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招商代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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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招商代理合同
活动招商代理合同
篇一: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高纬物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如下合同:
1、乙方的委任
1.1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之商业顾问并做为项目的独家招商代理,乙方接受该甲方委托。
1.2本合同中“本项目”是指位于项目,且为甲方拥有处分权的物业。
1.3服务的委托时间:
乙方服务期共计24个月。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2.1乙方应当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职责。
为使其履行该等职责,甲方授权乙方与甲方指定的雇员、其他顾问、承包商以及项目设计师等开展积极的合作。
2.2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提供项目资料和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计划表的规划在项目定位、物业设计等方面提供优化建议(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并进行招商代理工作。
2.3乙方有义务为项目组织适合的服务团队(请参见附件三)。
乙方将提供稳定的服务团队,为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
2.4乙方有责任利用自身具有优势的国内、国际各种渠道和网络平台,配合甲方对本项目进行适宜的市场推广、宣传活动。
2.5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如乙方自行对客户或商户作出的承诺事由时,按照相关法律承担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报告或工作行为提出调整要求时,乙方应予及时修改或调整,并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提交的书面建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
如乙方建议未达到甲方项目需求标准,甲方有权利给予合理的书面理由,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调整新的书面建议,交付甲方并达到甲方认可标准,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应,若甲方没有回应乙方视为接受。
2.7乙方有义务对合作过程中的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扩散项目资料、图纸、文件、经济技术指标及其他相关信息。
2.8乙方应妥善建立、保管、及时更新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档案。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项目完整的资料档案,不得丢失、损毁或擅自涂改。
3、乙方的代理佣金、预付佣金、开支
3.1代理佣金
3.1.1本项目物业有因乙方的招商代理而成功出租的,甲方将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根据客
户与甲方签订最终租赁合同,乙方获得的代理佣金如下:
(1)、合同租金为固定租金形式的,则代理佣金=相应租赁合同所约定的首年月租金
单价×合同租赁面积×(不计算任何免租期)
(2)、合同租金为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提成二者取其高形式的,则代理佣金=相应租赁
合同所约定的首年保底租金单价×合同租赁面积×
(3)、合同租金为纯扣点租金形式的,则代理佣金=相应租赁合同所约定的首年报价
租金单价×合同租赁面积×
(4)、甲方利用自身资源招商的客户,按照上述规则约定的相应租赁合同租金单价×
合同租赁面积×
3.1.2.代理佣金的支付方式
(一)佣金提取方式:
(1)本项目约定意向租赁协议且甲方收到首笔保证金或定金后,乙方开始提取佣金,
提取规则如下:
乙方将收取该笔保证金(或定金)金额的20%作为佣金;
(2)商家与甲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且收到首笔租金后,甲方支付剩余招商租赁代理
佣金。
(二)上述代理佣金为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月之内所有招商租赁单位。
乙方在
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清单,甲方核对后,应于次月10日前支付。
3.2预付佣金
3.2.1为保障乙方对项目招商的顺利进行,甲方向乙方支付招商预付佣金。
该佣金招商预付
佣金为人民币元整(RmB元)
3.2.2招商预付佣金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50%
〖人民币元整(RmB元〗;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第五个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25%
〖人民币元整(RmB元)〗;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第九个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25%
〖人民币元整(RmB元)〗。
3.3开支
3.3.1乙方负责自身正常代理工作的成本。
3.3.2若甲方要求乙方到成都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出差的,乙方应将出差人员名单及费用预算
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相关工作。
乙方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
3.3.3推广工作所使用的物料的设计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3.4支付方式
3.4.1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
3.4.2所有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4、客户权属的界定
鉴于项目采用的是联合独家招商代理模式,乙方原则上将采用业态划分、客户名单等方式确认对所推荐的租赁客户所拥有的客属权
4.1鉴于该项目联合独家招商的工作形式,招商代理方将为项目提供自身优势的客户资源进
行招商服务为原则。
以客户确认书、品牌客户授权等形式作为客户权属的确认。
()4.2若由乙方推荐并拥有客属权的客户,在该合同终止后12个月内与项目签署租赁、投资/
销售协议的,乙方仍拥有对该客户的客属权。
若该客户由乙方跟进并签署租赁合同,则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3的相关约定收取代理佣金。
4.3以上情况及招商过程中如出现客户归属及招商方式的调整,甲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
分配裁决,乙方须接受裁决结果。
5、免责
乙方对建筑师、其它专业顾问、其它顾问、各承包商、上述各方的代理人、雇员及为项目工作的其它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等情形是由于乙方的过失或疏忽而造成的。
6、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6.1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和前期研究成果。
6.2甲方应指定授权代表,以代表甲方行事,并告知乙方。
6.3甲方应该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开展项目的联合独家招商代理工作。
并客观公正的对客
户权属的归属进行判定和确认。
6.4甲方将根据条款3的相关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6.5甲方须据实向乙方明确所委托租售物业之权属情况及物业的正确资料,并提供相关的合
法文件。
包括充分的产权文件、准确的测量图纸、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测量技术指标及项目租赁标识和租赁物料。
6.6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意向客户视察物业的时间,给予最大的方便和配合。
6.7在该合同期及终止后六个月内,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所提供的项目服务团队名单中的人
员。
7、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每逾期一日,违约金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30日的,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合同自乙方的终止合同通知发出之日终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预付佣金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2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工作责任开展工作,若未按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进行项目联合独家招商代理工作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所约定服务工作。
若乙方收到该书面要求后30日内,依旧没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以等同于乙方实际收到预付佣金总额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7.3违约金的支付
未履约方方应在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履约方全额支付违约金。
逾期应按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滞纳金,直至全部付清之日止。
