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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11

课题

AutoCAD基本编辑命令

(二)

课程

道桥CAD

课型

单一

班级

时间

第周星期第节

导学目标

掌握AutoCAD中的基本编辑方法,并能根据需要灵活使用辅助工具。

重点

难点

教学

方法

手段

讲述结合多媒体课件演示

导学过程设计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上次课介绍了一些利用已有对象建立新对象的编辑方法,这次可中,我们将一起来学习其余的基本编辑命令。

一、重新排列对象

这类命令可以移动一个或多个对象,而且还可以按一个指定点旋转对象。

在重排对象时,可以使用“先选择后执行”或者“先执行后选择”对象选择方式。

还可以使用夹点移动和旋转对象。

1、移动对象

◆功能:

用于将一个或多个对象从原来位置移到新的位置,其大小和方向保持不变。

◆调用方式:

命令行:

MOVE

菜单:

修改→移动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MOVE

选择对象: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认真听讲,认真观看教师操作演示。

 

35`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指定基点或位移:

(指定一个点)

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用第一点作位移>:

(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按Enter键)

可以用一种或多种方法选择要编辑的对象。

如果指定了两个点,AutoCAD将计算两点间的位移并将源对象移动到指定位置。

如果在屏幕上指定一点,则在移动光标时,AutoCAD将用一条橡皮筋线动态显示移动后的位置。

如果在“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用第一点作位移>:

”的提示下按Enter键,AutoCAD将以第一点到坐标原点(0,0,0)的距离作为对象移动的距离。

2、旋转对象

◆功能:

用于将对象绕指定点旋转从而改变对象的方向。

◆调用方式:

命令行:

ROTATE(v.(使)旋转.)

菜单:

修改→旋转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rotate

UCS当前的正角方向:

ANGDIR=逆时针ANGBASE=0

选择对象:

(选择要旋转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选择对象:

”的提示)

指定基点:

(指定所选对象旋转的基准点)

指定旋转角度或[参照(R)]:

(确定一个正角度值或负角度值或输入R选择“参照”选项)

基点可以是图形中的任意点。

如果基点位于对象上,则该点成为对象旋转的固定点,旋转角度决定了对象绕基点旋转的角度。

如果要将对象旋转至一个参照方向,可使用“参照”选项。

首先直接输入角度值或通过指定一条直线的两个端点以确定当前的方向,然后再指定所需的新的方向。

AutoCAD自动计算旋转角度,并将对象旋转至指定的方向。

当需要摆正对象或将对象与图形中其他对象对齐时,这种旋转方法非常有用。

在默认状态下,旋转角度为正时,所选对象沿逆时针方向旋转;旋转角度为负时,所选对象沿顺时针方向旋转。

3、对齐对象

◆功能:

用于移动、旋转对象以及随意调整对象的大小,以便与另一个对象对齐。

◆调用方式:

命令行:

ALIGN(vi.排列vt.使结盟,使成一行)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菜单:

修改→三维操作→对齐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ALIGN

选择对象:

(按回车键)

指定第一个源点:

(选择需要移动的第一个点)

指定第一个目标点:

(选择需要移动到的位置点)

指定第二个源点:

(选择需要移动的第二个点)

指定第二个目标点:

(选择需要移动到的位置点)

指定第三个源点或<继续>:

(按回车键)

是否基于对齐点缩放对象?

[是(Y)/否(N)]<否>:

该命令首先提示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然后提示指定最多三对点。

这些点就是所谓的源点和目标点。

重新对齐的结果将根据这些点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对齐两个尺寸标注对象时,可以仅使用两对点。

第一组点定义对象的移动。

对象将被移动,以便第一个源点与目标点相匹配。

如果用按回车键代替指定第二个源点,该命令将会结束。

对象将被移动,但是保持它原来的对齐方式。

第二组点定义源对象的旋转角度。

对象被对齐以便从第一个源点和第二个源点之间绘制一条直线与第一个目标点和第二个目标点之间绘制的假想线对齐。

如果随后按回车键而没有指定第三个源点,该命令将询问是否基于对齐点缩放对象。

AutoCAD使用第一个目标点和第二个目标点之间的距离确定缩放比例因子。

缩放对象仅在使用两对点对齐对象时有效。

不能将“先选择后执行”对象选择方式用于ALIGN命令。

二、调整对象的大小

1、拉伸对象

◆功能:

用于在不影响对象关键部分的前提下,改变对象的形状。

AutoCAD可以拉伸窗口线经过的直线、多段线、射线、圆弧、椭圆弧和样条曲线等对象。

◆调用方式:

命令行:

STRETCH(v.伸展,伸长.)

