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奖惩条例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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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奖惩条例01.doc

6

浙江本尼森工艺品有限公司

BenisonArts&CraftsCo.,(Zhejiang)Ltd.

品质管理奖惩条例(试行)

制作部门:

人事部

文件编号:

版次:

A

制作日期:

2011/04/26

实施日期:

2011/05/01

受控状态:

制定

核准

审核

品质管理奖惩条例(试行)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版次

页次

2011/05/01

A

共页第2页

一、奖惩目的

提高全体员工产品质量意识。

做到产品质量人人把关,各道工序相互监督。

确保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不转序。

二、奖惩范围

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全过程中的各个责任部门

三、奖惩类型

1.奖励:

通报表扬、经济奖励、岗位晋升。

2.惩罚:

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辞退。

四、奖励条例

1.对品质意识好,勤于发现质量问题并能及时反映上来的员工避免质量损失100元以下的给予通报表扬,避免损失100元-500元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10~30元。

2.对及时发现品质问题并避免损失500元以上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30~50元。

3.对当月无任何质量事故并且直接上级评价积极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30-50元。

4.在不影响生产样品以及工作效率的前提下,进行提高产品质量的工艺改进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50-100元。

5.提出既不影响工作效率,又能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约成本的技术创新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100-200元。

特殊贡献者,公司将另外给予特别奖励。

6.(4-5项)相关详细奖励详见提案改善作业办法。

五、惩罚条例

1.原材料、零配件不合格出现的质量问题,视情节处罚如下:

(1)不合格原材料、零配件没有通知品管部检验入库的并造成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下的,对责任仓库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

(2)不合格原材料、零配件没有通知品管部检验入库并造成生产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上的,对责任仓管员处以罚款30-50元,造成损失500元以上的按损失比例罚款,仓库主管以及采购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3)不合格原材料、零配件经过检验合格后入库的,对责任检验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4)对不合格原材料、零配件加工使用者。

未造成耗材的给予口头警告,造成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下的给予罚款10-30元。

(5)造成返工及耗材损失100~500元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造成返工及耗材损失500元以上的按损失比例罚款,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品质管理奖惩条例(试行)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版次

页次

2011/05/01

A

共页第3页

2.用料错误出现的质量问题,视情节处罚如下:

(1)订单错误或不明确导致的用料错误

A.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下的,未批量下料的,对业务员或下单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给予下料者和车间主任口头警告。

B.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上的,已批量下料的,对业务员或下单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下料者和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2)下错料导致的不合格产品

A.未批量下料的,对下料者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给予车间主任口头警告。

B.已批量下料但未被加工使用的,对下料者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C.已批量下料并造成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下的,对下料者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

D.批量下料且造成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500元的,对下料者和加工者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造成损失500元以上的对下料者和加工者按损失比例罚款,车间主任及生产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3.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视情节处罚如下:

(1)本道工序加工的不合格品

A.未造成耗材的督促返工并给予口头警告。

B.造成耗材的造成耗材损失10-100元的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给予车间主任口头警告。

本工序负责无偿返工。

C.造成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上的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本工序负责无偿返工。

(2)多道工序加工的不合格品

A.下道工序未加工的,直接退回责任工序。

责任工序的处罚标准同3.

(1)。

B.下道工序已加工的,处理后退回责任工序。

经过的所有工序处罚标准

同3.

(1)

C.不合格品经过多道工序加工且批量返工及耗材损失100元以下的,对责任检验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各车间按责任分担比例无偿返工。

D.不合格品经过多道工序加工且批量返工及耗材损失100-500元以下的,对责任检验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造成损失500元以上的按损失比例罚款,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各车间按责任分担比例无偿返工。

品质管理奖惩条例(试行)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版次

页次

2011/05/01

A

共页第4页

4.包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视情节处罚如下:

(1)订单错误或不明确导致的返工

A.发现时完成本订单数量1/3以下的,对业务员或下单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

B.发现时完成本订单数量1/3以上的,对业务员或下单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

(2)吊牌错误或挂错导致的返工

A.吊牌错误但发现时完成本订单数量1/3以下的,对业务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

B.吊牌错误且发现时完成本订单数量1/3以上的,对业务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

C.挂错吊牌但发现时完成本订单数量1/3以下的,对包装者及巡检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本组包装人员负责无偿返工并保证交货期。

D.挂错吊牌且发现时完成本订单数量1/3以上的,对包装者及巡检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车间主任及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本组包装人员负责无偿返工并保证交货期。

(3)唛头错误导致的返工

A.订单错误但未包装的,对下单员或业务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

B.订单错误且已包装的,对下单员或业务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

C.包装错误但未批量包装的,对包装者及巡检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本组包装人员负责无偿返工并保证交货期。

D.包装错误且已批量包装的,对包装者及巡检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车间主任及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4)产品不合格或缺件少样导致的返工

A.未补漆以及清理铁丝、灰尘造成批量返工或者客户投诉的,对包装者及巡检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30元,车间主任及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本组包装人员负责无偿返工并保证交货期。

B.未挂吊牌、不干胶、警告文造成批量返工或者客户投诉的,对包装者及巡检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0-50元,车间主任及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本组包装人员负责无偿返工并保证交货期。

C.产品混装(订单要求除外)、多装或少装造成批量返工或者客户投诉的,对包装者及巡检员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车间主任和生产部经理及品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等罚款。

本组包装人员负责无偿返工并保证交货期

5.出货检验或客户验货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导致验收不合格,视情节处罚如下:

(1)属于原材料、零配件的问题,责任人的处罚标准同1.

(1)

(2)(3)(4)。

(2)属于用料错误的问题,责任人的处罚标准同2.

(1)

(2)。

(3)属于生产过程中的问题,责任人的处罚标准同3.

(1)

(2)。

(4)属于包装过程中的问题,责任人的处罚标准同4.

(1)

(2)(3)(4)。

6.客户投诉(索赔)反馈回来的质量问题,视情节处罚如下

由公司评议小组根据当时出货时的成品验货报告和客户投诉(索赔)反馈回来的质量问题。

综合分析评定后,对各个责任部门主管处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200元

品质管理奖惩条例(试行)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版次

页次

2011/05/01

A

共页第5页

六、奖惩说明

1.出现质量问题主动上报的从轻或不处罚,巡检发现以及弄虚作假、包庇不报的从重或加倍处罚。

2.一个月内相同的质量问题,口头警告累计2次为一次10元罚款。

3.处罚之后,如果没有改进或没有及时改进而且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罚。

4.惩罚条例中所涉及到的罚款项凡是经过直接上级确认的,可以免除责任以及罚款(由确认者承担罚款)。

5.对无法确认直接责任人的质量问题,由问题的归属部门负责人承担。

6.有关质量奖惩的处理,由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奖惩款在30元以下的,由品管部经理批准,其他由副总批准。

7.受处罚者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签字接受处罚(拒不签字的,加倍处罚后强制执行)。

不服处罚的,可以在期限内向公司评议小组提出申诉(超过期限视为默认处罚),评议小组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做出裁决。

8.本条例未尽或不适用的事宜,当事人均可申请评议小组裁决。

9.评议小组成员,组长:

副总;组员:

由组长根据当时需要确定。

七、其他说明

1.所有奖惩款与当月工资一起结算。

2.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其它质量管理文件中所公布的处罚、奖励条款同时废止。

3.浙江本尼森工艺品有限公司品管部对本条例拥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本尼森工艺品有限公司

二0一0年5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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