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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组合特征看现代汉语名词词义单位划分
从组合特征看现代汉语名词词义单位划分
王惠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
chswh@nus.edu.sg
提要:
本文从词义组合分析的角度对汉语名词的词义单位划分原则作了深入探讨,指出词义差别在词的组合特征中会得到体现,不同词义具有各自不同的分布空间,可以成为确立词义单位的重要根据。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词典义项划分的科学性、客观性,而且也可以对目前争议较多的三类名词义项划分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
关键词:
词义单位名词义项组合特征现代汉语
AStudyofNounSenseinMandarinChinesebasedonSyntagmaticAnalysis
Wang,Hui
Abstract:
Thispapermakesathoroughinvestigationandstudyonsomeprinciplesabouthowtosetupanewsensewiththehelpofsyntagmaticanalysis.Itispointedoutthat,anewlexicalmeaningwouldberegardedasasenseonlyifthedifferencebetweenitssemanticfeaturesandtheprimemeaning’smanifestsatthesyntaxand/orcollocationlevels.Afterwards,theauthorgiveareasonableexplanationforthreevexedquestionsofChinesenounmeaningintermsoftheinfluenceofdistribution.
Keywords:
NounSense,LexicalSemantic,SyntagmaticAnalysis,MandarinChinese
1.前言
词义单位的划分与确立长期以来一直是词义研究和词典编纂中的重点和难点,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词典义项的归并。
词汇语义学界和辞书学界对此作了很多探讨,但目前人们主要还是从词义本身的内容特点来讨论词义单位确立的合理性,主张“在意义联系最薄弱的地方划分义项”(胡明扬,1982)。
可是,究竟哪儿是意义联系最薄弱的地方,哪儿是联系较紧密之处,却没有一个客观的、可观察的衡量标准。
事实上,词义和词的分布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词无论包含多少种意义(sense),在一定语句中起作用的,往往只是其中某一个意义。
词的不同意义往往会在句法或语义搭配层面上表现出不同的组合特征。
认知语言学家Choueka(1983)的研究表明,人们通常仅仅利用上下文中的一个词或少数几个词就能够识别出多义词的词义。
因此,在划分词义单位时,我们就不必仅仅依靠抽象的、难以把握的语义因素,而是可以充分利用词义组合分析,注意词在运用中的差异,根据可观察得到的不同组合特征来判断义项划分的合理性。
在词典编纂领域,也一直很强调资料收集与整理的重要性。
要求尽可能广泛地收集各种言语作品资料,掌握词的全部组合,这样才能比较好地进行义项划分。
比如,《现代汉语词典》在1958年6月正式开编之前,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就先用了近两年时间收集资料。
在拥有了七八十万张资料卡片基础上,集中力量分析各个词的不同组合情况及其所体现的词的意义。
但是,词在实际语言中的组合分布可能是多种多样的,究竟其中的哪些组合特征有助于词义单位划分,它们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呢?
对于这一点,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理论概括。
词典编写人员也大多凭借个人的语感和经验来进行判断,难免出现义项划分标准宽严不一的现象,有时甚至难避主观之嫌。
本文将从词的组合特征角度对现代汉语名词词义单位划分进行一些深入的探索,提出一套可操作的分析方法;同时,对词典学界争论较多的几个义项划分问题作出统一的解释。
2.语法组合能力不同,宜分作不同的词义单位
2.1词类不同
词汇学中的意义分析与语法学中的词类划分虽然不是一回事,但是词义与词性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词义的变化可能引起词性的变化,反过来说,词性的变化,除了临时活用以外,也会引起词义的变化。
由于词性变化而造成词义转移的例子,在汉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以及各种虚词中都很普遍。
限于篇幅,这里只讨论与名词有关的两种情况。
2.1.1由动词引申而来的名词义
汉语中有些名词义是从动词义引申而来的,指称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
比如,“包装”本来是动词,表示人的一种动作行为:
在商品外面用纸包裹或把商品装进纸盒、瓶子等:
~商品要注意质量。
它在句子中可以作谓语、带宾语、补语,受副词、形容词直接修饰,如:
(1)处处可见包装行李的草绳、麻袋,以及丢弃不要的书籍、小什物。
(梁晓声《表弟》)
(2)有一种用塑料包装得很严实、售价不低的食品,包装袋上只有“金鸡片”三个字,别无其它文字说明。
(《人民日报》1995年6月28日)
(3)店东手托船底,将船拿到后堂去细心包装。
(刘心武《多桅的帆船》)
(4)商品分门别类,定量包装,标明价格,敞开陈列,任顾客自行挑选,并备有手推车或提篮等供顾客选货时使用。
(《人民日报》1995年2月7日)
但随着词义的发展,“包装”也可以出现在以下各个语法位置上,具备汉语名词的基本功能,如:
作主语:
瞧,包装都没有开封,很好的日本东西。
(王朔《橡皮人》)
作宾语:
面包要塑料袋包装的,纸包装的不卫生,换了包装再拉来。
作定语:
他剥净包装纸,亮出一个青花瓷瓶:
“猜猜多少钱?
