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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林业建设十一五规划

宁夏林业建设“十一五”规划

前言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重视和加强林业建设。

“十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建设生态,全区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十一五”期间林业的大发展、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林业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以及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重大任务。

为了科学制定未来五年林业发展的目标、布局和措施,统筹谋划全区林业发展的长远大计,大力推进我区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实现我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生态良好、人民富裕的小康社会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建设规划》和《宁夏2001—2010年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十五”期间林业建设实际,制定宁夏林业建设“十一五”规划。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2006到2010年为规划期。

并提出到2020年、2050年的中长期目标。

在总结“十五”期间林业发展的成就、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明确规划期内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总体布局、发展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十五”林业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先后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和长江等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六大重点林业工程。

这六大重点林业工程在我区实施的就有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外的五大工程,为全区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大抓林业、狠抓林业,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五大重点林业工程的同时,启动实施了绿色通道工程、城乡大环境绿化工程和林业优势果品产业带建设计划。

2003年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封山禁牧,为提高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全区林业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为全区林业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社会氛围。

据2004年全区第三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1999年——2004年期间我区荒漠化面积减少了349.4万亩,沙漠化趋势整体呈现正向逆转,其中水蚀荒漠化面积减少了171万亩,沙漠化土地减少了38.1万亩,尤其是沙漠化类型变化明显,表现在流动沙地减少了30.2%,固定沙地增加了10.2%。

预计“十五”期间全区可完成造林面积1548.1万亩(含退耕地还草面积2.83万亩,下同),为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104%。

其中人工造林预计完成1268.7万亩,为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102%;飞播造林预计完成73.6万亩,为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78%;封山育林预计完成264.4万亩,为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的129%(详见附表1)。

全区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森林资源管护得到加强,城市林业稳步发展,我区生态建设进入了“整体扼制,局部好转”的新阶段,呈现出“质量与效益同步,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新特点。

但是与全国相比,我区还处于相持阶段的较低层次,林业资源还相对缺乏,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制约林业发展的各种因素依然存在,林业建设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一)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步伐加快,造林绿化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我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带动区域林业的发展,加快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的建设步伐。

退耕还林工程。

从2000年开始在我区试点示范,2002年全面启动。

“十五”期间全区预计完成国家安排的退耕还林任务1058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00%,其中退耕地造林43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22万亩(含以封代造50万亩)。

五年国家累计安排我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65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5.29亿元,粮食补助折款16.94亿元,现金补助2.42亿元。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重点地区生态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状况得到缓解,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区域性优势产业初步形成,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三北防护林工程。

“十五”期间国家下达我区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生产计划任务人工造林241.1万亩,预计完成260.7万亩,为国家计划任务的108%。

在引黄灌区通过建设高标准平原绿化和绿色通道工程,栽植林网树木1亿多株,基本建成了多树种混交、结构比较合理的林网大骨架,平原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0.2%;其中完成绿色通道工程里程达3600公里;完成黄河护岸林389公里。

完成了银古公路绿化工程,银川西部防护林工程,贺兰山东麓生态绿化工程,景观水道示范工程,石嘴山西部防护林工程等一批具有生态、景观和社会效益的城市林业工程,对加快城市化进程做出了贡献。

在中部干旱风沙区,通过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完成治沙造林204万亩,全区累计治理沙漠化土地500多万亩,实现了沙漠化逆转。

天然林保护工程。

“十五”期间,对工程规划的577万亩有林地、灌木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确定了管护责任区,明确了管护的范围、任务、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工程区内的森林资源已全部停止采伐。

加强了对六盘山、贺兰山和罗山等森林资源的管护与建设,通过采取封育、飞播造林和低效林改造相结合的办法,增加和恢复森林植被,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

“十五”期间全区预计完成封山育林建设201.9万亩,飞播造林73.6万亩。

完成了一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防火能力。

采取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单位自筹、职工合理负担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了5434名林业场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十五”期间新建了白芨滩、罗山和哈巴湖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扩大了贺兰山国家级保护区面积。

使森林类型、野生动物类型和荒漠类型的保护区达到6处(其中哈巴湖保护区已经国家评委会通过),调整了白芨滩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

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730万亩,占全区国土面积的9.4%,强化了保护区管理工作,逐步理顺管理体制,使我区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宁夏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宁夏湿地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报送国家林业局。

(二)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初步呈现出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格局

