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DOC关于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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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DOC关于印
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特定病种认定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部分
一、结核病(活动型)
(一)肺结核
符合第1~3项中任1项或符合第4~9项中任3项:
1.痰涂片抗酸染色(萋-尼氏染色法)显微镜检查阳性或/和痰培养结核分支杆菌生长阳性。
2.支气管肺泡灌洗液(BALF)检出抗酸杆菌或/和培养结核分支杆菌生长阳性。
3.支气管或肺部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病变。
4.典型肺结核临床症状和胸部X线表现。
5.抗结核治疗有效。
6.临床可排除其它非结核性肺部疾患。
7.结核菌素(PPD5TU)皮肤试验强阳性或/和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8.痰结核菌PCR加探针检测呈阳性。
9.肺外组织病理证实结核病变。
(二)肺外结核
符合第1项或符合第2项及第3~9项中任3项:
1.肺外病变组织中查出结核杆菌或/和结核病病理改变。
2.典型的肺外器官结核临床症状和X线表现。
3.肺外器官结核菌PCR加探针检测呈阳性。
4.同时存在肺结核的组织病理证实结核病变。
5.结核菌素(PPD5TU)皮肤试验强阳性或/和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6.抗结核治疗有效。
7.结核病接触史或肺结核病史。
8.腔液腺苷脱氢酶(ADA)>45u/L、腔液ADA/血清ADA比值>1,或溶菌酶(LZM)>80μg/mL,腔液ADA/血清ADA比值>1。
9.临床可排除其它非结核性疾患。
常见的肺外结核有:
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脑膜炎、骨关节结核、泌尿生殖系统结核、颈淋巴结结核和腹腔结核等。
退出:
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3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
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同时符合
(一)、
(二)或符合(三):
(一)有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症状以及COPD危险因素接触史。
(二)肺功能检查提示不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即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FVC<70%及FEV1<80%预计值。
(三)少数患者无咳嗽、咳痰症状,仅于肺功能检查时FEV1/FVC<70%,而FEV1≥80%预计值,在除外其他疾病后,亦可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三、高血压(合并靶器官损害)
凭3次以上不同日期测血压≥140/90mmHg、近6个月内正在口服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病史资料及以下5项之一认定,或凭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高血压的出院小结及以下5项之一认定:
(一)左心室肥厚(超声心动图报告)。
(二)颈动脉超声显示有动脉粥样斑块或内膜中层增厚(IMT)≥0.9mm。
(三)血清肌酐升高(下述2项之一):
1.男性>133μmol/L,女性>124μmol/L(苦味酶法,正常参考值:
男性115~133μmol/L,女性107~124μmol/L)。
2.男性>115μmol/L,女性>85μmol/L(肌氨酸氧化酶法,正常参考值:
男性49~115μmol/L,女:
42~85μmol/L)。
(四)微量白蛋白尿:
>300mg/24h(正常参考值:
30~300mg/24h),或白蛋白/肌酐比值:
男性≥22mg/g,女性≥31mg/g。
(五)合并腔隙性脑梗死:
头颅CT或MRI报告。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四、冠心病
(一)心肌梗死
凭出院小结及1~3项中的任2项认定:
1.急性心肌梗死的典型临床表现:
疼痛,尤其胸骨后疼痛。
可以发生心律失常、低血压和休克、急性心力衰竭。
2.心电图的特征性改变和动态变化(任1项):
(1)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
ST段抬高呈弓背向上型,宽而深的Q波(病理性Q波),T波倒置。
(2)非ST段抬性高心肌梗死:
无病理性Q波,有普遍性ST段压低≥0.1mV,或有对称性T波倒置。
部分患者无病理性Q波,也无ST段变化,仅有T波倒置改变。
3.实验室检查:
血心肌坏死标记物增高并呈动态变化(肌钙蛋白I或T,肌酸激酶同功酶CK-MB)。
(二)心绞痛
凭出院小结及以下1加2或1加3认定:
1.典型心绞痛症状,例如典型的发作性胸痛。
2.无创检查(任2项):
(1)心电图(或24小时动态心电图)表现缺血性ST-T变化。
(2)运动平板心电图试验阳性(缺血性ST-T变化)。
(3)放射性核素心肌显像(含负荷试验):
缺血性变化。
