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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设备监造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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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监造计划

监造计划

4.1监造作业计划与执行

本案函括监造服务项目,本公司将根据公共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作业要点管控本案质量,现将本公司脚手架工程之监造服务流程做一简要说明如下。

依监造工作项目及施工时间执行工作兹分述如下:

(一)监造工作项目:

依据内容性质可分为品管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技术服务工作等五项,各项要点如下:

1.品管工作

(1)校验承包商之各种脚手架配件材料质量及地基等各项测量成果。

(2)监督承包商必须严格使用合格材料,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构造方案和尺寸进行搭设,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撑,确保搭设工程安全。

(3)检核承包商于施工中之脚手架计算书以保证其承受荷载和挠度验算合格。

(4)执行本工程及其相关附属工程所涵盖全部工作项目之及材料试验等品管工作。

(5)推动并落实三级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监督第二级品管。

2.[施工质量保证系统]之执行。

监造及行政工作

(1)撰写监造计划书,与脚手架工程施工前提送与贵公司所审定。

(2)审查承包商之施工计划、施工安全计划(含保证、保险数据)施工设备、品管计划、预定进度、劳动人力及分配、脚手架施工图、器材样品、施工场所配置、施工进度及专业分包厂商资格及其它审资料。

(3)建立本脚手架工程标准作业程序,并据此督导承包商执行。

(4)指导与协调承包商遵守劳工完全卫生法令规章,并协助检查设施施工安全,并要求统包商成立安全卫生小组。

(5)编成施工损害紧急处理小组,于遇有施工安全或灾害事故,立即督导承包商采取紧急因应措施,并检讨原因研拟补救措施。

(6)编拟脚手架施工报表,并按期提送监工日志、施工质量查核记录。

(7)简报数据之制作(图表或投影片、施工前、施工中、及时施工完成之记录相片)。

定期召开监造管理协调会议,检讨施工方法、工程进度及工程品管,协调整合各工作接口。

(8)协调办理脚手架工程竣工结算及验收、移交作业事宜。

3.技术服务工作

(1)综合研究分析本工程施工计划,并提供相关建议事项。

(2)各项工程变更之处理及建议。

(3)本工程契约争议与索赔案件之评估与审查。

(4)提供本工程各项施工技术之顾问咨询。

(5)配合工程需要办理变更设计。

(6)其它由贵公司所指定与本工程有关之技术服务事项。

(二)脚手架工程监造工作计划

依据施工前、施工期间、验收结验、撰写监造报告书各阶段工作计划如下:

1.施工前工作计划

施工前工作计划可分为二主要作业项目「开工」及「施工计划书审查」:

(1)开工(提送脚手架工程施工计划书、脚手架工程品管计划书及脚手架工程安全卫生计划书)为确实掌握进度及质量之要求下,动工前承包商应尽速提送依法令合约规定之相关资料,并据以审查,以使工程于周详之计划下如期开工,其所提送之数据及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种之施工方式、施工应注意事项及何时提送、提送资料内容汇整成脚手架工程施工计划书及脚手架工程品管计划书。

(2)施工计划书及品管计划书审查

为确保承包商能确实掌握工期及脚手架工程能确实依施工计划如期顺利完成及工程质量能确实掌握,于此阶段将审查承包商所提送施工计划及施工品管计划,且须于该项工种施作前1个月送交监造单位,以利审核,以作为后续施工管制及监造服务作业之依据。

2.施工期间工作计划

施工期间工作计划,主要为予承包商有关契约履行之指示、批准或协议,承包商为施工目的所制作之施工详图等必要图说之认可,依据设计图说所作之工程管理

会勘各阶段施工检验材料试验等之掌握、确认,依作业内容可分为下项:

测量作业、施工图绘制、材料试验作业、材料材质证明、施工检

验、施工报告、估验、停工复工及工期展延、合约变更、交通维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与公害防治、事故与灾害处理、建物保护与公共管线处理。

3.验收结验工作计划

工程完工后之竣工验收结验工作项目可分为脚手架工程竣工及验收、结算书填写、核算总价等数据。

于工程依契约全部完工后,本服务团队审核承包商提出之竣工文件,经由验收作业程序办理验收,使符合合约要求。

(1)承包商于施工后,提交竣工文件之绘制、制作计划与审核程序,以期竣工文件能依据工程施工进度逐步完成,监造单位应审核、整合并制定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表、结算书等书类表格及作业程序,并会同相关单位办理竣工验收作业。

