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改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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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改工作的意见

关于贵港市城区农贸市场整改工作的意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和《贵港市迎接广西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城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必须进行整改,以解决农贸市场及周边场地规划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脏等难题,确保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市场总体概况

我市三区城区共有12个农贸市场,1个临时市场。

其中:

市交投集团5个:

北门市场、石羊塘市场、木松岭市场、八塘工业园市场、覃塘西区市场;港北区政府7个:

三合市场、安居市场、富士新城市场、龙圣社区农贸市场、新华农贸市场、国旺农贸市场、峡山市场;港南区1个临时市场:

南江临时市场。

这些农贸市场建设于七八十年代时期,至今投入使用已达三十年之久,市场整体规划和功能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市场内公厕建设与市场排水排污系统等均不符合现代化标准市场建设要求,部分市场建筑结构已出现破、旧、残、烂等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

随着城区不断扩大,人口数量的增加,我市原有的农贸市场数量不足,旧市场面积小,规划设置均跟不上时代发展和群众的需求,许多农民和商贩自发性的聚集在马路进行交易,长期占用道路经营,造成交通堵塞、满地垃圾情况,严重影响城市容貌,流动性强,难管理。

目前我市三区城区内主要的马路市场有7个,其中港北区2个(六八村马路市场、北环新村马路市场),港南区4个(江南大道307马路市场、江南工业园(横岭)马路市场、江南商贸城临时市场、南江大转盘市场),覃塘区1个(覃塘西区市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硬件设施不达标。

市场内设施残旧、老化,市场功能分区设置不合理、市场内公厕建设等均不符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二是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较严重,跨栏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摆放现象较为普遍;三是部分摊点证照不齐全,存在证照过期,未亮证经营的现象;四是熟食摊点无“三防设施”;五是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市场内部未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信息公示栏未公布食品安全检测等相关信息,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六是马路市场存在普遍,易造成交通堵塞、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不易管理,未能依法取缔。

(二)原因分析

1.责任部门不够重视,责任分工不明确,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管理不规范,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对于市场环境“脏、乱、差”等屡次反弹的问题,一是监管部门不舍得狠下功夫抓,日常管理不到位,执法力度薄弱;二是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日常工作常态化管理;三是针对顽固性问题,未能从根源查找原因和剖析原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3.沟通协调配合工作不到位,工作积极主动性差。

农贸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复杂,涉及较多部门,面对问题,部门间往往缺乏沟通协调,存在视而不见,“懒得管”、“没法管”、“没人管”的推诿情况,以致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

4.市场升级改建资金来源问题。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原因,我市农贸市场改建主体复杂,部分农贸市场属于市交通投资集团负责管理,部分属于社会集资投入建设,部分市场摊位都已销售,属于业主私有化。

如我市城区内7个主要农贸市场中木松岭、石羊塘、北门农贸市场属于市交通投资集团负责管理,而三合、安居、富士新城、南江农贸市场属于社会集资投入建设。

其中三合、南江农贸市场的产权分别归属于三合村村委、南江村村委集体所有。

安居农贸市场属于几名股东共同拥有,富士新城农贸市场内的摊位都已销售,属于业主私有化。

主体复杂,改建资金缺口大,资金来源难以解决。

三、整改标准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标准

1.各类市场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科学规划、设置合理的布局。

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分类经营标志醒目;摊位整齐划一,通道通畅,做到菜上架、肉上案、鱼入池、禽入笼,不乱摆乱放、无占道经营、摊点外溢;自产自销区划线经营,管理有序;水产经营区剖鱼必须在操作台进行,挡板高度不低于0.5米;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2.市场内公厕达到二类标准,设施齐全,保洁及时,无破损、缺失,干净卫生,无明显异味。

3.室内设有禁烟标识;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软管、消防箱等设施完好;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压力足,无遮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具有维修记录。

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出入口挡车栓固定时间段开合)。

4.市场内不得停放车辆,车辆需到指定区域线内有序停放。

5.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建立食品快检室并正常使用,适时开展监管,定期检测食品质量、蔬菜农药残留量,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信息;

6.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出入口通畅,无倚门设摊;市场内及周边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配备足量的有盖垃圾桶,垃圾应分类收集(有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分类标志,并排摆在一起),清运及时;市场通风良好、给、排水设施完善,排污通畅,无异味;无违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广告牌、乱张贴“牛皮癣”现象;地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杂物、无菜叶散落。

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

7.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市场日常检查制度、快速检测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8.配备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9.在市场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公平秤,无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现象;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摆放投诉意见簿,展示行业规范(包括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道德规范、行业守则、服务标准)等信息;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投诉记录24小时内答复,投诉电话响铃3声必有应答),相关投诉处理记录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10.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11.对入场食品经营者无法提供产地或者购物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12.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3.发现存在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填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销毁情况登记表》;