菜单:

修改→拉伸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stretch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指定交叉窗口或多边形的第一点)

指定对角点:

(指定交叉窗口或多边形的对角点)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选择对象:

”提示)

 

 

40`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指定基点或位移:

(指定基准点或按Enter键)

指定位移的第二点:

(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按Enter键)

选择基点和第二个位移点后,AutoCAD将沿着两点所确定的位移向量拉伸该对象。

如果在提示“指定位移的第二点:

”时按Enter键,位移向量将由第一点的(X,Y)坐标确定。

注意:

要用位移模式拉伸对象,在提示指定基准点或位移点时,可以输入一个距离代替指定基准点,然后按回车键。

在提示指定第二个位移点时,再次按回车键。

还可以使用夹点拉伸对象。

要使用夹点拉伸对象,首先选择对象以显示其夹点,然后单击一个夹点,使之成为热点。

该点成为基准点。

由于拉伸是默认的夹点编辑模式,因此可以立即拉伸对象。

2、比例缩放对象

◆功能:

用于修改选定的对象或整个图形的大小。

◆调用方式:

命令行:

SCALE(n.刻度,衡量,比例,数值范围,比例尺,天平,等级vt.依比例决定,攀登,测量.)

菜单:

修改→比例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scale

选择对象:

(选择要比例缩放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选择对象:

”的提示)

指定基点:

(指定所选对象进行比例缩放的基准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参照(R)]:

(确定比例缩放值或

输入R选择“参照”选项)

基点可以是图形中的任意点。

如果基点位于对象上,则该点成为对象比例缩放的固定点。

比例缩放倍数决定对象缩放的大小。

“参照”选项用于将对象相对于当前的大小进行比例缩放。

首先以当前大小或通过指定一条直线的两个端点确定一个参照长度,然后再指定所需的新的长度,AutoCAD自动计算比例缩放的倍数,并将对象比例缩放至指定尺寸。

若要放大一个对象,比例缩放倍数应大于1,例如:

比例缩放倍数为3,则将对象放大3倍。

若要缩小一个对象,比例缩放倍数应在0至1之间,不能输入负值。

例如:

比例缩放倍数为0.75,则将对象缩小至原对象的四分之三。

3、延伸对象

◆功能:

用于将对象的一个端点或两个端点延伸到另一个对象上。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调用方式:

命令行:

EXTEND(v.扩充,延伸,伸展,)

菜单:

修改→延伸

工具栏:

在“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extend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

(选择延伸的边界,按Enter键结束“选择对象”的提示)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Enter键结束选择对象,或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选项)

在执行EXTEND命令时,首先提示“选择边界的边...”,选择一个或多个延伸边界后按Enter键结束选择,得到以下提示: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一个或多个要延伸至边界的对象后按Enter键结束命令。

如果在提示“选择边界的边...”时没有选择延伸边界而直接按Enter键,AutoCAD则按默认值选择所有对象作为延伸边界。

可延伸的对象包括:

直线、圆弧、椭圆弧、开放的二维和三维多段线和射线,可作为延伸边界的对象包括直线、圆弧、椭圆弧、圆、椭圆、二维和三维多段线、射线、参照线、面域、样条曲线、字符串或浮动视口。

各选项含义如下:

(1)“边”该选项用于确定延伸对象的位置,是延伸到选定的边界上,还是到隐含的交点处。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E)/不延伸(N)]<当前模式>:

(输入一个选项或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选项)

选择“延伸”选项,则沿自身路径延伸边界使它在三维空间中与对象相交。

选择“不延伸”则指定对象只延伸到在三维空间中与其实际相交的边界对象上。

(2)“放弃”该选项用于放弃EXTEND命令的上一次操作。

(3)“投影”该选项用于指定延伸对象时AutoCAD使用的“投影”模式。

默认状态设为当前用户坐标系。

4、修剪对象

◆功能:

用于可以在一个或多个对象定义的边上精确地修剪对象,并可以修剪到隐含交点。

◆调用方式:

命令行:

TRIM(vt.整理,修整,装饰)

菜单:

修改→修剪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trim

当前设置:

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

(选择修剪边界并按Enter键结束“选择修剪边”的提示)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选项)

在执行TRIM命令时,首先提示“选择剪切边...”,选择一个或多个修剪边界后,按Enter键,将得到以下提示: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选择一个或多个要修剪的对象后,按Enter键结束命令。

如果在提示“选择剪切边...”时,没有选择修剪边界而直接按Enter键,AutoCAD则按默认值选择所有对象作为修剪边界。

可被修剪的对象包括:

直线、圆弧、椭圆弧、圆、二维和三维多段线、参照线、射线以及样条曲线,有效的修剪边界可以是:

直线、圆弧、圆、椭圆、二维和三维多段线、浮动视口、参照线、射线、面域、样条曲线以及文字。

各选项含义如下:

(1)“边”该选项用于确定修剪对象的位置,是在剪切边的延伸处,还是在隐含交点处。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E)/不延伸(N)]<当前模式>:

(输入一个选项或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选项)选择“延伸”选项,即沿自身路径延伸剪切边使它在三维空间中与对象相交。