”(王朔《我是你爸爸》)
作中心语:
近年来,该厂瞄准市场,通过进行技术改造,生产的各种包装的精制“韶峰”牌绿茶、花茶等,令人耳目一新。
(《人民日报》1995年3月8日)
“包装”的这种词性变化,实际体现了其内部词义的变化,由表示某种动作变为指称完成该动作所需要的材料、用品。
因此,应在原来的动词义以外,确立一个新的名词义项:
②指包装商品的东西,如纸、盒子、瓶子等。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动词用作名词,就一定要引起词义的改变,需要增加一个名词义项。
朱德熙(1983)曾以英语kindness和writer为例说明:
“从语义的角度看,谓词性成分的名词化有两种。
……前一种名词化造成的名词性成分与原来的谓词性成分所指相同,这种名词化可以称为自指;后一种名词化造成的名词性成分与原来的谓词性成分所指不同,这种名词化可以称为转指”。
由于动词的转指与动作行为之间的词义差异较大,我们一般把它们看作不同的词义单位,如“包装”的动词义和名词义,词典中也把它们分别单独设立为不同的义项。
但对于动词的自指用法,虽然在表述功能上它属于指称用法,不同于陈述用法,但在词义上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郭锐,1999),如“进行包装”与“包装食品”中的“包装”都是指“把商品装进纸盒、瓶子等”,二者词义特征相同,因而,它们仍是一个词义单位,词典中也不会分为不同的义项。
据我们对《现代汉语语法信息词典详解》(俞士汶等,2002)收录的3537个词条所包含的4319个名词义项的考察,发现其中71个(占1.6%)是从动词转指用法引申出来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指人,表示动作的施事(15个)
编辑②、裁判③、代表①、导演②、翻译②、记录③、领导②、同窗②、同事②、同学②、指挥②、主编②、主谋②
(2)指物
a.表示动作的受事(18个)
补贴②、存款②、贷款②、罚款②、捐款②、开支②、收入②、投资②、沉淀②、陈设②、俘虏②、负担②、贡献②、经历②、损失②、天赋②、约会②、作用③
b.表示动作的结果(9个)
包②、包裹②、合影②、回信②、建筑②、投影②、著作②、作文、组②
c.表示动作的内容(23个)
通告②、通知②、阴谋②、报告②、倡议②、传说②、根据②、记录②④、记忆②、假设②、建议②、借口②、决定②、空想②、命令②、批注②、说明②、提议②、要求②、指示③、忠告②、注解②、总结②
d.表示动作行为的工具(4个)
包③、包装②、赛车①②、障碍②
2.1.2由形容词引申而来的名词义
有些形容词,由于在句子中经常出现在名词的语法位置上,也可能引申出某种名词义,表示具有该性状的人或物。
如“内行”本是形容词:
【内行】对某种事情或工作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他对养蜂养蚕都很~。
在句中可以作谓语、定语、状语、补语,受副词修饰,如:
(5)讲捧角,咱们内行!
