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人民法庭扩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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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人民法庭扩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民法庭扩改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录
A.附件
委托书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土地批文
环保批文
B.附图
地理位置图
楼层平面布置图
总平面图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扩改建项目
1.1.2建设单位
**市**区人民法院
1.1.3项目负责人
**(院长)
1.1.4拟建地点
**市城站路(富裕街1号)
1.1.5建设规模与内容
扩建审判综合楼原有建筑,加高二层,建筑面积432平方米;改建原有建筑598平方米。
1.1.6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00万元。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70万元、自治区资金25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5万元。
1.1.7建设性质
扩改建
1.1.8建设工期
6个月
1.1.9编制单位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1.2.1项目建设的背景
(1)区域概况
**古称鬱林,州郡史两千多年,是一座正在崛起的泛北部湾中小企业名城。
现辖**区、福绵管理区、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和兴业县,行政区域面积12838平方千米,人口653万人。
全市有华侨及港澳台同胞100多万人,是广西最大、全国著名的侨乡。
**市经济基础坚实,商贸发达繁荣。
是广西重要的粮食、水果、禽畜生产基地,全国著名的“荔枝之乡”、“桂圆之乡”、“三黄鸡之乡”和沙田柚原产地;是全国最大的内燃机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之一、国家级的建材生产出口基地、皮革服装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素有“岭南都会”之称,是中国华南地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有全国第三大中药材专业市场、广西最大的工业品服装市场、**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商贾云集,市场交易活跃繁荣。
**市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快捷,毗邻广东,背靠大西南,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大开发区域、海峡两岸(广西**)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黄金地段,是大西南出海最便捷的通道之一。
作为广西沿海城市群与区内经济腹地相互对接、协调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处于海峡两岸(广西**)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多个经济合作区的相互重叠区和交叉点,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点承接地和沟通“东盟”的重要陆路通道。
**区是**市的中心区,为**市人民政府驻地,是**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辖**区、福绵管理区,15个乡镇(街道)、面积1288平方千米,人口100多万。
近年来,**区围绕“工贸强区”发展思路,坚持“品牌引领、两业齐兴、打造中小企业名城”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继2004、2005、2006、2008年获得“广西科学(经济)发展十佳县”的基础上,2009年再荣获“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成为广西唯一五届获“十佳”殊荣的县(市、区)。
全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为了使**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工业大会战,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加快了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平台。
(2)项目提出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处于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
**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地处**城区南部,司法管辖区域面积达110平方千米,人口约30万人,年受理案件近700件;但是,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的**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由于当时建设资金等原因,审判业务用房数量不足,装修简陋,与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10]143号)要求相差较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现在南江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既不符合上级提出的对法庭业务用房标准,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制约了**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此,**市**区人民法院为了加强司法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扩建、改造南江人民法庭项目的设想。
(3)建设单位概况
**市**区人民法院于1997年9月**撤地设市挂牌成立,坐落在**市教育中路号。
该院现有13个中层部门和5个人民法庭;在编干警122人,其中审判人员70人,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02人,占83.63%;管辖**区、玉东新区和福绵管理区15个乡镇(街道),辖区面积1288平方千米,人口100多万。
2007年──2009年,该院年受理诉讼案件9892件,执行案件2810件,年均受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近5000件;2010年,受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4868件,占全**市法院系统受理案件的四分之一。
近年来,该院切实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
尤其是2009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2651件,调撤率81.3%;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执行案件调撤(和解)率分别为:
