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讲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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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讲述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2013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邀请书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园林绿化合同

 

第一部分、投标人邀请书

招标文件编号:

致:

(投标人名称)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招标人名称)就开发的(招标项目名称)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具备相关资格的园林施工单位前来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招标项目名称)(A、B、C标段),包括园林施工图中所有内容。

A、B、C标段需分别进行商务及技术投标,同时开标。

2.2工程建设地点:

2.3A、B、C标段分期开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为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公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为年。

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以及以下条件:

3.1单位介绍信;

3.2二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4授权委托书;

3.5企业营业执照;

3.6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园林绿化项目。

4、招标文件资料费: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标书时间:

6、购买标书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7、投标截止时间:

8、投标地点:

9、投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整(元人民币整)

10、保证金形式:

现金交纳或银行转账。

11、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招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日期:

年月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XXXXXX项目绿化景观工程A、B、C标段施工

2

建设地点

湖南省XX市XX区XX乡XXX村

3

建设规模

4

承包方式

按中标的固定优惠率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

固定优惠率不随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化(固定优惠率为工程总价的下浮比例)。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园林绿化景观,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7

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级(含)以上,项目经理级及以上。

10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11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凭银行转账进账单由招标人财务部门开收据,并将收费单据复印件附在开标一览后装订,开标时必须出示原始单据核查。

12

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保证金账户(全称):

湖南XXXX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保证金账号: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3

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

地点:

湖南XXXX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招标文件资料费:

每份元(不退),施工图纸押金每套元,开标完后投标人如数退还图纸(无损),同时退还押金给投标人(无利息)

14

现场勘查

自行勘查

15

招标答疑

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16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副本各壹份(A、B、C标段分别做标书)

17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19

 

评标办法及标准

 

湘建建【2010】318号文的综合评估法(I),本次投标优惠率设有最低优惠率,在开标前3天公布,低于最低优惠率的投标报价无效。

20

履约保证金额

A标段人民币XX万元整(¥XXXXX.00);

B标段人民币XX万元整(¥XXXXX.00);

C标段人民币XX万元整(¥XXXXX.00)。

21

特别说明

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持法人代表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或贰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等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5项所述。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

1.3.1、本工程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

1.3.2、要求工期:

合同工程总工期: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项目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的技术标必须以此拟开工日期与日历工期天数编制进度计划的网络图与横道图,不得变动,否则技术标不合格。

商务标中各投标人自报工期大于招标人要求工期,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为不合格投标人;中标单位投标工期即为合同工期,如遇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网络计划的关键工序、非中标单位责任二影响工期,经招标人、建设单位现场代理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顺延者,工期方可顺延。

1.3.3、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1.3.4、施工单位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绿化部分保修贰年的有关规定时限工程保修。

保修责任和经济责任亦按上述国务院令执行,请投标人在商务标中实质响应,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资金来源

2.1、招标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方式获得。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或以上的企业及二级以上有效证件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均具有风景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中标后再施工期间须长驻工地,严禁随意更换。

3.2、财务状况良好:

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3、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应与资格审查时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6、每家投标单位须同时对本招标工程三个园林标段进行投标。

4、踏勘现场

4.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要求。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

4.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期间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如下: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6.2、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头部人起约束作用。

6.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给予确认。

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招标人都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后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世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中通知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明标)两部分组成。

10.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人资质证书;

(6)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8)投标报价表

10.3、技术标部分

10.3.1、技术标的编制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平面布置图;

保证质量措施(必须针对本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如何选择苗木、如何在第一时间实习绿化氛围,如何保证成活率等方面作出详实可行的方案)

保证安全措施;

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合理化建议。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依据

12.1.1、本工程投标报价的范围为:

前附表第6项及特别说明

12.1.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

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说明、投标预备会答复资料和招标人补充通知,参加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标准或企业定额,以市场行情和设计施工图作为报价依据,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的经济实力自行确定本次工程总造价的优惠率。

