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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计生政策调整后效应释放的关键一年。

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全市“两会”精神,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推进健康滨州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全市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争一流、上水平为目标,以保障居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两条主线,加快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公共卫生服务环境优化提升,加快医疗服务中心下移和诊疗资源下沉,加快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特色中医药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

突出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健康滨州建设

(一)加快健康滨州规划编制。

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滨政办发〔2016〕23号)规划内容。

组织专家团队,编制《健康滨州2030规划》和《健康滨州“十三五”行动方案》,筹备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

以规划为引领,以行动方案为抓手,加快推进健康滨州建设,把“以促进健康为中心”的“大健康”、“大卫生”融入到我市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

各县区上半年启动健康县区2030规划和十三五规划,年内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

(二)持续抓好健康促进工作。

继续抓好滨城、无棣、邹平3个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召开全市健康促进推进会议,年底全面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组织各县区外出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在其余县区全面推开创建工作。

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活动(“一评”即一次健康评估,“二控”即控烟、控酒,“三减”即减盐、减油、减糖,“四健”即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三)大力普及健康教育。

加强健康科普工作,推动健康教育“五进”即“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突出预防保健,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启动我市青春健康工作,努力培训认证一批省级师资队伍,打造一批省级青春健康俱乐部,积极做好迎接省评估验收工作。

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进高校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计生特殊家庭活动,推进试点项目的拓展深化、提质增效,突出服务重点,做强服务品牌,打造滨州品牌。

(四)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工程。

按照市《“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化方案》,加快建设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年内基本搭建起平台基础框架,实现卫生计生信息专网与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互联互通。

推动基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医疗卫生机构的部署应用,有效共享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和基本公卫项目监管水平。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人口健康数据质控机制,实施全行业服务资源信息化管理。

按照《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要求,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惠民应用开发,初步实现基于平台的预约挂号、手机APP应用、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惠民服务。

建设全市居民就医“一卡”通系统,以社保卡或居民健康卡为载体的居民健康“一卡”通系统在医疗机构推广。

指导县区建设区域人口健康平台,开发分级诊疗、远程诊断等应用,指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改造,组织信息化应用培训,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启动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管理机制,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

省级示范县各类“健康细胞”达到同行业单位总数的30%以上。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综合卫生、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年内启动2个国家卫生县城和3个国家卫生乡镇申报工作;继续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年内新增一批省级卫生乡镇、卫生单位和村庄;全面迎接2个国家级卫生乡镇和3个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完成全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做好迎接2018年滨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前期准备工作,向市政府提交迎审方案。

(六)突出抓好健康扶贫惠民工程。

识别国家、省标准新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做好患病贫困人口识别帮扶工作。

合理调整划分责任片区,多方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高“八个一”工程实效。

完善痕迹化管理,健全分类救治台账。

对已救治的患者做好巩固治疗和服务管理。

继续做好“先诊疗后结算”“两免两减半”“五减免”等便民惠民政策落实,认真落实《滨州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暂行办法》,落实减免优惠政策、建设“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窗口,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全力做好贫困患者大病分类救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救治任务。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七)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回头看”。

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改革“回头看”活动。

调整充实全市医改领导机构及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机构,完善公立医院长效补偿机制,探索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薪酬制度等配套政策,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八)加快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统筹协调政府办医职能。

所有公立医院开展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组织架构的筹建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6月底前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落实公立医院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法人自主权,提高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九)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健全落实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

探索设定全市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各县区结合当地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分别确定控费指标。

继续实施重点药品监控和定期公示制度,适时扩大药品监控范围。

落实用药管理、处方点评等制度。

力争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控制在合理区间,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十)着力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

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按病种分值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

加快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下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年底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技术)不少于100个,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以上。

(十一)逐步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

因地制宜推广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模式,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打造“五位一体”的远程会诊中心,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病理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

加强与医保政策衔接,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门诊总量增幅同比下降10%以上;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增长10%以上。

开展2017年度分级诊疗中期考核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底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管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十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

