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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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开采;
2.正常连续生产(连续停产不超过3个月);
3.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5.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办法),按规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考评工作。
二、等级设定和评定程序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级,三级是煤矿组织生产所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现场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标准的责任主体。
应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使煤矿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有保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的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并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
(5)采煤。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11)调度。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度”的规定。
2.露天煤矿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3个部分: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3部分“露天煤矿”的规定。
(4)职业卫生。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5)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6)调度。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度”的规定。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
表1-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权重(ai)
考核得分(Mi)
加权得分
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00
0.15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00
0.15
3
通风
100
0.15
4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00
0.10
5
采煤
100
0.08
6
掘进
100
0.08
7
机电
100
0.08
8
运输
100
0.07
9
职业卫生
100
0.05
10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100
0.05
11
调度
100
0.04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M)
(2)按照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表进行打分。
(3)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
(1)式计算:
……………………………………………………
(1)
式中:
M——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M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1个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a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1个部分的权重。
2.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项得分乘以权重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2。
(2)按照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的各部分评分表进行打分。
(3)各项考核得分乘以其权重之和即为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
(2)式计算:
…………………………………………………
(2)
式中:
N——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N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3部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
bi——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疏干排水、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等13部分的权重。
表1-2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权重(bi)
考核得分(Ni)
加权得分
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00
0.15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00
0.15
3
穿孔
100
0.05
4
爆破
100
0.09
5
采装
100
0.09
6
运输
100
0.11
7
排土
100
0.08
8
机电
100
0.08
9
边坡
100
0.05
10
疏干排水
100
0.04
11
职业卫生
100
0.04
12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100
0.03
13
调度
100
0.04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N)
(4)在考核评分中,如缺项,可将该部分的加权分值,平均折算到其他部分中去,折算方法如(3)式:
……………………………………………(3)
式中:
T——实得分数;
Q——加权得分数;
P——缺项加权分数。
3.重大事故隐患扣分方法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煤矿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执行。
对于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考评项为零(以百分单元计项)。
具体见各专业评分方法。
\
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与制度
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明确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年度辨识评估。
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
重点对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灾害因素、工艺环节、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
(2)专项辨识评估。
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a.井工煤矿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露天煤矿新采场、新平盘和边坡设计前;
b.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c.井工煤矿启封火区、突出矿井石门揭煤和过构造带、排放瓦斯,露天煤矿钻孔和爆破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的煤矿在复工复产前;
d.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3.安全风险管控
(1)基本要求
建立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机制,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重大安全风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管控责任明确,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2)现场检查
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公告警示
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
4.保障措施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风险知识培训。
二、评分方法
按表2-1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
(1)进行折算:
………………………………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表2-1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管理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一、工作机制(10分)
职责分工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
查资料和现场。
未建立责任体系不得分,随机抽查矿领导1人不清楚职责扣1分
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2
查资料。
未明确管理部门不得分
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4
查资料。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辨识范围、方法或工作流程1处不明确扣2分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35分)
年度辨识评估
1.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
2.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3.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8
查资料。
未开展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2分,辨识内容(危险因素不存在的除外)缺1项扣2分,评估报告、风险清单、管控措施缺1项扣2分,辨识成果未体现缺1项扣1分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35分)
专项辨识评估
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7
查资料和现场。
未开展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2分,辨识内容缺1项扣2分,风险清单、管控措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中体现缺1项扣1分
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天煤矿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7
查资料和现场。
未开展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辨识内容缺1项扣2分,风险清单、管控措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中体现缺1项扣1分
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7
查资料和现场。
未开展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辨识内容缺1项扣2分,风险清单、管控措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中体现缺1项扣1分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35分)
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6
查资料和现场。
未开展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辨识内容缺1项扣2分,风险清单、管控措施、辨识成果未在应用中体现缺1项扣1分
三、安全风险管控(40分)
管控措施
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方案,人员、资金有保障
5
查资料。
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未制定方案不得分,人员、技术、资金不明确、不到位1项扣1分
2.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手段,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4
查现场和资料。
没有制定管控措施、管控措施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3.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4
查现场和资料。
未设定人数上限不得分,超1人扣0.5分
定期检查
1.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8
查资料。
未组织分析评估不得分,分析评估周期不符合要求、少1次扣3分,管控措施不做相应调整、月度管控重点不明确1处扣2分,责任不明确1处扣1分
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8
查资料。
未组织分析评估不得分,分析评估周期不符合要求、少1次扣3分,管控措施不做相应调整1处扣2分
三、安全风险管控(40分)
现场检查
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查现场和资料。
未执行带班制度不得分,未跟踪、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1处扣2分
公告警示
在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4
查现场。
未公示不得分,公告内容和位置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
四、保障措施(15分)
信息管理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4
查现场。
未实现信息化管理不得分,功能缺少1项扣1分
教育培训
1.入井(坑)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6
查资料。
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1处扣1分
2.每半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5
查资料和现场。
未组织学习不得分,现场询问相关学习人员,1人未参加学习扣1分
得分合计:
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工作要求
1.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制定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治理、督办、验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制定治理方案。
2.事故隐患排查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
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事故隐患治理
(1)分级治理
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
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2)安全措施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对治理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4.监督管理
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
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5.保障措施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建立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3)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
(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三、评分方法
按表3-1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
(1)进行折算:
………………………………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检查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为零。
表3-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管理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一、工作机制(10分)
职责分工
1.有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
2
查资料。
没有管理部门不得分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班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
4
查资料和现场。
责任未分工或不明确不得分,矿领导不清楚职责1人扣2分、部门负责人不清楚职责1人扣0.5分
分级管理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
4
查资料和现场。
未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扣2分,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明确1项扣1分
二、事故隐患排查(25分)
基础工作
1.编制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或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
2.编制全面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对照表;
3.排查对照表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和事故隐患排查结果及时补充更新
7
查资料和现场。
未编制扣2分、未落实执行扣1分,未编制对照表扣2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扣2分、未及时更新扣1分
周期范围
1.矿长每旬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6
查资料和现场。
未组织排查不得分,组织人员、范围、频次不符合要求1项扣2分,未制定工作方案扣1分、方案内容缺1项扣0.5分
2.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
查资料和现场。
未安排不得分,人员、范围、频次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
3.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3
查资料和现场。
未进行排查不得分
登记上报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3
查资料。
未建立台账不得分,登记不全缺1项扣0.5分
2.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2
查资料。
未及时报告或未建立档案不得分
三、事故隐患治理(25分)
分级治理
1.事故隐患治理符合措施、责任、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要求
2
查资料和现场。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
6
查资料和现场。
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分,治理方案未及时上报扣2分
3.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4
查资料和现场。
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分
4.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5
查资料和现场。
当班未采取措施或未及时治理不得分,不做记录扣3分、记录不全1处扣0.5分
安全措施
1.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4
查资料和现场。
没有措施、措施不落实不得分
2.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
4
查资料和现场。
现场没有专人指挥不得分、未设置警示标识扣1分、没有安检员监督扣1分
四、监督管理(25分)
治理督办
1.事故隐患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
2.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
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
8
查资料。
督办责任不明确扣2分,未实行提级督办扣2分,未及时记录或上报扣2分
验收销号
1.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5
查资料和现场。
未进行验收不得分,验收单位不符合要求扣2分,验收不合格销号的不得分
2.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
5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按规定报告不得分
公示监督
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2.及时在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