3.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诊断冠心病:
1支或多支冠状动脉管腔狭窄程度达50%以上。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五、心脏瓣膜病
(一)二尖瓣狭窄
符合以下3项之一:
1.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诊断中度以上(含中度)二尖瓣狭窄:
具有二尖瓣狭窄的特征性改变,二尖瓣口面积≤1.5cm2。
左心房扩大。
2.经皮球囊二尖瓣成形术后。
3.外科治疗手术(如闭式或直视分离术,人工瓣膜置换术)后。
(二)二尖瓣关闭不全
同时符合以下1、2,或符合3:
1.心尖区3/6级或3/6级以上收缩期杂音。
2.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诊断(同时具备2项):
(1)二尖瓣关闭不全:
常见病因有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环退行性变和瓣环钙化、二尖瓣脱垂、感染性心内膜炎、先天性心脏病、冠心病等。
(2)左心房左心室扩大。
3.外科治疗手术(如人工瓣膜修补术或置换术)后。
(三)主动脉瓣狭窄
同时符合以下1、2,或符合3,或符合4:
1.主动脉瓣区收缩期喷射性杂音。
2.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诊断(同时具备2项):
(1)主动脉瓣狭窄:
常见病因有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畸形、退行性老年钙化等。
(2)左心室肥厚。
3.外科治疗手术(如人工瓣膜置换术)后。
4.经皮球囊主动脉瓣成形术后。
(四)主动脉瓣关闭不全
符合以下2项之一:
1.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诊断(同时具备2项):
(1)主动脉瓣关闭不全:
常见病因有风湿性心脏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先天性畸形、主动脉瓣黏液样变性、马方综合症等。
(2)左心室扩大。
2.外科治疗手术(如人工瓣膜置换术或修补术)后。
(五)三尖瓣关闭不全
符合以下2项之一:
1.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诊断(同时具备2项):
(1)三尖瓣关闭不全:
常见功能性三尖瓣关闭不全。
(2)右心室右心房扩大。
2.外科治疗手术(如人工瓣环成形术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六、心肌疾病
(一)扩张型心肌病
同时符合以下2项,且除外各种病因明确的器质性心脏病:
1.胸部X线:
心影增大,心胸比>50%,肺淤血。
2.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
心腔扩大,以左心室扩大显著,室壁运动普遍减弱。
(二)肥厚型心肌病
同时符合以下1、2,或同时符合1、3:
1.排除高血压、主动脉瓣狭窄、先天性心血管病等。
2.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
显示室间隔的非对称性肥厚。
舒张期室间隔的厚度与后壁之比≥1.3。
心肌肥厚也可以局限于心尖部。
3.心导管检查和心血管造影:
左心室舒张末期压上升。
有梗阻者在左心室腔与流出道间有收缩期压差,心室造影显示左心室腔变形,呈香蕉状、犬舌状、纺锤状。
(三)特异性心肌病
有明确病因,如缺血性心肌病,酒精性心肌病,同时符合以下2项:
1.胸部X线:
心影增大,心胸比>50%,肺淤血。
2.至少2次不同日以上超声心动图:
心室腔扩大,室壁运动普遍减弱。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七、慢性心力衰竭
符合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Ⅱ级(含Ⅱ级)以上,或心力衰竭分期达C、D期。
需要提供近半年有关基础心脏病和心力衰竭的症状、体征、检查及诊断治疗的门诊、住院治疗的详细完整的病历资料,且符合以下4项之一:
(一)左心室射血分数(EF):
超声心动图、放射性核素、左心室造影检查EF<0.40(任1项,若采用超声心动图测量EF,应有2次不同日以上的检查结果)。
(二)X线胸片:
心脏明显增大(心胸比>0.5),同时伴典型肺淤血或肺水肿表现。
(三)有创性血流动力学检查:
肺小动脉楔压(PCWP)≥18mmHg或/和心脏指数(CI)<2.5L/min.m2。
(四)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后。
八、心律失常
凭出院小结及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检查结果认定:
(一)原有基础心脏疾病,发生频发、或多源、或多形、或成对室性早搏,或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常见基础心脏疾病(任1项):
冠心病(含心绞痛、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等),心肌病(含特异性心肌病),心肌炎,高血压,风湿性心瓣膜病,先天性心血管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等。
(二)发生下列心律失常(任1项):
1.慢性心房颤动(含心房扑动)。
2.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3.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幸存者。