14.市场开办者证照齐全,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自觉亮证经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15.建立并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16.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符合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

17.销售摊位上设有公示牌并公示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

18.经营的肉及肉制品有检验检疫证明,散装食品在

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杜绝“五无”(无生产厂家、

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

品;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19.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市场硬件升级改造

北门市场:

加封天井约800㎡,以达到消防部门隔层防火的要求;将市场一楼摊位拆除重建,重新整合行业布局,平整、填高地面,重新布局排污系统,杜绝地面低洼、污水排放不畅的现象;重新美化、亮化市场外墙;把一至四楼严重老化的电器线路进行更换整改;增加各楼层的消防器材设置;把四楼63户住户整体搬离安置;按照规范化标准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及建造市场摊台、公共厕所等,完善市场内相关设施,大概需要投入350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市交投集团)

石羊塘市场:

按消防部门要求加封市场内天井,达到隔层防火的目的;拆除市场一楼的摊位,重新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农贸市场标准建设,完善市场内相关设施;整体提高平整市场一楼地面,重新布局排污系统;增加各种消防设备;

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对市场内的老化电器线路进行整改;把市场周边临时搭建的简易铁棚改建成两层混凝土结构的固定建筑,大概需要投入200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市交投集团)

木松岭市场:

市场内四幢星铁棚全部拆除重建,改建成一体化工字型钢架结构棚,重新规划各行业摊位布局;完善消防设施配置;按相关标准要求重建公共厕所;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标准建设,完善市场相关设施(如水、电、摊位、排污系统等),大概需要投入60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市交投集团)

八塘工业园市场:

将市场内残旧破烂的摊台全部拆除,按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重新建造,并完善市场内相关设施;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重新布局市场内的排污系统,按规定重新设计通向市场外的排污管网;把市场门前的空地进行混凝土硬化,对硬化后的空地进行划线,规划为临时停车场使用,大概需要投入23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市交投集团)

覃塘西区市场:

把市场内的经营行业进行整合,把市场北面的行业摊台拆除,按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重新建造,并完善市场内相关设施;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将市场南面的个体户全部整合到市场北面摊位经营;将调整摊位后空出的南面市场建成12间铺面,对外出租;改造市场内的残旧电器线路和供给水系统,大概需要投入46.2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市交投集团)

三合市场:

按标准要求重建公共厕所;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按照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划行规市、建造市场摊台,完善市场内相关设施(如水、电、摊位等);在每一摊台墙上配置好证照安放架;重新美化、亮化市场外墙;把老化的电器线路进行更换,增加各种消防设备;把市场内的过道全部重新硬化,重新布局排污系统,杜绝地面低洼、有积水现象;每个经营户配置加盖的垃圾桶(箱);完善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

大概需要投入45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港北区政府)

安居市场:

把市场外空地划定停车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在每一摊台墙上配置好证照安放架;要求熟食摊位设置“三防”设施;完善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每个经营户配置加盖的垃圾桶(箱);把市场内的过道全部重新硬化,重新布局排污系统,杜绝地面低洼、有积水现象;按照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划行规市、建造市场摊台,完善市场内相关设施(如水、电、摊位等);按标准要求重建公共厕所。

大概需要投入20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港北区政府)

龙圣社区农贸市场:

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在每一摊台墙上配置好证照安放架;把市场外空地划定停车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完善消防设施配置;按照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划行规市、改造市场摊台,完善市场内相关设施(如水、电、摊位等);完善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按标准要求重建公共厕所;港北区市政局、港北区“双违”整治办、市工商局港北区分局、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执法,取缔马路市场。

大概需要投入15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港北区政府)

富士新城市场:

港北区政府建议由贵港市交投市场有限公司对富士新城市场进行统一管理。

由市政府出资,回购172个摊位,平均每个摊位3万元,共516万;完善消防设施及市场其他设备184万,预计需资金700万元。

由于富士新城农贸市场现有摊位较少,难以满足需求,建议市政府在白凹窝地块规划5000㎡农贸市场。

区市政局、区“双违”整治办、市工商局港北区、市公安局港北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执法,取缔马路市场。

大概共需要投入70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港北区政府)

新华农贸市场:

设置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在每一摊台墙上配置好证照安放架;每个经营户配置加盖的垃圾桶(箱);完善消防设施配置。

大概需要投入1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港北区政府)

国旺农贸市场:

责令市场管理者按照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改建市场。

(责任单位:

港北区政府)

峡山市场:

港北区政府建议由市政府按评估对市场进行收购,由市交投市场有限公司管理;在周边征地10亩,扩大农贸市场面积;对一楼摊位进行拆除重建,按标准建设并完善市场内部相关设施;在市场大门左右两侧,规划建设一个临时停车区。

