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混凝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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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混凝土
质量目标
各种标准与规范齐全与有效率达100%;
在用检测仪器设备已检率达100%,合格率100%;
检测报告首次无差错率98%,经复核后检测报告无差错率100%;
检测报告及时编制与提交客户实现率达99%(客户原因除外);
预拌混凝土出站合格率100%;
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顾客满意程度、满意率达90%以上。
逐步建立,健全质量体系,重视质量体系的运行,做好管理评审,不断改善质量体系运行水平。
本试验室对影响检测质量诸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对在用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合格率100%,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质量检测和结果判定,使检测报告无差错率100%,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混凝土出站合格率100%。
术语
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与本手册引用相关术语参照《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第十八章常用术语和定义及其他有关法令法规、行业有关标准文件。
1.标准术语
质量方针:
由组织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质量宗旨与质量方向。
质量管理:
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管理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全部职能的所有活动。
质量控制:
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
质量保证:
为提供足够的信任声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的系统的活动。
质量体系:
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要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的资源。
管理评审:
由最高管理者就质量方针与目标,对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的正式评价。
质量手册:
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质量体系的文件。
过程:
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彼此相关的资源与活动。
规范:
阐明要求的文件。
技术规范:
规定产品或服务规范的文件。
标准:
为促进最佳的共同利益,在科学,技术,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由各由关方面合作起草并协商一致或基本同意而制定的适于公用并经标准化机构批准的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
预防措施:
为了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望情况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措施:
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希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合格:
满足规定的要求。
不合格:
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
缺陷:
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
2.行业术语
水泥标准稠度:
是指水泥加水充分搅拌后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
水泥凝结时间:
分为初凝和终凝。
初凝:
水泥加水拌合起到水泥浆开始失去塑性所需的时间。
终凝:
从水泥加水拌合到水泥浆完全失去塑性的时间。
水泥安定性:
水泥浆体硬化后体积变化的稳定性。
颗粒级配:
小不同颗粒相混合时,其混合的比率。
流动性:
砼拌合物产生流动并且均匀密实的填满模板各个角落的性能。
3.其他术语
测量:
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标准物质:
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的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测量不确定度:
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误差:
测量结果减去被测量的真值。
偏差:
一个值去减其参考值。
修正值:
用代数方法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加,以补偿其系统误差的值。
管理体系
实验室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1总则
本试验室为了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公正、满足社会需求,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质量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使各项检测工作能有效协调进行,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建立质量体系应具备的几个功能
(1)试验室为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体系能够对所有影响试验室质量的活动进行有效和连续的控制。
(2)质量体系能够注重,并能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问题的发生。
(3)质量体系具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反应并加以纠正的能力。
3检测人员值班制度
为了实现预拌混凝土出站合格率为100%;顾客满足程度、满意率达到90%以上,特制订检测人员值班制度如下:
(1)值班时间为12小时制,值班人必须和其他混凝土生产人员一致,按时上下班。
值班人换班时必须把工作交接清楚,填好值班记录方可离开。
(2)上班后应马上检查所进砂、石的级配状况及含泥量。
并应每天做砂石含水率试验。
(3)检查主机操作人员所用配比是否与试验室开出的配比一致。
监督开机后前几盘混凝土的捣制(坍落度、和易性等)直至混凝土生产稳定、正常。
(4)在生产过程中,可由搅拌站到工地进行跟踪观察,从而确定混凝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如发现生产中有异常情况且不好处理时,应马上向试验室领导反映,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要求抽取混凝土试样并制作试块,并按规范要求控制混凝土的坍落度,及时填写原始台帐,作好试块编号。
(7)完成试验室的各项工作并认真作好各项记录。
合同评审
1、总则
试验室应建立并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明确客户的要求。
2、控制要求
2.1本公司合同的特殊性
由于本试验室不能单独对外承担试验检测业务,(除公司内部以外)故不可能单独与客户签订试验项目承担合同。
由于本试验室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混凝土生产及检测相关业务,故体现在本试验室合同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混凝土试验相关信息。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混凝土配合比相关信息:
要求每次在混凝土生产前,混凝土检测组及时与公司销售部门取得沟通。
混凝土生产原材料信息:
主要指甲方提供材料。
2.2合同评审要求与内容
生产能力:
本试验室是否有能力实现客户所要求的混凝土技术要求;
技术能力:
对混凝土相应技术要求是否合理并满足生产\运输与浇灌要求;
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是否进行适宜控制与检测,是否满足混凝土生产需求。
2.3评审组织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合同评审。
申诉和投诉
1、总则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处理相关方对其检测和/或校准结论提出的异议。
应保存所有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的记录。
2、控制要求
2.1职责
1、对检测工作有关的抱怨,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并做好记录交主任处理,使顾客满意。
2、对检验质量有关的抱怨,由主任及时处理,主任根据客户抱怨程度,召开内审会议,提出改进措施,使顾客满意。
2.2抱怨期限
对检验质量有关的抱怨期限最长为三个月(从发出检验报告之日算起),特殊项目有效期限,双方以协议书确定,若超过有效期,抱怨概不受理。
2.3本试验室应记录各类抱怨,保存所有抱怨和处理意见。
记录
1、总则
试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质量体系的记录制度。
所有的记录以文件或表格形式而进行控制,包括质量体系能有效的运行记录。
并有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利于追溯,提供验证,为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2、控制要求
记录的编制、填写、更改、识别、收集、索引、存档、维护和清理等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规范进行。
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
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2.1记录内容
所有的原始观察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副本,检验证书副本,检验报告副本,有关仪器设备校准使用记录,以及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验人员的标识等。
2.2对原始记录的有关规定:
原始记录采用规范格式填写。
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纪实,不允许涂改、删减。
记录须用碳素钢笔书写,所有项目均应填写完整,并有测试人和校核人签名。
校核人应认真校核所有记录数据,计算结果,查对是否符合填写要求。
更改原始记录,须在原始记录旁注明原因;更改错误数据时,应在原数据上划二横,并在上方写上正确数字,同时加盖修改人章。
原始记录在发出检验报告后,由资料室集中保管,保管期限为长期性保存。
2.3对检测数据处理有关规定:
检测数据有效位数一般取小数点后一位;检测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
检测数据中有超出规定条件误差的,该数据必须剔除。
数据运算中,近似数按“四舍六入五单双”的规则截取;近似运算时,其计算结果有效数字位数,应与原数中有效数字较少的数相同。
对试件进行等精度直接测量时,其测量值可能同时包含有系统误差、随机误差与粗大误差,为得到合理准确的测量结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测量数据处理:
①修正值方法或其它方法消除系统误差。
②求算术平均值。
③求剩余误差Vi=Xi-X。
④核算剩余差值是否正确。
⑤求测量单次测量标准差。
⑥判断粗大误差并将其剔除。
⑦求算术值的标准差。
⑧求测量的不确定度(极限误差)给出最后测量结果。
2.4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存。
每次检测和/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
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
2.5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
设备和标准物质
1、总则
本试验室正确配备进行检测的全部计量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是本试验室正常开展检验工作,取得准确可靠测量数据的重要资源之一,因此对设备的购置、验收、流转、使用、维护等应受控制。
2、职责
2.1主任应编制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进行采购并和供销商签订购销合同。
2.2对采购仪器设备应开箱验收,收集有关资料,并记录、保管存档。
2.3设备管理员(计量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
2.4监督员负责对在用的检测仪器进行监督,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管理
3.1如果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储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等方式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试验室应检查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和/或校准所造成的影响。
仪器设备都应正常维护,并对以下情况作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过载或错误操作。
显示结果可疑。
通过检定,设备仪表有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明。
修复后的仪器设备必须校准;检定(验证)其功能指标已恢复,才准许使用。
3.2标志管理
为避免误用不合格仪器而造成的差错,本室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均进行标志管理。
标志均贴于设备明显位置,其应用范围如下:
合格证(绿色)贴于:
计量检定合格者准用证(黄色)贴于:
①设备不必检定,经对比鉴定适用者。
②设备无法鉴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③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批准合格者。
④检测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准确,但检验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⑤降级使用者。
3、停用证(红色)贴于:
①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②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3、试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样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需的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包括软件)及标准物质,并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
4、如果要使用试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租用、借用、使用客户的设备),限于某些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且应保证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5、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便于有关人员取用。
6、试验室应保存对检测和/或校准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档案。
该档案至少应包括:
a)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
b)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
d)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
e)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
f)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
g)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
h)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
i)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7、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8、若设备脱离了试验室的直接控制,试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
9、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0、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试验室应确保其得到正确应用。
11、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抽样和样品处置
1、总则
为确保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完整性,试验室应有用于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抽取、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程序。
检验样品的处置是本试验室整个检验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样品的真实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因此对样品处置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
2、控制要求
试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置等。
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者标准的,试验室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计划。
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有效性。
2.1试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
本试验室应建立对比样品的唯一识别系统,以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样品识别不发生混淆。
2.2应有专人负责接收样品,应作必要的详细记录,包括接收时的状态是否异常,或与相应的检测方法中所描述的标准状态有无偏离。
试验室抽样记录应包括所用的抽样计划、抽样人、环境条件、必要时有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如可能,还应包括抽样计划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2.3样品的确认
检测人员对样品检测前,应对样品进行确认如有可疑或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应及时与委托方联系,澄清有关内容。
试验室应详细记录客户对抽样计划的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并告知相关人员。
记录接收检测或校准样品的状态,包括与正常(或规定)条件的偏离。
2.4样品的制备
试验室应有适当的设备设施贮存、处理样品,确保样品不受损坏。
试验室应保持样品的流转记录。
检测人员对样品确认后,应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准备:
按委托方要求进行相应制备。
按试验方法要求进行相应制备。
2.5样品的贮存与保管
贵重样品,收样人应登记。
对贮存有特殊要求时,对环境条件应予以维持、监控记录,以防止在贮存、处理和检验过程中变质和损坏。
在检测完毕后,对其样品检测的结果有争议、顾客有抱怨或判定“不合格”的应予保管。
确保其状态的完好性。
2.6本试验室检测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样品、样品附件及有关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做出承诺,自觉地严格按照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本单位样品检验内容如下规定:
3.1水泥:
细度、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强度。
3.2砂:
颗粒级配、泥含量及泥块含量。
3.3石:
颗粒级配、泥含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
3.4粉煤灰:
细度、含水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
3.5外加剂:
匀质性试验。
3.6混凝土各龄期强度、抗渗等级、抗冻等级。
3.7磨细矿粉:
含水量、需水量比、活性指数。
原材料采购供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一、采购原材料时,必须事先经试验室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再由质量检验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签订购货合同;
二、在采购合同中,要有明确质量指标的具体内容、违约责任,保证质量的供应方式;
三、进站原材料,必须有生产厂质量保证书,证、货相符,方可验收;
四、原材料进站后,试验室按规定进行复检,经复检合格后出具证明,方可使用;试验室复检不合格,应提出处理意见,质检部门审核监督执行或退货;
五、质检人员应经常对进站原材料的质量、储存、复检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本月应整改措施,贯彻实施;
六、各种原材料质量保证具体措施规定如下:
1、胶凝材料—水泥;
⑴采购水泥的品种、厂家,应按上次主管部门和技术业务管理部门审定的几家大水泥厂生产的旋窖水泥品种范围内选取,同时要派有关专业人员到水泥生产厂家考察其生产工艺,有关技术资料和质量管理情况后再确定采购方案。
⑵根据混凝土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确定采购的水泥品种,每批水泥到库后,试验室必须按GB175-2007要求的规定,取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
⑶水泥要求在生产前十天开始进厂,以便给试验室充足的时间进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的复检以及混凝土配合比的试拌工作。
⑷水泥进库时,必须有生产厂《出厂水泥质量报告单》,按批号存放,并由试验室取样复检、验收;存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水泥,试验室必须定期按批号复检,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⑸严禁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进同一水泥库内。
2、粗骨料—碎石、卵石
⑴订立粗骨料购货合同前,需供方提供质量合格的品质证书,应派有关专业人员到生产区考察粗骨料的质量,然后在现场按规定取样,对粗骨料的颗粒级配等技术指标测试合格后,方可签订购货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颗粒级配,含泥量,强度,有害杂质含量指标要符合JGJ52-2006标准的要求。
⑵进场的粗骨料必须做到每车验收把关,试验室按规定检查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符合技术指标的,予以拒收。
