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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花园小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总论

1.1项目由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质量评价课程》的学习和理解,并在社会实践工作中能应用环境影响评价知识,我们特进行了这次对武汉市南湖花园城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课程设计。

本课程设计主要是对武汉市南湖花园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和分析。

接到对该区域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任务后,我们环评课设小组组员多次到南湖花园城进行现场考察和调查,并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评价技术路线和确定评价重点。

此次课程设计的调查重点是对南湖花园城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与评价,并对该区域的生活污水排放、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和环境问题作简要说明,同时还对该区域的居民、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在此基础上,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依据,完成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本报告将利用当地已有的大气环境监测资料作为基本依据,评价和分析武汉市南湖花园城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收集近期的相关资料,对南湖花园城环境状况作影响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并据此强化环境管理,使之与南湖花园城的整体规划相协调,达到该区域的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8日颁布,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1996年5月15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8日颁布,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9)《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国发〔2007〕37号,2007年11月);

(10)《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年11月);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月1日)。

1.2.2地方法律法规及环保规划

(1)《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1994年12月2日);

(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06]178号,2006年10月1日印发);

(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203号);

(4)《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武汉市人民政府(2006)41号);

(5)《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6年03月12日);

(6)《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摘要)》(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局);

(7)《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2006年4月26日通过,自2006年7月8日起施行);

(8)《武汉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武汉市政府,2002年4月5日);

(9)《绿色武汉行动林业发展5年(2002-2006年)计划》(武汉市林业局,2002年1月)。

1.2.3技术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1.3.1评价目的

针对南湖花园城的实际特点,本次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主要目的为:

(1)通过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的调查及现状监测,了解该区域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

(2)找出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和解决办法,以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提出污染处理措施以及环境管理与运行监控计划方案,为项目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环境管理和监控依据。

(4)分析项目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对建设项目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

(5)促进公众了解项目内容,充分考虑公众的看法和意见,希望公众参与、监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

(6)通过调查及评价和分析加深对环境影响评价课程的认识、理解及初步掌握环境质量评价工程的一般流程,熟悉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制。

1.3.2评价原则

本次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本次评价相关资料的收集应当全面、充分,现状调查和类比调查分析应该具有代表性;

(2)污染源调查与评价要尽量准确;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要合理、数据有一定的可信度;

(4)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应该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与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相一致,提出的环境管理计划要切实可行。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根据对空气质量的不同要求,将环境空气质量分为三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自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任何危害性影响的空气质量要求。

二级标准:

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的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

三级标准:

为保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城市一般动、植物(敏感者除外)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要求。

该标准将环境空气质量划分为三类功能区:

一类区,主要适用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主要适用于城镇规划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主要适用于特定工业区。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类标准[1]。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17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南湖花园城地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下表1-1)。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摘自GB3095-1996)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标准状态)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0.02

0.06

0.10

日平均

0.05

0.15

0.25

1小时平均

0.15

0.50

0.70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0.08

0.20

0.30

日平均

0.12

0.30

0.50

一氧化碳

CO

日平均

4.00

4.00

6.00

一小时平均

10.00

10.00

20.00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0.04

0.08

0.08

日平均

0.08

0.12

0.12

1小时平均

0.12

0.24

0.24

(2)声环境质量标准

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0类标准:

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1类标准:

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这类标准;

2类标准:

适用于居住、商业和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

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

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限制也执行这类标准[2]。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2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南湖花园城综合生活服务区区域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区,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见表1-2)2类标准。

表1-2城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

单位:

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汽车污染物排放废气

我国2004年后,全面实施相当于欧2标准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GB18352.2-2001)国2排放标准;2007年7月1日后,我国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05),此标准相当于欧3标准,详见表1-3;

表1-3欧3(EURO3)排放标准中NOx、CO、THC的单车排放系数表

车型

主要污染物(MG/辆•M)

CO

NOX+THC(NO2)

