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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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规划文本
耒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从城市整体和发展定位出发,提出客观性、科学合理的规划思路,为下一步详细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中心城区功能,把耒阳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成为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
二、规划范围:
夜景规划设计主要在中心城区约40平方公里范围内展开,包括老城区、灶市区、电厂片区、开发区、青麓区、东江区、沙头区及武广新区。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础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十五年。
四、规划目标:
(一)对耒阳市中心城区的景观灯光进行统筹规划布局,确定发展重点,建设体现耒阳特色、高水平、高品质的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灯光体系,充分展现耒阳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丰富市民及游客的文化生活内容,促进城市商业、旅游等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确定中心城区夜景照明的发展层次及各区域定位,明确各区域特色和建设重点,制订与相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照明发展规模和控制标准,实现全市夜景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对城市灯光的密度、亮度与色彩进行科学配置,全面提高控制技术水平,减少光污染,符合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要求。
五、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一)夜景照明规划指导思想
1、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概念规划、发展战略,并与之协调发展。
挖掘中心城区的文脉特色,展示耒阳市面向国内国际的蔡伦历史文化纪念地的城市特色,注重发展与保护相结合。
2、根据耒阳的城市性质、地域特色,形成耒阳市独特的城市照明风格。
以高品位的夜景照明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施,塑造耒阳市现代工贸强市、文化旅游名市、宜居创业新市的城市夜景形象。
3、根据城市总体定位,在突出衡阳市域第二大城市,湘南地区重要城市之一,湘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夜晚繁华景象的同时,着力塑造具有工贸型山水园林城市的氛围。
4、配合城市旅游城的发展定位,在城市夜景观建设的同时,拓展旅游时限,开拓特色夜旅游项目与线路,从而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
5、强调以人为本,反映耒阳的人文特色;以科技为依托,遵循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通过城市照明的规划,促进耒阳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建设。
(二)夜景照明规划原则
1、突出特色原则:
尊重地域自然地理特征,突出耒阳城市特色、蔡伦文化背景和内涵,将地域和文化传统中最具有活力的部分与景观亮化及未来发展相结合。
2、统筹兼顾原则:
通过动态线性规划,实现功能照明与景观亮化、静态灯光与动态灯光、白天景观与夜间照明的和谐融合,体现多元、立体的艺术效果和美感。
3、绿色照明原则:
应用现代城市亮化理念,采用节能、环保的灯光器材,实现绿色照明与科技照明的完美结合。
4、艺术和功用结合原则:
通过远近期规划,结合时代特征和经济成果,实现有序与和谐的新景观艺术亮化,构筑环境优美、景观宜人的中心城市特色景观体系。
5、持续发展原则:
从经营城市的角度出发,合理利用资源,建立优质、高效、便于操作的城市夜景管理系统。
第二章城市功能照明
一、城市功能照明的概念