(老舍《四世同堂·偷生》)
(6)内行人都知道,“古月轩”有光绪年号的绝少。
(邓友梅《烟壶》)
(7)他内行地把烟灶里里外外看了一遍,颇为欣赏。
(张贤亮《绿化树》)
(8)西装穿得内行到家,没有土气,更没有油气。
(钱钟书《纪念》)
(9)你看,我刚才还批评她不内行呢!
(老舍《女店员》)
但在以下各句中,“内行”单独充当主语、宾语,受名词和数量词直接修饰,词性由形容词改变为名词,词义也因之改变,指称“内行的人”,如:
作主语:
现场抓哏,内行称之为“现挂”。
(邓友梅《无事忙杂记》)
作宾语:
叶三的赞赏是出于肺腑,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汪曾祺《鉴赏家》)
受名词修饰:
坐在我旁边的是京剧内行马彦祥和吴祖光。
(金凤《看梅兰芳先生演出》)
受名量词修饰:
但愿咱们俩内行前脚儿出去,另外两位内行就进来!
(老舍《女店员》)
因此,“内行”应在原来的形容词义以外,再设立一个新的名词义项:
②内行的人:
向~请教。
与动词类似,形容词处于名词语法位置上时,也有自指与转指的区别。
自指用法与形容词本身在词义特征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讲究卫生”与“很卫生”中的“卫生”,因而,它们仍属于同一个词义单位。
但对于那些已经在语言中固定下来的形容词转指用法,由于它们所指称的是与该性状有关的人或物,已形成了一个不同于原有的性状义的新词义,因此,词典需要为它单独设立一个名词义项,如“内行”的名词义。
汉语中由形容词转指用法引申而来的名词义数量很少,在我们所考察的4319个名词义项中,仅有以下15个(占总数的0.3%):
(1)指人(10个)
高明②(另请~)、马大哈②(他是个~)、内行②(向~请教)、外行②、无辜②(株连~)、无赖②(他是个~)、先进②(后进赶~)、显贵②(傲视~)、知己②(红粉~)。
(2)指物(5个)
错误②(改正~)、机密②(保守国家的~)、秘密②(保守~)、油腻②(忌食~)、尊严②(法律的~)。
2.2名词子类不同
词类相同的词,其语法组合能力不一定完全相同。
因为词类下面还有子类,不同的子类仍具有不同的语法特点。
就汉语名词而言,虽大都可以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定语或定中结构的中心语,但在这些语法位置上,不同子类的名词义所受到的结合限制却相差很大。
比如,有些名词可以受量词修饰,有些则不能;有些名词只能与某个特定的量词搭配,有些却可以与多种量词结合。
本文采用《现代汉语语法信息词典》的方法,根据与量词组合能力的不同,把汉语名词分为以下7类(王惠,朱学锋1998):
名词子类
代码
个体
量词
度量词
容器
量词
集体
量词
种类
量词
成形
量词
不定
量词
动/时
量词
例词
个体名词
Na
+
+
+
+
+
+
+
-
书、牛、白菜
物质名词
Nb
-
+
+
+
+
+
+
-
冰、布、水泥
集合名词
Nc
-
-
+
+
+
-
+
-
师生、弹药
抽象名词
Ne
-
-
-
-
+
+
+
-
勇气、精神
专有名词
Nf
+
-
-
-
-
-
-
-
北京、雷锋
过程名词
Ng
-
-
-
-
-
-
-
+
暴雨、晚餐
无量名词
