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docx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部署要求,我部研究编制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部 2016年11月14日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四化同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
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简称“产业融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条件
农产品加工业连接工农、沟通城乡,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是产业融合的必然选择,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建设健康中国保障群众营养健康的重要民生产业。
“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产业融合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为“十三五”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一)发展基础
1.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奠定了产业融合的坚实基础。
2015年,我国粮食总产量62145万吨,棉油糖、肉蛋奶、果蔬茶、水产品生产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1000元,“十二五”年均增长10%。
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建设取得新发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6%和63%。
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2.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成为了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
规模水平提高,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7.8万家,完成主营业务收入近20万亿元,“十二五”年均增长超过10%,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由1.7∶1提高到约2.2∶1,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
创新步伐加快,初步构建起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框架,突破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了一批成熟适用技术。
产业加速集聚,初步形成了东北地区和长江流域水稻加工、黄淮海地区优质专用小麦加工、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加工、长江流域优质油菜籽加工、中原地区牛羊肉加工、西北和环渤海地区苹果加工、沿海和长江流域水产品加工等产业聚集区。
带动能力增强,建设了一大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原料基地,辐射带动1亿多农户。
3.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构筑了产业融合的重要支撑。
到2015年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50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不断壮大。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入股入社、订单合同、托管联耕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与合作,融合机制不断健全,融合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在大宗农产品生产供给、产前、产中及产后服务和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撑。
4.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拓展了产业融合的新领域。
2015年全国有各类涉农电商超过3万家,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0多亿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引入,涉农电商、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众筹等亮点频出,农产品市场流通、物流配送等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农业生产租赁业务、农商直供、产地直销、食物短链、社区支农、会员配送等新型经营模式不断涌现。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呈暴发增长态势,2015年全国年接待人数达22亿人次,经营收入达440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超过10%;从业人员790万,其中农民从业人员630万,带动550万户农民受益。
(二)重要机遇
1.一系列“三农”政策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强调“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调结构、提品质、去库存;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农业降成本、补短板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农产品加工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培育新产业,推动产业融合营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环境。
2.新型城镇化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对强化产业支撑,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城镇集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村资源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3.消费结构升级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2015年,我国人均GDP约8000美元,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新的重大阶段性变化,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消费需求快速扩张,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农产品消费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市场细分、市场分层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不断深化;农产品消费日益呈现功能化、多样化、便捷化的趋势,个性化、体验化、高端化日益成为农产品消费需求增长的重点;对新型流通配送、食物供给社会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服务消费不断扩大,均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4.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不断变革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注入了不竭的发展动力。
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以农产品电商、农资电商、农村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互联网+”农业服务产业迅速兴起。
绿色制造、食品科学、材料科学加速创新应用。
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重构了产业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了城乡居民的消费方式,为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融合注入了不竭的发展动力。
(三)面临挑战
1.农业产业体系不完善,产加销发展不够协调。
农村产业之间互联互通性差,融合程度还比较低。
农业生产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如土地、水等资源约束加剧,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压力加大,食品安全和消费者信心问题日益突出。
农业市场化发育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被人为地分割在城乡工农之间不同的领域、地域,导致农业成本高、效益低。
2.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滞后,带动能力不够突出。
与农业生产规模不协调、不匹配,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2.2∶1,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3~4∶1。
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比发达国家落后15~20年。
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不足,一般性、资源性的传统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少。
加工专用品种选育和原料生产滞后,农产品产地普遍缺少储藏、保鲜等加工设施,产后损耗大、品质难保障。
融资难、融资贵、生产和流通成本高等外部环境制约依然突出。
3.股份合作数量较少,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
农业集约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偏低,农民与企业之间订单交易普遍缺乏法律约束力,有些合同不够规范,履约率不高,双方利益都得不到有效保障。
受风险防范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制约,合作、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数量不多。
4.国际竞争不断加剧,国内产业融合不够充分。
国内大宗农产品普遍缺乏国际竞争力,同类产品的国内外价格差不断扩大,进口压力不断加大,产品市场受到挤压。
中美中欧农业投资协定正在加快谈判,国内企业发展粗放、产业链条短、融合度低,销售渠道和品牌效应与外资竞争面临更大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和保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要素集聚优化,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产业交叉融合互动发展,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为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驱动,激发融合活力。
把创新作为引领产业融合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树立“大食物、大农业、大资源、大生态”观念,深入开展产业融合理论创新;大力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逐步推进产业融合制度创新;积极应用互联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现代技术,切实加大产业融合科技创新。
2.坚持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把协调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着力推进产业交叉融合。
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的作用,推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促进城乡、区域、产业间的协调发展。
3.坚持绿色生态,促进持续发展。
把绿色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遵循,着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通过绿色加工、综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环境友好,形成“资源—加工—产品—资源”模式,发展营养安全、绿色生态、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食品产业;遵循生产生活生态并重,发展培育新业态;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推动形成产业融合的绿色发展方式。
4.坚持开放合作,拓展融合空间。
把开放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着力推动产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
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涉农企业参与双向开放,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搭建区域间、国际间投资贸易合作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5.坚持利益共享,增进人民福祉。
把共享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本质要求,着力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产业发展为增进人民福祉服务,拓展产业功能,通过支持政策与带动农民分享利益挂钩,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发展农民共享产业,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使农民有体面的就业,有尊严的生活,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更加稳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生产结构更加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协调、企业效益有所上升、产业逐步迈向中高端水平,带动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用持续增强。
