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756449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2.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docx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

目錄

前言

第1章教育訓練

第2章進場前危害告知

第3章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章自動檢查計劃

第5章無塵室潔淨紀律規範

第6章緊急應變計劃

第7章意外事故處理報告

第8章安全防護具使用介紹

 

第一章、教育訓練

針對不同性質之作業人員分別實施教育訓練,其項目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項:

(1)新進人員教育訓練:

針對公司內部之新進人員於報到三日內,使其瞭解公司工業安全衛生與環保政策之介紹,並使其瞭解工安環保處之作業內容及所承辦之業務;同時告知個人所應遵守之職責。

(2)一般作業人員教育訓練:

凡欲到現場從事作業之工程師必須先經此教育訓練,內容為作業時之相關規定及防護措施介紹,並且實施認證作業以確保所有人員均已接受過訓練。

(3)特殊作業人員教育訓練:

針對從事特殊作業之人員所做之教育訓練,主要為工程中可能接觸到的化學品及特殊氣體特性介紹,同時告知其危害性和預防措施,及危害發生時之緊急處理方法。

(4)承攬商作業人員教育訓練暨認證:

與一般作業人員訓練之內容相同,但須增加『承攬商管理辦法』之相關內容,並於訓練後登錄認證及發予工作識別證明,爾後如無固林機電工安認證者不準於固林機電所承攬之各工程廠區作業,以預防工安事件之發生

(5)不定期工安相關教育訓練:

由工安管理人員準備工安方面相關教材,並研議許可之上課時間並公告各部門,且要求各部門安排或由們自行報名參加,其內容包括工安法規介紹、消防常識、急救常識、防護具之使用…等;或聘請國內工安環保相關機構之講師至公司授課,以加強公司工業安全衛生與環保之常識,進而避免工安事故之發生。

(6)委託合格之教育訓練機構:

與財務行政處配合,依照各部門及各業主之需求,安排相關人員至合格之教育訓練機構接受訓練。

 

第二章、進場前危害告知

1.一般安全規定:

(1)各項作業必須於前一天提出申請,並張貼於各施工現場。

(2)工程及生活廢棄物必須分類、並於當天攜出廠區外處置。

(3)施工責任區、置物區必須整理整頓,並設置告示牌。

(4)進入施工區域必須確實配帶安全帽並扣上帽帶。

(5)施工器材及機具、工具嚴禁擋住消防設備或動線、安全門…等。

(6)不可於廠內嚼檳榔、飲酒或未在指定地點吸煙、睡覺。

(7)施工人員若有酒醉、吸毒及精神不能集中等情形者,嚴禁進入廠區施工。

(8)進出廠區必須有合格之識別證,嚴禁借於他人或冒用他人證件。

(9)嚴禁擅自攜帶管制物品(照相機、檳榔、飲料、打火機等)進入廠區。

(10)每日作業前必須依照自動檢查表執行檢點後才可進行施工。

2.使用電器用品之規定:

(1)使用延長線或電線時必須架高。

(2)使用延長線或電線時不可有破皮之情形。

(3)每日收工後必須確實收妥所有相關物品。

(4)施工電盤使用前必須事先提出申請。

(5)所有電器物品必須先接受檢查並貼標籤於電器用品上,並標示。

(6)作業前必須依照自動檢查表執行檢點後才可進行施工。

(7)嚴禁使用裸線直接插入插座。

(8)插座與插頭必須完全密合。

3.動火作業規定:

(焊接、切割…等)

(1)現場應備置足夠滅火器具。

(2)必須配帶個人防護具(護目鏡、耐熱手套…等)。

(3)2公尺內之易燃物品必須先移除。

 

(4)作業前必須依照自動檢查表執行檢點後才可進行施工。

(5)必須提出申請並取得許可證才得開始作業。

4.密閉空間作業規定:

(1)必須先測試作業空間之含氧量,必須在18﹪以上。

(2)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有通抽風機。

(3)配帶個人防護器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索、呼吸防護器…等)。

(4)施工時必須要有二人以上同時作業。

(5)作業前必須依照自動檢查表執行檢點後才可進行施工。

(6)必須提出申請並取得許可證才得開始作業。

5.夜間/假日施工規定:

(1)每日下午6:

00以後要繼續施工者,須於下午3:

00前向現場負責監工提出申請,並同時知會現場之工安管理人員。

(2)每日及假日或夜間施工時,必須在向監工及至警衛室簽到。

6.施工架及高架作業規定:

(1)作業前必須依照自動檢查表執行檢點後才可進行施工。

(2)依據法令規定:

高度於腰部2公尺以上時必須配帶安全帶。

(3)高架作業前必須在施工周圍確實圍籬,才得進行施工。

(4)必須倆人以上同時作業,其中一人於下方擔任A字梯扶持及協助等工作。

(5)嚴禁使用損毀或凹陷不平之施工架、A字梯。

(6)必須提出申請並取得許可證才得開始作業。

7.教育訓練:

(1)進廠承攬商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國巨工安認證並取得識別證,否則不准進廠作業。

(2)國巨工程師及已認證完成之承攬商人員,進廠前均再接受國巨工安或現場監工所做之進廠危害告知。

(3)所有進廠人員均須接受業主進場危害告知;才可辦理進場識別證。

 

8.緊急事故處理:

(1)到現場施工前必須先瞭解:

逃生動線、安全門、滅火器、消防栓、沖身洗眼器、緊急用品櫃、緊急呼吸器…等位置。

(2)遇火災發生時:

如現場情況能立即控制時則先自行滅火,再通知監工或工安;如情況已無法掌控時,則立即按下消防按鈕並快速逃離現場,並通知工安及監工。

(3)遇停電時:

不可亂跑、喧嚷,應聽從現場監工及工安人員或廣播指示,依序離開。

(4)遇有人員受傷時:

應立即通知現場監工、工安人員及廠區保健室。

(5)遇氣體洩漏時:

聞到異味時應立即迅速離開現場,並在確認安全時通知監工及工安人員。

(6)碰觸不明液體時:

應立即沖水15分鐘以上,再到廠區保健室檢查,並通知監工及工安人員。

(7)誤觸機台開關、閥件時:

應保留現場原狀,並立即通知監工及工安人員,同時告知機台之編號、開關(閥件)位置。

9.其他規定:

(1)每日進廠前統一於大門集合,由監工點名後帶領進廠。

(2)工程中如發現有危險時,應立即停工;待確認安全後再行施工。

(3)工程用物品使用完畢欲攜帶出廠時,必須前一天向監工提出申請。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知悉現場監工及工安人員之和連絡電話。

(5)嚴禁從非相關之安全門進出施工責任區。

(6)遇圍籬現場或吊掛作業時應繞道而行,嚴禁破壞他人之圍籬畢免發生危害。

(7)患有:

高血壓、心血管疾病、貧血、四肢不全、色盲、高度近視、聽力不正常、平衡機能失常者或曾患有癲癇者、精神或神經疾病者,不得從事高架作業。

(8)所有工具、機具均須標示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和連絡電話。

(9)每日施工前由現場監工集合所有施工人員,召開施工前危害告知會議,並在會議紀錄簽名後交由工安人員建檔備查。

 

(10)堆放材物料時,高度不可高出2公尺以上。

 

第三章、廠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1.總則: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八條規定: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設置協議組織做為工作之連繫、調整與巡視,並採取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協助及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必要事項。

「協力廠商安全衛生考核辦法」的施行,為防止職業災害發生的重要措施,因其不但能宣誓對協力廠商施工安全之重視,更能以實際的獎勵制度誘使協力廠商樂於遵循作業安全規範、以處罰制度抑制作業人員重視方便更甚於安全的危險心態。

只要全體協力廠商人員時時提高警覺並落實施工規範,相信工安環保零災害、零缺點是可能達成的目標。

2.適用範圍:

工程之全體協力廠商及再承攬商。

3.考核範圍:

3.1工程「安全衛生管理規範」

3.2業主施工安全管理規則

3.3相關法令要求事項

4.考核要項:

4.1一般安全管理

4.1.1進入施工區域應正確配帶安全帽並扣上帽帶。

4.1.2申請有合格之作業許可證(施工、動火、火警偵測隔離等)。

4.1.3依規定執行許可證內之檢查、勾選及其他規定事項。

4.1.4每日作業前執行作業檢點(巡檢)。

4.1.5作業許可證或其他規定表格須標示於施工區明顯處。

4.1.6施工區、預置區、堆放區須設圍離及標示廠商名稱、連絡人及電話。

4.1.7現場地面須先舖設塑膠布或不鏽鋼板,再於其上放置工具、物料。

 