Nh
-
-
-
-
-
-
-
-
重量、五官
表1汉语名词子类划分(表中“+”表示可以搭配,“-”表示不能搭配)
对4319个名词义的考察结果表明,语法子类若不同,其所属的语义类也往往不同。
如:
【架子】①由若干材料纵横交叉地构成的东西,用来放置器物、支撑物体或安装工具等:
花瓶~|骨头~|保险刀的~。
③自高自大、装腔作势的作风:
官~|拿~|那位局长一点~都没有。
“架子”①义属于具体物中的“用具”类,③义则是抽象物。
从语法上看,①义可与量词“个”搭配,是个体名词;③义只能受量词“种”、“点”修饰,是抽象名词。
二者在其他语法位置上的组合能力差别也很大,试比较:
语法功能
架子①
架子③
单作主语
~+动词
~搭好了/~倒了/~摇晃了
~放下来了/~摆得很足
~+形容词
~结实/~松了/~很精致
~太大/~不小
单作宾语
动词+~
扎成~/做好~/搭好~/爬上~
摆~/放下~/拿~/端~/有~
作定语
~+名词
/
/
作中心语
名词+~
材料+~:
(表示材料)
木头~/紫檀~/钢管~/铁~/塑料~/骨头~
物品+~:
(表示用途)
货物~/行李~/书~/葡萄~/烟~
物品+~:
(表示整体~部分关系)
伞~/床~/售货亭~/鸡~
身份+~:
官僚~/官~/明星~/首长~
数量词+~
一个~/一种~/一排~/一些~
一副~/一点~
表2“架子”的两个义项组合能力对比
由表中可以看到,“架子”的两个义项在各个语法位置上的词汇搭配基本上都彼此不同。
这实际上显示了二者在词义特征上的差异,比如,①义可以受表示材料的名词修饰,如“木头、紫檀、钢管、铁、塑料”等,体现了“架子”是“由若干材料构成”的性质;受“货物、行李、书、葡萄、烟”等物品类名词直接修饰,则是“架子①”中“用来放置器物”这一词义特征的表现;①义直接修饰“车、床、鼓”等名词,说明“架子”①义还具有“支撑物体”的作用。
相比之下,③义是指人的一种“自高自大、装腔作势的作风”,所以只能受指人名词(而且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有身份的人)直接修饰,如可以说“(摆)首长~、官~、明星~”等,但不能说“*(摆)民工~、保姆~、农民~”等。
可见,“架子”的上述组合能力差异实际上是其内部不同的词义特征在语言中的表现,词典把它分为两个义项是有充分的组合根据的。
3.词汇搭配限制不同,宜作为不同的义项
属于同一个子类的名词义,虽然语法功能基本相同,但搭配词语却有可能完全不同。
我们认为,搭配虽然与多种因素有关,但其中最重要的则是不同词语之间的词义制约。
词义是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概括反映。
当一些相互有关系的事物在词义中得到反映时,这些词就能够互相结合。
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根据能够和一个多义词组合的词反映的客观事物类别来划分该多义词的义项”(赵应铎1994)。
如:
【翅膀】①昆虫和鸟类等动物的飞行器官的通称。
“翅膀”在此义上只能与表示昆虫或动物的词组合,如:
(10)蚂蚱的翅膀更红了,尽力飞得更高,让绚丽的阳光照亮彩羽。
(张炜《柏慧》)
(11)小白菜六毛钱一斤,瘦猪肉五块,鸡翅膀八块啦!
