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市场情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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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市场情况调研报告
酒类市场情况调研报告
近期,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十一五”期间酒类流通有关材料的函)的通知》的要求,跟税务部门、品牌酒类批发商、商超和规模名烟名酒店的业界资深人士进行了广泛座谈和交流,初步掌握了我市酒类生产和流通的情况,现总括如下:
一、酒类行业情况
1、酒类生产企业情况
2016年我市有生产酒厂20家,其中白酒企业9家,啤酒2家,配制酒(滋补酒和果露酒)9家。
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资格的9家。
从业人员674人。
年产白酒2480千升,啤酒3000千升,配制酒(果露酒和滋补酒)700千升,总产值7662万元,销售收入7424万元。
2016年至2016年,白酒和配制酒的量变化不明显,啤酒2016年产量增加到12000千升。
2016年,由于贵州青酒集团旗下的湖南芷江和平青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初正式投产,我市共产白酒4230千升,产量比上年将近翻了一番,啤酒由于没有运作品牌,2016年产量减少至8000千升,配制酒1450千升,是2016年的2倍,2016年我市酒类生产总产值亿元,销售收入亿元,利润700多万元。
我市酒类生产企业的产品附加值低,主要覆盖在低端酒类消费市场。
2016年随着湖南芷江和平青酒有限责任公司的投产和湖南锦江泉酒业有限公司技改完成,以及湖南千年湘西酒业有限公司中高端产品研发上市,我市酒类生产行业正蓄势待发。
2、酒类流通情况
**由于本地酒业处于弱态,历来是外地酒争抢的重点。
几乎全国各地的知名酒在**都有销售,但在市场抢占份额最多的还是川酒和黔酒,近两年湘酒中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在**经营得不错,两家公司2016年估计在**市的销量都在3000万元以上。
2016年至2016年,我市酒类市场的总销量变化不大,年销售白酒约3万千升,葡萄酒2000-3100千升,啤酒9万千升左右,配制酒(劲酒和椰岛陆龟酒)千升-千升。
总量为万千升。
2016年白酒销量为万千升,比上年下降约5%;2016年醉酒禁驾令正式实施,白酒的销量降至万千升,再次缩减5%左右。
由于白酒行业近年来价格不断攀升,销量减少,但总销售额没有明显变化。
下降幅度最大的是200—400元的中端产品,高端产品因有特定的消费人群,总量不会下降,低端产品销往农村市场,变化也不明显。
白酒的销量减少了,葡萄酒、配制酒和啤酒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增幅最大的是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据业内人士透露,近两年增长幅度达到了30%。
保健酒每年也增长了10%。
综合我们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人们饮酒正趋向理性,饮酒养生将变成时尚。
我市的连锁经营企业有步步高超市(3店)、佳惠百货(13店)、惠康超市(5店)、好伴连锁(6店)、中石化便利店(18店)、兰馨超市(7店)、优果超市(4店),维多利亚中西餐厅(6店)、湘水人家(2店).佳慧是我市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全年的酒水销售在7000万元左右。
连锁经营的好处是采购的量大,价格比较低,竞争优势明显,利于品牌运作。
我市处于欠发达区,电子商务在酒类市场的应用尚处于初始阶段,年轻人喜欢时尚,有的会尝试着网购些许红酒,但由于名优酒的假冒现象严重,一般人不会通过电子商务采购名酒。
去年**市酒水网的开通,或许能带动电子商务在酒业的应用。
电子商务是一种趋势,但由于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管理措施没有到位,酒水的电子商务化还没完全成熟。
3、我市酒类的出口目前尚处于空白阶段。
进入我市的洋酒主要有法国人头马XO、轩尼诗XO、俄罗斯伏特加、日本清酒、韩国韩露酒,2016年之前只有KTV、酒吧、中西餐厅和大型商超有售,量不大;这两年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外来投资企业增加,销量有所增长。
近两年在**表现突出的是进口葡萄酒,主要品种有法国卡斯特系列酒、葡萄牙的普金系列酒、智利红酒和澳洲红酒。
但销量最好的是卡斯特红酒系列,在**有3家代理商。
估计2016年销售额在350万元左右,进口酒2016年、2016年增长较快,增加部分主要是葡萄酒。
4、
(1)我市税务部门对生产企业征收的税金综合税率约为26%,2016年上缴税收300万,07、08、09年变动不大,2016年上缴税收820多万元,由于我市酒类产品附加值低,企业普遍反映税赋过重。
(2)我市税务部门对酒类经营行业征税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申报纳税,针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最低税率为%,申报营业额最低为100万元。
另一种是定额纳税。
纳税对象是个体工商户。
我市市区批发市场的个体户按经营门面定税,每个门面为800元∕月。
名酒店起征点为每月150元(销售额5000元),超出按3%补交税金。
我市是酒水流通和消费大市,年酒水交易额在12亿元左右,按3%计征营业税,应缴税在亿元以上。
事实上,我市流通市场每年上缴的税金约为3300万元,不到应纳税的十分之一,税收流失非常严重。
据我市统计部门的调查,酒类批发商集中的**市经济开发区河西商贸城,计税率仅为%。