——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到2020年,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6万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4∶1。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左右,其中粮食、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分别达到88%、23%、13%、17%、38%;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达到50%,专用原料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活跃。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互联网+”对产业融合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拓展农业多功能取得新进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活跃。
到2020年,力争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达到55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9.5%左右;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达到80%;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40%左右;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到7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接待游客突破33亿人次。
——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
农业产加销衔接更加紧密,产业融合深度显著提升,产业链更加完整,价值链明显提升。
产业融合主体明显增加,农村资源要素充分激活,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更加多元,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增值收益不断增加。
城乡之间要素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改善,产业融合体系更加健全,培育形成一批融合发展先导区。
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长
农产品加工业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万亿元)
19.4
26
6%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1
2.2∶1
2.4∶1
[0.2]
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总体
65
68
[3]
其中:
粮食
85
88
[3]
水果
20
23
[3]
蔬菜
10
13
[3]
肉类
16
17
[1]
水产品
35
38
[3]
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2(%)
25
50
[25]
新业态
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亿元)
4300
5500
9.5%
加工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3(%)
50
80
[30]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
1500
8000
40%
休闲农业年接待旅游人次(亿人次)
22
33
8.4%
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亿元)
4400
7000
10%
注:
[]为五年累计增加数。
1.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以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基础计算。
2.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拥有自建基地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
3.加工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
三、主要任务
(一)做优农村第一产业,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
1.发展绿色循环农业。
立足实际,从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布局,科学引导不同类型区域农业生产,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发展渔业和林下经济,推进农渔、农林复合经营。
围绕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特色农产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产加销结合的产业结构。
2.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
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稳步发展农业生产。
在优势农产品产区,组织科研单位开展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筛选推广一批加工专用优良品种和技术,促进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
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水平。
3.优化农业发展设施条件。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能力。
加强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不断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支持农村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不断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
将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加强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
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产业融合发展。
(二)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能力
1.大力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以粮食、果蔬、茶叶等主要及特色农产品的干燥、储藏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为重点,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区域、品种范围及资金规模。
鼓励各地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加强初加工各环节设施的优化配套;积极推动初加工设施综合利用,建设粮食烘储加工中心、果蔬茶加工中心等;推进初加工全链条水平提升,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实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有效衔接。
2.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整体水平。
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特别是玉米深加工,去库存、促消费。
培育主食加工产业集群,研制生产一批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传统面米、马铃薯及薯类、杂粮、预制菜肴等多元化主食产品。
加强与健康、养生、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对接,开发功能性及特殊人群膳食相关产品。
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绿色节能干燥和传统食品工业化关键技术升级与集成应用,开展酶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及蛋白质工程等生物制造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发,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成套化、大型化精深加工装备研制,逐步实现关键精深加工装备国产化。
3.努力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
重点开展秸秆、稻壳、米糠、麦麸、饼粕、果蔬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梯次加工和全值高值利用,建立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体系,研制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
坚持资源化、减量化、可循环发展方向,促进综合利用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机结合,调整种养业主体生产方式,使副产物更加符合循环利用要求和加工标准;鼓励中小企业建立副产物收集、处理和运输的绿色通道,实现加工副产物的有效供应。
(三)做活农村第三产业,拓宽产业融合发展途径
1.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流通服务。
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社(区)、农企、农校、农军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市社区或郊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把服务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
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支持开展托管服务、专项服务、连锁服务、个性化服务等多元服务。
2.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
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服务领域的渗透和应用,促进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开展电子商务试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农村物流、金融、仓储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创建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
积极探索农业物联网应用主攻方向、重点领域、发展模式及推进路径,稳步开展成功经验模式在国家级、省级、县级等层面推广应用。
3.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样化发展。
优化布局,在大中城市周边、名胜景区周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周边、依山傍水逐草自然生态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特色农区,支持发展农(林、牧、渔)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园、休闲农业产业融合聚集村等。
改善设施,加快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改善休闲农业基地的种养条件,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农产品加工、民俗手工艺品制作和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
规范管理,加大休闲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加强品牌培育和宣传推介,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创新融合机制,激发产业融合发展内生动力
1.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
强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基础作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以及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兴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社会化服务,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发展。
打造产业融合领军型企业。
鼓励一批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和社会影响力方面具有引领优势的企业突出主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服务、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推进产业化经营,增进融合,带动产业链前延后伸,挖掘各环节潜力,创新多种业态,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领军作用。
2.发展多类型产业融合方式。
延伸农业产业链,积极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向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农业延伸;积极支持企业前延后伸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探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培育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积极打造产业融合先导区,推动产业融合、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加快先导区内主体间的资产融合、技术融合、利益融合,整合各类资金,引导集中连片发展,推动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加工园区、仓储物流基地、休闲农业园区有机衔接。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广“互联网+”发展模式,支持各类产业融合主体借力互联网积极打造农产品、加工产品、农业休闲旅游商品及服务的网上营销平台。
3.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支持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鼓励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户,探索不同区域的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依据,探索形成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引导从事产业融合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
四、重点布局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区域布局,因地制宜推进融合发展。
依托自然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优质原料基地和加工专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