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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讯市场合作竞争网络外部性模型分析

我国通讯市场合作竞争的网络外部性模型分析

 

  一般情况下,生产者进行价格和非价格竞争会产生低价,从而使消费者获益。

在一些市场结构中,生产者联合并制定产量,产生高价,减少了消费者剩余。

这类生产者合作增加了生产者利润,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TimothyJ.Brenna(2005)认为,规制和竞争对企业的生产和兼并来说是相互替代关系。

然而,像电信业这类放松规制的产业,增加竞争将会使其获益良多。

电信业转向竞争行业要受到严格的规制,美国电信法案中本地通讯的规制机构允许本地市场的竞争,但保留电信市场的网络外部性[①]。

  一、合作竞争市场网络外部性基本概念

  研究合作竞争市场网络外部性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关键概念。

  

(一)合作竞争市场

  合作竞争一词最早出现在1996年耶鲁大学管理学教授BarryJ.Nalebuff和哈佛大学企业管理学教授AdamM.Brandenburger共同合著出版的《合作竞争》一书中。

书中认为效用函数,企业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博弈,是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

MariaBengtsson和SorenKock(1997)共同研究了企业网络的合作竞争问题,提出那种既包含竞争又包含合作的现象称为合作竞争。

MenahemSpiegel认为合作竞争是一种市场情况,非合作的生产者在合作合同制约下,基于市场竞争的基本准则,为增加用户量而彼此竞争,实现利润最大化。

为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合同限制生产者以低成本生产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

郭鸿雁认为合作竞争是以互补为核心、以协同为基础、以共赢为目标的新型经营战略。

  

(二)无线通讯市场的网络外部性

  无线通讯产业提供通讯服务会受到网络外部性[②]的约束。

而网络的外部性打破了市场竞争性与社会福利有效的一致性。

网络质量随网络规模增大而提高[③](MenahemSpiegel,2005)。

  网络外部性的概念首先由Katz和Shapiro(1985)提出,之后应用于网络产业的其他领域。

Bental和Spiegel(1994a)在不同的市场结构,特别在不同规制和放松规制的制度下分析了最优网络规模。

Bental和Spiegel(1994b)认为这类产品质量的量度由生产者直接控制杂志网。

一个既定规模网络的质量则取决于用户总量。

因此,最优网络规模和总覆盖范围与市场结构密切相关。

Economidas(1994和1996)和Laffont与Tirol(1994和1999)在无线通讯产业的竞争中讨论了最优网络规模和总覆盖范围[④]。

  本文讨论的网络运营商之间的合作竞争会导致正外部性的增加,即用户和运营商双双获益。

  二、建立网络外部性模型

  本文参照MenahemSpiegel(2005)CoopetitionintheTelecommunicationsIndustry的方法[⑤],通过建立我国通讯市场的网络外部性模型讨论社会最优供给问题。

  

(一)基本假设

  第一,假设我国通讯市场有N个独立消费者,个人消费收益w0,消费者以单位效用函数u(q,n,x)最大化为目的。

q为消费通讯服务的单位,入网用户数量为n,x为个人消费总收益,p为通讯单位价格,则用户个人预算约束为:

pq+xw。

消费通讯的边际效用Uq和私人收益的边际效用Ux满足:

uq(q,n,x),ux(q,n,x)0,且uqq(q,n,x),uxx(q,n,x)0。

  第二,假设通讯存在网络外部性,且网络规模的边际效用un满足:

un(q,n,x)0且unn(q,n,x)0,即正外部性。

其中q,n,x负相关性。

  用户的进入我国通讯市场准则为:

  U1=u(q,n,x)u(0,n,w)=U2,即u(q,n,w-pq)u(0,n,w)

(1)

  消费者入网与否取决于市场价格p。

U1是p的反函数,U2为常数,那么存在一个价格p*,当pp*时效用函数,消费者入网,当pp*时,消费者不入网。

本文考虑消费者决定入网的情况。

  

(二)无线通讯市场的分析基准社会最优供给

  根据MenahemSpiegel(2005)的方法,假设消费者价值函数为V(n,q),消费者总剩余为CS,n个消费者消费q单位价格为p的通讯服务:

  V(n,q)=anq-

bq2-pq

(2)

  其中a、b为常数,且a0,b0。

个人消费只与消费通讯单位有关系,考虑消费者剩余就需要考虑通讯单位q。

(2)式求q的一阶导,可得我国通讯市场需求曲线:

  p=an-bq(3)

  当通讯双方使用同一网络,则单位成本由构建网固定成本S元和固定边际成本C元构成。

给定通讯消费价值函数和单位成本,通讯社会最优供给为

:

[(anq-bq2-cdq)n]k-kS,其中ks最优的网络数量,ns最优网络规模,

通讯单位价格,

通讯单位,k=

(N,k与n负相关)。

对其求q的一阶导:

当an-bq=c时,最优消费单位为;当anc时,q0。

正网络外部性使消费者价值V(n,q)与n正相关。

N个消费者使用单一网络时达到最优网络规模

给定aNc,固定成本S很小,最有网络数量ks=1。

社会最优价格=c,社会最优消费量=

  (三)竞争的通讯网络情况

  这里仅讨论存在中国移动(A网)和中国联通[⑥](B网)两家相互竞争的网络运营商的通讯市场。

  1.独立网络

  当两家运营商仅向网内用户提供通讯服务,称为独立网络。

市场中有M个消费者,假设移动和联通均能提供通讯服务。

消费者首先根据

(1)式决定是否入网,如果选择入网,接着选择网络,使消费者剩余(CS)最大化,

(2)式将问题转化为:

  

:

{CSA=

-

-

CSB=

-

-

}(4)

  

 

1如果CSBCSA

其中

为A网和B网的市场份额且N=

=1。

由(4)式可得:

若CSACSB,消费者选择中国移动网络,若CSACSB则选择中国联通网络。

若CSA=CSB则二者无差异。

则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函数为:

  

 

 

  

 

0.5如果CSB=CSA

 

0.5如果CSA=CSB

=和=(5)

  

 

(pB-c)qB如果CSBCSA

  

 

0如果CSBCSA

 

0如果CSACSB

 

(pA-c)qA*0.5如果CSA=CSB

和(6)

  

 

(pB-c)qB*0.5如果CSB=CSA

=

=

  通讯单位价格

是决定市场份额的关键。

这个非合作价格博弈在

=

=

时达到纳什均衡。

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利润类似囚徒困境==0。

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均偏好合作均衡,即当==

时双方利润为:

=0。

  

2.合作网络

  第一效用函数,假设存在中国移动(A网)和中国联通(B网)合作网络。

即可同时实现网内通讯和跨网通讯,消费者总数为N,效用函数为

(2)式,消费者通过

(1)式选择是否消费通讯服务和网络运营商。

  第二,假设两家供应商提供网内通讯固定边际成本为c,跨网通讯固定边际成本为

,且跨网通讯费用高于网内通讯费用,如:

2008年西安移动校园行用户,市内网内通讯资费为0.06元/分钟,而市内跨网通讯资费为0.20元/分钟。

为简化问题,边际成文差(-c)表示跨网接入的边际成本。

假设跨网接入费由外部市场决定(Gans,2001,Laffont,1994,Tirole,1999),则跨网接入费等于接入边际成本,且跨网接入费是通讯市场合作竞争的成本(MenahemSpiegel,2005)。

实际总成本取决于跨网通讯量和网内通讯量杂志网。

假设用户通讯频率相同。

网A的实际边际成本为:

=

+(1-

),即=

由于c,网络实际边际成本与网络规模成反比。

表示A网用户跨网通讯的份额,且

=

及(1-)=

=及(1-)=,+

=1。

  假设跨网通讯和网内通讯不存在消费者价值差异[⑦]。

用户根据消费者剩余选择网络,若CSACSB,则选择中国移动;若CSACSB,则选择中国联通;若CSA=CSB,则二者皆可。

  

 

1如果CSBCSA

 

1如果CSACSB

给定消费者的选择,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市场份额和利润函数为:

  

 

0如果CSACSB

 

  

 

0.5如果CSA=CSB

 

0.5如果CSB=CSA

 

0如果CSBCSA

=和=(10)

  

 

 

  

 

(pB-cB)qB*0.5如果pB=pA

 

(pA-cA)qA*0.5如果pA=pB

=和=(11)

  由于nA=nB,唯一变量是价格。

根据伯川德价格博弈的纳什均衡:

当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受到平等待遇则当==

时达到纳什均衡,价格==

利润==0。

双方限制性定价,则有,,故中国移动有成本优势(

),因此。

根据纳什均衡有=N及=0,这时中国移动会采取限定性价格战略。

由于,c,中国移动会盈利。

在平等待遇下,在

时达到有效产出水平。

本文不考虑接入费由内生决定时的情况。

  三、结论

  在通讯市场存在网络外部性时,存在单一网络运营商为社会最优方案效用函数,能最大化利用通讯市场的正网络外部性,而缺陷在于单一运营商可能导致垄断问题,即高价格和低产出带来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

两家以上运营商的竞争市场会导致低效利用网络外部性。

解决途径是在竞争通讯市场中引入合作,这里不再是从哲学角度和技术角度思考企业合作竞争的问题,而是从消费者剩余价值和企业利润角度剖析我国通讯市场运营公司的战略选择问题。

笔者在MenahemSpiegel(2005)的电信市场模型基础上,根据我国通讯市场发展情况,发展了假设条件,运用该模型分析了我国通讯市场的合作竞争市场现状。

本文认为,利润激励是通讯企业合作竞争的基础。

我国通讯市场的合作竞争不但有助于增加通讯用户,提高企业经营利润,还为消费者带来了额外福利,即增加了消费者剩余,提高了社会福利水平。

MenahemSpiegel(2005)的合作竞争模型可广泛应用于我国的电信市场的诸多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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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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