(池莉《太阳出世》)
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意义就要发生变化,如:
(12)飞机的翅膀上画着青天白日。
(老舍《四世同堂·惶惑》)
(13)在人身最不自由的地方,思想的翅膀却能自由地飞翔。
(张贤亮《绿化树》)
在例(12)和(13)中,与“翅膀”直接组合的词都属于非生物,它不再表示昆虫或动物的构件,而是指无生命的物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应该分出一个独立的义项:
②物体上形状或作用像翅膀的部分:
飞机~
据我们考察发现,如果搭配对象的语义类不同,该义项本身也一般属于不同的语义类。
比如,“翅膀”的①义指动物的“身体构件”,②义则属于“非生物构件”类。
汉语中还有一些名词义项,语法子类相同,语义类也基本相同,它们的组合能力差别主要体现在各个语法位置上的词汇搭配限制不同。
如:
【菜】①能作副食品的植物;蔬菜:
种~|野~。
③经过烹调供下饭下酒的蔬菜、蛋品、鱼、肉等:
荤~|川~|四~一汤。
“菜”的这两个义项都属于“食物”类,在句子中也都可以受个体量词修饰,是个体名词。
但是,二者内部不同的词义特征却使得它们的词汇搭配差异较大。
试比较:
语法功能
菜①
菜③
单作主语
~+动词
~种了/~摘过了/~拣好了/~冻坏了
~炒好了/~烧过了/~已上桌了
~+形容词
~嫩/~烂了/~黄/~蔫了
~不香/~很丰盛/~凉了
单作宾语
动词+~
种植+~:
种~
肢体(手)动作+~:
摘~/择~/拣~/洗~/切~
烹调加工+~:
煮~/炒~/烧~/做~/配~
消耗+~:
吃~/就~/品~
作定语
~+名词
~+构件:
~叶子/~帮子/~根儿
~+容器:
~篮子/~筐
~+处所:
~地/~园子/~市场
~+容器:
~盘子/~碗
作中心语
名词+~
/
处所/地名+~:
家乡~/老家~/东北~/上海~/中国~/日本~
数量词+~
一棵~/一斤~/一亩~/一篮~/一筐~/一捆~/一堆~
一个~/一道~/一份~/一盘~/一碗~/一碟~/一桌~
表3“菜”的两个义项的组合能力对比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菜”的①义具有名词的各项基本功能;③义则不能受名词直接修饰。
在二者均能出现的语法位置上,词汇搭配迥然各异,直接反应出了它们之间存在的词义特征差别。
比如,在宾语位置上,③义可与“煮、炒、烧、烩”等表示烹调义的动词组合,体现了该义具有“经过烹调”这一词义特征;①义是指未经烹调过的“可以做菜用的草本植物”,因而,不能充当烹调义动词的宾语,但却可以是“种、摘、拣、洗、切”等动作的对象。
又如,二者所反映的客观事物都可以装在一定的容器里,但所用的容器却不一样,作为做菜原料的“蔬菜”通常放在“筐”或“篮子”里,而经过烹调的“菜”则一般盛在“盘子”、“碗”之类的炊具里。
表现在语言里,①义、③义都可以直接修饰容器类的名词,但前者的修饰对象限于“筐、篮子”等,后者的搭配词语则是“盘子、碗”等。
由此可见,“菜”两个义项之间各自不同的词汇搭配,不仅直接体现了二者在组合范围上的差异与互补,而且实际上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其内部不同的词义特征。
我们正是要借助于这些可观察到的组合特征来把握看不见的词义。
对于那些子类相同、语义类也相同的名词词义,只有具有各自独立的词义分布空间、组合特征相互差异很大的才能分为不同的词义单位。
4.现代汉语中争论较多的名词义项划分问题
4.1整体义~部分义
词义是在语言历史中形成的,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和稳定性。
但在一定的语境中,它又是具体的、灵活的,往往因具体的上下文不同而可能产生种种变异。
如:
这个包袱不值钱。
——指包袱的价值
这个包袱真漂亮。
——指包袱的外观
这个包袱超重了。
——指包袱的重量
“包袱”在上文中分别表示“包袱”的不同部分,对于这些意义,我们一般都把它们看作是同一个词义单位的不同变体。
可是,有些部分义却有可能成为独立的词义单位,比如,一些植物中可供食用或应用的部分,《现代汉语词典》中则立为单独的义项:
【香蕉】①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长而大,有长柄,花淡黄色。
果实长形,稍弯,味香甜。
产在热带或亚热带地方。
②这种植物的果实。
【萝卜】①二年生草本植物,叶子羽状分裂,花白色或淡紫色。
主根肥大,圆柱形或球形,皮的颜色因品种不同而异,是普通蔬菜。
