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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为确保工程顺利安全进行,根据该工程以及施工现场特殊性,特编制该施工方案。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1、组长:

解厚清

2、副组长:

赵凤勤、徐柏华

3、组员:

杨辉、鞠万进、刘庄、叶亚东、焦威扬

二、用电方案

⒈接受许庄河施工安全事故的教训,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商品混凝土采用非泵送,场内运输采用小运输车,从而避免对施工现场高压线的影响.

    ⒉ 现场勘查,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四、电工

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2。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4。

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

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7.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8.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9.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五、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

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

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六、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

5m。

  

七、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⒉配电箱: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

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八、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

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9.移动电动工具和手动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10。

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

不得多台串联。

电焊把必须绝缘良好。

九、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7。

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十、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

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

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

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一、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

5~2。

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十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

(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禁止带电操作,需要倒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10.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

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

1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2.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

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

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3)。

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13。

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

5m.

 

十三、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首先应该立即快速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性能的木棍挑开和隔离电流,如果触电者的衣服干燥,又没有紧缠住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触电人员的衣服,拉离带电体;但救护人员不可以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住他的鞋。

(2)、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不能立即停电的,也可以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前,应将金属线的一端可靠的接地,然后抛掷另一端。

(3)、触电者在高处,应该考虑防摔措施.

(4)、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该根据触电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触电急救现场应用的主要救护办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5)、应急办公室应该立即赶赴现场,填写好应急报告,通告现场监督。

用电话、对讲机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通报伤者情况、姓名、出事地点、时间、伤情等,通知对方作好急救准备。

(6)、救护车运送伤员途中,要与应急办公室时刻保持联系,随时报告伤者的病情和具体行车位置,应急办公室及时给应急指挥小组汇报,并通报现场HSE监督,同时应急办公室及时向地方医疗机构通报最新病情,以便作出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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