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申请备案稿.docx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申请备案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申请备案稿.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申请备案稿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QC3129-2013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EnergyConservationCertificationCriteria
forSelf-ballastedLEDReflectorLamp
(申请备案稿)
2013-XX-XX发布2013-XX-XX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我国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生产和使用的现状制定。
本技术规范代替CQC3129-2010《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与CQC3129-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GB/T20145《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9295《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测试方法》、GB/T29296《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
——术语和定义中,根据GB/T29296《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修改“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寿命(单只灯的)”以及“平均寿命(50%的灯失效时的寿命)”的定义,增加“早期失效”和“中心光强维持率”定义,删除“显色指数稳定性”定义;
——规格划分参照GB/T29296《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增加光束角和光通量的划分方法,按照光束角的宣称值分为10°、18°、24°、36°、45°、60°;
——参照GB/T29296的4.2条,增加型号命名的要求;
——初始色度要求参照GB/T29296;
——显色指数要求增加R9>0;
——提高初始光效最低要求;
——参照GB/T29296增加颜色不均匀度要求;
——参照GB/T29296增加光束角和中心光强的要求;
——参照GB/T29296增加3000h和6000h中心光强维持率要求;
——去掉显色指数稳定性要求;
——去掉10000h光通维持率要求;
——参照GB/T29296增加颜色漂移要求;
——参照GB/T29296增加早期失效要求;
——增加标称功率因数要求,标称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70;
——最低额定平均寿命由30000h调整到25000h;
——额定中心光强可以选择标注在灯上或者标注在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的说明书或产品包装上;
——增加外形尺寸的要求;
——增加耐久性要求;
——增加重量要求;
——增加光生物安全要求,“应符合GB/T20145的要求”;
——参照GB/T29296修改适用工作条件要求,要求“在-20℃至50℃环境温度下应能正常工作”;
——光参数、颜色参数、电参数、寿命、早期失效试验参照GB/T29295;
——增加耐久性试验方法;
——增加外形尺寸试验方法;
——适用工作条件试验方法参照GB/T29295;
——增加标志试验方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主要起草人:
华树明、陈松、张伟、郑雪生、李锴、刘倩。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基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其中包括产品的规格分类、光电性能要求、安全要求,无线电骚扰特性等。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功率60W以下;
—额定电压AC220V50Hz;
—灯头符合GB24906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249白炽灯的最大外形尺寸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9658反射灯中心光强和光束角的测量方法
GB/T20145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GB24906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
GB/T29295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测试方法
GB/T29296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
CIE127LED测试方法(MeasurementofLEDs)
3.术语和定义
3.1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self-ballastedLEDreflectorlamp
灯头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内含LED光源和保持其稳定燃点所必需的元件并使之为一体的、功能类似于传统普通照明用反射灯的灯,灯在πsr的立体角(对应于120°锥角的圆锥)内集中了至少80%的光通量,这种灯在不损坏其结构时是不可拆卸的。
3.2
额定值ratedvalues
额定工作条件下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参数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3
额定光通量ratedluminousflux
初始光通量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4
额定相关色温ratedcorrelatedcolortemperature
相关色温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5
初始值initialvalue
老炼1000小时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稳定工作时的光电参数值。
3.6
早期失效earlyfailure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在1000h老炼过程中所发生的不能出光、肉眼可观测闪烁、肉眼可观测光通量明显降低等的失效情况。
3.7
初始光通量initialluminousflux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初始值,单位为流明(lm)。
3.8