重视和加强了林业产业的培育,国家批准了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认证和宁夏枸杞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认证,以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林纸一体化、森林旅游为主导的林业特色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2004年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3.98亿元,占农业产值的11%。

在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上,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宁夏林业优势果品产业带建设规划》、《关于加快枸杞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葡萄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了枸杞、红枣、葡萄、山杏等优势经济林产业基地的建设。

全区经济林基地总面积达到169.25万亩,总产量28.5万吨,总产值9.87亿元。

种苗花卉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全区林木种苗总面积达到15.2万亩,年产苗木3亿多株,种子40万公斤,总产值3亿多元。

全区花卉产业经营企业达280家,销售额1100万元。

生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和设施园艺为主体的生态旅游成为节假日休闲的新时尚,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基地面积已达到20多万亩。

(三)依法治林和林业资源管理得到加强

重视和加强了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的管理,在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政执法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快了依法治林的步伐,加大了对林业资源的管护力度。

在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方面。

对全区森林资源进行了分类区划界定,按照商品林和公益林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把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全区80.4万亩公益林列入国家重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范围,另有44万亩公益林列入地方重点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全面完成了林权登记审核工作,共发放林权证15万本。

2002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做出决定,在全区实行封山禁牧,安排资金近300万元,将三个森林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30万只羊全部迁下山,进一步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同时,严格采伐限额管理,“十五”期间全区实际年采伐量控制在国家采伐限额范围内。

进一步规范了林地管理,严格了各种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批,加强了对出入境木材的监督检查。

在林业执法方面。

成立了自治区林政执法稽查总队,加强了林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了各类违法征占用林地的案件。

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候鸟行动”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案件247起,震慑了犯罪,保护了森林资源。

在森林防火方面。

拓宽了森林防火建设资金渠道,进一步强化了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建设,提高了“四网两化”整体功能。

进一步完善了火险天气、火险等级的预测预报和林火检测体系的建设,加强预防和扑救设施建设。

强化了防火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各级森林防火组织指挥系统,大力推广和掌握先进的防扑火技术和手段,提高了防火的能力,全区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面。

加强了林木病虫害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初具规模,全区建成各级防治检疫站27个,其中有16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达到国家级标准站建设标准。

高度重视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对重点病虫鼠害进行工程治理。

通过实行“定目标、定任务、定报酬”的办法,采取人工捕捉、生物毒素等措施,开展了南部山区灭鼠行动,有效的保护了退耕还林成果。

通过实施《国家森林病虫鼠害测报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工程,建立了区、市、县三级森林病虫鼠害预测测报检疫网络和全区防治检疫信息管理系统,有效预防和阻止了重大危险性森林病虫鼠害的扩散蔓延。

通过建立森防“四率”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了调控手段和约束机制,提高了控灾减灾的能力。

(四)林业对外合作不断深入,引进外资规模得到扩大

“十五”期间,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与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和组织的合作及技术交流,在治沙、森林保护、生态防护林等项目建设方面,先后引进日本国援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中游防护林建设项目、中德合作荒漠化治理示范项目、宁夏—青少年教育普及治沙项目、宁夏—岛根友好林二期项目、联合国履行荒漠化公约全球机制宁夏荒漠化防治试点项目、中韩合作宁夏平罗县黄河滩水土保持造林示范项目等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生态林业建设项目6个,引进外资折合人民币近1.9亿元,完成人工造林面积达21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

通过外援项目的成功实施,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理念,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现代林业理念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拓宽了我区林业建设的投资渠道,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推动了我区林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宁夏林业对外开放的知名度。

(五)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入,发展机制更加灵活

结合宁夏的区情、林情,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有场圃改革、林业分类经营等方面加快了改革步伐,使林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是出台了一些促进和保障林业发展的政策。

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建设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业场圃工作的通知》,以改革造林营林的体制和机制为突破口,稳定和完善林业政策,明晰林木林地产权,引入市场机制,增强了林业发展的活力。

二是分步推进林业分类经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界定全区林业的类型,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

对生态区位重要、以生态效益为主的林地坚持以国家投入为主,重点抓好资源管护,在管护中积极引进竞争机制,进行划片招标管护,提高了管护成效。

对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商品林或兼用型农田防护林实行多主体投入、市场化经营,放开放活使用权和经营权,促进了商品经营型林业的快速发展。

三是非公有制林业进一步发展。

认真落实林地承包制度,按照谁承包、谁经营、谁拥有的原则,把林权证发放到经营者手中,依法保护好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

