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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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泰和县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工作措施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一)不断精简权力事项

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和落实,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权力及相关事项一律取消,不得变相以其他名义列入行政权力清单。

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力争再精简和公布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特别是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在征求基层承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差异化放权需求,成链条精准下放,不得明放暗不放,实现“应减必减、能放尽放”。

县编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认真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建立“多审合一”机制。

公布县本级企业和群众可就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

(二)全面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

全面完成事项标准化编制,逐一明确“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

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准编制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指南,同步部署到江西政务服务网,做到同一事项全省同一名称、同一标准。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

清单编制成册摆放在实体大厅办事窗口显著位置或在窗口提供免费打印服务,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

(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按照“取消废止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信用查验一批、证件代替一批、部门核查一批、信息共享一批”原则,加大清理减并力度,持续深入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及时公布证明清理情况。

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并严格加强管理,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重点梳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年检年审事项,科学设置并适当延长年检年审周期,加快推进联合年检和网上年检,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全面梳理年检年审行为,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年检年审事项一律取消;虽有依据,但可以采取日常监管等手段替代或无实际效果的年检年审事项也应取消。

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

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0月

对部分证明事项在全省推行告知承诺制。

建立和完善江西政务服务网部门信息核查系统,解决证明材料部门核查问题。

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30%以上。

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

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四)科学规范建设办事大厅

科学合理建设实体政务大厅,做到交通便利、面积合适、布局合理、设施齐全。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要求。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加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逐步实现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全覆盖,实现更多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全县各级政务大厅及窗口开展星级评比。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二、放宽市场准入环境

(五)推行“证照联办”改革

依托“一窗集成服务”,积极推行企业、社会组织设立时,一并告知辅导申请人办理相关前后置生产经营许可、开展活动资格审批,通过实施“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收件、内部流转、一窗发证”的工作流程,努力使企业和群众实现“一次办好”。

县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县市监局

县卫计委、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重点实施“照后减证”改革,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

县市监局、县编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六)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

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县市监局

县人社局

持续推进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

县市监局

县税务局

持续推进

(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落实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8年全县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

县市监局、县财政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

县财政局、县市

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八)深入开展清费减负行动

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施依清单收费,加强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动态管理。

县财政局、县发

改委

县工信委、县民政局、县市

监局

持续推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

县财政局、县发

改委

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委、县民政局、县市监局

持续推进

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整治和曝光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县财政局、县发

改委

县工信委、县民政局、县市

监局

持续推进

(九)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围绕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四最”的发展环境,构建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并引入第三方评估。

2019年,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

2020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县发改委

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

三、推动事项集中办理

(十)实现“一门式”服务。

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杜绝出现企业和群众办一件事跑多地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

2018年底,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完善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大厅。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十一)推行“一窗式”办理

扎实推进政务大厅“一窗式”改革,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窗口设置,采取“全科综合”和“分类综合”方式,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窗”受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2018年底前,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达50%以上;2019年底前,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达70%以上。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十二)深化“一章式”改革

逐步推动设立行政审批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审管职责,强化审管联动,健全行政审批局与同级和上下级事项主管部门间的衔接配套机制。

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行政审批局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不得再要求加盖本部门印章。

上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在审批系统、证照材料、政策法规、参加会议、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行政审批局全力支持。

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四、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十三)优化办理流程

全面推广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后补,提前介入、辅助办理,以及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数字化审图、快递送达、错时、延时、预约等便利化服务措施,制定公布容缺清单和承诺书样本,明确哪些材料可以后补,哪些材料通过承诺可以解决。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加强涉及多部门的事项并联办理,强化部门间合作,首问部门要牵头优化办事流程,编制详尽的办事指南。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四)规范中介服务

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全面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吸引省内外优质中介机构入驻本地,加强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依法整治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进一步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按照“一库建成、全省通用,一地入驻、全省通行,一处失信、全省受限”的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县财政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将中介机构服务评价结果与行业监管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

县发改委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十五)提供专属服务

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重点针对高频办理事项,先期选择部分地方试点,推进企业用户专属数字空间建设,为企业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服务引导、监督评价等方面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十六)持之以恒疏通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难最烦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打通堵点、克服难点,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2018年完成百项堵点问题疏解行动。

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对照全国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全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电视媒体集中曝的问题,推动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十七)创新公共服务模式