大概需要投入100万元资金改造。

(责任单位:

港北区政府)

(2)市场内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禁烟标识;商品划行归市,功能分区合理,间隔符合要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地面硬化平整,市场环境整洁、干净;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活禽、水产销售区环境卫生符合要求;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除“四害”措施落实到位;消防通道设置合理,无挤占消防通道的行为;市场外合理设置划线停车位,引导车辆到指定划线区域停车。

(责任单位:

三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交通投资集团、市消防支队)

(3)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明确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管理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责任单位:

市交投集团、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政府)

(4)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农贸市场的宣传栏、广告栏等,加大对创城工作的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和市场开办方有责任动员、引导市场经营户、居民的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工作。

(责任单位:

市交投集团、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政府)

2.加强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

(1)直接入口食品的摊位(点)距离活禽销售区、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熟食摊位(点)要有完善的“三防”设施;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并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测,及时公示监测结果。

(责任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加强亮证经营管理。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

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审核经营户资质,对进入市场的经营户证照情况重点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督促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照经营。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

逐户进行排查,督促经营者亮照经营,对市场内无照经营的经营者即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积极引导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对于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要依法进行查处,提高经营户办照和亮照率。

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或者管理方完善亮照设施。

督促市场开办者或管理方设置营业执照统一公示栏,通过对营业执照复印件按照摊位位置、经营类别进行统一、规范的亮照,使亮照经营成为常态。

(责任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

3.加强市场及周边市容市貌整治。

(1)马路市场专项整治。

开展集中联合整治,对城区内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或市场外溢等摆卖的果蔬摊点进行整治、取缔,重点整治三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马路市场,如:

北门市场、三合市场、富士新城市场、石羊塘市场、安居市场、南江市场、木松岭市场、水果批发市场、营建市场等周边区域形成的马路市场,加强对正规市场的管理,引导摊点进入正规市场,从根源上解决马路市场问题。

同时,对整治后的区域安排执法力量进行蹲点监控,杜绝反弹,特别是加强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监控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市市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交投集团、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政府)

(2)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和个人摊点卫生;完善周边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专人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流、公共厕所卫生等环境卫生问题。

(责任单位:

港北区、港南区政府,市市政管理局、市交投集团)

(3)对市场内及周边道路占道乱停乱放、停车不入位、逆向停车,挤占盲道、人行道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采取现场劝导、处罚、电子警察抓拍贴单、现场拖移等执法手段。

(责任单位:

市交警支队)

四、工作实施步骤

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和责任分工认真对照整改标准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整改。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7日)

一是有效提高周边商户的卫生保洁意识和对“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工作知晓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改工作中。

通过分发告知书,宣传画册、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小商小贩和经营户宣传整治马路市场法律法规条例,做好经营户的劝导工作,加强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摊主、小商小贩及其他经营户的支持,营造整治良好氛围。

二是协调集贸市场负责人,制作宣传广告、横幅标语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创建力度,在市场周边商户中营造浓厚的卫生整改氛围,增强市场商户对卫生整改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三是街道办组织社区干部入户与商户发放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8日至8月31日)

一是规范化管理。

按照农贸市场管理标准和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并展示行业规范、市场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档案;建立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牛皮癣、“四害”滋生地、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

责任管理方与市场内外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不自觉履行卫生职责的,予以罚款或采取其他的有效处罚措施,坚决严厉打击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杜绝反弹;增加有盖垃圾桶或果皮箱,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引导市民自觉将垃圾扔到垃圾桶,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安排专员定期采样检测并公示;加强市场摊点“亮证经营”管理,杜绝无证经营、缺证经营、证照过期现象。

四是加强马路市场、跨栏经营、流动占道经营的管理。

五是对于硬件不达标的农贸市场,各责任单位自行制定农贸市场改造详细方案,形成项目化按标准推进、改造。

对于市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问题、如何取缔马路市场、农贸市场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和方便市民需求问题,各辖区政府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渠道积极探索解决农贸市场难点问题的办法,着力攻破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的难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我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味,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六城联创”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和市场“谁建设,谁管理;谁收益,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认真对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评审有关标准,结合自治区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严格按照“四个明确”和“四个及时主动”要求,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限期内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利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公共场所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宣传画册、板报、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及创城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使创城活动深入人心,引导市民培养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不断增强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争取形成“人人关心创城,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开展“突击战”整治活动。

在不断巩固前段整治成果的同时,针对农贸市场问题突出的规范化管理、环境卫生、亮证经营、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限期达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和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效果和提升我市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美化城市面貌,完善我市综合服务功能,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加强督导,明确责任。

牵头单位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准确把握自治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评审有关标准,加强对各项指标和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整治,进一步巩固创城成果。

贵港市“六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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