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用法伴我健康成长hn中考历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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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用法伴我健康成长hn中考历史

学法守法用法伴我健康成长

【考点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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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简析

考情提示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有区别于道德、纪律等的基本特征,即: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最主要的特征);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这一考点多以选择题呈现,会联系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名人高官违法犯罪受制裁等情景材料,要求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以辨别。

2.法律的本质及作用

我国法律的本质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的作用表现在:

一是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二是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对“我国法律的本质”考查较多且多为选择题,经常会设计“我国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的错误干扰项;对法律作用的考查常会融入到“法律的基本特征”、“违法犯罪要受制裁”等考点中。

3.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一考点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知道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

要知道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一般可将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二是知道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三是要理解: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为此,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

内容一,常会以组合式选择的形式直接考查学生对违法行为含义的全面把握;内容二,常会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要求学生筛选正确观点,特别要牢记: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违法行为不一定受刑罚处罚;内容三,常会创设情景,以问答题的形式呈现,要求考生在感悟道理的基础上谈启示。

4.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予特殊保护

首先要从未成年人自身特点(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地位(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两个角度懂得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的原因;其次要知道当前我国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的两部专门法律,即: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再次,知道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这一考点中各地中考卷中出现最多的是设置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实例或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为试题背景,要求学生判断其履行(或违反)了哪项保护,旨在引导考生区分四种外在的特殊保护。

5.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除了需要四种外在的特殊保护,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当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基本态度是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诉讼和非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两种有效手段;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既要机智又要勇敢。

这一考点中各地中考首先要求学生能联系四种外在的特殊保护,明白: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重要的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其次会创设与学生生活紧密相连的生活情景引导学生掌握自我保护的途径和方法,懂得依法维权

(易错易混)

1.法律的三个基本特征

例题(2009年江苏苏州)在我国,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表明,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C)

A.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B.法律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C.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

点拨导引:

就本题的背景材料而言,既体现了法律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又体现了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但本题题干材料最后要考查的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抓住这一限定要求,本题只能选择C。

需要注意的是单项选择题若用“高官落马”的背景材料考查法律的主要特征,没有本题中“最主要的特征”,要求三者择其一,只能选:

法律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如2010年湖南郴州中考题:

我国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对那些触犯法律的高级干部也同样依法给予制裁。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一个显著特征是(D)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法律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C.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

牢记结论:

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高官落马主要体现了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我国法律的本质

例题(2010年湖南岳阳)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侵权责任法》。

该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说明,在我国(C)

A.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唯一规则

B.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C.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是人们生活的“卫士”

D.法律具有制裁作用,违反法律就要受刑罚处罚

点拨导引:

本题在解答过程中A、D可以排除,因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则,除了法律还有道德、纪律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一定受到刑罚处罚,只有犯罪行为才会受到刑罚处罚。

但阅卷显示,相当一部分考生本题误选了B,此处就是对我国法律本质的误解。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因此,我国法律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而公民是个法律概念,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就是中国公民,包括相当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人。

故而,我国法律不可能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牢记结论:

我国法律是全体人民而不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3.违法与犯罪

例题(改编2010年广东中山)近年来,国家严打酒后驾驶。

市民张明宝在深度醉酒状态下独自驾车,造成5死4伤的严重后果,被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说明(B)

A.酒后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

B.我国法律是保护人民,惩治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

C.凡是违法行为必然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D.违法行为必定受到刑罚处罚

点拨导引:

本题选项A表述错误,酒后驾车若造成严重后果,则是严重违法行为,反之不然。

选项C认为“凡是违法行为都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是错误的,刑事违法刑事犯罪的法律标志,违反刑法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这种观点的错误实际上就是将违法与犯罪等同。

违法行为根据其行为情节与后果的轻重不同可分为一般违法与犯罪。

选项D认为“违法行为必定受到刑罚处罚”也是错误的,刑罚当罚性是犯罪行为的必然后果,根据上面对C的分析,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因此不一定受到刑罚处罚,只有当违法行为的情节与后果达到犯罪,才受到刑罚处罚。

牢记结论:

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必然受到刑罚处罚,而违法行为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不一定受到刑罚处罚。

4.区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四种外在保护,正确认识自我保护

例题欣赏下图漫画后回答

(2010年湖南常德)漫画《雨中雨》启示我们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B)

A.学校保护B.家庭保护C.社会保护D.司法保护

(2010年江苏苏州)上面漫画表明有一些家长教育方法失当,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因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需要家庭保护。

(错误)

点拨导引:

本组两道试题围绕同一幅漫画考查“未成年人保护”这一考点,从漫画的画面中我们可以直观地发现漫画的表层现象:

在一个雨天,一个未成年学生因为考试不及格遭到父亲的破口大骂;揭示了当前一些家长不能以正确的方法教育和引导孩子,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

因此,漫画从一个侧面说明: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保护,因此,湖南常德卷中的这道题应选B;但在江苏苏州中考卷中问的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需要哪一保护?