8、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9、保密
有关本项目的资料,顾问建议及其他所有信息皆为保密信息,若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泄漏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本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无效。
10、本合同的范围及有效期
本合同所及的3个附件,为本合同之部分,与合同条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费用承担
本合同下之基本费用和额外费用相关的一切税收和课证,由乙方承担。
12、争议的解决
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拥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进行有关之诉讼的部分外,本合约应继续履行。
13、适用法律
13.1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3.2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所适用之法律规定,向对方索取合
理的赔偿。
14、合同生效
14.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收款单位:
高纬物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
篇二:
文化招商活动合同范本
文化活动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
委托方:
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地区_____(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______年。
二、具体要求:
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_______网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地区业务。
三、双方责权:
委托方责任:
(一)委托方承诺在己方网站“_______网”(http:
//______________)为代理方开通宣传主页,公布其联系方式,并设计相关程序保证代理方与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委托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不会重复授权,并保证在授权期内委托方所接收的该地区_____业务由代理方办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办理的除外);
(三)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
委托方权利:
(一)委托方有对代理业务及代理商进行监督的权利;对通过委托方代理的业务,委托方将公布在“_______网”上,随时了解代理进展并对代理结果进行公布;
(二)委托方有权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违反约定,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如因代理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所付代理加盟费用一概不退;对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方责任:
(一)代理方承诺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合乎委托方对该类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诺以委托方及其网站名义开展该地区业务,不会超过区域或业务限制开展业务;
(三)代理方承诺遵守《经纪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遵守委托方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会以委托方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诱骗等非法活动;
(四)代理方有责任在授权期内积极宣传委托方网站及业务,积极发展会员,代理方有提交市场发展计划并随时与委托方沟通的责任;
(五)代理方有责任对代理收入依法纳税。
代理方权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权利;
(二)代理方有权在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开展_____业务的权利。
(三)代理方对委托方该地区_____类会员享有资料共享的权利;
(四)代理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委托方的代理合同、管理办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四、费用分配及结算:
(一)加盟费用:
1、国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美金;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元人民币;
3、大陆地区(如华北地区、华东地区)级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_____元人民币;
4、省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元人民币代理加盟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_____元人民币;
5、市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人民币_____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人民币_____元。
(二)代理费用:
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费用者,在授权期内所接收的代理业务的所有代理收入均归代理方所有。
(三)会员注册费用:
在授权期内该地区会员的注册费用的_____%也归代理方所有。
(四)结算:
注册费用款项到帐当月月底(_____日--_____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帐。
五、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资料均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代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
合同终止后,双方也应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
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后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酌情要求前者赔偿经济损失。
七、有关续约或终止:
合同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方根据代理方代理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对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对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合作。
八、争端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方法人:
委托方法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汇款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篇三:
招商代理合同
招商代理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招商代理位于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整个项目的商业策划、招商代理。
乙方代理招商的整个项目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委托乙方的实际可招商面积为准(具体面积以店铺划分后的店内可租赁面积为准,不含通道等不可做为出租经营使用的公摊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招商工作的具体总面积,及涉及区域,后续以项目推进过程中甲乙双方最终书面约定为准。
二、地点招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的物业地点:
共招商面积。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即:
乙方商业咨询顾问、招商阶段期限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商业招商完成率达之日止。
(招商完成率达70%后,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约。
四、报酬标准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包括招商启动费、招商代理费。
招商费系指乙方履行本合同时招商启动阶段、招商阶段应取得的报酬。
1、招商启动费含商业顾问咨询费:
人民币。
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相关规定履行。
2、招商代理费:
结付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相关规定履行。
五、费用结付
1、招商策划费用的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前期策划招商启动费用为:
2、招商代理费的支付:
1)对于乙方介绍促成签约的商家,甲方将按该租户第一年月租金的倍支付给乙方,作为招商代理费。
2)支付方式如下:
在乙方和商家签订店铺协议后,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现阶段所招面积代理费的,同时扣除前期支付给乙方的招商启动费。
(若代理费用不够抵扣的情况可前抵扣部分)在乙方同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付款时,在乙方完成所约定的招面积后支付全部代理费尾款。