城市功能照明是指对城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城市基本功能有影响的照明,对中小城市而言,城市功能照明也就是道路照明,如机动车道路照明、人行道路照明、道路立交桥照明等,照明设施包括立于城市道路之上的灯杆、灯具及专为道路照明而设的变配电设施、管线、工作井及其他必要的照明附属设施。
二、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满足安全性照明的需要,为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等提供夜间活动所需要的环境亮度,营造现代化都市辉煌、繁华、和谐的脉络风貌。
三、规划目标
完成中心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里巷的照明建设,安装高效的照明系统、加强维护系数、采用适当的调光方法、进行合理的照明设计和管理,在满足各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对人行道、绿化带进行装饰照明,努力打造一个具有较高文化内涵、注重节能与环保、特色鲜明的城市功能照明体系。
四、规划原则
(一)整体协调性原则:
以耒阳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协调好功能照明与区域环境背景的整体关系。
(二)绿色照明与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功能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贯彻绿色照明方针,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控制照明能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合理定位、突出重点原则:
根据耒阳城市规模、空间特点等,按照合理定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既要注重建设重点地段,又要考虑城市整体夜景形象。
(四)控制管理的科学性原则:
采用整体规划与分区分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对功能照明进行合理分区及智能集中控制,满足基本功能活动的需要。
五、照明分级
根据城市性质的定位,城市空间形态、道路功能和环境特点,结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等标准,规划将整个道路系统分成4级,分别为: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里巷)。
主干路为一级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最高;次干路为二级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明均匀度次之;支路为三级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明均匀度弱于次干路照明;居住区道路为四级照明等级,平均照度和照明均匀度最低。
各级道路非机动车道的照明水平为相邻机动车道的1/2;人行道为相邻非机动车道的1/2,但不得小于5LX。
六、照明亮(照)度要求
七、光色(色温)要求
按照光色的照明和心理功能以及城市规划设计的基本原理,道路照明光色规划的基本要求为:
高级别道路采用色温较高的光色,低级别路采用色温较低的光色;交通性道路采用色温较高的光色,生活性道路采用色温较低的光色。
八、光源、灯具选择、布灯方式
(一)光源
高压钠灯光效高、耗电少、寿命长、透雾性能好,适用于市区、城郊的主干路;金属卤化物灯光效高、耗电少、显色指数高,适用于交叉路口、广场、繁华街区等的照明;支路、居住区道路等采用高效低耗的节能灯作光源。
(二)灯具选择
灯具应以实现功能照明为主,适当加强美观效果,体现城市道路照明“美化环境、亮化城市、诱导交通、保障安全”的功能。
按照灯光的分布情况,灯具分为截光型(眩光小、亮度与均匀度好)、半截光型(有一定的眩光)和非截光型(眩光严重)三种,需以道路的类型确定采取何种灯具。
灯具的仰角根据道路宽度及灯具的配光曲线决定,一般在5°~15°之间,使光源中心线落于(1/3~1/2)道路宽度的范围内为好。
道路类型
环境比
rV4{mV@VSR
(Uq$mk7S|最小值
平均亮度
0G2y'ra+y
s+gS(cd/m2)
总均匀度照明工程师社区Q?
w8TJY
U0照明工程师社区lhcBR#lSJ
最小值
纵向均匀度
.Om
|fCUL照明工程师社区4qMwpPI;IJD8?
最小值
采用灯具
眩光限制
主干路
0.5
1.5/2.0
0.4
0.7
必须采用截光型、S$je-\(Ni半截光型灯具
T1
