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2011年度儿童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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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2011年度儿童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总结.doc

2011年高州市查验预防接种证

工作总结

为切实抓好2011年我市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对未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六种疫苗免疫接种的儿童尽早进行补种,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

根据《关于关于开展2O1l年全省人托人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督导工作的通知》的内容要求,本中心在市卫生局、教育局的高度重视下,共联合派出9人组成3个督导工作小组,出动33车次于9月份对全市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工作进行了督导。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市各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2011年度我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查验情况

本次查验工作采取由学校代发《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高州市区托幼机构、学校新生入学儿童登记表》,收集预防接种证和分班造册,我中心派专人到市区各学校回收接种证集中进行查验,查验工作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共对市区77所小学进行了查验接种证,覆盖了市区全部小学,其中共查儿童45854人,查验接种证32168本,抄发《查验证明》32168份,对漏种儿童抄发《预防接种通知》20892份,对无接种证儿童抄发《补办预防接种证通知》13686份。

同时,对每班查验结果进行了《高州市区托幼机构、学校新生入学儿童登记表》登记。

二、查验结果

本次查验,应查儿童47364人,实查45854,其中有证儿童32168人,持证率为70.2%,应补证儿童13686人,无证率为29.8%。

查验发现:

全程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21831人,占52.0%,比例较低,漏种儿童较多,共20023人,漏种率为48.0%,其中脊髓灰质炎疫苗的第四剂次和百白破疫苗的第四剂漏种情况最为严重。

查验结果表明:

个别新入学儿童有免疫空白,学校存在相应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隐患。

三、主要存在问题

1、全程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比例低,只占应查验儿童52.0%,漏种儿童较多,占应查验儿童48.0%,特别是脊髓灰质炎疫苗的第四剂次和百白破疫苗的第四剂,部分儿童存在免疫空白,存在相应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的隐患。

2、部分儿童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把查验通知发放后,需要补种的儿童家长没有积极带小孩来补种。

二是不重视预防接种证保管工作,存在预防接种证丢失情况,造成无证儿童增多。

经随机对家长抽查,上述两个问题是造成儿童漏种的主要原因。

3、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还没有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

学校尚未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粤教体【2007】17号)的有关要求,没有在儿童办理入园、入学手续时,向儿童家长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和及时与本中心沟通。

4、部分学校对查验接种证工作还不够重视,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造成无证、漏种率较高,给免疫针对性疾病在学校的发生流行留下隐患。

四、今后工作建议

1、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的规定,以及《广东省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粤教体[2007]17号)中关于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在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要求,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各自履行职责,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规定儿童在入托、入学之前必须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长期有效的运作机制。

此外,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确保各学校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落实。

2、教育部门与疾控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合作,相互进行信息反馈。

疾控机构及时将已补种疫苗、补办接种证的儿童及未补种疫苗、补办接种证的儿童信息反馈到各学校,而学校则尽快督促漏种、无证儿童到疾控机构或者接种单位补种相关疫苗及补办接种证。

3、卫生部门要适当加大在学校、托幼机构关于免疫规划的宣传力度,采取不同形式,如举办小学和托幼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班、派专家到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预防接种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到各学校和托幼机构派发宣传单张等,提高学校、托幼机构老师和儿童家长对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使其主动配合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及补种工作。

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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