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标段模板分项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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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标段模板分项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1A及1B期)总承包工程

Ⅲ标段模板分项施工工程

 

合同文件

 

工程名称: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1A及1B期)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18街区

发包方: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承包方:

龙乐其班组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录

第1条:

工程名称...................................................................4

第2条:

工程地点...................................................................4

第3条:

承包范围...................................................................4

第4条:

工程承包方式...............................................................4

第5条:

工程承包工作内容............................................................4

第6条:

承包人承诺的材料节约措施、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4

第7条:

计算要求及方法..............................................................7

第8条:

付款方法...................................................................8

第9条双方责任:

...................................................................8

第10条:

安全条例....................................................................10

第11条:

文明施工责任..............................................................11

第12条:

成安全事故处理............................................................12

第13条:

工地防火、防盗............................................................12

第14条:

项目管理约定..............................................................12

第15条:

施工工艺及质量收到标准....................................................12

第16条:

合同生效.................................................................20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1A及1B期)总承包工程模板分项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方: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电话:

传真: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18街区

承包方:

罗显双班组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电话:

传真: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18街区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富丰广场工程(模板分项)施工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承包模板分项工程施工任务,承包方已到工地现场充分了解情况,为了保证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省建委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定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富丰广场项目一期(1A及1B期)总承包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佛平四路。

第三条:

承包范围:

本工程的1#、2#、3#、11#座及D3-A至D1-H轴交D3-1至D2-6轴±0.00以下的全部模板工程,负责安装样板引路工程(两班组相交轴线,梁底支架各搭设一半,谁搭支架、谁安装梁底)

第四条: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包人工,锯木机、电钻、铁钉、铁线、,对拉螺丝、螺帽、蝴蝶扣、对拉螺丝的套管,步步紧,三级箱以外用电(开关箱和电缆),以上所列的材料、机具由承包方提供,工程单价包含上述的材料、机具费用。

【止水螺杆和人防墙的一次使用对拉螺杆(不含螺帽蝴蝶扣)由发包方提供】【班组用的照明灯具由发包方提供,承包方在仓库领取,用完按原样交还】。

第五条:

工程承包工作内容

所有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包括施工洞口及水井、电井、卫生间、厨房、后浇带【底板后浇带止水钢板以上(根据需要)及楼板部位】、阳台防水反边的安装与拆除,木工拆外墙止水螺杆和人防墙螺拆除,拆除模板后需将螺杆的限位胶粒凿除,由发包方负责将螺杆割至混凝土表面凹入2cm。

模板顶架用“套扣可调钢管支架”搭设(包括用“套扣可调钢管支架”搭设的高支模、高大模板的钢管水平拉杆、垂直剪刀撑),包地下室周边及剪力墙、柱用作支模的脚手架搭设工作,完成后把材料放回±0.00地面并按发包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木方、钢架、拉撑、上下托需井字型立栋堆放;每层模板安装完成及拆模后均需清理楼面的所有安装用过的材料,预留筋钻孔,浇筑砼跟班,阳台、厨房、卫生间位置拦方起级安装,每层安装前和模板工程完成后夹板、松模板除钉,柱板清除水泥,刷脱模剂,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的后浇带用模板覆盖保护。

地下室底板、承台、集水井、电梯井的垫层模板安装。

承台、集水井、电梯井砖模回顶工作。

承包方不得转包;承包方与受雇者(工人)安排相关的工作与支付报酬。

第六条:

承包人承诺的材料节约措施及工程质量、安全保证

1)材料节约措施:

1.每层楼板完成后必须上下两层把剩余的木方、模板、钢架、垃圾清回地面集中堆放,由发包方指定地点。

(不得从高处直接掉下),才可以验收,严禁大材小用,原装夹板及木方未经施工员同意不得锯开,违者按进货价5倍罚款处理(进货价:

夹板每块70元,木方每条20元)。

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不得对材料乱锯,如不听从发包方管理人员指挥而乱锯的,则每件模板罚款100元,每条木方罚款200元,每件夹板罚款500元。