3)如租户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或联营合同之后悔约,已收取的租赁定金或违约金被甲方没收的,乙
方有权获得该违约金的作为招商代理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五条2、1)”约定的招商代理费。
六、招商成果的界定
1、根据甲方需求及具体市场变化情况,以甲方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招商阶段,经甲乙双方共同确
认,以《阶段性招商计划书》作为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的审核,《阶段性招商计划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三存档。
具体考核标准以《商家确认书》所确认的比例为准。
2、在委托期内,甲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店铺协议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首期合同约定费用。
在
委托期间,由甲方先期接洽或介绍,由乙方完成租赁合同签约的也视为乙方招商成果。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应协助配合乙方的招商工作,并保证乙方对此项目的独家招商代理权,并按时支
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
2、甲方应保证履行并承担意向协议及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职责。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负责本合同的策划和招商工作。
乙方应当与甲方及代表进
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
甲方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
如有变更,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代表以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召开的会议,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报告
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管理全部租金的账务工作,负责全部租金款的收取并有效使用,同时负责对外开具发票。
6、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招商接待场所,并提供招商接待场所日常办公设备(桌、椅、电话及供
招商专用的两组以上电话线路、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并承担售楼处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安、保洁、水、电、电话费、饮用水、纸张、文具等含Vi系列易耗品的所有费用。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销售现场需遵守办公用品使用和维护守则,如有非正常损耗则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7、《商铺租赁合同》的内容必须经甲方许可后印制,由甲方复核认定,并由乙方协助甲方与承租者
签订。
如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须对有关条款进行改动,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8、审核并确认该项目招商所必需的广告宣传资料,负责实施广告投放,承担该项目的广告投放费(广
告投放费包含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牌\宣传单\售楼处广告包装\现场推广活动费用)和礼仪及招商推广等活动费用。
9、甲方须在营销中心交付使用时提供招商接待场所,以保证项目客户积累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费
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提供书面意见并监督指导各合作方完成招商场所及招商相关配备等具体工作。
10、委派专人配合、协调乙方的工作,以便乙方顺利完成全部的代理招商工作。
11、乙方对本案项目的参与人员必须报甲方审核,对服务不满意者,甲方可以书面要求乙方更换工作
人员,并在甲方同意下更换工作人员,新的工作人员须在一周内到岗。
12、甲方有权在发生重大违约事故时,追究乙方适当的经济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13、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入伙。
如因工期延误,则乙方可按延误
时间顺延招商计划和任务;如因工期延误过长,导致乙方招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双方以协商为前提,但乙方已发生的相关费用须由甲方支付。
14、甲方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提高效率,对乙方书面提交的各项工作计划和建议按照合理时间要求及
时答复,否则,造成工作延误等问题由甲方负责。
15、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认真履行
和组织好项目的策划、招商服务,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负责代理招商范围内的营销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项目商业相关建议
进行提出,包括招商策略的实施及招商人员的培训、商业咨询、信息反馈、接待、带客户到现场看商铺等事宜;
3、乙方不得擅自降低租金,但因实际招商需要而进行修改租金的应报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实施;
4、乙方应适时根据招商进度对已完成的策划及招商方案进行修改,提交应变招商方案,防止由于策
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招商开始后乙方须把真实的资料及客户档案以周报表、月报表的形式提交甲方(包括电子文本);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指定人员做工作汇报,反馈存在的问题、工作实施效果、竞争楼盘等信息,并提交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5、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工伤、事故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招商工作过程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不得在本项目现场摆放其它项目招商资料;
9、乙方协助筹备有关该项目的展销会需经甲方同意后执行,并协助监督相关设计公司或礼仪公司安
排展销场地内各种布置及摆设;
10、若乙方在服务期届满前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11、乙方工作成果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
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均需附带电子文本;
1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开展工作,确保阶段性委托工作内容及招商任务按时、
按质、按量完成,并提供甲方随时检查;
13、合作期内,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各项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经手客户交纳的租金款项,所有的租金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
取,并由甲方出具收据或者正式的物业租赁专用发票。
若有违反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客户资料,若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九、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
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
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部分应向乙方支付的招商启动费用。
3、合同有效期间,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4、在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出台对房地产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或因甲方工期拖延、甲方对项目的
开发和招商不具备合法、完备的手续等原因致使项目招商受影响,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权不归还甲方前期招商启动费。
5、乙方不得擅自就本项目相关事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包括承租者)签订任何合同或做出虚假
承诺,否则由此引起损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造成同一房源重复租赁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及第三方(包括承租者)造成的一切经济
损失。
十、合同与附件
1、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针对本项目合作事项的主合同。
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引进商家而需要相关证
照,甲方需配合提供。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一:
《商家确认书》;合同附件二:
《阶段性招商计划书》
十一、其他条款
1、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聘用对方工作人员,如有违约,则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