税赋不公现象超成经销商低价恶性竞争,不利于地方酒业的发展。
二、酒类管理情况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1)证照办理情况
2016年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市市县两级商务酒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办法》进行了广泛宣传,随后集中力量把开展酒类备案登记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2016底,我市完成登记户数2600户,四年来续办1900多户,至2016年底,共办理4700余户。
其中酒店163户,年销售额6150万元;餐厅965户,销售额为1093万元;娱乐场所206户;销售额850万元;商超112户,销售12240万元;专卖店728户,销售68770万元,连锁店64户,销售9044万元。
2016年底,我市共有酒类批发企业216家,进口酒批发企业6家,国产酒批发企业213家。
一级批发企业3家,年销量2200万元。
二级批发企业108家,销量83450万元,三级批发企业95家,销量77214万元。
(2)推行举措、发挥作用、困难及建议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市各级酒管部门多举并措,措施之一是广泛进行宣传,营超酒管工作气氛。
通过电视滚动播放《办法》、发表电视讲话、张贴公告、挂横幅、租用宣传车广播、翻印《办法》为宣传册发放给经销商、举办培训班等进行宣传。
通过宣传让大家了解《办法》,为下一步办证打下基础。
措施之二是为了及时开展备案工作,酒管人员走街穿巷上门办证,为经销商提供便捷服务。
2016年我市酒管部门普遍采用此法,完成城区办证率的80%。
市酒管办当年办理备案登记870余户,占城区的90%。
洪江市将该工作拓展到所辖乡镇,办结600余户。
措施之三是强化日常稽查,督促未备案经营户及时备案。
遇到困难:
一是国家没有法律法规出台,有的地方政府对酒管工作不重视,酒管工作人员不足,经费不足,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备案工作,有好些县苦于缺资金缺人手,至今也没有将该工作开展到乡镇。
二是备案没有设定有效期,不利于酒管部门及时掌握经销商的变动。
建议:
一是对零售备案登记设立有效期,便于监管。
二是将酒类市场准入纳入法规管理范畴,将备案登记改为批发许可和零售许可,并将酒类经营许可变为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条件。
2、酒类追溯系统建设有关情况。
我市酒类追溯的方式主要通过《溯附单》来实现。
我市《随附单》制度的正式实施是2016年8月,经过几年的努力,溯源制度基本建立。
我市现有13家投产酒类生产企业在使用随附单,有216家批发企业在使用《随附单》,近几年开出《随附单》85400份。
通过推行《随附单》溯源制度,假冒酒在市场上流通的现象大大减少,酒类市场明显净化,守法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真品名酒(比如贵州茅台酒)销量上升。
该制度得到品牌经销商的拥护。
我们的举措:
一是以宣传促推广。
2016年我们充分发挥《**日报》、《边城晚报》和**市电视台的新闻导向作用,宣传《随附单》溯源制度。
如《**日报》刊出了“我市将推行酒类溯源制度”、《边城晚报》记者发表了“无‘单’酒莫买”等,给溯源工作做了很好宣传。
二是强化检查,督促落实。
过来,我们一直坚持以稽查为抓手,通过经常检查零售终端索要《随附单》的情况,宣传《随附单》是零售经营者的保护神,督促零售商按要求索取《随附单》。
我们在工作中采取“一次告知,二次整改,拒不改正,三次罚款。
“的措施,较好推进了溯源制度的落实。
3、
(1)酒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2016年至2016年,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900余人次,稽查车辆1170台次,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96次,其中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9次,检查酒类经营场所7000余家,查处无证经营案113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5份,实施行政处罚23起,其中移送法院11起;查处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经营案312起,责令改正275起,拒不改正实施行政处罚37起;查获经销假冒酒经营案427起,实施行政处罚385起,其中移交法院强制执行42起;没收各类假冒酒11300余瓶,涉案金额约516万元。
(2)我市制假售假的特点是:
假冒国产高端畅销白酒和洋酒,走团购渠道,逃避监管。
假冒低端市场畅销白酒,以低价销往农村市场。
4、2016年我们将此前被评为“湖南放心酒工程示范店”的经营户进行了一次清理,废止了一批已到期限的“放心酒店”,保留了30家“放心酒店”,其中**市城区10家,县(市\区)20家,每个县有2-3家,溆浦、辰溪、通道、中方四县空缺。
“放心酒店”的入围条件是要求至少一年内没有违规记录,在当地口碑较好,有一定规模,能带头守法经营。
过来两年不断有商户申请,但我们一直在等省厅出台新的评选标准,因而该工作没有继续进行。
推进“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但一定要把“放心酒店”打造成金字招牌,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对规模和管理设定要求。
二是增加民意测评,周边店、居民的评价。
三是通过酒业协会加强自律,收取一定质量保证金。
发现违规行为,按比例扣除保证金。
三是按辖区限制名额。
四是一年一评,不合格者及时摘牌,并进行公告。