(2)竣工检验于承包商提送完整无误之竣工文件后,报请相关单位于30天内办理验收作业,若有缺失即依工程验收缺失改善通知限期改善,报请复验,并于竣工检验合格后,将工程检验竣工检验纪录及工程竣工检验报告等竣工文件,提报贵管理中心及监验会验单位办理初验及验收工作。

(3)监造单位应于竣工检验、初验及验收三个阶段,协助业主对工程之质量与数量做最后之校核。

4.编撰监造报告书、核算总价等资料

依施工过程中之重要纪录、得失检讨,撰写监工报告书。

并依已核准之结算数量与结算金额,及合约预算之数量与金额,制作核算总价。

(三)监造作业流程

为执行本工程施工阶段之各项监造工作,以专业之工程管理作业服务,以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增进作业效率,提身工程质量,圆满达成工程目标。

依下列之监造作业流程:

4.2脚手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1.概述

篇二: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设备监造工作流程

(1)设备招标配合:

厂家投标文件审查,参加招标各阶段澄清答疑,负责招标文件、

技术协议中质量部分的解释、澄清,以及质量计划(试验检验计划)编制要求及解释澄清;

(2)跟踪各设备设计进度,当设备最终设计完成后,积极联系厂家,要求厂家提交质

量计划初版,审核后,向业主提交审核、批准;

(3)联络厂家与业主,就设备的质量计划中检验项目、检验比例、检验标准、检验等

级等进行讨论、澄清,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质量计划,做为过程检验的依据。

在此过程中需联系北京电能等监理单位,发挥其专业特长,提供意见。

另外,检查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中对各设备的技术要求,确保质量计划满足相关检验要求;

(4)了解各设备的交货时间,生产周期以及厂家的排产计划,跟踪厂家的生产进度;

(5)设备排产后,初次报检前,到各设备厂家就各项目业主的检验要求,检验中的注

意事项,以及以往检验中出现的问题、经验教训进行交底;

(6)根据工地提供的各设备的交付要求,结合检验要求,判断厂家生产进度是否可以

满足,如存在差异,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采取相关措施;

(7)联系厂家,要求提交月度检验计划,核实确认相关信息;

(8)厂家报检后,再次核实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验地点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

向业主发送检验通知。

对于主要设备的主要检验项目,我部门人员需参加现场见证;

(9)澄清业主关于报检项目的疑问,协调跟踪厂家、业主、检验代理、监造单位等各

方,保证检验项目的顺利进行;

(10)检验完成后,联系厂家、业主等方面,确认检验情况,如未通过检验,则需落实

具体原因,敦促厂家整改,具备条件后,尽快报复检;

(11)统计、汇总各设备、各部件、各检验点的执行情况,确保过程检验不漏检。

(12)统计、汇总、更新各设备、各部件未通过的检验项目(不符合项,K项目为NAN)

以及其它遗留问题,定期汇报,个别疑难问题提请领导协助解决。

篇三:

设备监造管理制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协助和促进制造厂家保证设备制造质量,严格控制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关,保证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在出厂以前得到处理和控制,杜绝不合格品出厂,实现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为了加强对监造公司管理,保障设备监造人员及时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委托的监造公司对合同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包括制造厂内的监造工作。

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造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3职责

3.1工程部

3.1.1编写或定期修编,保证本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3.1.2监督执行单位保质、按期完成设备监造工作。

3.1.3设备合同附件签订过程,明确设备监造要求、监造方式、监造内容。

3.1.4负责签订三方主设备监造协议。

3.1.5参与设备监造过程关键见证点。

3.1.6对于没有委托第三方实施监造的其他重要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委派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监造。

3.1.7收集对本制度有效性的反馈意见。

3.1.8监督本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3.2执行单位

3.2.1负责签订三方或两方设备监造协议。

3.2.2严格执行设备合同附件设备监造各项条文。

3.2.3配合公司完成质检中心站对工程关键节点质量验收工作。

3.2.4将本制度与监造工作不适应的方面汇报给工程部。

3.2.4本着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实施监造,并对被监造设备的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3.2.4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本制度,将结果及改善建议反馈工程部。

反馈内容包括:

1)本制度的可操作性。

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3监造人员

3.3.1监造人员应具有本专业的丰富经验,并熟悉

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3.3.2监造人员应有从事本专业10年工作以上的经验,监造总负责人应有20年以上的验。