3.除云石界机外,所有电动锯木机具不得带上楼面,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2)工程质量、安全保证:

1.样板先行:

模板安装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严格按业主要求的模板工程标准做法,按标准验收。

严格按样板先行的原则,如果样板不合格,则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在每层柱或楼面模板拆除时,一定要由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拆模(以签名批准为准),严禁在拆柱模时将龙门架的斜拉杆拆除。

如未经批准而拆模、支模顶或脚手架的,则罚款每块模板为200元,每条支顶为2000元,每个脚手架为3000元,如因违章拆模对质量有严重影响的,由承包方负经济、刑事责任。

2.具备拆模条件后,每层模板拆模时间为1天,并在2天内把该层楼面全面清理干净,保证楼面干净。

否则发包方派人清理,按该层建筑面积2元/㎡扣除工程款。

3.凡是柱板、夹板、外梁板应在每层拆除后立即清理干净并除钉,并对模板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孔洞、缝在钢筋安装之前补好,以免影响砼的密实度及外观。

4.所有模板、木条、木方、脚手架、钢筋以及承包方施工用的一切东西、机具等都不得放在排栅上,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楼层模板拆除时,承包方负责防止模板材料从排栅边坠落,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严禁拆除电梯井的钢筋防护网,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5.楼面模板安装时,梁底、楼板必须平直,支承楼板的木方必须先通线平整后才能铺敷面板,承包方不得以材料原因为理由,造成模板安装不合格。

(此项是重要性约定,必须执行)。

6.如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质量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7.在砼施工时,由于承包方模板安装问题而产生蜂窝、孔洞时,由承包方负责任,在砼施工中,因模板、支顶、斜撑等不够力而影响责任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在砼施工前,所有预留孔洞应钉好、封闭。

8.承包方安装的模板必须严密,否则楼面所漏的砼浆由承包方负责清理干净,达到原来的砼表面要求。

后浇带有梁的位置,在梁底处两边需留宽度与梁宽相同,长度200mm的洞口,方便日后清理废浆。

9.承包方班组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指挥,且积极配合好其他班级的交叉施工作业,不得违章施工,签约人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如有事外出的,要向发包方管理人员请假,并做好工作交底,指派第二人临时负责,违者罚款1000元。

10.每层楼面模板安装完成及拆模后,班组长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施工管理人员办理每层验收手续,如果没有办理验收手续的,发包方有权不支付承包方所做的相应工程的工资,并每次罚款500元。

11.凡在砼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派出2人以上跟班,如发现无人跟班的(同时测量模板天花平整度,加固等),则每班罚款1000元.

12.每个工序施工的质量要求:

(1)每层楼面模板安装时,其模板接口、板缝不能超过2mm的宽度,如果超过其允许值,由承包方用木板塞好并用胶纸贴实,费用自付(如用其他方式需要发包方审批)。

(2)外围柱、剪力墙及外梁侧的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5mm,内柱、剪力力墙垂直偏差不得大于6mm,严禁有超过6mm的部位。

(3)楼面平板局部不平整不得大于±5mm。

(4)梁截面尺寸、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5mm。

(5)梁、柱轴线移位不得大于5mm。

(6)安装支顶或脚手架要垂直,不得装斜,大于4米的梁要向上起拱2‰,梁下沉、左右偏移不得大于5mm。

(7)柱及剪力墙的底部接合处不得有吊脚现象,所有的部位不得用纤维袋或纸质材料封堵,违者每处罚款500元,如有缝隙,应用水泥砂浆封堵。

(8)整层的楼面水平标高不得超过10mm。

(9)以上的要求应在每项完成后检查计算,如超过允许值则每处罚款300元,严重超标者应负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5000元。

(10)电梯井(降板、接缝处和楼梯等)的内侧墙模板,每层模板的内壁要低10公分,并每20公分开槽1.5×1.5公分,用作安装安全铁网用,安装安全铁网安装完成后,再安装钢筋网上的10公分模板,模板面要按楼面平水施工,不得随意高低不平,违者罚款500元/次。