89.2%、32%、77%;上述各项调撤率均高居全市法院前列,调解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被市中院誉为“**模式”向全市法院推广。
201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868件,结案4737件,结案率97.31%;其中,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执行案件调撤(和解)率分别达到:
66.39%、78.5%、23.8%和93.5%。
没有因审判执行工作引起群体赴邕、进京上访事件,考核审判质量和效率的26项指标居全市法院首位。
**区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第二届“全区十佳法院”、“广西‘五化’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广西法院文明窗口单位”、“广西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等荣誉;涌现了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文惠新,“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罗秀群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构建**市**区和谐社会与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南江人民法庭是**市**区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始建于1981年,位于**市城站路富裕街1号。
法庭现有干警9人,其中审判员5人、书记员3人、法警1人;现有20世纪90年代建成使用的审判综合楼1幢,高二层(按七层设计),建筑面积597.96平方米。
管辖南江、城西两街道范围的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110平方千米,人口约30万人;在管辖区范围内有:
玉柴集团、**制药、华商国际、国际中药港市场等工业、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铁路的中心枢纽和玉博会、药博会会展中心所在地。
2008年审结案件452件,2009年审结案件655件,无超审限和错判案件,无因不服判决而引起上访缠诉案件。
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2003年、2007年两次被**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08年被自治区组织部、人事厅等单位记“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区维稳工作”二等功;年年都是先进集体。
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法官”文惠新同志为代表的先进人物。
1.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推进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的需要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的重要窗口。
**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现审判楼建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当时建设资金等原因,只建设二层使用,且设施简陋,装修落后,且现有审判业务用房中各功能业务用房面积无法按照《人民法庭建设标准》要求设置,尚缺律师室、案件存放室、值班室、法律文书文印室、审判业务资料室、人民调解员室、案件合议室等业务功能用房,无法达到《人民法庭建设标准》要求,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形象,很不适应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制约了南江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
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基层法庭基础设施,达到《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要求。
(2)项目建设是适应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制建设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国家司法文明标志,对人民法院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区人民法院对外的窗口,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结合当前**市**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建设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使法庭的司法形象及公信力得到了提升,执法环境不断改善,适应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适应当前审判工作,大力推进改善基层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法庭工作有序开展,满足南江人民法庭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诉讼活动,以及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需要;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1.3编制依据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委托书;
(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区法院系统中央投资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法司明传[2010])6号);
(4)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10]143号);
(5)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
1.4研究的范围与过程
1.4.1研究的范围
鉴于本项目处于可研阶段,重点对拟建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条件;研究其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是否适应社会需要;对拟建项目进行方案的规划、分析比较,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和具体建议。
具体研究范围包括:
(1)建设必要性;
(2)建设规模与内容;
(3)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
(4)建筑方案;
(5)环境影响与节能措施;
(6)劳动安全消防措施。
1.4.2研究的过程
本报告的内容参照国家计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计办投资[2002]15号)提出的范围进行,重点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和具体建议。
具体研究过程如下:
(1)收集有关基础资料;
(2)建筑方案的初步拟定;
(3)组织人员实地勘察;
(4)资料分析和报告编制;
(5)报告审定和必要修改。