⑶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米,堆放时防止颗粒离析;对于颗粒级配的量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级配的粗骨料,堆料高度可放宽到10米,堆场应平整,排水系统要畅通。
⑷堆料场中应设有明显标志,不同产地,种类,颗粒级配的粗骨料应分开堆放。
3、细骨料—砂
⑴在选定细骨料供应点之前,应派有关专业人员到供应点考察其质量的稳定性,然后在现场按规定取样,经检验符合JGJ52-2006标准要求的细骨料,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⑵在签订的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砂的细度模数,含泥量,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指标,且指标不低于JGJ52-2006标准的要求。
⑶进场的细骨料必须做到车车验收把关,试验室按规定检测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含泥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符合技术指标的,予以拒收;
⑷严禁在进站的细骨料中含有砖瓦等杂质,若有少量杂质,应派人捡出,否则一律拒收。
4、外加剂
⑴本公司使用的外加剂必须是经过国家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生产的产品;减水剂的质量应符合GB8076-2008的技术要求,膨胀剂应符合GB23439-2009要求,其应用符合GB50119-2003规范规定。
⑵由试验室对厂家提供的样品进行测试,在绝对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能提高混凝土施工性能,经过系统试验确定合格后方可订购,按需量进货。
⑶外加剂进站时,必须附有生产厂的质量检定证书,仓管员验收时应认真验对厂名、品种、重量、出厂日期、质量检验结果等,然后由试验室按规定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⑷外加剂在运输与存储中不得混入杂物,进场后应设专库存储,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类存放,做好标志,不得混杂受潮和污染,粉剂库内要保持干燥、整洁;过期,失效的外加剂一律不予使用。
5、掺合料
⑴采用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混凝土时,在绝对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为提高混凝土的某些性能,降低成本,掺入适量的矿物掺合料:
其质量必须符合GB/T1596-2005,GB/T18046-2000技术要求。
⑵经试验,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掺合料,方可认购,按需量进货。
⑶对进站后的掺合料,仓管员必须按规定验收,由试验室按规定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⑷掺合料在运输与存储不得混入杂质(如煅烧白云石,石灰,化工原料等),不同品种、不同等次的掺合料应分别运输与存储。
6、水
本公司凡用于拌合商品混凝土的水,必须符合JGJ63-2006的标准规定,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试验室配合比设计的质量保证与措施
1、试验室对原材料的复检,认真按照各种原材料的国标、行标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执行。
2、试验设备仪器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按规定定期请计量局校正精度。
3、试验室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和试验人员,试验操作人员须取得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发给的上岗证;配合比设计、试拌、校核的专业技术人员,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试验时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各种试验标准规范进行操作。
4、根据混凝土销售合同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复检后原材料的技术数据,按照JGJ55-2000规程进行初步配合比设计,泵送混凝土配合比符合JGJ/T10-95规程规定。
5、配合比初步设计后,由试验室人员进行试拌、调整,并综合考虑大批量生产和试验条件的差异,确定满足合同中的技术指标要求。
适合实际生产的混凝土生产配合比,然后将实际生产的配合比以书面通知单形式发给搅拌站控制室。
6、生产过程中,原材料质量或现场混凝土质量有显著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每次调整配合比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搅拌站生产的质量保证措施
1、生产前,搅拌站操作员必须对所有的生产设备进行检查、校正,确保计量精确无误;
2、搅拌站控制室操作员必须根据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规定使用骨料品种、规格,并通知铲车驾驶员准确地将骨料装入料斗;当骨料改换时,控制台工作人员应确认料斗没有前一种骨料的情况下,方可改换骨料,严防人为造成混料现象。
3、控制室维修人员必须经常对电子秤精确度进行检查、校正,确保计量精确无误。
坚持做到每月校正一次,每年必须请计量管理部门年审校正一次,确实把好计量关。
4、操作人员根据配合比,准确输入该等级各材料生产数据,验证无误后再计量生产,生产同时要密切注视各材料计量偏差,其严格控制在下表的允许范围内,若发现累计计量不准,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站长进行处理,以免影响产品质量。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GB/T14902-2003)
原材料品种水泥集料水外加剂掺和料
每盘计量允许偏差%±2±3±2±2±2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1±2±1±1±1
5、已准确计量的各种原材料进入搅拌机拌合时,搅拌时间要严格按规范GB/T14902-2003第7.5.2条规定,同时要认真观察放出的混凝土坍落度,确保混凝土的和易性。
6、当放出的混凝土拌和物有异常时,应立即停止卸料,质检员、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补救。
禁止不合格的拌合物出厂。
7、对于本班开始生产的每批次或每批次配料比有较大调整的混凝土,拌和第一车要在试验员监督下,取样做试验、并及时制作试块,待检验合格后,质检员方能让搅拌车放行出站。
8、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室的配合比生产,质检员应把好混凝土出厂质量关。
混凝土运输和交货时的质量保证措施
1、混凝土运输必须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设有规定的必须按GB/T14902-2003第7.6规定运送到浇筑现场,并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驾驶员确保运输过程中混凝土的质量。
2、因施工原因造成超出开始卸料时间的,宜在1.5h内卸料,当最高气温低于25℃时间,可延长0.5h,质检员或驾驶员应要求用户在交货回单上注明,在运输和待卸过程中严禁往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3、搅拌车到现场,驾驶员要主动向验收员提供交货单,同时必须尊重用户的验收,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按指定的地方卸料,严禁在未验收签字和未按指定地点就擅自卸料。
4、质检部门要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质检员到浇筑现场监管,要认真检查浇筑现场的模板湿润程度、协助工地取样、试验,混凝土卸到浇筑工作面的延续时间,以及施工振捣是否规范等,监督施工方是否按供需双方技术合同的规定条文去做,确不具备条件,拒绝供应,并做好记录,及时向调度室和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5、用户现场验收时取样做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