(11)所有的外围剪力墙、柱及电梯井不得有吊脚现象,违者罚款500元/处。

(12)剪力墙的模板螺丝间距为450mm×450mm。

(13)外墙的剪力墙螺丝不能向房内倾斜或水平,要求向外倾斜3公分。

(14)木工锯模板时必须用合金片,违者罚款300元/次。

(15)模板安装时的铁钉必须全部钉入模板,不得留有一段,避免模板拆除后混凝土表面有铁钉裸露,影响观感,违者每根罚款2元。

13.在每层模板拆模时,其材料(模板、木方、支架、夹板、建筑垃圾)要经人货梯或塔吊上落,不得在上面向四周抛下,否则每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将终止合同,赶出工地,并冻结工资。

14.捣砼中,如因爆模或模板接缝不密掉漏的混凝土,由木工班及时将掉漏的混凝土清理到正在浇筑的现场,未清理或没有及时清理的,按浪费的混凝土3倍罚款,承包方并负责凿除混凝土的人工。

15.工程按质论价,承包方所完成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开发商的招标文件要求,如经发包方检查不合格而不返工者,每处罚款500元。

如出现爆模,需经发包方同意后,承包方方可自行凿平,发包方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如不配合工作的,发包方保留雇请他人凿砼的权利,每平方米100元(在承包方承包款中扣除)。

凿除的垃圾要自行及时清理,凿除的部位如露筋者,由木工用高强度砂浆补平,如严重爆模(面积1m2以上)及塌板的,每平方罚款500元。

如果质量不达到要求者,发包方有权辞去承包方,并按其完成合格的工程量结50%,承包方必须离开工地,合同自动终止。

16.以上所列,如承包方不听指挥或做不到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以高单价另请他人施工,其工资由承包方支付或发包方先垫付后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方自行离场,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

计算要求及方法:

1.本工程是要求省质量样板工程。

单价是按质量样板进行定价,经双方协定承包方完成的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样板,并同意按如下单价结算。

如没达到优良样板的,则按90%结算。

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无法按省质量样板工程完成任务,本工程单价包括劳保、福利、报酬等一切费用。

2.±0.00以下模板按接触混凝土面面积每平方米29.5元(贰拾玖元伍角正)结算,工作内容包括柱、楼板、梁、剪力墙、地下室底板、承台、集水井、电梯井的垫层模板、构造柱(墙体构造柱宽度按250宽计算)、窗台压顶、窗飘板、空调板、梯扶手、圈梁、女儿墙壁板、预留筋钻孔、各层卫生间反坑、施工洞口、水井、电井、门口过梁等安装及拆除,包用作模板固定及定位的钢筋焊接,楼面厨房、走廊及阳台的-5公分的栏方。

±0.00以上模板按接触混凝土面面积每平方米27.5元(贰拾柒元伍角正)结算,工作内容包括柱、楼板、梁、剪力墙、地下室底板、承台、集水井、电梯井的垫层模板、构造柱(墙体构造柱宽度按250宽计算)、窗台压顶、窗飘板、空调板、梯扶手、圈梁、女儿墙壁板、预留筋钻孔、各层卫生间反坑、施工洞口、水井、电井、门口过梁等安装及拆除,包用作模板固定及定位的钢筋焊接,楼面厨房、走廊及阳台的-5公分的栏方(如不符合验收要求承包方负责处理);单价拆分如下:

楼面模板安装(包搭架):

15元/m2,楼面模板拆除:

4元/m2,墙柱模板安装:

15元/m2,墙柱模板拆除:

4元/m2,墙柱模板底部补缝:

1元/m2,构造柱(墙体构造柱宽度按200宽计算)、阳台压顶、窗台压顶、窗飘板、空调板、梯扶手、圈梁、女儿墙壁板、预留筋钻孔、各层卫生间反坑、施工洞口、水井、电井、门口过梁等安装及拆除(按该层的总面积):