c$q;`)m/}oE10%
0.4
0.7
次干路
0.75/1.5
0.4
0.5照明工程师社区~GAM8hnJ1W'p[jv5t!
p
应采用\Br&i\jJ/A半截光型灯具
支路、e.mdsxkc_XW街道
—
0.5/0.75
0.4
—
宜采用照明工程师社区2oqZA.r(p半截光型灯具
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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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照明工程师社区f0c9Bv8_9ZT道路
—
0.5
—
—
不限
—
(三)布灯方式
路灯的布灯方式有单侧布灯、双侧布灯、交错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弯道布灯等方式,常用的有:
1、单侧布灯:
适用于居住区道路、支路。
2、双侧对称布灯:
适用于次干路。
3、双侧交错布灯:
适用于主干路。
第三章城市景观照明
一、城市景观功能照明的概念
景观照明是指对商业贸易和旅游业发展、社会生活水平提高等城市扩展性功能有影响的照明,包括建(构)筑物装饰照明、城市广场照明、市政公共设施装饰照明、绿化照明、社区公园、城市雕塑照明等。
景观照明已经成为展示城市风貌的重要方式之一,促进了城市的对外交往、旅游观光、市场经济、城市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发展,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指导思想
以《耒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为依据,结合耒阳市中心城区的发展要求,以现有景观灯光设施和城市照明设施为基础,对中心城区景观灯光进行科学布局,进一步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加快建立与城市职能性质和发展定位相匹配、体现耒阳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灯光体系。
三、规划目标
以耒阳市的历史文化、经济建设和社会背景为基础,形成点、线、面结合、动态伸展的架构,选取重要路段、对景、节点进行夜景观设计,从而构成完整的城市夜景观空间脉络,满足不同层面和功能的需求,改善居民的夜生活环境。
四、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展现文化。
景观灯光建设应高度重视文化因素,充分展现耒阳城市特点和人文底蕴,并考虑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为人们夜间生活创造舒适、健康、安全的环境,提倡自然和谐、赏心悦目的景观灯光。
(二)区域协调、统筹兼顾。
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区域功能定位以及各类景观权重、特点的不同,把握景观灯光的总体规模,明确各区域特色和建设重点,制订与相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景观灯光发展规模和控制标准,实现全市景观灯光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控制整体景观灯光资源。
(三)持续发展、节能环保。
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在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景观灯光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在景观照明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中,加大对光污染的控制和资源有效利用的力度,使景观灯光发展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结合。
(四)形成体系、突出名片。
在充分考虑城市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和不同载体形态特征,合理选用照明方式,形成既有机统一、又各具特色的完整体系。
同时,以建设夜景名片为重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城市景观进行重塑。
五、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布局
城市景观照明夜景总体框架由“一带、二心、七廊、十点”构成。
一带:
耒水及滨江景观带。
二心:
二个中心景观区域,指老城区商务商业中心区和新城区现代综合中心区。
七廊:
指七条夜景视廊,城北路商业街(白沙路口——大桥)、五一路现代商务景观路(五一广场——体育路口)、神农路旅游服务街(北路口——大桥路口)、蔡伦路商业街(市标——老政府)、西湖路休闲景观路(五一路口——白云路口);南正路仿古商业步行街(张飞广场——南外街);城市门户景观大道(五里牌高速公路联络线:
京珠高速公路耒阳收费站——107国道、神农路交叉口;武广高速铁路客运连接线:
耒阳大道)。
十点:
指十个景观重要节点,农耕文化景观点(农耕文化博物馆—神农广场)、蔡伦文化景观点(蔡伦纪念园及周边建筑群)、三国文化景观点(古县廷、张飞广场、张飞索桥)、杜甫文化景观点(杜甫公园、杜陵书院、杜墓)、红色革命景观点(培兰斋耒阳党史陈列馆、烈士陵园)、现代标志性景观点(新世界大楼、新大陆大楼、碳业煤业办公楼、中心时代广场、国贸新城)、城市休闲景观点(西湖游园、狮子岭公园、发明家广场)、城市现代工业景观点(蔡伦科技园)、城市现代交通景观点(武广耒阳站站前广场)、城市历史标志景观点(青龙塔)。
六、城市景观照明片区规划
中心城区是耒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照明规划从耒阳市的城市肌理特征出发,发挥光与影、城与景的整合作用,形成个性鲜明的耒阳城市意象,同时充分考虑对邻市、邻省及珠三角地区的吸引力、凝聚力,采取如下夜景区域划分:
(一)政治文化区
以“双核架构”为原则,将市委大楼、市政府大楼为主中心,以神农广场、发明家广场和周边重要政府建筑为政治文化功能组团,通过泛光照明、内光外透、光带勾勒、点状星光源等多种手法对区域内楼宇建筑的顶部、立面以及广场、公共绿化实施景观照明,打造庄重优美的现代化办公环境。
(二)商业区
以五一路、神农路、蔡伦路、金杯路、西湖路构成“井”字形商业商务中心。
主要采用大型商业金融建筑的高科技楼体亮化以及小型商业店铺的店招、门面统一亮化,间以灵活的广场和道路亮化、广告标识和商业服务设施照明,组织人流和车流,为市民和外来游客提供良好的购物消费场所。
(三)工业区
电厂片区、开发区、沙头区、东江区为工业经济区,以大型工业企业为主体,配套发展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
夜景照明以片区路网为骨架,公共绿心、绿地亮化互为联动,形成以工业建筑为核心、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围绕的复合型夜景分区。
设计上注重对园区环线的处理,以求整体效果的规整明朗。
(四)旅游区
充分利用耒水风光带优势,形成沿河两岸的游览、观光线路,开辟水上活动区、河堤观光带、休闲娱乐区。
老城区以南正街—蔡伦纪念园—环秀楼—谷朗园—古县廷形成传统文化和特色民俗组团,新城区以武广耒阳站站前广场—狮子山公园—发明家广场—神农广场为城市综合公共空间夜景组团。
从光环境建设(照度水平和分布、照明形式、照明色调、色饱和度、灯光分布等)入手,着重展示各人文古迹、景观建筑、公园广场及其空间肌理,形成多样化的夜间旅游观光地带。
(五)物流客运区
灶市区位于耒阳市城区西部,京广铁路站场,是城市对外交通窗口和储运中转区;青麓区是高速公路出入通道,储运中转要冲;武广新区位于耒阳市西南部,是依托武广高速客运耒阳站规划建设的商务休闲和居住功能新区,未来交通枢纽中心。
此三区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和交通优势,涵盖储运、配送、旅游、商贸服务业等多元功能。
夜景照明重点加强站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环境建设,力求成为辐射面广、竞争力强的物流、人流、信息流集散中心。
(六)居住区
居住区居住区呈混合分布状态,照明空间意象为:
“打造新城,串联老城,延续城市发展脉络”,加强居住区的照明环境建设,景观照明以居家照明的内透光为主,对片区城市照明建设主要以片区内部照明、步行道及庭院等功能性照明为主,满足交通与行人的夜间安全,同时在部分沿街住宅设置轮廓亮化,片区内部设置部分灯光小品,从而营造出宜人柔和的夜间光环境。
七、城市景观照明等级规划及各层次夜景设计相关要素
级别
范围
照明控制重点
夜景设计要素
一级照明规划区
(重点亮化区)
商业区
1、重要道路交叉口
2、五一广场等公共广场夜景照明
3、使建筑外立面照明、广告标识和橱窗照明等组成一个有机整体,改善整个商业区的夜景环境
空间要素
现代商业视廊
环境要素
道路景观系统
广场照明
公用设施系统
广告标识系统
雕塑、小品系统
建筑要素
建筑屋顶形式
建筑体量
建筑色彩
建筑朝向
二级照明规划区(次重点亮化区)
旅游区;
物流客运区
1、公共服务设施的系统布局
2、景观轴线的精心营造
3、对不同景观节点,赋予不同主题和风格,使之成为夜景名片
特别亮度控制
地标
视线通廊
水体周边∕岸线
交通枢纽∕城市主要出入口
重要景观节点
三级照明规划区(引导亮化区)
政治文化区;
工业区