”漫画只是一个陷阱,漫画虽反映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保护,但家庭保护只是一个外部因素,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重要的是需要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因此,题述观点是错误的。

例题(2010年江苏苏州)在北京,一个名为“妈妈评审团”的社会志愿者团体,怀着为孩子创造一个干净、无污染的网络世界的愿望,加入到整治网络和手机不良信息的“网络大扫除行动”,并形成了一份调查报告,呈交北京市有关部门。

“妈妈评审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什么保护?

点拨导引:

据阅卷显示,本题相当一部分考生回答了“家庭保护”。

根据考后对学生的访谈,绝大部分学生是因为受材料中“妈妈”这一词语的影响。

殊不知材料中提到的“妈妈评审团”是一个社会志愿者团体,因此体现的是“社会保护”。

牢记结论: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其中的四种外在的特殊保护可以根据材料显现的对未成年人实施(需要给予)保护的行为主体加以区分。

【生活连线】

1.中国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2010年6月8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表示,中国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白皮书指出,未成年人已成为中国网民的最大群体,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和有害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优先地位;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网络工具,鼓励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中国政府将积极推进“母亲教育计划”,帮助家长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

问题思考:

(1)中国政府为什么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优先地位?

(2)“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网络工具,鼓励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哪一特殊保护?

(3)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不仅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也和每一个青少年息息相关。

请谈谈在这次专项活动中,青少年应做些什么?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

据2010年10月20日《人民网·天津视窗》报道:

2009年天津市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976人,其中未满18岁的共计1017人,占全部违法犯罪总人数的6.4%,且连续三年呈现上升趋势;另据2010年10月12日《南方日报》报道:

5年来,广东省已判处未成年被告人逾4万,占全省刑事犯罪的11%,广东已成为全国名副其实的未成年人犯罪“大户”。

特别是在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地区中心城市,外来人员密集、未成年人缺乏监管导致未成年犯罪案件数量惊人。

在这些未成年犯中,无业、初中辍学、就读初中排在前3位,共占76.2%。

未成年人步入歧途与不当交友、容易被人利用而意气用事有关,也与旷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有关。

问题思考:

(1)根据材料,联系所学知识,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的原因有哪些?

(2)要解决上述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你对你的同龄人有哪些好的建议?

参考答案:

1.

(1)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生活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2)社会保护。

(3)①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文明上网,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自律,坚持不浏览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充斥低俗内容的网站。

③自觉接受老师、父母的监督。

④对于网络上违反道德的现象,我们要共同谴责和排斥,对于违反法律的现象,我们要及时举报等。

2.

(1)①未成年人控制不良情绪的能力较差,容易冲动。

②难以拒绝不良诱惑。

③自身具有不良行为习惯。

④没有及时矫正不良行为。

⑤明辨是非和正确选择能力较差。

(2)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与科学素养。

②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控制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杜绝不良行为。

③学会调控情绪,做情绪的主人,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④配合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仿真训练】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9月9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此回答1~2题。

1.上述材料表明法律()

①是体现全体公民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②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③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④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A.①②B.②③④C.②④D.①②④

2.上述材料还从一个侧面反映()

A.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B.职位越高的人越容易受到法律的严惩

C.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D.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对下图漫画认识正确的是()

A.父母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教育自己的子女

B.对父母的任何惩罚我们都要诉诸法律

C.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就可以健康成长

D.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2010年经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

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之内不得开设经营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A.社会保护

B.家庭保护

C.学校保护

D.司法保护

欣赏下图漫画后,据此回答5~6题。

5.漫画中未成年学生持刀抢劫的行为是()

A.民事违法行为

B.刑事违法行为

C.行政违法行为

D.一般违法行为

6.针对上图漫画中的现象,厦门思明区检察院共对相当一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布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建立了不起诉决定后的定期跟踪回访制度,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这体现了()

①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部分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受法律制裁③司法保护是感化、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专门措施④法律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给予特殊保护

A.①③B.②④C.③④D.②③

2010年9月11日,广西玉林市博白县王力中学一女生途经学校门口不远处的一路口时遭一社会青年庞某胁迫挟持,路经此处的多名中学生与歹徒展开搏斗。

最终,事件导致女生当场死亡,2名男生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2名男生受伤,犯罪嫌疑人庞某于当天被抓获归案。

据此回答7~8题。

7.材料中的多名中学生勇于同歹徒展开搏斗的行为()

①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②意气用事,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③履行了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责任和义务④见义勇为,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正义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8.假如你在学校大门口看见歹徒行凶,你正确的做法是()

A.迅速离开,以免受到人身伤害

B.及时报告老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C.勇敢地冲上去与歹徒进行搏斗

D.做歹徒的思想工作,让他停止行凶

二、非选择题

9.某校九年级在思想品德课上围绕“知法守法,健康成长”开展了一次研究性学习活动。

现请你参与其中并完成以下内容:

材料分析同学们通过网络搜索、阅读报刊等途径收集到了两则材料。

材料一:

时隔20年之后,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以及其他个人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此外,针对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的频发,《条例》对校园安全问题更加重视,明确学校在校园安全维护方面的责任。

材料二:

2010年11月10日,第六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在长沙开幕,来自全国23个省、市、自治州及香港特区的300余专家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为网络时代青少年发展问题把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研究员在演讲中强调:

科学发展互联网产业要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和综合治理原则。

(1)材料一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哪些权利的特殊保护?