3元/m2,楼面厨房、走廊及阳台的-5公分的栏钢方或木方(按该层的总面积):

1元/m2,材料清场(按全部面积的总面积):

3元/m2,混凝土浇筑时人员跟班(按该层的总面积):

0.5元/m2。

上述的单价拆分只作为发包方约束承包方的依据,如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完成的工程,发包方按此单价计算扣除,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凡有图纸变更而未施工需修改的工程均按合同价格计算,如已经完成的工程因图纸要求修改的,发包方按一次安装面积计算补回50%给承包方,承包方负责按修改图重新安装。

凡上述单价未能列明的工作但施工过程中需要做的相关工作,均是包括在单价计价内,不得另计!

3.如发包方需要在人货梯立面安装装饰防护板,承包方按每台每层时工计算现场签证。

4.承台、集水井、电梯井的砖模回顶按时工计算现场签证。

5.施工过程中,如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做时工的,承包方按普工150元/工日,技术工250元/工日。

承包方需在工作天的第2天完成签证工作,过期作废,不给予签证。

第八条:

付款方法:

在每月20号左右按上个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预支80%,在承包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95%,剩余的工程款在拆完排栅后三个月内付清、时工每月结清。

班组申请进度款程序,填写好进度款申报表,交由主管安全、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的各管理人员签名,然后由合约预算部按其合格产值扣除罚款及其它支出并进行核算后方能发出。

如中途因违反合同被发包方辞退场者及自动退场者,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50%支付。

承包人每月领取工资时必须提供工人的身份证、上岗证、工地出入证、工人代表、工资单才能办理预支工资。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A.发包方开工前向承包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

向承包方提供电源至二级配电箱、提供塔吊、大灯。

B.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对承包方施工的范围、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

C.材料进场,按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地点堆放。

D.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部分有偿住宿,住宿费每间板房(4K×2K)300元/月,水费由发包方负责,每房间提供电40度,超过40度的电由承包方负费2元/度。

2.承包方责任:

A.指派壹名班组固定管理人员,协助施工中处理现场问题,负责按设计图和施工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该名管理人员还须参加图纸学习、交底和施工图预、会审,班组自检、交检等活动,并驻场工作,每天安排工作监督质量,对发包方提出问题及时整改。

B.承包方应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在节假日期间或微雨水天气必须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发包方不增加任何费用。

C.对发包方的指令(口头或书面)应按要求迅速执行,如因承包方行动迟缓造成业主投诉,要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处罚,当收到发包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承包方仍未执行,发包方可另聘请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应付承包方当月的款项中扣除。

D.承包方不得将工程拆散分包给他人安装,否则本合同无效,承包方无权结算。

E.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并且登记花名册,办理平安卡及出入证,持登高架设作业证上岗,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要求办理佛山市建设局现行特种作业证件,自购劳保用品,违者发包方有权驱逐违章者出场。

为了保证员工有上岗证、平安卡特种作业工人持特种作业证,员工的安全帽必须由项目部指定的规格、品牌方可购买,否则无效!

F.承包方进场后保证足够的开工人数,±0.00以下工程80人预备人员10人以保证能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并需晚上加班施工。

承包方班长应会同发包方签好工期计算起始日期,核实该项工程施工时间,具体时间为每个分区为3天完成一层任务,如有工作面,应进行同步作业。

±0.00以上以每号楼每层施工时间1.5天为准,每个月完成6层,如因承包方各种原因造成而无法完成任务,发包方按该层的展开面积每平方第一天罚款1元,第二天罚款2元,第三天罚款3元,超过三天者,发包方当承包方违反合同处理,该层面积按其完成的工程量经检验合格结50%,发包方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剩余的工程,或雇请他人协助完成,雇请的工人按每工人350元/天在承包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进度计划由发包方提前六天通知承包方,承包方迅速组织人力施工。

如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缓慢、停工,发包方不补任何费用给承包方。

G.承包方在每层的工期时间,由承包方班长从施工日起到完工止的时间到办公室由施工管理人员签证记录,证实该层的施工时间.