1、以大体量的多层办公建筑群反映现代风貌
2、通过夜景界面控制,增强整体的节奏感和韵律感
自然界面
公共广场、绿地
开敞界面
建筑面对道路,保持开敞区域
人工连续界面
建筑组成的临街界面
夜景天际线
四级照明区(协调亮化区)
居住区
重要街道空间环境
一般亮度控制
低层∕多层∕高层混合区
远近景灯光的协调
背景区
(天然暗环境区)
马阜岭等城市外围自然生态保护带
严格控制光环境
自然生态
植被保护,生态保护
八、城市景观照明亮度规划
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建筑密集度和人们夜间活跃度,结合城市气候特征、节能及环保等要求,将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规划为五个亮度等级,对重点地标性建筑,亮度上将优先考虑,不同区域的亮度相应递减。
为了避免因亮度突变造成视觉和心理上的不适感,在不同区域之间划出过渡地段作协调处理。
商业区规划为重亮度环境区;城市旅游、交通节点为次重点亮化区,沿江道路作为城市形态界面,对整个视看区域景观有重要作用,规划为中亮度环境区;政治文化区和工业区不宜过亮,仅做为一般亮度环境区;居住区规划为低亮度环境区,以环境的柔和幽静衬托亮化重点部位的明亮;城市区域边缘为暗环境区,亮度等级最低。
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CIF)及我国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在对大量夜景进行实测和评价的基础上,可供参考的照明亮度值如下:
环境区
亮度等级
亮度推荐值(cd/m2)
高亮度环境区
一级
17~25
中亮度环境区
二级
13~16
一般亮度环境区
三级
7~12
低亮度环境区
四级
3~6
暗环境区
五级
0~2
九、城市景观照明灯光色彩规划
根据自然地理特性和城区风貌,对各区进行相应的光色分布规划和色调定位:
属性
类别
色性要求
色调定位
主光色
城
市
功
能
区
政治文化区
崇高、大方
偏冷色,低纯度,中明度
青色,白色
商业区
繁华、热闹、辉煌
偏暖色,高纯度,低明度
金黄色,彩色
工业区
活力、简洁
偏冷色,低纯度,中明度
黄色,绿色
物流客运区
明朗、积极、温暖
偏暖色,高纯度,中明度
白色,红色,暖黄色
旅游区
自然、和谐
偏冷色,低纯度,高明度
绿色,紫色
居住区
宁静、安详
偏冷色,低纯度,高明度
青色,粉黄色
城
市
公
共
空
间
城市入口空间
对界面色彩一般要求具有较高的识别和记忆性
偏暖色,高纯度,低明度
红色,紫色
道路空间
具有方位和功能性方面的色性要求
通过道路色彩能够较好地辨明方位
偏暖色,高纯度,低明度
白色,黄色
明确道路界面的建筑性质,如办公、商业、金融等
根据具体建筑而定,如办公建筑偏冷或中性,商业建筑偏暖色,金融建筑偏暖或中性
青色,白色,黄色
广场空间
要求具有较高的功能协调性
界面色调与广场主题相协调
黄色,绿色,彩色,蓝色
商业街空间
具有亲切性,让人感到振奋和舒适
偏暖色,高纯度,低明度
黄色,金黄色,红色
滨水带空间
具有自然性,界面色彩要能够增强水面和绿地空间的开敞性,强化自然环境特征
偏冷色,低纯度,高明度
绿色,青色,彩色
第四章城市照明供配电及控制规划
一、城市照明供配电原则
1、夜景照明使用的大功率区域的用电应采用就近接续变压器的原则。
2、夜景照明使用的小功率区域的用电应采用就近接续原则。
3、较长线性道路的夜景照明设施用电,有条件时可分段接续的原则。
4、单体建(构)筑物的夜景照明用电应采取内部解决的原则。
二、供配电系统方案设计
1、配电箱位置应尽量设在靠近负荷中心,并靠近电源侧。
照明负荷宜采用三相供电,当负荷很小时,可采用单相供电,线路负荷电流值不宜超过30A。
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应分配平衡,最大相负荷不应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0%,最小相负荷不应小于平均值的90%。
2、照明单相分支回路负荷不宜超过16A,当采用大规模气体放电灯时,不宜超过30A。
照明配电干线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气体放电灯宜装设补偿电容,功率因数不宜低于标准值。
3、功率在1000瓦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宜采用电压为380V的灯泡,并应由独立的配电线路供电,中间不宜连接其他用电负荷。
大中型建筑的配电设计,应预留独立的供夜景照明配电回路。
4、照明分支回路用铜芯绝缘导线的截面不宜小于2.5mm2。
照明配电线路的截面积应满足载流容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的要求。
从配电变压器到灯头的电压损失值不宜大于额定电压的5%。