选择“不延伸”,则指定只修剪与剪切边在三维空间相交的对象。

(2)“放弃”该选项用于放弃TRIM命令的上一次操作。

(3)“投影”该选项用于指定修剪对象时AutoCAD使用的“投影”模式。

默认状态设为当前用户坐标系。

注意:

选择完修剪边界后不要忘记按Enter键,否则,程序将不进行下一步,仍然等待输入修剪边界直到按Enter键为止。

5、拉长对象

◆功能:

用于增加或减少直线长度或圆弧的包含角。

◆调用方式:

命令行:

LENGTHEN(v.延长,(使)变长)

菜单:

修改→拉长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lengthen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选择一个对象或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选项)

选择对象后,AutoCAD显示该对象在当前单位下的长度或包含角。

各选项含义如下:

(1)“增量(DE)”该选项用于从对象靠近选择点的端点开始,修改其长度或圆弧的包含角。

增量为正值,则长度增加;增量为负值,则长度减少。

选择“增量”选项后,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lengthen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de(回车)

输入长度增量或[角度(A)]<当前值>:

(确定一个正值或负值)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一个对象,指定点应靠近对象拉长方向的端点)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另外的对象后,按Enter键结束提示)

不输入增量值,选择“角度”选项,AutoCAD提示如下: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de(回车)

输入长度增量或[角度(A)]<当前值>:

a

输入角度增量<当前值>:

(确定一个正值或负值)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一个对象,指定点应靠近对象拉长方向的端点)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另外的对象后,按Enter键结束提示)

“放弃”选项取消LENGTHEN命令中的最近一次修改。

(2)“百分数(P)”该选项用于按指定的原长的百分数修改选定对象的长度。

百分数大于100,则长度增加;百分数小于100,长度减少。

例如:

若将一条直线的长度从12变为15,百分数应为125。

若将直线的长度从12变为9,百分数则为75。

选择“百分数”选项后,AutoCAD提示如下: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p(回车)

输入长度百分数<当前值>:

(确定一个正值或负值)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一个对象,指定点应靠近对象拉长方向的端点)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另外的对象后,按Enter键结束提示)

(3)“全部(T)”该选项用于按指定值修改选定对象的长度或角度。

选择“全部”选项后,AutoCAD提示如下: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t(回车)

指定总长度或[角度(A)]<当前值>:

(确定一个长度,或输入a选择“角度”选项,然后确定一个角度)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一个对象,被选对象将按确定的长度值或角度值沿指定点确定的方向拉长)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另外一个对象后,按Enter键结束提示)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4)“动态(DY)”该选项用于从靠近对象选择点的端点开始,根据光标位置修改对象的长度或角度。

选择“动态”选项后,AutoCAD提示如下: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dy(回车)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选择对象)

指定新端点:

(拖动光标指定该对象的新端点)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放弃(U)]:

(如有必要,可继续选择对象,或按Enter键结束提示)

“动态”选项中的选项和提示与“增量”选项中的选项和提示相似。

三、破坏对象

1、打断对象

◆功能:

用于删除对象的一部分或将一个对象分成两部分。

◆调用方式:

命令行:

BREAK(v.打破,违犯,折断)

菜单:

修改→打断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break

选择对象:

(选择要打断的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单击右键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选项)

该命令可用于直线、参照线、射线、圆弧、圆、椭圆、样条曲线、实心圆环、填充多边形以及二维或三维多段线。

调用命令后AutoCAD将删除对象上位于第一点(选择对象上的点)与第二点之间的部分。

如果第二点不在对象上,AutoCAD将选择对象上距离第二点最近的点。

如果要删除的部分一直到直线、圆弧或多段线的一个端点,那么指定的第二点应位于端点之外。

如果在提示“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

”时,从快捷菜单中选择“第一点”选项,那么AutoCAD将提示输入第一点和第二点。

只要将第一点和第二点指定为同一点,甚至可以在提示“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

”时键入“@”,就可以把一个对象分解为两部分。

如果选择一个圆,AutoCAD则从第一点逆时针至第二点删除圆的一部分成为圆弧。

如果选择一条封闭的多段线,则删除的两点间的部分的方向为从第一个顶点指向最后一个顶点。

对于带宽度的二维多段线,BREAK命令将在断点处创建方形端点。

2、分解对象

 

 

15`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功能:

用于对组合对象进行分解。

◆调用方式:

命令行:

EXPLODE(vi.爆炸,爆发,破除,)

菜单:

修改→分解

工具栏:

“修改”工具栏→

◆解释

(利用软件直接演示)

AutoCAD提示如下:

命令:

_explode

选择对象:

可以分解的对象有:

三维网格、三维实体、块、体、标注、多线、多面网格、多边形网格、多段线以及面域等。

不同对象在分解后的情况各不相同:

二维和优化多段线分解后将忽略所有相关线宽或切线信息;引线将分解成直线、样条曲线、填充(箭头)、块插入(箭头、注释块)、多行文字或公差对象;多行文字将分解成文字实体;多线将分解成直线和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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