初始光效initialefficacy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光效的初始值,该参数是初始光通量与系统实测总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
3.9
初始显色指数initialcolorrenderingindex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显色指数的初始值。
3.11
光通维持率lumenmaintenance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在规定条件下燃点,在寿命期间燃点达到一特定时间时所发出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
3.12
光束轴线opticalbeamaxis
系指其周围的光强度分布大体呈对称状态的轴线
注1:
光束轴线不一定与通过灯头的灯轴线或垂直于反光器(例如边沿)基准面的灯轴线相同。
注2:
假定目视确定对称状态时,误差很小可以忽略。
3.13
中心光强(Ic)centerbeamintensity
在光束轴线上测得的发光强度值,单位为坎德拉(cd)。
3.14
中心光强维持率centerbeamintensitymentainance
灯在寿命期间内一特定时间的中心光强与该灯的初始中心光强之比,以初始中心光强的百分数表示,在此期间灯在规定条件下燃点。
3.15
光束角beamangle
在通过光束轴线的平面上的两条给定直线之间的夹角,这两条直线分别通过灯的正面中心和发光强度为中心光强50%的发光点。
3.16
寿命(单只灯的)Life(ofindividuallamp)
标准测试条件下,单只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保持正常燃点,在燃点过程中其光通维持率和中心光强维持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光通维持率衰减到70%时的累积燃点时间。
3.17
平均寿命(50%的灯失效时的寿命)Averagelife(lifeto50%failures)
标准测试条件下,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光通维持和中心光强维持率同时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能继续燃点至50%的灯达到单只灯寿命时的累计燃点时间。
4.规格和命名
4.1类别
按照替代产品的尺寸,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可划分为PAR20、PAR30和PAR38三种规格。
按照光束角的标称值,分为10°、18°、24°、36°、45°、60°六种,优先推荐10°、24°、36°和60°四种光束角规格。
4.2型号命名规则
应符合GB/T29296的4.2的要求。
5.技术要求
5.1光电性能要求
5.1.1早期失效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在大批量采样测试时的早期失效率应不高于5%。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在小样本采样测试时不应出现早期失效。
5.1.2初始光通量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额定光通量应不低于表1的要求。
表1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额定光通量要求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规格
额定光通量应不低于(lm)
PAR20
300
PAR30
480
PAR38
640
推荐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额定光通量如表2所示。
表2推荐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额定光通量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规格
额定光通量(lm)
PAR20
400/700
PAR30
700/1100
PAR38
700/1100
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0%。
5.1.3色品性能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色品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色品性能
色调
代表符号
色品参数
一般显色指数
色坐标目标值
色品容差SDCM
F6500(日光色)
RR
≥85(R9>0)
0.313
0.337
≤5
F5000(中性白色)
RZ
0.346
0.359
F4000(冷白色)
RL
0.380
0.380
F3500(白色)
RB
0.409
0.394
F3000(暖白色)
RN
0.440
0.403
F2700(白炽灯色)
RD
0.463
0.420
5.1.4初始光效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表4的要求。
表4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光效要求
产品类型
初始光效(lm/W)
PAR20
颜色:
RB/RN/RD
60
颜色:
RZ/RR/RL
65
PAR30/PAR38
颜色:
RB/RN/RD
65
颜色:
RZ/RR/RL
70
5.1.5颜色不均匀度
应符合GB/T29296中5.11.2的要求。
5.1.6光束角和中心光强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光束角应符合GB/T29296中5.9的要求;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初始中心光强应符合GB/T29296中5.10的要求;
5.1.7光通维持率和中心光强维持率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光通维持率和中心光强维持率应符合GB/T29296中5.12.2的要求。
5.1.8颜色漂移
应符合GB/T29296中5.12.3的要求。
5.1.9功率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
5.1.10功率因数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标称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70,且实际功率因数不得比标称值低0.05。
5.1.11寿命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的额定平均寿命应不低于25000h。
5.2耐久性
在温度循环试验结束后,应无物理结构损坏,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0%,并可维持燃点15min。
在开关试验结束后,灯应能维持正常工作15min以上。
在高温燃点试验结束后,灯的光通量应不低于初始光通量的20%以上,并可维持燃点15min。
5.3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5.2.1标记
5.3.1.1除符合GB24906第5章的要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