4.1.8主要通道、緊急逃生門應保持通暢。

4.1.9滅火器、沖身洗眼器、防護衣及緊急應變用品櫃附近應保持凈空。

4.1.10移開高架地板應設置警告標示或完工後是否復原。

4.1.11禁止在廠內嚼檳榔、飲酒或未在指定地點吸煙、睡覺。

4.1.12禁止在廠內隨地便溺。

4.1.13施工人員禁止有酒醉、吸毒致精神不能集中等異常現象。

4.1.14庫存區、預置區、堆放區之廢棄物須分類、標示。

4.1.15庫存區、預置區、堆放區積存廢棄物須在規定期限內清除。

4.1.16每日收工前須將物料、工具放回暫存區並將垃圾清理乾淨。

4.2化學作業管理

4.2.1任何化學物質應清楚標示。

4.2.2化學物質使用、處置、儲存、作業,應備有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4.2.3可能產生危害之區域應設有警告標示及護圍。

4.2.4化學物質作業應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具。

4.3用電管理

4.3.1電線、機具須依規定格式標示廠商名稱、連絡人及連絡電話。

4.3.2禁止使用破損或絕緣不良之電線。

4.3.3禁止使用裸線插入插座。

4.3.4電氣設備應接地。

4.3.5插頭與插座應完全密合。

4.3.6作業人員離開工作區域,應將電源關閉並將插頭拔離插座。

4.3.7電線應架高,避免形成通行障礙。

4.4高架作業管理

4.4.1作業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帶。

4.4.2應兩人以上同時作業,其中一人擔任A字梯扶持、協助等工作。

 

4.4.3禁止兩人以上在同一A字梯上作業。

4.4.4禁止使用損毀、凹陷的A字梯、施工架。

4.5動火、焊接管理

4.5.1作業現場易燃物應移除或加以防護。

4.5.2作業現場應備有滅火器。

4.5.3搬運氣體鋼瓶應使用手推車。

4.5.4氣體鋼瓶應保持豎立並以鐵鍊、繩索固定。

4.5.5儲存、搬運及每日作業後的鋼瓶應裝妥護蓋。

4.6門禁管理

4.6.1施工人員須配戴識別證、穿著識別背心。

4.6.2禁止擅用未受過工安訓練人員入廠施工。

4.6.3禁止未經許可持來賓證進入廠區施工。

4.6.4禁止將證件借與他人或冒用他人證件進出廠區。

4.6.5禁止擅自攜帶未經許可之管制物品(照相機、筆記本型電腦、含酒精飲料等)入廠。

4.6.6禁止擅自出入非施工責任區(依識別證門禁區域判別)。

4.6.7禁止非緊急狀態打開或進出安全門。

4.6.8禁止闖越簽到、讀卡及換證等門禁管制區。

4.7其他管理

4.7.1每日出工人員須遵守簽到規定。

4.7.2應出席「協力廠商安全衛生會議」。

4.7.3須遵守其他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5.考核人員:

5.1公司工安人員

5.2公司現場工程師

 

6.本管理辦法呈報執行副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7.相關文件:

7.1「勞工安全衛生法」

7.2「安全衛生管理規範」

 

第四章、自動檢查計劃

一、前言:

自動檢查是用瞭解工作場所是否存在某些危害性,及該危害性是否在適當控制下,所採取之必要措施。

因此若想謀求勞工安全與健康,防止職業災害,必須於事先將不安全的設備環境或行為設法消除,而對可能發生不安全衛生之設備環境及行為則必須事先實施自動檢查。

二、實施要點:

就實施自動檢查其功效有下列五點:

1.藉著檢查提出改進不安全設備環境及行為的建議,並予改善作業環境,保障勞工之安全衛生。

2.顯示管理階層對勞工之關心,並激發勞工對意外事故防範的興趣,進而樂於配合自動檢查之工作。

3.藉著自動檢查以發生安全衛生管理計劃、訓練、組織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