柴油车

小型车

0.64

0.56

中型车

0.80

0.72

大型车

0.95

0.86

汽油车

小型车

2.30

0.35

中型车

4.17

0.43

大型车

5.22

0.50

(2)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

其排放标准限值见下表1-4。

表1-4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N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NOx

240

15

0.77

50

12

60

16

HC

120

15

10

50

156

60

225

(3)餐饮油烟废气排放

餐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中规定“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详见下表1-4。

表1-5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

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在标准中还规定“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4)锅炉废气排放

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

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控制指标见下表1-5。

 

表1-6锅炉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

锅炉类别

污染物

排放浓度(mg/m3)

I时段

II时段

燃煤锅炉

烟尘

250

200

SO2

1200

900

NOX

/

/

燃油锅炉

(轻柴油、煤油)

烟尘

100

100

SO2

700

500

NOX

/

400

燃气锅炉

烟尘

50

50

SO2

100

100

NOX

/

400

注:

新建锅炉执行Ⅱ时段标准,林格曼黑度小于一级。

(4)建筑施工噪声排放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见下表1-6。

表1-7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表

单位:

等效声级L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5)废水

武汉南湖花园城位于武汉市南湖附近地块,有城市污水管网的区域,故整个南湖花园城所有的生活污水必须纳入城市污水干管,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下表1-7。

表1-8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项目名称

pH

CODcr

(mg/l)

SS

(mg/l)

动植物油

(mg/l)

NH3-N

(mg/l)

三级标准

6~9

500

400

100

--

1.5评价因子、级别与范围

1.5.1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评价因子:

TSP(总悬浮颗粒物);汽车废气(CO、NOx、HC)。

水环境预测评价因子:

废水排放量及其CODcr、NH3-N。

声环境评价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

1.5.2评价级别

(1)大气环境

本次大气环境评价以对施工期扬尘的评价为主,且其影响范围较小,而南湖花园城区区域属微丘平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关于大气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确定本次大气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2)水环境

由于该居民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面源污染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均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于水的评价等级划分的规定,确定本次水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3)声环境

考虑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期机械噪声,且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于声评价等级划分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生态破坏幅度不大,且项目建成后进行大面积的绿化,同时尽量保留原有植被,因此确定本次生态环境评价按三级进行。

1.5.3评价范围

本次监测的南湖花园城区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南端,它北接雄楚大街、南靠南湖南路、西靠巡司河和梅家山至武泰闸的武咸公路段,东至丁字桥南路。

经实地调查知,南湖花园城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交通车辆排放的废气,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南湖花园城的自然环境特征确定本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为:

南湖花园城三条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瑞安街、恒安路、平安路。

1.6评价重点

(1)废气:

交通车辆的汽车废气。

(2)废水:

住宅区、商业用房及公建等产生的生活废水。

(3)噪声:

热泵机组、水泵房、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及建设期内施工噪声等。

1.7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保护目标为武汉市南湖花园城住居民区、教育区、商业区以及居民室外健身娱乐区等生活工作环境质量。

 

2南湖花园城概况

2.1基本资料

2.1.1名称

名称:

湖北省武汉市南湖花园城。

2.1.2地址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2.1.3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深圳市宝安集团。

2.1.4性质

性质:

住宅小区。

2.2背景资料

武汉南湖花园城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南部,占地4800亩,规划居住人口10万,辐射人口35万人,是武汉市最早的花园式、别墅式新型住宅小区。

经过十余年开发历程,南湖花园城现有中央花园、风华天城、宝安花园、松涛苑、祥和苑、新大地家园、金秋庄别墅、华锦花园、虹顶花园等30余个小区,入住人口约7万余人。

武汉南湖花园城是第一个把商品房概念、物业管理概念灌输给武汉市民,曾被国家建设部授予武汉市第一个国家级住宅小区、湖北省第一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1992年,深圳市宝安集团正式进驻南湖,拉开了南湖花园城的建设序幕。

