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景凯伦湾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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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景凯伦湾建设项目
汇景凯伦湾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环评单位:
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东莞
1总论
1.1项目背景
为了将东莞沙田镇打造成一座具有现代化气息、商业活力蓬勃的精品城市,实现“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完善城市规划布局,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需要,提升城市品位及形象,完善居住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东莞市汇景凯伦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北纬22°53’39.18”,东经113°37’6.08”)建设汇景凯伦湾花园项目。
城镇建办及市规划局同意将该地块用作二类居住用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070100333)和规划许可证(证号:
2005-12-1002B)。
本项目总投资56429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为330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6976.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2栋7层花园洋房(底层商铺),13栋7层花园洋房,45栋3层联排住宅,150栋3层住宅,7栋33层住宅,1栋2层的商业中心,1栋幼儿园及配套公建设施。
项目设停车位2530个(其中室内1400个,室外1130个),居住户数3090户,居住人数10815人,容积率1.28%,绿地率35.4%,设1台200KW、2台910KW备用发电机,项目预计开工时间2011年03月,完成时间约2015年03月。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对项目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将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等有关要求。
东莞市汇景凯伦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环评工作。
我所在接受委托后,组织专业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赴现场调查和取得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环境功能区划
1.2.1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根据《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4-2020)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可以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1.2.2地表水
项目所排放的主要是各类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由尾水管网排入狮子洋。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狮子洋(广州大沙尾到广州凫洲)为Ⅲ类水体,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1.2.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项目用地属于商住混合用地范围,根据《东莞市沙田镇环境规划》(2004-202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项目声环境属于2类区。
1.3评价标准
1.3.1水环境
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狮子洋为Ⅲ类水体,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入市政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见表1-5;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1.3.2环境空气
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居住用地,其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项目周围SO2、NO2和PM10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电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汽车尾气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
1.3.3声环境
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声环境属于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⑵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运营期,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1.4环境保护目标
表1-15建设项目拟建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敏感点
规模
方位、距离
保护内容及级别
1
广荣中学
/
北面,约50米
环境空气二类
声环境2类
2
商铺与住宅
200户
西面,约50米
3
住宅
100户
南面,约50米
4
民田村
1000户
西面,约300米
环境空气二类
5
阇西村
1000户
西北面,约2400米
6
横流村
1000户
北面,约2200米
西太隆村
1000户
东南面,约600米
1.5评价工作等级
1.5.1水环境
确定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5.2大气环境
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5.3声环境
本评价噪声等级亦定为三级。
1.5.4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汇景凯伦湾花园;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莞市汇景凯伦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北纬22°53’39.18”,东经113°37’6.08”)。
项目北面隔路是广荣中学,南面隔进港北路为住宅,西面隔河涌为商铺与住宅,东面为西太隆河。
项目所在位置及敏感点分布见图1,周边关系详见图2。
2.3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56429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其中包括环保投资800万人民币。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56429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为330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6976.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2栋7层花园洋房(底层商铺),13栋7层花园洋房,45栋3层联排住宅,150栋3层住宅,7栋33层住宅,1栋2层的商业中心,1栋幼儿园及配套公建设施。