H.承包方班组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发包方监理、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违章施工,按时完成所承包的项目,违者停工整改,并由承包方负责产生工期延误的责任及费用。

发出整改如不服从者,每发生一次,承包方就向发包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情况严重者,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方施工。

I.承包方必须按图施工和施工方案施工,如承包方施工发生错误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J.承包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因验收不合格或检查不合格造成工程停工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每天赔偿1000元。

K.凡公司,集团总公司,安检站检查不合格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L.承包方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及所有的维修,参以交工验收,并负责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存在缺陷进行无偿整改,直至达到交工验收,符合验收的标准。

M.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4,执行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违者承包方负责全部责任,发包方有权驱逐出场。

N.承包方包其施工机具、开关并负责机具的维修、保养和保管(锯木机、砂轮机、砂轮片等)。

承包方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验收要求,如发包方代承包方加工安装的机具,则发包方收取其加工费用。

如承包方施工时不够机具,急用时则由发包方购买,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发包方收取20%采购费。

O.承包方必须同时履行凡业主对发包方(青建总承包方)的要求和青建总承包方对业主工期、质量、安全标准化方面的承诺。

P.承包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有一名管理人面随时配合施工员在现场的检查指挥工作。

Q.对工程施工要用的材料要提前一周提出计划,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类材料、设备,不得浪费材料。

R.承包方班组人员必须服从施工员的安排工作,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0元,如导致受伤的承包方赔偿所有费用。

S.承包方应按劳动合同所签订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做好工资发放签名名册,每次要上交项目部备案。

第十条:

安全条例

1.本工程安全施工为省双优工程,承包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现场管理按双优标准执行。

如遇到垂直运输时与班组发生争执班长与发包方协商解决,不得有造成打架斗殴行为,如发生大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2.工人上班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反者按施工条例做罚款处理;严禁带小孩和非施工人员到工地违者后果自付。

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本工地统一设食堂,工人不准随便生火煮食,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及炊具,违者罚款500元,并没收器具。

不准乱动消防器材,违者罚款者每次罚款伍佰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太阳灯,电炉等取暖,不准在床上吸烟,不准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0元/次。

4.班长对工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并督促落实措施,坚决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违规作业、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应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5.严禁吊笼乘人上落,严禁材料超载,严禁探头伸手到吊笼处,排栅平桥不得堆放材料,确保施工安全。

6.使用建筑机械的人员必须要持有上岗证,不熟悉机具性能的人员决不能擅自使用,机操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机具不准带病运转,如发现机械有问题应及时向现场维修工汇报修理,否则损坏机具及发生事故承包方负一切责任。

7.承包方工作人员(包括施工期间的增加和调换工人的情况)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效的上岗证才能在本工地工作,违者发包方有权驱逐出场并处每人罚款100元,如承包方因此项要求而工程进度不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发包方当作违反合同辞退承包方并且发包方有权雇请工人保证施工进度,雇请的工人按每工人350元结算在承包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8.施工期间,承包方必须按照JGJ2005-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保障机具的完好和工人进场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及工地安全设施,违者施工队可对承包方班组每人罚款50元,机具(包括施工用电)每项罚款50元,罚款由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9.所有工人在施工期间,上班前4小时内一律不准喝酒,否则不允许其参加当天工作,如因私自喝酒,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10.严禁招用无身份证、六十岁以上、童工、身患严重疾病及不符合本工种身体要求的人员,如违反规定,出现问题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发包方查获,每天罚款500元/人。

11.承包方的员工在发包方的生活区住宿,要自费办理暂住证。

承包方的员工家属亲友不得擅自到发包方的生活区和施工现场住宿,如有特殊情况,应经发包方保卫部门同意后办理暂住手续,方可临时借住,时间不得超过7天。

不得男女混居。

12.承包方对工地安全防护设施有责任保护,若发现承包方人员破坏者,罚款1000元,由此引起的工伤、质量事故承包方负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责任。

1、本工程文明施工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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