4.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置入术后。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九、慢性肾脏病
符合
(二)、(三)、(四)、(五)中的任1项,可伴或不伴
(一):
(一)临床表现:
浮肿、高血压、贫血、纳差、乏力、夜尿多;上述症状≥3个月。
(二)尿液检查(符合以下3项之一,每项至少有3次不同时日的检查结果,且≥3个月):
1.尿蛋白定性“+”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150mg或尿蛋白/尿肌酐>200mg/dl。
2.血尿:
尿检中红细胞≥3个/HP,尿检异常红细胞﹥80%。
3.尿渗透压持续性<600mOsm/KgH2O(要求12小时禁水)。
(三)肾功能检查(以下2项之一):
1.Scr>133umol/L(苦味酶法)或男性>115μmol/L、女性>85μmol/L(肌氨酸氧化酶法)。
2.GFR(CCR)<90ml/min/1.73m2≥3个月。
(四)肾脏影像学检查(提供近2年资料):
有肾脏形态、结构改变的证据(如:
双肾缩小、大小不等相差≥2CM、皮质变薄、皮髓质分界不清及双肾多发囊肿等)。
(五)肾脏病理学有慢性改变证据(提供近2年资料)。
十、脑血管病
(一)脑梗死(含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
同时符合以下2项:
1.头颅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头颅磁共振(MRI)检查发现梗死灶。
2.治疗后仍有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的症状和体征。
(二)脑出血(含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
同时符合1、3或同时符合2、3,须排除外伤性因素引起:
1.头颅CT或头颅MRI检查发现出血灶。
2.腰穿证实蛛网膜下腔出血。
3.出现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一、糖尿病
在排除急性感染、创伤或其他应激情况下,同时符合
(一)、
(二)或同时符合
(一)、(三):
(一)同时符合1~3中任2项或至少有2次不同时日的血浆血糖符合其中任1项:
1.空腹血糖≥7mmol/L(126mg/dl)。
2.餐后2小时(或随机)血糖≥11.1(200mg/dl)。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
(二)HbA1c(糖化血红蛋白)符合以下任1项:
1.病程≥1年,HbA1c≥6.5%。
2.病程<1年,HbA1c≥7.5%。
(三)合并有下述大血管或微血管病并发症:
脑血管病变、心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周围神经病变、肾功能异常。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二、多发性硬化
同时符合以下3项:
(一)中枢神经系统多发性病灶和体征。
(二)缓解和复发的病程,有2次或2次以上发作。
(三)诱发电位、CT和MRI显示多发性病灶。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三、重症肌无力
同时符合以下4项:
(一)受累骨骼肌呈病态疲劳,具有波动性和晨轻暮重的特点。
(二)疲劳试验阳性,抗胆碱酯酶药物试验阳性。
(三)神经重复电刺激检查阳性。
(四)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有效或部分有效。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四、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症(震颤麻痹)
同时符合以下4项:
(一)缓慢进行性病程。
(二)四项主征(静止性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障碍)中至少具备2项,前2项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三)症状对称或不对称。
(四)按中国帕金森病治疗指南有效或部分有效。
十五、多发性肌炎(含皮肌炎)
同时符合以下4项:
(一)典型的对称性近端肌无力表现(个别病人呈非对称性)。
(二)肌酶谱升高(尤以血CK增高为主)。
(三)肌电图示肌源性损害。
(四)肌活检异常。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六、系统性红斑狼疮
符合以下
(一)至(十一)条中4项或4项以上,但应排除感染性疾病、肿瘤或其他风湿性疾病。
(一)颧部红斑遍及颧部的扁平或高出皮肤表面的固定性红斑。
(二)盘状红斑隆起的红斑上覆有角质性鳞屑和毛囊栓塞。
(三)光过敏日光照射引起皮肤过敏。
(四)口腔溃疡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五)多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2个以上的外周关节。
(六)浆膜炎具备下述2项之一:
1.胸膜炎胸痛、胸膜摩擦音或胸腔积液。
2.心包炎心包摩擦音或心包积液。
(七)肾脏病变具备下述2项之一:
1.尿蛋白大于0.5g/24h或持续尿蛋白定性大于或等于(+++)。
2.管型可为红细胞、颗粒管型或混合管型。
(八)神经系统异常具备下述2项之一:
1.癫痫发作。
2.精神症状。
(九)血液系统异常具备下述4项之一:
1.贫血或伴网织红细胞增多。
2.白细胞减少﹤4×109/L。
3.血小板减少﹤100×109/L。
4.二系或三系同时减少。
(十)免疫学异常具备下述3项之一:
1.抗dsDNA抗体阳性。
2.抗Sm抗体阳性。