②这种植物的主根。
【生菜】①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植物,叶子狭长,花黄色。
叶子可做蔬菜。
②这种植物的叶子。
【腊梅】①落叶灌木,叶子对生,卵形,开花以后才长叶子。
冬季开花,花瓣外层黄色,内层暗紫色,香味浓。
供观赏。
②这种植物的花。
这几个词的①义都指“植物”,②义指该植物的“果实、根、叶子、花”,它们之间显然存在着“整体~部分”关系。
对此,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符淮青(1993)认为:
“这种区分对社会生活、对思想表达、阅读理解、对交际交流显得非常必要”,因而“词典会在不同程度上反映这种要求,将这些不同的意义分立义项”。
也有人认为,《现代汉语词典》把“香蕉”分出两个义项,《四角号码词典》只列出相当于《现代汉语词典》①的义项,是“义项的取舍问题”(汪耀楠1984)。
但总的看来,目前人们主要还是从词义的性质本身(比如词义的客观性、概括性)来进行讨论的,“就意义论意义”,没有从可观察到的词义组合特征角度来进行比较。
我们认为,判断一个词义单位是否存在,不仅要看内在的词义特征差别,而且要同时考察它在语言中的具体用法,“规范的话语材料中为社会承认的词的固定用法是确立词义单位的依据”(石安石,1993)。
如果一个词义在实际语言中没有一个独立的、与其他词义互补的分布空间,就很难断定它是词义单位。
就“香蕉”这个词而言,从语义上看,①义属于“植物”类,②义指这种植物的果实,属于“食物”类,二者的语义类不同;从语法功能上看,它们虽都是个体名词,但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并不完全相同,在每个语法位置上的词汇搭配要求更是相差甚远,如表5所示:
语法功能
香蕉①
香蕉②
单作主语
~+动词
~长高了/~丰收了
~吃完了/~剥好了/~卖光了
~+形容词
~很多/~少
~黄了/~熟了/~大/~好吃/~坏了/~烂了/~太贵/~多
单作宾语
动词+~
种植+~:
种植~/栽种~
心理活动+~:
喜欢~/爱~
身体动作+~:
剥~/拿~/放下~/吃~
领属转移+~:
~买~/卖~/收购~/送~
作定语
~+名词
~+构件:
~叶子
~+构件:
~皮
~+属性:
~味儿/~品种/~产量
~+处所:
~市场/~产地/~基地
作中心语
名词+~
地名+~:
泰国~/哥伦比亚~
地名+~:
泰国~/哥伦比亚~
数量词+~
一棵~/三亩~
一个~/一支~/一根~/一斤~/两筐~/一挂~/一把~
形容词+~
/
黄~/绿~/白~/小~/大~/好~/烂~
表4“香蕉”的两个义项的组合能力对比
由表中可以看到,“香蕉”的两个义项虽然都属于同一个名词子类,但二者的组合能力却相差很大:
①义不能受形容词直接修饰,②义却可以。
在它们都能出现的宾语、定语和中心语等语法位置上,所受到的搭配限制也各不相同:
①义只能与为数有限的几个词语搭配,②义则可以与较多的词语组合。
整体看来,虽然②义的分布范围比①义大得多,但二者的词义分布空间界限清晰、互为补充。
因此,《现代汉语词典》把“香蕉”分为两个义项,是充分反映了“香蕉”这个词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的。
这样处理与词义概括性有没有矛盾呢?
我们认为,没有。
这是因为“香蕉”的两个义项之间虽然存在着“整体~部分”关系,但更重要的是,二者属于不同的语义类:
①义属于“植物”,②义则是“食物”。
语义类既然不同,那么这两种词义当然就无法概括在一个义项里,只能分开。
《现代汉语词典》里单独设立义项的植物的果实、根、种子、茎、花,基本上都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即在语义上,这些“部分义”其实都与表示植物的“整体义”属于两个不同的语义类,它们或属于“食物”类(如“香蕉、萝卜、蚕豆、生菜”),或属于“观赏物”(如“腊梅、玫瑰、丁香”),或可归入“材料”类(如“棉花”)。
同时,在语法组合中,具有属于自己的分布空间,具有一些完全不同于“整体”义的组合特征,这使得人们在上下文中很容易通过这些特征来把握它们。
相反,对于那些“整体义”与“部分义”之间不存在这种语义类差异的植物,《现代汉语词典》则都只是设立一个义项。
如下面的一些蔬菜类名词,它们本身就兼属“植物”与“食物”类,而不是像“香蕉”那样由整体义和部分义分别承担,如:
【白菜】二年生草本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