3.3.3驻厂监造人员专业水平应与所监造设备的专业相符。

3.3.4监造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善于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厂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3.3.5监造人员应严格遵守制造厂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保护制造厂业务秘密。

3.3.6监造人员首先应了解并熟悉合同条款、监造协议、制造厂质量报证体系,掌握设备制造标准及了解设备制造进度。

3.3.7参与或了解监造大纲中规定的重要部件的原材料、铸钢件的理化检验和元器件的筛选检验。

3.3.8了解重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执行情况,了解加工过程的中间检查和主要附件的组装情况。

3.3.9参加和了解合同及协议中规定的部套试验、联动试验、总装和出厂试验等,并履行现场见证和签证手续,此签证不代替合同设备到工地后的验收和投运后的验收试验。

3.3.10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修改和制造改进情况。

3.3.11了解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防护、维护、入库保管和包装发货情况。

3.3.12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与制造厂有关方面联系解决,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客户报告。

如与制造厂意见不一致时。

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主动协商的精神和制造厂商讨,争取取得一致认识。

如多次商讨意见仍不能统一时,报告客户,由客户请有关主管部门协助解决或仲裁处理。

3.3.13长驻制造厂监造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必要时上夜班并做好设备监造驻厂日记(附件1),将现场检查测试情况填写监造测试记录(附件2),每周、每月定期作监造小结,报告公司。

3.3.14编制监造报告,并及时提交给公司的主管部门。

4管理内容和程序

4.1监造工作程序

4.1.1签订设备合同时,必须列入监造条款和内容。

4.1.2委托有资格的监造单位进

行设备监造工作时,公司应与监造单位签订设备监造委托合同,内容包括:

监造范围、依据、要求、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监造的费用、违约责任及奖罚条款等。

4.1.3监造工作开始前,监造单位应对其监造范围的合同设备编制监造工作计划,包括需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标准和试验记录、现场见证内容及签证格式、相互联系办法及定期会议制度等。

4.1.4实施监造工作前,公司应将监造人员的名单及所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制造厂。

4.1.5监造人员应根据公司和制造厂共同商定的监造项目,按设备制造进度到现场进行监检,对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定期向公司报告。

4.2监造工作内容和模式

4.2.1设备监造的任务是按合同确定的设备质量监造大纲,在制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合同产品是否符合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及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

4.2.2设备监造模式根据工作内容、范围和深度不同分为一级监造和二级监造两种模式。

一级监造项目少,是重点监检,是最低要求。

二级监造项目多,齐全、具体,是更高要求,是公司对监造过程的跟踪检查监造。

4.2.3设备监造方式

4.2.3.1设备监造方式分为停工待检(H点)、现场见证(W点)、文件见证(R点)三种。

停工待检项目必须有公司代表参加,现场检查并签证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现场见证项目应有公司代表在场。

文字见证项目由公司代表查阅制造厂的检验、试验记录以上方式和国际惯例一致。

4.2.3.2与制造厂签订设备合同时,应参照本监造大纲商定监检项目及H点、W点和R点。

4.2.3.3供货合同生效后,制造厂应向公司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质量检验计划。

在预定见证日期以前(H点15天,W点10天)通知公司。

4.2.3.4公司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制造厂参加现场见证。

如公司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

H点没有公司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制造厂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公司联系商定更改日期。

如更改时间后,公司仍未按时到达,即认为放弃监造。

4.2.3.5如制造厂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司,致使公司不能如期参加现场见证,公司有权要求重新见证。

4.2.3.6质量见证完成后,公司代表和制造厂检验员应在质量见证书上签字,一式两份,公司和制造厂各执一份。

4.2.3.7上述监造方式和实施办法应在签定设备合同时一起商定。

4.2.4一级监造或二级监造两种模式,公司根据需要自主监造的项目和内容,公司可根据设备具体情况与制造厂协商适量增减。

4.2.5在完成合同监造工作后,公司监造代表或委托的监造单位要编制《监造报告》,监造报告应汇报:

监造计划完成情况、监造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监造中遗留的问题、放弃监造的点数及详细说明、监造结论。

报告要附有监造测试记录。

4.3监造标准

监造标准应在设备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包括:

4.3.1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4.3.2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4.3.3机械部和电力部共同颁发的技术规定。

4.3.4制造厂的企业标准。

4.3.5引进技术制造的设备标准,以引进技术标准为基础,按引进国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标准。

5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5.1质量由设备制造单位全面负责。

设备监造并不减轻、免除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责任,不代公司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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