照明单相回路及两相回路,其中性面截面应和相线截面相等;主要供电给气体放电灯的三相配电线路,中性面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三、城市照明控制
1、当使用城市集中室外照明系统的自动控制时,应将程序主令开关装设连动控制接口;可通过时间控制开关,由时间程序自动控制;也可通过光敏传感器和定时开关,实现光与时间共同作用的智能控制。
2、同一照明系统内的照明设施应分区或分组集中控制,应避免灯具同时启动。
可采用光控、时控、程控等智能控制方式。
采用自动控制的室外景观照明系统应同时具有人工控制功能。
此外,系统中应预留供市域集中控制用联网监控的接口。
3、较大型的景观照明项目,根据不同氛围、效果和节能等方面的要求,控制装置的设计要有灵活控制的条件。
实现灯具分组、分部位、分颜色、分季节灵活开启的功能。
应具备平日、节日、重大节日开灯控制模式。
4、总控制箱宜设在值班室内便于操作处,设在室外的控制箱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控制箱必须安放到室外的,防尘防水等级要达到IP65。
5、无论何种控制方式,都要考虑到维护检修的安全措施。
尽量避免因操作失误与自动控制系统的连锁反应带来的安全威胁。
控制设备应有明显电源断开点及标记。
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耒阳市中心城区照明规划项目实施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展开,首先着重打造蔡伦纪念园及周边建筑群,将“蔡伦故里、纸史文化”的城市夜景展现在市民面前,作为城市名片弘扬耒阳的地域文化精神、振兴旅游产业和地方经济。
道路系统:
重点建设城北路(白沙路口——大桥)、五一路(五一广场——体育路口)、神农路(北入口——大桥路口)、蔡伦路(市标——老政府)、西湖路(五一路口——白云路口)等城市道路照明。
绿地系统:
改造烈士陵园、蔡伦公园、杜甫公园、西湖公园等城市绿地照明。
水系系统:
完成耒水风光带沿江南路区段景观照明,形成城市风情旅游夜景线路。
桥梁系统:
改造完善耒阳大桥、耒水大桥、青麓大桥、白沙大桥、张飞索桥等城市重要桥梁的照明。
出入口区域:
建设京珠高速公路耒阳收费站、耒阳火车站、耒阳汽车中心站、武广耒阳站等城市主要出入口节点的照明。
区域中心照明:
改造商业中心区照明,强化以发明家广场、神农广场为中心的区域灯光,形成夜景名片。
其他重要节点照明:
市委大楼和市政府大楼政府节点、新世界大楼、新大陆大楼、碳业煤业办公楼等城市标志性建筑节点、体育中心节点的照明。
操作上可先从五一路、城北路的商业高楼开始,通过市场运作,结合广告照明,展现城市夜景;同时为保证照明区域在空间分布上的均衡性,应及时跟进老城区,特别是耒水风光带及周边旅游景区照明工程的建设,使之协调发展。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一、政策措施
1、照明工程应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支持,照明设施的设立、养护、使用、用电等各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可循。
2、成立常设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协调各有关方面,制定有关法规、监督工程实施等。
二、行政措施
1、做好动员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2、抓好落实,建议政府正式发文把任务下达到所属单位和部门。
明确任务、要求和责任,并限期完成。
3、任务下达后,加强监督和管理工作,抓住设计、施工和验收三个环节。
4、成立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审查方案与设计、审查竣工报告等。
5、实施应由耒阳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控制。
6、新建建筑物,照明应与主体工程建设、管理实施“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投入使用的照明的验收意见同时作为规划建设部门对主体工程验收备案的必备条件。
三、管理措施
1、统一管理与指挥全市的灯光景观的创建与灯光设备的启动与运行。
2、扩展全市灯光景观的范围,完善设备,维护设备,提高艺术水平与运行水平。
3、完善工作站为核心的城市灯光环境管理与控制系统,做到全市照明中具体的亮灯状况实时监控;故障报警与切换;操作及情况记录;主要控制设备与灯光设备自动巡检。
4、建立并完善全市范围遥控灯光设施的开关,要做到:
(1)根据不同级别设置不同控制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