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放款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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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放款实施细则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远林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放款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有交往防范授信业务放款环节风险,规范放款环节各岗位人员操作行为,根据《客户授信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司客户授信业务的放款工作管理。
1.3本细则所称授信业务包括我司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与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开证、保函等表内外授信业务。
1.4放款管理包括放款条件与重要法律文件落实、放款资料审核与放款手续批准、抵(质)押品凭证出入库管理、信贷档案集中管理等。
2放款工作运行原则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2.1在放款工作运行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职能独立原则。
放款审核职能与授信调查、授信审批和授信后管理职能分离。
(2)集中管控原则。
按照授信审批结果,集中控制授信额度的发放,集中管理信贷档案和抵(质)押品凭证。
(3)条件落实原则。
在授信额度发放前,必须确保授信审批决议中的放款条件得到完全落实。
(4)流程规范原则。
信贷经营部门和放款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放款和档案管理流程进行操作,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2.2风险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1)运煤态监控放款环节运行情况;
(2)对放款环节系统优化提出建议;
(3)统计分析操作风险指标,撰写放款工作运行报告;
(4)起草、解释放款环节各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负责放款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检查、指导和评价放款工作运行情况。
2.3信贷经营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授信审批决议和条件。
根据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要求和授信审批决议,在放款前备齐授信资料和放款资料。
(2)按照双人实地原则,负责签订主债合同、担保合同等有效资源合同,确保合同填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办理抵(质)押物的评估、保险和抵(质)押登记等手续,确保上述手续合法、真实、有效。
(3)对报送的授信资料、放款资料、贷后管理资料及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负责。
(4)确保扫描和录入信贷系统的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5)按要求补充相应资料。
(6)及时发起风险预警信息。
2.4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安排放款资金头寸。
2.5会计部门主要职责:
(1)审查贴现票据的票面真实性,对票据的票面真实性负责。
(2)负责已设定质押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保证金等的冻结结、入帐、解冻等工作,并对本分行同城支行签发的上述质押物的真实性负责。
(3)依据出具的放款通知书办理放款手续,定期就放款情况与放款业务台帐进行核对。
(4)负责对抵(质)押品凭证进行实物保管和帐务核算,并定期与抵(质)押品凭证管理台帐进行核对,确保帐帐、帐实、帐表相符。
2.6法律事务岗位负责非标准合同文本的审定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3放款工作管理要求
3.1经营部门须严格审核授信批复通知书中放款条件的落实情况,对放款条件没有落实的授信业务,不得批准放款。
3.2抵(质)押品凭证由会计部门集中保管。
必须灭顶各抵(质押品凭证出入库管理,并定期就抵(质)押品凭证管理台帐与会计部门代保管抵(质)品凭证表外科目帐和抵(质)押品凭证出入库手续时进行核对,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3.3按《法人客户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信贷档案管理。
3.4会计部门须预留放款主管签章和放款业务内部专用章印鉴,在办理放款出帐手续和抵(质)押品凭证出入库手续时进行核对。
3.5须按日与信贷经营部门会计部门核对放款情况,确保实际放款与放款通知书的要求相符。
3.6须对放款资料的审核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并对放款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4放款资料的审核
4.1放款审核员接收入到客户经理放款要求后,要登录信贷系统并打印授信批复通知书,确认本交放款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业务品种与授信批复一致。
4.2放款审核员应审核接收的放款资料是否完整无缺。
如不完整,应要求客户经理补充相关资料。
4.3放款资料文本使用、填制的规范性的审查。
(1)格式合同文本选用正确。
根据业务种类选用相应格式合同文本。
(2)外观整洁,装订整齐,复印件应清晰可读。
非印制成册的多页合同文本须骑缝加病因企业公章。
(3)填写完整,不留空白。
文本中不需填写的空白栏目划上斜线或注明“此处无内容”字样。
(4)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文字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需修改文字上划上横线,在其旁边书写更正文字,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字(个人)。
(5)印章完整、清晰。
4.4放款资料内容合法合规性的审核。
4.4.1贷款
(1)申请资料
①借款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
借款金额、币种、期限、用途等符合授信通知书要求。
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申请日期不迟于借款事同签订日期。
②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
决议上方加盖公章,决议内容与授信业务相符,董事签字与董事会成员姓名、签字一致(股东会决议中的签字、盖章与公司章程中的签字、盖章一致),按公司章程规定该决议有效。
如果公司章程等对法定代表人的借款行为没有限制性规定,或借款行为在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之内,可不出具决议。
③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