1.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经过测算,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表1—1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建设规模
1.1
建筑面积
㎡
432
1.2
改造面积
㎡
598
2
全年耗电量
万KWh
2.2
3
全年耗水量
立方米
250
4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00
4.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万元
80.0
4.2
工程其他费用
万元
14.0
4.3
预备费
万元
6.0
1.6初步结论与建议
(1)本项目的建设将极大改善基层法庭基础设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供电、供水、污水处理条件好,建设条件具备,建设地址是适宜的。
(3)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基层法庭基础设施,确保法庭工作有序开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必要,建设地点适宜,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改善了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区人民法院对外的窗口,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内容
2.1建设规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06年10月31日修正)和《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10]143号),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应以辖区人口数量(包括流动人口)、案件数量为基本依据,兼顾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
本项目按人民法庭二类建设标准确定建设规模,扩建建筑面积为432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面积598平方米。
2.2主要建设内容
依据《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包括各类功能性用房及配套设施,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
(1)在原审判综合楼基础上加建第三、四层,建设律师室、案件存放室、值班室、法律文书文印室、审判业务资料室、人民调解员室、合议室、餐厅、驻庭宿舍、活动室等,建筑面积为432平方米。
(2)改造审判综合楼首层和二层原有当事人接待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法警室、中法庭、执行物保管室、法警办公室、小法庭、值班室、立案办公室室、书记员办公室、法官办公室、会议室、审判信息管理室等各类功能性用房的门窗更换、地板贴砖、天花板、内墙涮涂料和安装方便残疾人使用的设施等,面积598平方米。
第三章建设地点和建设条件
3.1庭址所在地位置现状
3.1.1场址现状
建设场地是**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用地,是在原有的审判综合大楼二层的基础上加高扩建。
该楼东面是居民楼;南面是法庭停车场;西面隔围墙是街道;北面是居民楼。
场地无其他建构筑物,也没有高压电线等。
3.1.2地点与地理位置
根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便利,方便群众,有利服务要求,以及供电、供排水满足需求等条件,与用地的可得性,本项目建设地点拟定于**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现审判综合楼用地范围区内加高扩建。
该楼东面是居民楼;南面是法庭停车场;西面隔围墙是街道;北面是居民楼。
**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位于**市区主干道──城站路旁的富裕街1号,离**市区中心3千米。
3.1.3土地权属类别及占地面积
**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用地为有偿划拨国有土地(玉土拨[1993]8号),面积4399平方米。
现审判综合楼建设场地属**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用地内,审判综合楼占地面积298.98平方米。
3.1.4现有场址利用情况
建设场地是**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用地,场地内已有建好使用多年的审判综合楼(二层)。
项目所在地及周围无县级以上文物古迹保护点。
3.2建设条件
3.2.1气候
**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典型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气候暖热,年平均温度21.8℃;夏长冬短,夏湿冬干,冬寒无雪,雨热同季,春雨连绵;雨量充沛,历年平均降雨量1800mm;偶有霜冻、无霜期长,达到350天;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1700小时。
3.2.2地形、地貌、地震情况
项目所在地处于**盆地中部。
场地平坦,已有建成使用的二层审判综合大楼。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分,本项目所处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
3.2.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项目建设场址地处**盆地中部。
根据现审判综合楼地质资料,无溶洞以及地面沉降、塌陷等不良地质构造及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满足地质条件要求。
建设项目所在地属南流江流域,地表水经排水管排放到城市排水管网,汇入南流江。
3.2.4周边建筑物与环境条件
本项目建设地址是在**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内已建成使用的审判综合楼加高扩建,该楼东面是居民楼;南面是法庭停车场;西面隔围墙是街道;北面是居民楼。
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围无县级以上文物保护点。
3.2.5交通运输条件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内。
大门处于**市富裕街,离**市交通要道城站路300米,离**市区中心3千米,交通运输十分方便。
3.2.6公共设施条件
(1)给排水
城市给水网已到达建设场地,供水量、水质及水压均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城市排水管网已到达建设场地,项目建成后,实行雨、污分流制;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
(2)供电与电讯
**市有完善的供电设施,**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均由城市供电网络供电,用电有保障;电讯等配套设施完善,均已到达建设场地,满足项目需求。
3.2.7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条件
本项目是扩建项目,是**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已有的审判综合楼基础上加高扩建,没有拆迁安置问题,办理完相关建设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
3.2.8施工条件