3.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磷脂抗体、或狼疮抗凝物、或至少持续6个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十一)抗核抗体(ANA)阳性。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七、类风湿性关节炎
符合以下7项中的4项或4项以上,其中第1~4条至少持续6周。
(一)晨僵关节及其周围晨僵持续至少1小时。
(二)3个或3个以上关节区的关节炎。
(三)手关节炎腕、掌指、近端指间关节中,至少一个区域肿胀。
(四)对称性关节炎同时累及左右两侧相同的关节区。
(五)类风湿结节位于骨突起部位、伸肌表面或关节旁的皮下结节。
(六)血清类风湿因子阳性。
(七)X线改变前后位手和腕X线有典型的类风湿关节炎改变,包括骨侵蚀或肯定的关节局限性脱钙。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十八、运动神经元病(肌萎缩侧索硬化)
同时符合以下4项:
(一)慢性进程。
(二)表现肌无力或肌萎缩,伴或不伴有肌束震颤。
(三)上下运动神经元受累征象,无感觉障碍。
(四)典型神经源性改变肌电图(近2年资料)。
十九、强直性脊柱炎
符合放射学标准和1项(及以上)临床标准者。
(一)临床标准:
1.腰痛、晨僵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
2.腰椎额状面和矢状面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正常人。
(二)放射学标准(近2年资料):
双侧≥Ⅱ级或单侧Ⅲ~Ⅳ级骶髂关节炎。
二十、癫痫
同时符合
(一)、
(二)或符合(三):
(一)发作时的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性、短暂性、通常为刻板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可表现为感觉、运动、意识、精神、行为、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或兼而有之。
(二)抗癫痫治疗有效。
(三)脑电图特征(近2年资料)脑电图是诊断癫痫重要的客观指标之一。
发作期脑电图有明确的痫性放电,发作间期脑电图部分患者有痫性放电。
退出:
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4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
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二十一、慢性肝炎(中度及以上)
符合
(一)、
(二)、(三),或符合
(一)、(四),或符合
(一)、(五):
(一)慢性肝炎病史。
(二)临床症状、体征:
可反复出现乏力、纳差、腹胀、尿黄、肝区不适、或黄疸等,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肝区叩击痛阳性。
(三)以下生化指标之一:
1.血清ALT持续或反复升高,ALT大于正常2倍以上。
2.总胆红素≥正常2倍以上。
3.白蛋白﹤35g。
4.凝血酶原活动度﹤70%。
5.胆碱酯酶≤5400u/L(酶法,正常参考值:
5400~12000u/L)。
(采用金标法的,胆碱酯酶<30u/L,正常参考值:
30~80u/L)。
6.电泳γ球蛋白>21%。
(四)B超检查:
可见肝内光点回声增粗,肝脏或/和脾脏轻度肿大。
(五)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G2或≥S2。
退出:
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3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
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二、克罗恩病
符合以下
(一)、
(二)、(三)加上(四)、(五)、(六)之一或符合(四)加上
(一)、
(二)、(三)中的2项,须先排除有关疾病,尤其肠结核。
肠镜为必须检查(近2年资料)。
(一)非连续性或区域性肠道病变。
(二)肠粘膜呈铺路卵石样表现或有纵行溃疡。
(三)全层性炎症性肠道病变,伴有肿块或狭窄。
(四)结节病样非干酪性肉芽肿。
(五)裂沟或瘘管。
(六)肛门病变,有难治性溃疡、肛瘘或肛裂。
二十三、溃疡性结肠炎
在排除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慢性血吸虫病、肠结核等感染性结肠炎及结肠Crohn病、缺血性结肠炎、放射性结肠炎等疾病的基础上,符合以下
(二),或符合(四),或符合
(一)和(三)3项中任1项(在不能行结肠镜检查的患者):
(一)临床表现有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腹泻,伴腹痛、粘液脓血便、里急后重和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
可有关节、皮肤、眼、口及肝、胆等肠外表现。
体检可有发热、脉速和失水的表现,左下腹或全腹常有压痛,伴肠鸣音亢进,触及变硬的肠管。
有肠扩张者常有腹胀、腹部膨隆和腹部压痛。
(二)结肠镜检查(3项中任1项)病变多从直肠开始,呈连续性、弥漫性分布,表现为:
1.粘膜血管纹理模糊、紊乱、充血、水肿、易脆、出血及脓性分泌物附着,亦常见粘膜粗糙,呈细颗粒状。
2.病变明显处可见弥漫性多发糜烂或溃疡。
3.慢性病变者可见结肠袋囊变浅、变钝或皱襞消失,呈管状肠腔、假息肉及桥形粘膜等。
(三)钡餐灌肠检查主要改变为:
1.粘膜粗乱或/和颗粒状改变。
2.肠管边缘呈锯齿状或毛刺样,肠壁有多发性小充盈缺损。
3.肠管短缩,袋囊消失呈铅管样。