项目设停车位2530个(其中室内1400个,室外1130个),居住户数3090户,居住人数10815人,容积率1.28%,绿地率35.4%,设1台200KW、2台910KW备用发电机。
3#
2#
图例说明:
项目所在地
为敏感点
1#:
广荣中学;
2#:
住宅
3#:
商铺与住宅
4#:
民田村
5#:
阇西村
6#:
横流村
7#:
西太隆村
7#
6#
5#
4#
1#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下表2-1至2-4。
表2-1汇景凯伦湾花园总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规划总用地
M2
330134
总建筑面积
M2
496976.3
地上建筑面积
M2
423607.92
其中
住宅面积
M2
408974.7
地上
商业面积
M2
8075.8
其他面积
M2
6557.41
计入容积率面积
M2
423607.92
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M2
73368.38
其中
地下建筑面积
M2
73368.38
半地下室折算计容积率面积
M2
0
其他面积
M2
0
首层建筑占地面积
M2
63883.67
容积率
1.28
总建筑密度
%
19.35
塔楼建筑密度
%
0
道路广场面积
M2
32704.8
绿化面积
M2
116867.44
绿化覆盖率
%
35.4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人
3.05
机动车总泊位
辆
2530
室内泊车位
辆
1400
室外泊车位
辆
1130
总户数
户
3090
居住人口
人
10815
90平方以下住宅套型面积
M2
290372
90平方以上住宅套型面积
M2
118602
90平方以下住宅所占比例
%
71
住宅建筑套密度
套/ha
93.64
住宅面积净密度
万m2/ha
1.24
最大层(高度)
层(m)
33(99.9)
注:
50㎡/户以下为1.5人/户;50-90㎡/户为2.5人/户;90-180㎡/户为3.5人/户;180㎡/户以上为4.0人/户
表2-2汇景凯伦湾花园规划建筑统计表
编号
建筑名称
占地面积(M2)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总建筑面积(M2)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M)
备注(栋数)
1号楼
花园洋房
1819.872
7436.004
8147.672
7
(1)
21.45
1栋(底层商业)
2号楼
花园洋房
623.487
3385.928
3468.048
7
21.45
1栋(底层商业)
3、4号楼
花园洋房
2165.862
11109.076
12304.338
7
(1)
21.15
2栋
5号楼
花园洋房
993.84
6065.46
6065.46
7
21.45
1栋
6号楼
花园洋房
993
6079.08
6079.08
7
21.45
1栋
7号楼
花园洋房
1325.12
8087.28
8087.28
7
21.45
1栋
8号楼
花园洋房
993
6079.08
6079.08
7
21.45
1栋
9号楼
花园洋房
662
4052.72
4052.72
7
21.45
1栋
72号楼
花园洋房
993.84
6065.46
6065.46
7
21.45
1栋
71、73号楼
花园洋房
2016.36
12158.16
12158.16
7
21.45
2栋
70、74号楼
花园洋房
1325.12
8087.28
8087.28
7
21.45
2栋
75号楼
花园洋房
331
2026.36
2026.36
7
21.45
1栋
191\192\198\199\200\206\213\214号楼
联排住宅
3040
7152
10048
3
14
8栋
188\195\196\202\203\204\209\210\211\216\217\218号楼
联排住宅
4560
10728
15072
3
14
12栋
10\11\16号楼
联排住宅
1168.281
2375.481
2929.878
3
(1)
10
3栋
13\14\18号楼
联排住宅
1112.766
2375.697
2929.107
3
(1)
10
3栋
12号楼
联排住宅
371.947
801.982
987.473
3
14
1栋
215号楼
联排住宅
380
894
1256
3
14
1栋
15号楼
联排住宅
191.369
417.105
514.025
3
(1)
10
1栋
17号楼
联排住宅
373.51
800.67
993.512
3
(1)
10
1栋
185\212号楼
联排住宅
760
1788
2512
3
14
2栋
187号楼
联排住宅
554
1310
1830
3
14
1栋
189\194\197\205\208号楼
联排住宅
1030
2390
3410
3
14
5栋
183\184\186\190\193\201\207号楼
联排住宅
1442
3346
4774
3
14
7栋
44/56/106/175号楼
低层住宅
1235.36
1626.32
2034.32
3
11.7
4栋
19/30号楼
低层住宅
352.792
833.072
1012.814
3
(1)
10
2栋
20/21/27/28/29号楼
低层住宅
733.695
1717.35
2090.635
3
(1)
10
5栋
22/31/32/34/35/36号楼
低层住宅
746.22
1652.31
2059.626
3
(1)
10
6栋
33/37号楼
低层住宅
435.17
1102.32
1303.156
3
(1)
10
2栋
46/47/51/52号楼
低层住宅
510.2
1109.56
1393.76
3
11.7
4栋
23/48/55/59/92/120/144/163/177/182号楼
低层住宅
2064.8
4065.8
5085.8
3
11.7
10栋
24/25/26/38/39/60/61号楼
低层住宅
1102.85
1941.721
2439.272
3
11.7
7栋
45/53/57/58/76/91/133/134/135/154/170/176号楼
低层住宅
2182.68
4089.48
5049.48
3
11.7
12栋
43/105/132/153/169号楼
低层住宅
1277.5
2612
3237.4
3
11.7
5栋
90/119/143/162号楼
低层住宅
1022
2089.6
2589.92
3
11.7
4栋
40/41/42/49/50/54/178/179/180/181号楼
低层住宅
1818.9
3407.9
4207.9
3
11.7
10栋
93~104/121~131/145~152/164~168号楼
低层住宅
4367.761
9974.88
11846.52
3
11.7
36栋
77~89/107~118/136~142/155~161/171~174号楼
低层住宅
5055.94
11914.44
14150.01
3
11.7
43栋
62号楼
幼儿园
1265.21
3700
3700
3
12
63号楼
高层住宅
870.6
28129.2
28129.2
33
99.9
1栋(底层架空)
64号楼
高层住宅
1304.04
42834.31
42834.31
33
99.9
1栋(底层架空)
65号楼
高层住宅
870.6
28408.88
28408.88
33
99.9
1栋(底层架空)
66号楼
高层住宅
869.36
28580.8
28580.8
33
99.9
1栋(底层架空)
67号楼
高层住宅
1153.295
41159.51
41159.51
33
99.9
1栋(底层架空)
68号楼
高层住宅
1153.295
41159.51
41159.51
33
99.9
1栋(底层架空)
69号楼
高层住宅
1920.07
43213.3
43213.3
33
99.9
1栋(底层商业)
220号楼
半地下车库
47641.65
1
不计容积率
219号楼
商业中心
2181.414
3098.834
3595.594
2
(1)
9.9
1栋
222、223号楼
垃圾站
96
96
96
1
5
2栋
224号楼
警卫室
19.544
32
32
1
3
1栋
225-227号楼
警卫室
48
48
48
1
5
3栋
项目的3F住宅为一栋2~4单位;不属于别墅类建筑,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表2-3综合配套公建一览表