项目建设地点在**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用地范围内,水、电、路均到达现场,各种建筑材料在当地市场均保证供应,可保证工程需要,施工条件具备。
3.3庭址条件比选
本项目是扩建项目,是在**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已有的审判综合楼基础上加高扩建,符合**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无需进行场地比选。
第四章建设方案
4.1扩改方案
4.1.1大楼现状
审判综合楼建于1994年,设计建筑高六层,砖混结构,现已建成二层使用,设有当事人接待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法警室、中法庭、执行物保管室、法警办公室、小法庭、值班室、立案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法官办公室、会议室、审判信息管理室等业务功能室;由于建筑物使用时间已近二十年,室内外各种配套设施及装修已相当破旧。
大楼设计基准期:
50年;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年;构件耐火等级:
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采用柱下独立基础构及圈梁,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4.1.2扩改与安置方案
在使用的审判综合楼基础上先扩建好第三、四层,整体搬迁上去办公,然后再改造首层和二层。
4.2设计原则
4.2.1因地制宜原则
结合周边环境和司法服务特色,以达到“实用、合理、经济、美观”的综合目标。
4.2.2合理原则
按司法服务功能和技术流程要求进行布置,做到分区合理,流线通畅,并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4.2.3经济原则
在确保技术指标合理的前提下,为提高用房的利用率,尽可能将相关用房并项,以节约投资。
4.2.4“三同时”原则
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以及消防、节能等有关规范、规定及条例的要求。
4.3设计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10]143号)要求,按人民法庭二类建设标准建设,在审判综合楼的基础上加高二层,扩建总建筑面积指标为432平方米、装修改造面积598平方米进行设计。
4.3.1采用的标准、规范
(1)《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10]143号);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年修订);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5)《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
(6)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4.3.2业务用房平面设计
根据人民法庭使用功能和服务方式的独特性,在总体布局上和细节处理上落实“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做到分区合理,流线通畅,并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详见“楼层平面图”
4.3.3立面设计
本项目建筑总体造型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及建筑的协调,并在立面上力求简洁、大方、充分体现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国家司法文明标志的特点,注重空间的渗透和融合,色彩明快,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注重细部刻画,使整幢建筑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法庭建筑自身的建筑特色。
4.3.4建筑装修设计
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外墙为涂料,门窗为铝合金门窗,玻璃为热镀膜玻璃,墙体和天棚为PAA防潮防腐内墙涂料,地面均为防潮防滑耐磨砖地面,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整修装修设计充分体现现代化法庭的特点:
简洁、明快、舒适、亮丽,为司法工作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
4.4建筑工程
本项目的建筑物建设场地位于**市**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用地范围内的审判综合楼。
审判综合楼原设计高六层,砖混结构,已建成二层使用。
现在审判综合楼二层的基础上,加高二层。
整体建筑采用砖混结构,建设各类功能用房建筑面积432平方米、改造原审判综合楼面积598平方米。
4.4.1结构设计
1、设计主要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2);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相关建筑设计规范。
2、风荷载及抗震设防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2),基本风压值0.3KN/m2。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设防类属乙类建筑;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的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特征周期(TG)为0.35s。
,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3、结构选型
设计基准期:
50年;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年;构件耐火等级:
二级确定。
4、活荷载取值范围
办公室、走廊、大厅2.5KN/m2
楼梯3.5KN/m2
5、主要结构使用材料
(1)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C25~C30,钢筋选用符合抗震指标的HRB335(三)热轧钢筋;
(2)砖墙用烧结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4.5电气工程
4.5.1强电工程
1、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2、负荷等级,供电电源与电压
(1)负荷等级
本项目业务用房、公共照明用电等配电属于二级负荷。
(2)电源
本项目用电由**供电局**城区供电网提供,已有380/220V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为南江人民法庭供电。
(3)电压
法庭审判综合大楼配电电压为220V单相两线制供电系统。
3、装机容量估算
根据各业务用房的不同使用功能,采用一般照明、换气设施,照度(LX)要求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规定,装机容量估算为16KW。
由**供电局城区电网提供,可满足运营需求。
详见表4—1(用电负荷估算表)
表4—1用电负荷估算表
场所或名称
照度标准值(LX)
照明功率密度(W/㎡)
面积(㎡)
装机容量(KW)
办公室、会议室
300
9
358
3.2
走廊、楼梯
100
5
152
0.8
空调
12.0
合计
16.0
4.5.2弱电工程
1、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DB32/181—1998);
(4)《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