授权委托事项和权限明确、有效,在有效期限之内,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④借款合同。
编号正确贷款种类、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符合授信批复通知书要求。
签订日期不早于批准授信、贷款的日期。
如该合同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应正确填写最高额融资合同的编号。
有借款人、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⑤最高额融资合同(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
编号正确。
最高融资额度的币种、金额、业务种类、有效使用期限、担保等符合授信批复通知书要求。
有借款人、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2)担保资料
①担保人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决议上方加盖公章,决议内容与应担保授信业务事项相符,董事签字与董事会成员姓名、签字一致(股东会决议的签字、盖章与公司章程中的签字、盖章一致),按公司章程规定该决议有效。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应出具才会决议同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在该决议上签章。
②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贷款提供)。
编号正确。
保证合同与主合同在编号、债务人名称、业务种类、本金数额、期限等内容上对应无误,签订日期不早于借款合同签订日期;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主合同在编号、债务人名称、币种、金额、主债权发生期间等内容上对应无误。
有保证人、贷款人公章、签字(个人担保人,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③抵(质)押合同或最高额抵(质)押)合同(抵(质)押贷款提供)。
编号正确。
抵(质)押合同与主合同在编号、债务人名称、业务种类、本金数额、期限等内容上对应无误,签订日期不早于借款合同签订日期;最高额抵(质)押合同与主合同在编号、债务人名称、币种、金额、主债权发生期间等内容上对应无误。
有抵(质)押人、抵押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合同中填写的抵(质)押清单编号与抵(质)押清单的编号一致
④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贷款提供]。
清单编号与抵(R南)押合同中填写的清单编号一致,清单所列抵(质)押物内容与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上相关记载一致。
有抵(质)押人抵押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⑤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抵(质)押贷款提供)抵(质)押财产/权利名称、所有人、价值、数量等符合授信批复通知书的要求。
⑥抵(质)押登记证明(如他项权证)。
登记机关正确,登记内容与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抵(质)押合同约定和授信批复通知书要求核对相符。
存单质押时的资金冻结证明书(他行存单也必须提供)。
由存单出具机关出具,编号金额与存单一致。
⑦抵(质)押物保险单(如抵(质)押物需保险)。
被保险人为抵(质)押人,保险金额不小于贷款金额,保险生效日不迟于授信业务发放日,保险到期日原则上不早于授信业务到期日。
如因客观原因保险到期日早于授信业务到期日,抵(质)押人应书面承诺到期续保,确保抵(质)押物全程保险。
⑧抵押物租赁合同(如抵押物已出租)。
出租人为抵押人,抵押物坐落、面积等与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上相关记载相符。
⑨财产共有人承诺书(如有财产共有人)。
由抵(质)押人的配偶或其他共有人出具,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意思表示明确。
(3)贷款展期相关资料
①展期申请书。
申请展期期限、利率、币种、金额等符合授信批复通知书要求,有借款人、担保人公章。
②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展期决议。
同意贷款展期意思明确。
③展期协议。
编号正确,协议中填写的原合同签订日期、编号、借款币种、金额与原合同一致;展期金额、期限、利率符合授信批复通知书要求。
有借款人、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4)实地见证资料。
实地见证确认单。
见证内容与授信业务相符,有实地见证人员和客户经理双人签字。
4.4.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
贴现金额、币种、期限符合授信批复通知书要求。
(2)商品交易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销货方为贴现申请人;购销合同金额不小于申请贴现金额。
(3)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金额、日期、出具人与贴现票据相匹配。
(4)银行承兑汇票正、反面复印件。
背书连续、有效。
(5)票据真伪查询资料。
有查询查复书,会计部门已出具票据真伪辩别意见。
(6)商业汇票贴现协议。
编号正确。
贴现总金额、期限符合授信批复通知书要求,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计算正确。
附表中票面金额合计等于贴现总金额,汇票号码、出票人、承兑人、到期日与银行承兑汇票一致。
(7)其他资料参见贷款和银行兑汇票部门
5档案管理
5.1抵(质)押品凭证管理
抵(质)押品出入库管理,按照我司有关押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2放款业务台帐管理
(1)设立《放款业务专用台帐》,由档案管理员在放款业务发生的当日,根据放款通知书进行登记。
(2)信贷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反馈书面发放凭证后,档案管理员应按日与放款台帐逐笔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5.3信贷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员接收到放款资料后,要在信贷系统中予以接收.
(2)在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之前,由信贷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将借款借据汇票复印件贴现凭证等送交档案管理员
(3)在授信业务结清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之前,由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将还款凭证等送交档案管理员。
(4)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等工作,按照《法人客户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进行。
6附则
6.1本实施细则由远林小额贷款公司制定、修改和解释。
6.2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