(四)病理学检查结果。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四、精神类疾病
(一)精神分裂症
至少具有下列2项以上症状,且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的基础上;病情严重至无自知力,或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二)偏执性精神障碍
病情严重至无自知力,或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并持续超过3个月。
症状表现必须有系统妄想,内容较固定,并有一定的现实性,可以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的妄想。
(三)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1.心境障碍的躁狂发作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同时至少符合以下3项症状(若单纯以易激惹为主,至少需符合以下4项),并持续超过1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其贝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RMS)评分曾经大于或等于15分: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2.心境障碍的抑郁发作
以心境低落为主,同时具有下列至少4项,且持续超过2周,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其汉密尔顿抑郁量表(24项)(HAMD-24)评分曾经大于或等于27分:
(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减退。
3.心境障碍之双相障碍
符合以下2项之一,排除其他疾病,社会功能受损:
(1)目前发作符合躁狂发作标准,贝克-拉范森躁狂量表(BRMS)评分≥15分,并曾有抑郁发作或混合发作。
(2)目前发作符合抑郁发作标准,HAMD-24≥27分,曾有躁狂发作或混合发作。
(四)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同时符合分裂症和心境障碍之躁狂或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五)强迫症
具有下列2组症状之一或者混合出现至少超过3个月,并可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社会功能受损,其Yale-Brown强迫症状量表曾经大于或等于16分:
1.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
2.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
退出(精神类疾病):
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5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
由于检查检验结果尚未恢复正常,需继续治疗的,由2名相关病种专家提出申请,医院医务科加具意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二十五、骨髓纤维化
符合(五)加其它任何2项:
(一)脾明显肿大。
(二)外周血象出现幼稚粒细胞或/和有核红细胞,有数量不一的泪滴状红细胞,病程中可有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的增多或减少。
(三)骨髓多次“干抽”或呈“增生低下”。
(四)脾、肝、淋巴结病理检查示有造血灶。
(五)骨髓活检病理切片显示纤维组织明显增生。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同时符合以下3项:
(一)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二)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造血细胞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有条件者做骨髓活检,可见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三)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备注:
检查检验项目须提供近2年资料。
二十七、肝硬化(失代偿期)
符合条件
(一)至(四),或符合(三)、(五),或符合(三)、(六):
(一)有关病史:
乙型、丙型、丁型肝炎病毒感染,长期大量饮酒,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胆汁淤积,肝静脉回流受阻(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缩窄性心包炎、肝静脉阻塞综合征,肝小静脉闭塞病),遗传代谢性疾病(肝豆状核变性、血色病、a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长期接触工业毒物或药物,自身免疫性肝炎,血吸虫感染等。
(二)门静脉高压符合以下3项之一:
1.门体侧支循环开放:
食道胃底静脉曲张(X线、内镜)、痔核、腹壁静脉扩张。
2.脾肿大及脾功能亢进:
血细胞三少,出血倾向及贫血。
3.腹水:
腹胀,移动性浊音阳性。
(三)肝功能试验指标异常符合以下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