业产业建设方面是不可少的。

因此,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发展不问品种、栽植不讲季节技术、栽后不搞管理(比如经济林木的施肥、病虫防治、整形修剪等)思想观念,林业产业建设才有希望。

(五)加大管护力度,巩固发展成果

一分造,九分管。

为巩固林业产业建设成果,必须贯彻执行《森林法》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划定管护区域,做到没有漏点空点,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加强巡山护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践踏(人畜危害)工作。

加强经济林、工业原料林等的栽后管理,特别是做好防涝抗旱、施肥、病虫防治、整形修剪等工作,真正做到树有人栽,产业有人发展,有人管理,产业建设成果才能得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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