名称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设施数量
非独立占地设施所在建筑物及具体位置
备注
幼儿园
5500
3700
1
62#楼
12班
居委会办公用房
229.68
1
65#楼一层
物业管理用房
233.36
1
66#楼一层
警务室
64
64
4
小区出入口
各类活动用房
1361.42
1
67#/68#楼一层
综合办及人民调解室
50
1
65#楼一层
卫生及计生服务用房
257.92
1
66#楼一层
文化设施(含图书馆)
362.88
1
64#楼一层
户外文体设施
4604.6
高层架空层
星光老年之家
202.15
1
64#楼一层
商业设施
8075.8
1
1#/2#首层/219#
底层商业
垃圾收集站
96
2
222#/223#
每栋50
管道燃气供应设施
50
1
地下室
变电用房
180
4
地下室
污水处理设施
50
1
地下室
信报箱
3090
各栋楼入口处
每户一个
公厕
50
1
69#/219#结合底层商业
合计
19567.81
注:
项目商铺功能未定,不设餐饮,当建成引进商业项目时应另行申请报建,但不得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清洗等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行业。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
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本建设项目90平米以下住宅套型面积所占比例为71%,符合《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有关规定。
3.环境质量现状
3.1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区范围内各监测点的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3.2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可见,狮子洋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体要求。
3.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边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3.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植被大部分已被清除,对周边范围的植被物种调查结果表明,周围区域多为人工作物和常见绿化植物,未发现国家珍稀濒危物种和各级保护植物。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
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施工单位必须向东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该项目设计当中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生态及社会效益”的原则,需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则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6.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防治措施
5.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5.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废水排放总量为2040m3/d,废水中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
项目幼儿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类B标准后排放到狮子洋。
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5.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发电机采用清洁燃料0#轻质柴油,含硫量低,无需设置专门脱硫装置,燃油尾气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由于项目使用管道天然气,厨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由于管道天然气燃烧完全,燃烧产物简单而无明显污染。
项目居民油烟废气由于排放量小,各住户自行安装高效的抽油烟装置,油烟被吸附下来后,定期对抽油烟设备进行清洗,油烟经抽油烟装置吸附后,由油烟专用管道引至各住宅楼顶天面直接排放,这样可以减少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会对本项目内部和外部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幼儿园的厨房油烟由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出3米达标排放。
排放高度为15米。
项目设置2个临时垃圾收集房,分别位于西侧中部,西南角。
项目每栋楼设有垃圾桶,垃圾收集房只作中转,管理人员将各栋楼的垃圾收集到垃圾收集房,直接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置,环卫部门每天定时清运一次,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天。
并对垃圾收集房定期消毒,可有效减少垃圾恶臭对项目内人员的影响。
项目室内停车库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较少,经通风设备抽至室外排放,污染物会迅速扩散,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后,对周围声环境增值很小,而叠加本底值后声质量水平并没有明显升高,也没有改变环境功能现状。
项目各边界噪声增值叠加本底值后,仍达到2类标准(昼间:
60dB,夜间:
50dB),因此,项目的建设对项目附近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5.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址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早已不复存在。
项目地块周围无大型公共绿地,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一般,植被覆盖率较低,生物多样性较差。
项目建设将使原有的生态系统得以重建,生物种及生物量不断丰富,项目内植被覆盖率将显著增加,生态功能不断强化。
因此,项目建成后通过做好园林绿化建设,使得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到改善,对于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极为重要。
6.外(内)污染源对该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发电机房、水泵房、机动车等噪声经治理后,不会对该项目内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按本报告提出的对策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绿化,以尽可能减轻内环境污染对该项目影响。
外环境对内环境的影响比较突出,该项目外环境主要是周边公路的噪声影响。
因此,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并加强绿化工作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7.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