12.1.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施工现场踏勘了解工地位置、地形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原道路基础垫层砼及原地面垫层砼拆除、土建单位施工用的设备基础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2.1.4、投标人所填写的优惠率以总工程造价为基础,且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1)本工程总价包含设计施工图中所有内容和材料、设备的采购订货;绿化的养护(保质期以内的养护)以及管理费、措施费(施工措施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利润、不可竞争费、风险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工程施工的一切费用。

12.1.5、结算值得确定方法:

投标方最终结算值=工程总造价×(100%-优惠率)。

12.1.6、工程总造价的确定方法:

①工程量计算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按图纸编制。

②定额(标准)按现行湖南省定额标准及现行配套文件,市政道路、给排水按2006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消耗量标准》;亮化工程按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③人工工资单据按湘建价【2012】237号文中XX市市场工资单价计取,若施工期间有政策性调整文件发布,则按新文件的XX市市场工资单价执行,计时工(预算外)按82元/工日调差;

④按照国家规定的单项工程类别收取管理费,按2006年定额标准下浮4%;施工期内遇有政策性调整,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内编制的XX市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发《XX市建设造价》中的预算价格文件执行。

未发布预算价格的或有必要签证的材料或设备,按招标人签认价格执行;

⑤工程造价以招标人签认的总造价为准。

12.1.7、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及时本工程的预算造价,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优惠比例,投标人的报价应考虑各种风险(但也不限于以下风险);

(1)施工期间共计政策性文件调整,物价上涨;

(2)一般自然灾害;

(3)由于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施工费用增加;

(4)由于地质情况变化引起的施工费用增加;

(5)为配合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所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6)保护好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等,如有损坏,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考虑一切施工的费用。

(7)因工程引起周围关系的协调等相关费用。

12.2、投标书中只能有一个优惠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2.3、中标人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另外计取任何配套费和保管费。

13、投标货币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可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限期的除外。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5.2、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交纳投标书前一天去凭银行转账进账单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地址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4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15.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者;

15.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5.6.4、投标人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6.3、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招标文件规定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除投标人对错误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明标)分开制作、装订、密封包装。

17.2、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投标包封上应写明:

17.3、投标书未按上述两条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视为无效投标书。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

19.1、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19.2、招标单位可按本须知第8项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9.4、到投标截止日期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8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的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1.3、开标程序:

21.3.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纪委监督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1.3.2、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或贰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送现场监督进行资格性检查,并当场宣布检验结果。

2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评委及投标单位检查投标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按投标书递交顺序逐一开标,留下一家投标单位,其他投标单位暂时退场。

留下来的投标单位先检查自己标书密封完整性后,并由投标单位代表自己打开标书,宣读报价,回答评委提出的各种问题后;宣布第一节投标单位退场,第二家投标单位进场。

第二家投标单位进场后先检查自己标书的密封完整性后并由投标单位代表自己打开标书,宣读报价,各投标单位开标全部完成后,进入内部评审。

21.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22.1、投标文件提交的资格资料名称、名字与资格预审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格资料不符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22.2、未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企业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有效项目经理证原件的;

22.3、同一标段出现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

22.4、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值得;

22.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6、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的;

22.7、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2.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9、投标人未按规定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

22.10、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11、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废标规定的。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技术、经济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办法执行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I)。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有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初步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进行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26.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6.2.1、如果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6.2.2、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26.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评标委员会仅对经过开标程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

27.4评标方法和标准

27.4.1、初步评审:

技术标合格性评审;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信誉和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技术标类型:

明标。

评审方法:

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自主作出书面评审结论,作合格性评审。

27.5、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标段。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招标单位在按第27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8.1.1、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1.2、按第27条的规定进行详细评审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2、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8.3、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时间为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

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29.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0、中标通知

30.1、确定中标人后三十天内,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0.2、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及时把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3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1.1、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前往与招标人进行签订合同。

31.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1.1款的规定与招标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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