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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南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南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南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南平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计划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残疾人事业“十五”综合考评获得全省第三名。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

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弘扬,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助残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全市设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432个,注册志愿者达15831人,社会各界捐助残疾人事业款物达400多万元,使数万名残疾人受益;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逐步改善,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

(二)保障残疾人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日益改善。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许多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初步形成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体系。

各级人大、政协多次对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省政府“37号令”及“残疾人优惠政策”进行执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

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5000余人次、法律援助400件。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1.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计划任务11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91%、94.7%、96.1%;10642名残疾人接受不同程度的职业教育和培训,16674人实现就业,就业率由“九五”末的85%提高到89.1%;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迅速,188名盲人实现就业;10个县(市、区)筹集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总金额达627万元,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48个,安置残疾人845人,扶持6420名贫困残疾人,其中5390人摆脱贫困;有22958名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进一步完善各级残联组织体系,理顺管理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了基层残疾人生活;推进社区残协的组建工作,全市已建残协1615个,四个试点县(市)选聘残疾人联络员15名;建立8个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10个县级残疾人服务社、141个乡(镇)级服务社;市(县、区)均已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建成,县级综合服务设施已建好10个,覆盖面达100%。

(五)残疾人素质普遍增强。

广大残疾人珍惜人生、热爱生活,自强不息、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部分残疾人实现了勤劳致富。

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比赛获奖牌92枚,团体总分位居全省第六位。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地改善了广大残疾人在基本生活方面的需求,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迈向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

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我市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由于县(市、区)差异,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人贫困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救助机制还不完善,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生活保障仍然是个难题;农村乡镇残联组织力量偏弱,村居残协不健全,服务手段滞后,基层残疾人工作仍是薄弱环节;残联干部对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缺少深入研究,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不同程度存在,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在“十一五”期间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总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总目标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全国和省、市重点工程,使1.8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努力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的住所问题。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

——普及和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比较健全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残疾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水平持续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健身活动得到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财政要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体育、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别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

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着力构筑法规政策、基层组织、信息化建设三项基础建设,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按照福建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实施“项目带动、区域协作、扩大交流、拓宽领域、提升服务”五大举措,逐步形成各县(市、区)互动机制,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

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

廉洁?

服务?

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

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目标任务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农村8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全省重点康复工程。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550例、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350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355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68名、装配假肢和矫形器19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300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和盲人定向行走125名;帮助847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9500件。

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康复救助,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港澳台侨胞、国际及国内慈善组织关心、资助和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继续抓好省“百千万”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不断拓宽康复救助渠道,对残疾儿童、精神病患者等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2、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功能建设。

每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康复技术服务;调查并掌握辖区内残疾居民基本健康状况,建立个人档案;指导功能障碍者进行家庭康复训练和生活环境改造,并帮助有需要者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4、组织白内障复明手术。

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使年手术量达到1500例以上;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在城市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5、健全聋儿康复网络。

加强市本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聋儿康复机构;积极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和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建立人工耳蜗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基地;建立各级聋儿康复机构与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机构的工作联系制度,将确诊听力障碍的儿童及时转送聋儿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并建立听力障碍儿童个人档案;组织好聋儿家长培训;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职称评定。

6、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重点在覆盖141.17万人口的邵武、武夷山、建瓯、浦城四个“精防”县(市)、对847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7、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各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与条件;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

8、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

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的终身康复服务。

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9、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巩固和完善全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10、市本级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功能的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康复参与率达100%,上学率达100%(智力残疾的除外)。

1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宣传。

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目标任务

——普及和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加快高级中等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

主要措施

1、继续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各县(市、区)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继续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要建立一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要设立特教学前班,尽早开发智障儿童智力。

3、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4、统筹规划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市盲聋哑学校应设立特教高中班或职业高中班,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增加专业设置,提高办学质量,向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输送生源。

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一个或数个特殊教育高中班。

倡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高等教育,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互相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5、继续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

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6、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充分发挥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7、加强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普通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课程,增加特殊教育师资人才队伍的数量,提高质量。

加强盲文、手语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盲文、手语特殊教育培训,为盲人、聋人接受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8、采取多种形式,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为各类残疾人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鼓励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6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3.12万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13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26名,保健按摩人员104名,使盲人按摩人员总数达到318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

将残疾职工纳入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

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用于残疾人事业。

2、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加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

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4、探索推行劳务派遣,集合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组织集就业、培训、保障、维权为一体的优势,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

5、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

2006年参加全省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人才参加2007年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第七届国际残疾人技能竞赛。

6、发挥医学院校专业优势培养医疗按摩人员,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市本级盲人按摩培训实习基地。

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从事个体经营的盲人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7、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落实和完善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条件实施医疗救助;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按分类救助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贫

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目标任务

——扶持2.3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对初步解决温饱的,要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农村有就业需求和创业意愿的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帮助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努力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的住所问题。

主要措施

1、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将农村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开发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进一步制定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申报、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保障残疾人受益。

积极配合省上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3、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发挥其安置就业、技能培训、辐射扶持、示范带动等作用。

各县(市、区)要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要采取积极措施保证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承贷落实到位,推广扎实有效的帮扶措施,通过“到户到人”、“结对帮扶”等扶贫模式,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

4、要充分集合各方资源,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对口帮扶活动。

积极组织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采取“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创造帮扶主体多元化,帮助形式多样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社会化工作新格局。

5、开展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各级政府在实施“安居工程”等项目时,对残疾人无房户或危房户应予以特别照顾,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五)文化、体育

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

目标任务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协助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积极选拔推荐优秀运动员进入省队或国家队并参加国内外体育赛事。

主要措施

1、支持公共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

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与村图书阅览室要努力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4、办好残疾人特殊艺术团体,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培养选拔特殊艺术人才,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

组织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和第五届全省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举办全市残疾人书画、工艺品展览。

选拔文艺人才和优秀节目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积极推荐优秀艺术人才进入中国残疾人艺术团。

5、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

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

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有条件的体校要招收、培养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全民健身路径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6、市本级建设一处符合残疾人公共体育活动要求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

所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都应向残疾人免费开放。

7、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分级员队伍;做好省级残疾人集训队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为国争光。

8、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参加2006年第四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和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运会;选拔人才参加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特奥运动会和2008年第十三届残奥会;组织参加2010年在我省举办的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和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第四届全省特奥运动会。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目标任务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发挥闽台之间的“五缘”优势和武夷山“双世遗”的优势,加强两岸三地的交流合作,拓展对外宣传。

3、继续办好南平电视台手语节目,县级以上主要媒体要开设残疾人专栏或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4、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继续参予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

5、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的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6、大力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构与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

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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