宝安集团将先进的理念移植于南湖建设之中,也迅速在武汉刮起一阵强劲的南来之风。

几年后,南湖康乐苑、祥和苑、金秋别墅等分别建成交付使用,这些各具特色的住宅组团,汇集成了一座新城矗立于武昌南城。

一时间,南湖花园城美誉盛传,成为武汉住宅开发的样板。

后来声名日隆的“百步亭小区”等都在此吸取了最初的营养。

1998年,具有深港背景的学院派开发商南国置业挺进南湖。

不久,在“花园中建房”的独特理念在武汉楼市迅速传开,随着南湖花园的中心楼盘中央花园深入开发,南国置业“让我们所作深深植根于对人类居住行为的理解”的“豪言壮语”也传遍武汉三镇的大街小巷。

这句话,可以说是南国置业开发中央花园、致力南湖花园城住宅探索“人居文化”的开篇语,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武汉人才开始慢慢理解了“人居”与“安居”、与“居住”的本质区别。

南国置业在南湖中央花园所营造出的纯正生活气息,宜人、优雅的景致,亲情化的社区氛围等等,确实变成了当时武汉人居住水平、生活品质的参照指标。

自此南湖花园城正式拉开了武汉住宅往品质、品牌良性发展的序幕。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在一张规划白纸上横空出世的南湖花园城,开始以一种美轮美奂的面目示之以人:

花园别墅,小桥流水,亭台楼阁,不仅小区环境在当时的武汉无出其右,其声名也日益盛隆。

1999年,南湖花园城的宝安花园成为武汉市第一个国家级住宅小区,更将这种声名推至巅峰。

2.3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武汉市城市化日益推进,南湖花园城的几条主干道现已成为武昌至江夏区的主干道。

这座几万人的小区拥有几千辆私家车,而供出行的道路仅有武泰闸、井冈村两条小路。

这无疑会带来给南湖花园城的住户带来严重的交通堵塞以及在环境上的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

南湖花园城住宅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是主要的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是主要的废水来源(并入城市管网处理)。

噪声污染方面,除交通噪声之外,个别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从而导致居民日常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

而由于交通车辆数量大,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3环境现状调查

3.1自然环境现状

3.1.1地理方位

武汉市位于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与长江、汉水交汇处。

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

东端在新洲区柳河乡将军山,西端为蔡甸区成功乡窑湾村,南端在江夏区湖泗乡刘均堡村,北端至黄陂区蔡店乡下段家田村。

市区由隔江鼎立的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组成,通称武汉三镇。

周边与湖北省黄州、鄂州、大冶、咸宁、嘉鱼、洪湖、仙桃、汉川、孝感、大悟、红安、麻城等12个市、县接壤,形似一只自西向东的彩蝶。

在我国经济地理圈层中,武汉处于优越的中心位置,与长沙、郑州、洛阳、南昌、九江、合肥、南京等大中城市相距700公里以内,与京、津、沪、穗(广州)、渝、西安等特大城市均相距在1200公里左右。

3.1.2地形地貌

武汉市国土面积8467.11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3963.6km2,郊区面积736.51km2,市辖县面积3740km2,为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

武汉属江汉平原,市区地势东高西低,大部分地区在海拨50米以下,海拔200米山地面积占全市面积的5%左右,地势中间低平,黄陂、新洲北部属中低丘陵地区,为大别山的绵延部分。

河流水系由北部丘陵向南发展,注入长江。

平原部分湖泊众多,地势低平,近代冲积层厚达30~50米,是很好的农耕地区。

3.1.3自然地质

武汉市南湖花园城地质属新生界第四纪上部为全新统冲积层,由棕黄和棕色亚砂土、亚粘土等组成,下层为上更新统冲湖积层,由棕黄色含铁锰质结核粘土和青灰色淤泥质粘土、浅灰色淤泥质亚砂土及砂、砂砾石组成,地耐力为100至120kpa。

3.1.4自然资源

武汉市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这在国内外大城市中不多见。

一是充足的水资源。

全市江河纵横,湖港交织,长江、汉水交汇于市境中央,且接纳南北支流入汇,众多大小湖泊镶嵌在大江两侧,形成湖沼水网。

全市共有水域面积2205.0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5.79%,居全国大城市之首。