通过实行“谁造林谁经营,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介入、社会参与、个体承包”的林业发展机制。

先后有100多家企业和500多家造林大户从事林业建设,累计造林达100万亩。

四是国有林业场圃改革初见成效。

进一步深化了国有林场、苗圃改革,公益型林场以国家投入为主,突出生态功能。

商品经营性林场积极引入市场经营机制,推行股份制经营,加快产业化步伐。

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林业产权,放开放活经营权。

国有林业场圃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大胆探索富有活力的经营方式,优化土地、技术等资源配置,调整发展思路,拓展经营渠道,充分利用国有林业场圃自身潜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增强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后劲和实力。

一批场圃真正走出了困境,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涌现出了灵武白芨滩林场、青铜峡树新林场等一批先进典型,国有林场在全区林业建设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六)林业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职工素质不断提高

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了适应林业发展的管理机构,自治区林业局先后成立了区重点生态林业工程管理中心、退耕办、林业产业办公室、枸杞协会等组织,加强了对重点生态工程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的管理和引导。

组建并逐步完善了森林公安、林政稽查总队、湿地办等执法队伍,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在全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林业公安机构,加强了林业的综合执法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乡(镇)林业站,实现了县有林业站、果树站、森防站,并加强对县站硬件设施的配备,增强了林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林业技术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了林业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生产任务的完成;三是通过送出去、请进来、开设研究生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全面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

鼓励技术人员投入科技推广、示范和技术攻关等林业科技建设,并取得累累硕果;四是林业奉献精神深入人心。

通过深入开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树立奉献意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林业精神,涌现出了王有德、白春兰等治沙模范,全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

二、基本经验

(一)坚持统筹规划,把林业建设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区林业系统从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谋划林业、发展林业,增强全局意识,跳出林业抓林业,把林业发展与推进城市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第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一是坚持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体,大力推进南部山区退耕还林和中部干旱带荒漠化治理,为改善全区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多做贡献;二是坚持城乡绿化一体化,把林业建设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快城市化多做贡献;三是坚持以林业工程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多做贡献;四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化经营和林副产品加工,培育壮大林产业,为发展县域经济多做贡献;五是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同时,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为第三产业发展多做贡献。

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负重拼搏,务实苦干,努力创新,使林业成为我区生态建设的主体,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成为区域经济的新增长点,林业在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明显提高。

(二)坚持分类指导,按照不同区域实行分区突破

坚持从我区实际出发,按照南部山区、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城镇四大不同区域特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因地制宜,各有侧重,推动了全区造林绿化的快速发展。

在南部山区,以治理水土流失,发展水源涵养林为目标,加强了六盘山及外围水源涵养林基地建设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在引黄灌区,以营造稳定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发展高效林业为目标,组织实施了第二代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贺兰山东麓防护林建设工程、以优势果品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带建设工程;在中部干旱带,以防沙治沙,改善沙区生态为目标,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防沙固沙,全面封山禁牧恢复植被,飞播造林治理沙漠等封、飞、造相结合的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在城镇,大力实施城镇绿化、美化工程,重视和加强城乡大环境绿化,加快城市林业发展步伐,集中建设一批城市绿化工程,使城市生态状况由单一绿化型向生态美化型转变,创造了安全、美化、自然、舒适的人居环境。

由于实施了分类指导,不同区域的思路和目标准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显著提高了林业建设的成效。

(三)坚持项目带动,以点带面全力实施好重点林业工程

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大工程带动林业的整体发展。

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集中力量实施自治区确定的城乡大环境绿化、绿色通道等重点绿化工程,加强了对林业工程的管理,提高了林业投资的使用效率,集中治理了一批生态脆弱的重点区域,改善了局部地区的生态条件,提高了造林质量和工程建设的成效。

同时,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使林业建设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使林业发展的领域进一步拓宽,既加快了我区林业发展的步伐,又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坚持科技兴林,依靠先进技术加快林业发展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科学,按规律办事,坚持科教兴林方针,不断增强林业科技的支撑能力。

“十五”期间我区林业科技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新突破,第一是制定政策,建立样板示范区取得新突破,自治区政府转发实施了《大力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实施意见》,落实了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了《林业科技奖励暂行办法》,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科教兴林方针,建立国家林业局及自治区林业局领导科技示范点(区)4个,总面积6万亩,以点带面,较好地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实施国家及自治区林业科技项目取得新突破。