5、我市专营外来散装酒的经营户基本没有,主要是生产小米酒的经营者在销售,生产者就是经营者,他们都有固定的场所。
由于现行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管理权限,因此我市酒管部门对散装酒的监管处于空白状态。
散装酒的监管缺失存在安全隐患。
要加强对散装酒的监管一是要定期送检并将检测报告送酒管部门备案:
二是要通过许可的形式加强管理。
6、政府支持酒类流通管理的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对酒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在逐步加强。
但在人员和经费上的支持力度是很少的。
**市酒管办是法人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8名,近年来理顺了跟财政的关系,在资金上得到了一定支持。
每年的专项整治经费为2万元,2016年、2016、2016、2016、2016年财政拨款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县级酒管办除洪江市酒管办和辰溪酒管办有专职人员外,大多属辖地商务局的内部管理股室,与其他股室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财政没有增拨经费,备案登记工本费靠自筹解决,酒管工作既无专职人员也无经费,麻阳酒管办有自收自支编3名,2016年经县商务局多方并走县财政拨款酒管办3万元。
7、**市酒业协会成立于2016年初,前几年主要是协助市酒管办开展酒类从业人员培训。
下一步计划在行业自律和开展诚信经营体系建设方面多做工作。
三、酒类立法推进情况
1、2016年5月《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它的内容与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基本保持了一致。
立法使酒管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进一步促进了市场准入和溯源制度的落实。
但在执行中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
)它没有明确酒管部门独立查处假冒伪劣酒的职能,弱化了酒管部门监管的主动权。
(2)酒类许可作为工商营业执照的后置条件制约着酒管工作顺利开展。
(3)《条例》没有明确拒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的法律责任,不利于备案登记工作的开展。
(4)《条列》没有明确转借、代开、买卖、伪造《随附单》的责任,不利于溯源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根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省商务厅在积极运作修订之事。
2、酒类是一种高利高税商品,有的甚至变成了奢侈品,且是一种高耗粮产品。
只有在法律上健全它的管理,才能减少浪费,增加税收,增强市场竞争力,与国际接轨。
现有法规规章虽然能解决一些问题,但国家法规没有出台,有的地方严管,有的地方管而不严,最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近两年进口酒,特别是葡萄酒的增长速度惊人,且鱼目混珠现象严重,对国产酒市场的冲击是非常大的,同时挑战着我们的酒管工作。
四、我市酒管基本情况
1、我市已设立专门流通管理机构的有:
**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现有稽查车2台。
洪江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16年,现有稽查车1台。
辰溪县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16年,人员由局里统一调配。
其他县(区)在商务局相关股室加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兼职酒类监管工作。
建议:
酒管工作点多面广,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工作。
因此必须配备专人专事其职。
2、目前我市酒管部门共有酒管人员37人,80%的拥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20%的为高中(中专)学历,所学专业有财会、法律、经管等,从事酒管工作基本上都属“半路出家”,我市每年举办酒管执法人员培训班一期,每年组织辖区酒管工作人员参加省办举办的培训一次。
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酒管执法相关内容。
通过培训,能快速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准确性。
过来两年,我市市酒管办、芷江县酒管办、会同县酒管办等行政执法案卷多次在市、县人大、法制办检查中受到好评。
3、管理机构编制情况。
我市有6个酒管机构有酒管人员编制。
其中洪江市核定行政编制5名,**市酒管办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辰溪核定全额事业编16名,中方核定全额事业编5名,洪江区核定全额事业编2名。
麻阳有自收自支事业编3人。
4、2016年至今我市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16300瓶,涉案金额576万元,销毁假冒酒9000余瓶,查获制售假冒酒案532起,移交工商处理案1起,移交法院处理案42起,罚款万元。
被仿冒的酒类品牌有人头马XO、轩尼斯、伏特加、茅台酒、五粮液、国窖、湘窖、开口笑、金六福、邵阳大曲、邵阳老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