二是取之不尽的物产及生物资源。

全市素有渔米之乡美誉,粮食作物,共240多个品种;经济作物,共50种;鱼类资源,共11目11科88种,水生动物,共有8目14科45种。

三是丰富的矿产资源,我市现已发现38种矿藏,其中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24种(不含地下水),占全省已探明储量矿种的30.38%。

累计探明储量96125.65万吨,保有矿产储量79829.75万吨。

非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主要有建筑材料用石英砂岩、砖瓦用粘土、制灰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和冶金用白云岩等,其中膨润土、冶金白云岩、玻璃石英砂岩的储量居全省首位,石膏的储量规模居全省的第三位。

全市已探明储量的矿产地数384处,其中大型矿产地有4处、中型矿产地有10处、小型矿产地有43处、矿点327处。

3.1.5气候特征

武汉市这种特殊的地理地貌地质条件,是形成武汉市气候特征的重要因素之一。

武汉市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支配,四季变化明显,其气候特点是:

春季阴晴不定,夏季显热,秋高气爽,冬季干寒。

该地区雨量充沛,平均相对湿度79%,多年平均降水量达1102.3mm,每年汛期6~9月,24小时最大实测降雨量152.4mm(1970年6月6日)。

多年平均气温16.2℃,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3℃,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8.6℃,极端最低气温-17.2℃(1955年1月6日),极端最高气温38.7℃(1971年7月26日),最大积雪深度31cm(1954年12月31日)。

年无霜期一般为211天-272天,年日照总时数1810小时-2100小时。

多年平均风速2.5m/s,非汛期最大风速24m/s(N.NE.NW),汛期最大风速24m/s(NW),主导风为东南风。

南湖花园城所在区域季风湿润气候显著,四季分明:

春季阴晴不定,夏季显热,秋高气爽,冬季干寒。

雨量充沛,平均相对湿度79%。

3.1.6风向、风速与风场

大气污染浓度变化与风速变化成反比,风速大时,污染轻;风小时,污染重。

经查阅武汉市2006年第一季度气象资料得出:

武汉市在这个季节里的平均风速小,第一季的平均风速仅为1.5m/s。

其中小风(<2m/s)日数有71天,占总日数的59.2%;静风(<1m/s)日数为37天,占总日数的30.8%。

而风速小,大气污染物的水平稀释、迁移扩散能力弱,引起局部范围内地面污染物浓度增加。

可见,风速是影响污染物扩散的主要因素之一。

大气污染浓度与风向也密切相关。

一般来说,上风向常常因污染物被带走而浓度降低,下风向是污染物的输送方向,浓度将增高。

最多风向的下风向,高浓度污染机会多。

但小风时,下风向近距离污染最严重。

污染浓度与风向有关,又与风速大小、距离远近有关。

本季度1~3月东北风为主导风向,4月风向以西南风为主导。

本季度风速不大,平均在1.5m/s左右,小风和静风的情况占了绝大多数时间。

因此,武汉市的大气污染应以本地污染源为主。

地面风场:

冬季,在不稳定冷锋影响下,武汉市全天盛行较强的偏北风。

在稳定的天气系统下,白天为较大范围的偏北风流,傍晚时,风向明显换为较大范围的偏南风。

因水域或地形影响,某小范围会形成局地环流。

在两种不同的天气系统控制下,对大气污染影截然不同,前者能降低污染物的浓度,后者在不同范围内,形成不同程度的污染物的往复循环,即重复污染。

风的垂直变化:

冬季,100米以下,风速随高度增加而加大,100-400米之间风速随高度变化不大,但风速的日变化加大,400米以上风速随高度的变化小。

各高度风速以夜间大于白天为主。

夏季,400米以下风速随高度增加迅速加大,400米以上风速变化小,但日变化大于下层,因白天湍流交换较强,加大风速,夜间停留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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