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责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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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责任清单
县教育局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根据国家、省、市的大政方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教育方面的有关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的大政方针,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拟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
相关股室
2
监督检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导室
拟定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计财股
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相关股室
3
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等)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编制管理、课程计划、教学大纲。
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等)的方针政策。
教育股
负责指导、检查评估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教师进修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籍管理。
师训办
根据历年学生数量的变化,合理调整教职工结构比例,动态调整各学校编制标准并上报县编办审批。
人事股
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学课程、课时安排及中小学用书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大纲;负责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
教研室
4
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乡镇、县直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
负责中小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工作。
教育股
指导全县公办中小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中小学各项管理制度。
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考籍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协助有关股室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
负责颁发高中毕业证书、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工作;负责寒暑假放假事宜,组织中小学招生,提高学额巩固率。
负责制定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指导特教学校工作,
教育股
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推动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指导、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育管理。
管理全县的成人教育,并协调乡镇、县直部门成人教育有关方面的工作。
职成教股
指导全县的职业技术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工作,负责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招生、专业设置和学籍管理工作,并协调乡镇、县直部门职业教育有关方面的工作。
5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综合改革。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综合改革。
相关股室
6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管理县拨教育经费。
负责监测乡镇贯彻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
负责研究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和办法,改善办学条件,负责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工作。
计财股
负责全县教育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预决算审核、汇总,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和基建质量的监管,负责局属单位年度基建计划和基建项目的编报工作,负责校园总体建设规划工作。
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计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结构布局。
7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
负责教育系统内部中小学教师的聘用、调配辞退等工作。
协调县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人事股
负责规划、指导、组织中小学校长的任职培训、提高培训、高端培训;负责教师队伍规划建设。
负责全县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奖惩,并上报县人事局审核。
负责制定教师的招聘计划,负责组织全县教师的职称申报与职称评聘工作。
负责教师工作调配与教师辞职、辞退工作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师的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以及教师资格注册工作。
师训办
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县级培训组织工作,以及省市县级培训的遴选工作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
8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重点中学、中专学校校级干部的提名、考察工作;负责乡镇教办室校长、其他中小学校长及重点中学中专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或聘任工作。
负责对重点中学、中专学校校级干部的提名、考察工作。
人事股
负责乡镇教办室校长、其他中小学校长及重点中学、中专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或聘任工作。
9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少工委工作、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工作。
教育股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美育工作和艺术教育工作。
监督、指导全县中小学生疾病防控工作。
教研室
10
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在工作权限内,负责研究制定本县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办法。
负责全县普通高考报名、体检、考试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考报名、考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招生办
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师训办
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回乡中学生培训和城镇青少年岗前职业技术培训。
职成教股
11
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的职工、农民教育工作。
指导、管理各类成人学校。
负责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及有关规定,指导、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的职工、农民教育工作。
职成教股
指导、管理全县各类成人学校工作。
按照有关政策和管理权限审查和审批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12
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教育地位、增加教育投入、落实教师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情况。
督导室
负责研究制定与教育督导有关的政策和规定。
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综合评估、考核工作。
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指导、督查和考评、评估学校安全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任务,协调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管,负责相关股室审批大型活动的备案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备,会同相关股室做好全县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法制股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两制实施等法制工作。
13
负责有关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负责县教育学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相关工作。
教研室
14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协助配合局党组开展工作,组织贯彻和实施党组的指示、决定,开展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职工及党务工作者教育与培训,负责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工作和有关情况。
机关党委
负责提出所属支部的设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的建议,报县直工委审批。
负责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并报县直工委审批。
15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和反应本系统动态;协助上级纪委查处本系统违纪案件,做好信访工作;接受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等行为的检举、揭发和控告,维护和保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纪检监察室
16
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工作。
配合上级教育工会、县总工会做好有关工作,加强工会建设。
教育工会
17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教改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学改革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全县中小学升级考试;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成绩统计、分析及评定工作;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进行视导;协助有关股室做好中小学用书圈定、教师培训等工作。
教研室
96年三定方案
18
负责全县教育技术现代化的应用普及推广工作。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电化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中小学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室)建设工作。
电教仪器站
96年三定方案
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和各类功能教室设备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各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的采购工作。
负责组织中小学开展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读书活动等工作。
组织指导学校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实验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活动。
推广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教学科研成果。
负责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的统计工作。
19
负责本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勤工俭学管理站
96年三定方案
20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工作。
负责为民办学校招聘教师工作,负责民办学校专业教师考核、定级、职称评定、调资等。
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2004年批准成立
负责为民办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待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公办学校辞职或被辞退、解聘的教师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在教育系统就业提供求职登记和推荐就业服务,委托高校培养大专以上学历的师资。
21
负责全县各级公办各类学校的经费管理工作。
对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实行集中管理。
教育支付分中心
2007年批准成立
负责全县教育经费开支的审计工作。
22
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管理。
负责体育馆、运动场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管理,并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负责活动中心日常事务、财产设施、场馆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各类青少年活动的组织、指导、实施与管理,校外联办项目的申报运作和管理,。
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外教育发展规划和开展校外活动的计划。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1年3月批准成立
23
负责县直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
负责县直学校四所小学的少先队建设,积极组织活动,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团总支
24
负责本系统妇女儿童工作。
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妇委会
2、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教师业务培训
县教育局
教研室负责培训,局师训办负责提供服务。
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办
县进校、局师训办负责提供服务。
2
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县教育局
负责按照相关曾策组织教职工工资调整初审。
县人事局
负责相关工作的审批。
县财政局
负责相关工作的审批。
3
全县教师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
县教育局
负责组织全县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县人事局
负责相关工作的审批。
4
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调配、辞退工作
县教育局
负责制定教师招聘计划;负责组织教师职称申报与职称评聘的初审工作;负责教师工作调配或教师辞职、辞退办理工作。
县编办
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招聘工作。
县人事局
负责组织实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审批教师职称申报与评聘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审批教师辞职、辞退工作。
5
教师结构比例,审核各校编制标准
县教育局
负责合理调整教职工结构比例,制定动态的调编计划
县编办
负责相关工作的审批。
6
中、高考加分
县教育局
对中、高考考生落实加分政策,负责中考教师子女资格审核。
县民宗局
对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进行确认。
县计生局
对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资格进行审定。
县民政局
审核烈士子女等考生中、高考加分资格。
7
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县教育局
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对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学校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配合食药监部门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物安全事件。
县卫生局
负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指导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堂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
三、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咨询服务
高考、成人考试、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咨询解答。
招生办
5522813
2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服务
接收中职学生、高中学生、初中寄宿生资助政策咨询和投诉事宜。
计财股
5523301
接收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和投诉事宜。
教育股
5522106
3
教师资格证申请、注册咨询服务
接收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申请、注册咨询。
师训办
558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