加快推进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制度改革,探索对二三级医院药品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降低药品价格、保障药品质量。

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

三、深化计划生育转型,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十三)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

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证,实行全程代办制和特殊情况个人承诺制,优化再生育审批。

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强化日常工作监控,加强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推动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

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协会的指导,支持协会在组织建设、综合改革、流动人口服务和新职能承接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推进县级计生协会参公、入序和三定工作。

开展对各县区计划生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权重和目标值,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

(十四)加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推进市县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市县级卫生监督和计生执法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机构的整合,调整完善村级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和卫生计生主任工作职责,明确乡级计生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行政管理能力,组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优化卫生计生技术服务,健全巩固卫生计生基层网络,年底前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人员、服务等整合率达到100%,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实行妇幼计生一体化服务。

认真贯彻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大学习、大调研活动要求,加快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推动工作转型发展。

(十五)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规划与建设,年内7县区新扩建项目全部开工,力争建成妇幼保健机构2家,增加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床位500张、医护人员500人,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按照建设标准,年内县级均建成1所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1所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保障母婴安全。

启动《母子健康手册》使用工作,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规范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健全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5%以上。

启动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建立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

加强产科安全质量管理,开展产科安全质量大检查,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

(十六)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禁止“两非”规定宣传,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社会氛围,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加强与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联动,严查严惩“两非”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建立违法机构和人员失信惩戒机制,保持长期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加强区域合作,积极推动跨区域“两非”案件查办力度。

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或工作不力的县(区)实行重点督导。

(十七)健全家庭发展支持政策体系。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推进相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有序衔接与落实。

全面落实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指导县区做好PADIS系统奖扶、特扶对象信息核查和2017年新增人员摸底录入工作,确保政策落实率和及时率。

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卫妇幼字〔2016〕7号)的各项扶助关怀政策落实。

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十八)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

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做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家庭的评选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的良好氛围。

针对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和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不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关怀关爱活动。

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和动态监测,完善信息采集机制,推动形成流动人口信息一次性采集、多部门使用的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加强流入、流出地沟通和服务衔接,促进服务管理工作落实。

创优计划生育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互联网+药具”项目,创新避孕药具发放、采购、配送新方式,提高资源利用和服务管理效能。

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十九)加快推动“三院一中心”项目。

按照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和精神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提升,突出安全管理、质量管控,加快推进力度,年内全部开工建设。

按照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新建市人民医院西院区,年内完成投资1亿元,按照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标准新建市中医医院,年内完成投资0.5亿元,按照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院的标准新建市妇幼保健院,年内完成投资1.35亿元。

(二十)不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实施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适应全面二孩政策对妇幼保健、人口发展工作的新要求。

滨城区、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邹平县等6个县区用2-3年的时间新建、改扩建8.73多万平方米的妇幼保健机构门诊、医技、病房楼等业务用房,年内完成投资1.14亿元。

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做好全市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中医院,用3年左右的时间规划建设10.68万平方米的中医门诊、医技、病房楼等业务用房,年内完成投资1.77亿元。

五、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二十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创示范、提能力”工作思路,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实现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标准化。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力争年内消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空白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达30%以上。

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和“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二十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人才。

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模式,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比例。

巩固乡村医生职业发展、补偿机制、养老待遇等政策,探索建立执业风险防范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组织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化。

六、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十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围绕贯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加强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质量管控,重点加强血透、院感、18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安全水平。

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突出抓好预约诊疗、日间手术、检查结果互认、急诊急救、优质护理、药事服务等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强化人文关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

着力推进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100%。

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力争达到50%以上。

大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学术交流平台,着力提升学术交流质量。

继续依法依规做好技术鉴定工作,保证各项鉴定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十四)加快提升各级卫生机构诊疗水平。

在全市二三级医院中择优建设30个市级领先临床专科群体,年底完成全市100个以上市级临床领先专科的建设目标。

积极参与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创建活动,培育我市优质医疗服务业品牌。

突出加强二三级医院薄弱专科建设,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方案,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二十五)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和医养结合步伐。