(2)科学发展互联网产业为什么要坚持未成年人优先保护原则?

怎样坚持综合治理原则?

观点评析在此次研究性学习活动中,同学们对一些观点产生了争议。

观点一:

未成年人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因此,未成年人可以为所欲为,不受法律约束。

观点二:

只要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就不会违法。

(3)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上述观点的认识。

10.小明是我市某中学八年级学生,今年14岁。

一次去网吧玩游戏时,他结识了一些不良社会青年,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他开始经常旷课、玩游戏并染上了毒瘾。

为了弄到玩游戏和吸毒的资金,他多次向校内同学敲诈勒索;一天下午放学,他伙同一位不良社会青年持刀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对两名下班回家的年轻女职员实施抢劫。

由于遭到反抗,他将其中一名女职员刺伤后逃跑,后被警方抓获归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根据上面的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材料中的小明吸毒、敲诈勒索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持刀抢劫并致人受伤的行为又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2)从小明的悲剧中,你可以感悟到哪些道理?

(3)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们应该怎样避免类似小明悲剧的重演?

(4)等待小明的将是法律的惩罚,你认为法院在审判小明的过程中应注意些什么?

为什么?

参考答案:

1.C2.D3.D4.A5.B6.C7.C8.B

9.

(1)隐私权,生命健康权。

(2)①略,参见“考点扫描4”。

②国家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落实和执行;社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对网络、网吧的监督和管理;网络运营商要加强自律,增强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创造良好的手机网络环境;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网络安全、网络文明教育;父母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文明上网,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3)①观点一片面。

我国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给予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特殊保护;但未成年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律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未成年人违法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观点二片面,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10.

(1)一般违法;犯罪。

(2)道德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许多违法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3)我们青少年应认真学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预防和减少犯罪。

(4)①对其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尊重他的人格尊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②因为小明仍是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不成熟,司法保护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山东陈小双)

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考点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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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简析

考情提示

1.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这一考点从三方面去把握:

一是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二是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注意自身的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

三是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是我们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多以选择题、材料分析题或活动探究题等形式呈现,可联系未成年人因挫折而出现的轻生行为,学习时要在理解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加以辨别,同时结合2010年抗灾自救中的一些感人事迹,理解运用上述知识。

2.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主要包括:

一是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侮辱和诽谤他人,公民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二是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这一考点在历年的中考试题中多表现为选择题,经常会针对名誉权、姓名权等内容来设计试题;对肖像权等的考查常会结合具体的事例融入到“判断的标准”、“行为的表现”等考题中去。

3.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知道隐私权包含的内容:

公民的住宅等属于公民个人生活领域;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

二是知道任何人不得滥用这个权利,如果个人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

三是要理解:

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帚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依法维护隐私权;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而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该考点内容一和二的内容,多以组合式选择的形式直接考查学生对隐私权的把握;同时会结合典型案例设计情景分析,培养学生树立正确观点。

对内容三,常以问答题或探究题等形式呈现,要求考生在感悟道理的基础上谈启示。

4.终身受益的权利(文化权利)

首先要知道教育的目的(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和作用(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教育成就未来)。

其次要知道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

再次,知道珍惜受教育机会一要维护受教育权利(采用非诉讼和诉讼方式维护),二要履行受教育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义务)。

这一考点,各地中考卷中出现最多的是设置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实例或义务教育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为试题背景。

要求学生判断其履行(或违反)了哪项规定,旨在引导考生对教育的目的和作用以及珍惜受教育机会的理解和运用。

5.拥有财产的权利

从两点把握。

一是合法财产所有权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自我保护。

二是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智力成果权,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损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该考点中各地中考首先要求学生能联系对个人合法财产享有的四种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智力成果权;其次会创设与学生生活紧密相连的生活情景引导学生利用财产所有权和智力成果权知识分析思考,懂得依法维权。

这一部分的知识多以选择题和简答题出现。

6.消费者的权利以及维权方式

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结社权、依法求偿权、获得教育权、获得尊重权、监督权。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要履行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练就一双慧眼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这一考点是中考知识的热点,消费者享有的九种权利多以选择题和简答题的形式出现,要求理解并能分辨九种权利。

在消费者维护合法权利的途径中多出现简答题。

一般结合的是在经济活动中的消费热点,在消费维权中我们要记住协商和解、调解、申诉、起诉等各方式的应用,最后就是要创设情景与我们生活联系,引导消费者维权的途径,经济生活中的识别技巧以及要履行的义务等。

【易错易混】

1.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例题(2010年黑龙江鸡西)2010年3月23日7时24分,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一起重大凶杀案,这一恶性事件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这是因为(B)

A.生命和健康只有对未成年人来讲才是重要的

B.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C.未成年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也是脆弱的

D.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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