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总结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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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总结报告

汽车起重机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总结报告

汽车起重机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总结

报告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

北京东方诚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地点在迁安思文科德薄板科技有限公司原料二车间东侧。

事故机械设备:

QY25A汽车起重机

事故损失:

导致甲方设备架子砸坏不能使用,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事情发生经过

2012年11月22日下午,我公司进场一车钢结构构件。

下午临近3点30左右我公司在对其进场的材料开始卸车,由于当天有些阴天,卸车人员乡更快的将车卸车完毕,将车内的所有货物一次捆绑,用吊车一吊吊装完毕。

但在起重机起钩后,起重指挥工及起重机司机及卸车人员没有及时发现车间内放置的设备架子,起重指挥工及起重机司机操作及指挥失误,加之吊装的货物太重。

导致汽车吊在吊装过程中超载,汽车吊大臂失稳,在起重机落钩时,将甲方的车间内设备架子砸坏,不能再使用。

给其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

1、我公司的起重机司机没能遵守“十不吊”原则,超载后绝对不能吊。

吊装大臂太小,出臂太长,在超载吊装的时候,引起吊

车晃动失稳,不能及时控制起重机。

严重违反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视线范围内的物品没有及时发现。

2、负责指挥吊车的信号指挥工,在发现超载及违反操作规程吊装

的同时吊装时没能及时制止,仍然指挥吊装作业。

信号指挥工也没能发现吊装范围的物品。

3、卸车施工人员看到天色较晚,操之过急,不应该一下将车内物品拴好,一吊吊装。

在卸车范围内没能及时清理现场物品,没有注意吊车回转半径范围内厂区可能伤害的物品。

工人的安全意识薄弱。

4、我公司管理人员起重司机及信号指挥工以及现场的安全教育的管理不当。

没有加强对整个施工现场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教训及整改措施

1、工程施工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未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造成。

今后在施工工程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提高工人及操作人员的整体的安全素质。

在以后的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

起重工及信号工做到“十不吊”。

2、必须确保建设项目各方的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人员安全教育的普及与安全知识的熟解。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对安全教育内容进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项目部成了安全稽查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加强管理。

保证以后工程不再出现以上问题。

北京东方诚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3日

篇二: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总结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月6日,召开了区安

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

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

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

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

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

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

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

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

“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

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

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

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

对涉及多个

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〇一三年月二十五日二

篇三:

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度

(试行)

WHNYLM/ZD-030-2015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减少新隐患产生和隐患重复出现,对隐患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对“隐患制造者”进行追究和问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事故隐患责任的分类、原因分析方法、责任追究范围和处罚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产生的安全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的分析和责任追究,重点追究隐患产生的人为原因。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

重大事故隐患还包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和集团或政府部门认定的重大隐患。

第二条组织与职责

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对一矿三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责任追究和处理;

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一般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责任追究和处理;

各业务部门科室负责对本单位业务保安检查中查处的各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责任追究和处理;

公司安健环部是安全事故隐患分析、责任追究的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其“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隐患,与隐患产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作业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或管理人员工作安排;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安全意识差或工作不认真导致作业不合规,产生安全隐患;

4.未有效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未按规定使用工器具;

5(未经培训合格取得作业证或未进行作业许可进行作业;

6(其它直接导致隐患发生的因素。

(二)主要责任指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事故隐患的产生起到主要作用的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或防护措

施。

2(隐患治理不彻底,导致隐患扩大或类似隐患重复发生。

3(在作业过程中劳动组织者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材料,对违章作业不加制止。

;

4.生产组织、工作安排不合理、不具体,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

5.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环保装置和设备,或未按规定使用。

6(对有关部门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

(三)领导责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负领导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不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

产工作指示命令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对主管业务和主管单位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未严格履责,未能有效组织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影响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

4.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

5.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设备存在缺陷但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6.未给员工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或条件,对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由于决策、安排不合理或审批、审核不严格造成不符合项,产生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和责任追究范围

安全隐患发生基本源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

人:

安全意识淡薄、培训不到位,能力不足、人员组织不合理;机:

设备、材料准入不合规,维护、保养不到位;环:

作业环境本身存在不安全因素;管:

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一)安全意识淡薄、培训不到位,能力不足,人员组织不合理:

1.安全意识淡薄,未经安全或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到位。

改进措施:

持续开展员工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活动、家属协管、亲情教育、案例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力度,严格把关,培训不到位坚决不允许上岗。

责任追究范围:

对人员培训、教育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2.人员熟知各项管理规定,仍故意违章指挥或违规作业。

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明确现场跟班领导、班组长管理责任,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严格将存在的不安全行为纳入员工安全结构工资考核、风险抵押金考核等考核范畴,并进行不安全行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数的进行脱岗培训或辞退。

责任追究范围:

对人员日常管理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人员虽经培训但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加大培训力度和考核,定期开展岗位能力评定,培训学习后仍不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工作能力,调离原工作岗位,从事简单工作。

责任追究范围:

对人员录用、定岗、能力鉴定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4.人员组织不合理,违反安全规律或人机工程原理。

改进措施:

根据管理工作和作业内容的特性,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及分工,充分考虑人员能力、精力,杜绝因人员组织、安排不合理造成人员违章或事故隐患。

责任追究范围:

对人员组织、分工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设备、材料准入、验收不合规,维护、保养不到位:

1.设备、设施设计、加工、制造过程中存在的缺陷。

改进措施:

根据规范重新设计、加工、采购或安装,对于无法改动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

责任追究范围:

对设备、设施设计、制造、加工作业及验收审查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2.设备设施在施工安装阶段遗留问题。

改进措施:

对同类型问题进行认真排查,立即组织整改。

责任追究范围:

对设备设施在施工安装期间监督检查和完成后验收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设备、材料质量不合格。

改进措施:

更换合规的设备或材料,将供货厂家列入黑名单,设备、材料采购部门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能源公司主管部门。

责任追究范围:

对设备、材料采购、收货、验收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4.无检修、维护保养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或规定不详细。

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立即组织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并组

织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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