围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先后实施了6个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3个退耕还林工程科技支撑项目,13个技术推广项目,2个地方推进项目,1个区域化试验项目,项目总资金达到1600多万元,通过项目带动,使我区在防沙治沙、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灌区防护林建设、无公害枸杞生产、枣树丰产栽培、黄土区防护林体系配置等“瓶颈”技术上取得新的突破与进展,全面提高重点工程建设科技含量。

三是林业标准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共制订、修订《无公害枸杞生产技术规程》、《宁夏引黄灌区杨树速生丰产用材林技术规程》、《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整地技术规程》、《柠条铡粉机械》等国家及自治区林业标准、技术规程10多项,实施了原州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青铜峡平原绿化标准化示范县建设项目,通过林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使全区的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作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规程)验收,全面提高了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四是林业科技成果层出不穷,推动了科技兴林工作的健康发展。

共获国家及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4项,已连续4年都有林业成果进入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的行列。

黄土区防护林树种配置、枸杞标准化生产、杨树天牛可持续控制、柠条饲料综合利用等技术成果在林业重点工程及生产中的应用,产生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

科技已成为林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五)坚持广泛动员,加快全社会办林业的进程

充分发挥林业的公益性和社会性,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深层次发展。

“十五”期间全区累计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超过600万人次,义务植树9995万株。

各地级市普遍开展了以城市大环境绿化为重点的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各县(市、区)每年造林季节停止办公7-15天参加义务植树。

按照“政府引导、项目带动、企业参与、个体承包”的营造林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和有实力的工商企业、个体承包大户投身林业建设,非公有制林业迈出新步伐。

(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部门协作,

各级政府把林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大事来抓,不断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造林绿化责任状,把林业建设的成就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并且加强了对林业工作的监督检查。

自治区各行政部门及科研单位,都从林业建设的大局出发,发挥各自的优势,主动参与,密切协作,保证了生态林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自治区发改委与林业局配合,在六盘山地区建设的针阔水源涵养林基地,产生了巨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大力推进林业优势果品产业带建设和无公害枸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使枸杞产业成为全区的优质特色产业。

财政、水利、农业、扶贫、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资金重点突破,实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了生态的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一)“重造轻管”的现象客观存在

受干旱等特殊自然条件的限制,我区造林保存率相对较低。

同时,在林业建设中存在着注重造林环节而放松林木管理和保护的问题。

其主要原因是国家造林补助标准较低,重点林业工程往往只安排造林经费,造林后未成林造林地的管护经费需要地方配套,我区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区,有些地方配套经费不能及时到位,致使“有钱造林,没钱管护”,许多地方存在着“重造轻管”现象。

一些地方林权不清,责任不明,群众管护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也是产生“重造轻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林业建设的科学性还不够强

我区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林业科技发展水平不高,一些基础性的研究长期空白,部分成熟适用技术因为资金投入、技术推广人员少等原因不能得到广泛推广,从而造成林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低,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高。

另外,受不正确的“政绩观”等因素的影响,林业建设中存在着违背自然规律、科学规律的现象,一些地方在林业建设中没有坚持“适地适树”,存在“重乔轻灌”的问题,在不适于栽植乔木特别是栽植针叶乔木的地方栽植了乔木,不仅使造林、管护成本大幅度提高,而且保存率很低。

(三)林业工程管理还不到位

随着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的实施,我区林业工程管理有了长足的进步,基本上扭转了过去粗放经营的管理模式,但林业工程管理仍处于较低水平,在工程建设质量监控、森林资源的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距林业工程的科学管理还有一定差距。

特别是在林业工程质量管理中,重结果、轻过程,对造林质量的监管不及时。

(四)乡镇林业工作站机构不健全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指导和组织实施林业生产最基层的单位,其工作直接影响到林业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成效。

同时,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的工作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其机构设置应是独立的事业单位。

但在2003年全区机构改革中,大部分乡镇林业工作站被撤消合并为其它服务机构,因而不能很好履行对林业生产的直接组织、指导等职能,影响了林业的健康发展。

(五)林业产业发展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

与林业发达省区比,我区林业产业起步较晚,产业发展层次较低,林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弱。

林产品基地、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力不强;产品研发与市场培育相对滞后,林业产业化水平低。

林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对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不强。

(六)主观上对林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林业的生态性、社会性、公益性认识不足,片面地看待林业,就林业抓林业,甚至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重要的现象。

一些地方、一些干部重眼前利益的多,重长远利益的少,重经济效益的多,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少,对林业支持力度不够。

第二章“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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