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市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发展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不同投资主体举办医疗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录制度,探索建立退出机制。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出台我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七、落实以预防为主,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二十六)优化卫生应急服务网络。

加强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从采血到临床用血整个链条的全方位管理,提升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无偿献血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院前急救拉练活动,做好院前急救劳动竞赛、培训以及管理工作。

加强应急核心能力建设,规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管理,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程序,完善应急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与培训,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防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十七)强化疾病预防控制。

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切实降低法定报告传染病整体发病水平,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提高疫苗接种率、及时率,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完成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2017年装备项目建设;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协调推进市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健全理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机制,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扎实做好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和监测评估,建立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制度,健全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

(二十八)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推进12大类45小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出对项目重点内容和薄弱环节的督查指导,重点管理、重点帮扶,促进项目工作均衡发展。

将65岁老年人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观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积极探索第三方考核机制。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信息系统监控,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有效落实。

八、坚持中西医并重,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十九)完善中医药政策机制。

开展《中医药法》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中医药法培训班,做好中医药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促进相关工作衔接落地。

以《全市中医药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为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指导实际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滨州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推动建立滨州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和工作机制。

(三十)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准备工作,督导市中医医院、邹平县中医院做好迎接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加强5个省级、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全面完成7个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和14个中医馆项目建设任务,督导无棣县、邹平县分别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复审工作。

(三十一)培养锻造中医药人才队伍。

做好第二批“西学中”人员培训、五级中医药师承培训及考核、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层中医骨干能力提升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训,扎实推进“三经传承”战略。

(三十二)加大中医药领域深化改革力度。

推进中医参与医改,推动落实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的政策。

深入推进全市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推开第二批试点病种改革,采用中医优势技术诊疗的病例数提高30%以上。

加强中医临床路径管理,推进按临床路径综合付费改革。

9、落实依法行政,全面提升综合监督水平

(三十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继续做好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建立并落实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科室联动机制。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医务人员、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宣传教育。

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三十四)提升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效能。

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规范年活动,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加强乡村队伍建设,落实乡镇对小型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的监督职能,实现“单位全监督,区域全覆盖”。

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执行能力和执法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完善“一单两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落实“双公示”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实施按单位分类综合监督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开展行政处罚案例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综合监督示范区创建。

推广应用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智慧卫监”。

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十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活动日报告制度、AB角制度、主要领导谈心谈话、每周例会制度等管理制度。

严格标准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切实选好班子、用好干部。

强化财务管理监督,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从源头杜绝腐败。

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开展标准化党组织创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亮身份树党员形象、亮职责树党员标杆、亮承诺树党员品牌”,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十六)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

认真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16字职业精神,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在全市医疗机构深入实施“十有、十严禁、十不准”,引导医务人员恪守服务宗旨,强化行业自律,培育亮点,褒扬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好转,切实担负起“人民健康、计生国策”两大使命。

深入拓展志愿服务工作,全力打造规范化、精准化、智慧型、勤廉型卫生计生系统。

(三十七)全面加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

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健康滨州”公众平台专题栏目,普及健康理念;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构建覆盖全系统自媒体矩阵;加强社会宣传和典型宣传,开展卫生计生重大主题宣传,弘扬卫生计生正能量,挖掘宣传好先进典型,讲好自己的故事。

(三十八)强化人才保障工作。

积极争取人事招聘政策,扩大公立医院人才工作自主权;认真做好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遴选工作;扎实推进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组织开展十佳名医评选;继续开展好市县乡村四级培训工程;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的督导检查,提升基地管理水平,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00人的招生任务;进一步强化全行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三十九)狠抓安全维稳工作。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开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隐患排查、整改;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及时做好化解工作。

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力争年底实现全市二三级医院医疗责任险全覆盖。

(四十)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强化机关文化建设,搞好文明创建、周末讲堂,定期开展业务竞赛、文体活动等,增强系统凝聚力,营造爱岗敬业、和谐友善的工作氛围。

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干部保健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提升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

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附件:

1.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重点项目分解表

2.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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