积极推迸“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广大基层群众能够共享优质公共服务。

推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跨地区联网办理,完善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2019年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和顺畅衔接。

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2月

五、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十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各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全面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加快部署使用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统一使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收、出件。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委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部署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支付平台等支撑系统,完善提升办事功能。

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扩大网上办事范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原因外,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部署上网,无法全程网办的要实现网上展示、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推进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在县级分厅部署建设乡镇(街道)窗口,在我县经济较好的乡镇建设分厅。

县电子政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

2018年底前,实现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实现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5年内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网上办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十九)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政府部门要加快将数据信息共享到全市大数据中心,需求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及时订阅使用。

已建数据交换平台的地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对接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

县电子政务办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加快实现对自然人、社会团体和企业的身份信息、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籍学历、资格资质、社会保险、婚姻信息、出生死亡信息、公安交管信息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数据的实时查询、即时核验,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县电子政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

(二十)建设政务服务移动平台

推动全省统一构架、分级建设的江西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建设,重点加快教育、医疗、民政、社保、户籍、住房、交通、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法律服务、日常生活等民生领域应用开发,结合蚂蚁金服支付宝城市服务,加快“赣服通”应用接入项目建设,打造江西便民服务移动应用品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要加快对接,将各类便民服务接入“赣服通”,已建成的移动客户端要整合或迁移至江西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实现更多便民服务“掌上办理”“指尖办理”。

县电子政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委、县市监局

2019年6月

(二十一)深化“一次不跑”改革

重点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一次不跑”改革。

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办理环节,完善办事系统,采取异地核验、网上办理等方式,重点推动一批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反映强烈、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2018年底前,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办理率达到50%;2019年底前,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办理率达到70%。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12月

推动3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

六、压缩重点事项办理时限

(二十二)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科学、规范编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有关事项目录清单,按照“能并则并、能联则联”原则,推行部门间并行和联合办理,大力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及联合验收。

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主抓手,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提升审批效能。

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探索在国家级新区、开发区及省级工业园区实行标准地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开展区域性评价,整体性开展水保、交评、震评、考古勘探、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能评、环评等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区域评估结果,对单个项目不再评估。

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

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科技局、县人防办

2019年6月

开展承诺制改革,编制公开可承诺项目清单,将规划报建流程由“先批后建”优化为“企业承诺、先建后验”,一般性评价项目验收前完成即可,减少项目开工的审批等待时间;加强过程监管,紧盯承诺兑现,确保项目质量。

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2019年上半年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审批时间压缩至79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

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大力推行联合评审。

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推进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

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

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6月

(二十三)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融合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事项,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实现“一门受理、一窗联审、一次缴费、一网办结、只跑一次”。

进一步规范办事材料,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实现房屋交易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编制不动产登记标准流程图和申请材料清单。

2018年底前,实现市县房屋交易登记与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曰内,5年内一般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加强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等业务联动,实现群众办理新开通或过户变更相关业务只进一扇门。

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县税务局

县人防办、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泰和分公司

2018年12月

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2019年6月前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县税务局

2019年6月

(二十四)压缩用电用水用气办理时间

加快水电气等服务领域改革,优化用电用水用气报装流程、精简客户报装资料、创新报装服务方式、建立报装绿色通道、加快线路管网建设改造。

提高用水用气办理效率,降低企业和居民使用成本。

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泰和分公司

2020年12月

实现电力用户办电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

2018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

县供电公司

2020年12月

尽快取消办水办气申请费、手续费等。

县发改委、县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泰和分公司

持续推进

扩大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范围,严格执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合理核定输配电价格的有关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县工信委、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2020年12月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五)加强“互联网+”监管

扎实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深化网格化监管改革,创新完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

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号)要求,整合各类信用监管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罚力度。

县政府法制办、县市监局、县电子政务办、县金融办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二十六)加强信用监管

深入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用监管平台在各领域的运用,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

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预测能力。

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

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二十七)健全完善监管机制

全面整合各部门执法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平台功能和运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统一监管,切实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

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检查结果全部公正、公开,并及时推送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等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率。

县政府法制办、县市监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整合各类执法机构和队伍,组建综合执法队伍。

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杜绝随意的任性执法。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联合监管,推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

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市监局、县城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二十八)狠抓重点领域监管

重点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重点打击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

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和生产、使用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县政府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市监局、县卫计委、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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