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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招标文件厂房改建
贵州省油菜研究所思南塘头木厂房
改建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油研所发[2012]06号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名称:
思南塘头木厂房改建工程
招标单位:
贵州省油菜研究所
地址:
贵阳国家高新区金阳新区都匀路东
联系部门:
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
陈俊锟
电话:
(0851)7990146
传真:
(0851)7990146
邮政编码:
550008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1.采购招标书……………………………………………3
2.投标人须知…………………………………………………5
3.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14
4.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16
5.合同一般格式(样本)……………………………………19
6.投标文件格式………………………………………………26
敬告: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随本次招标工作的结束自行失效,采购单位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
第一章采购招标书
招标编号:
油研所发[2012]06号
经所委会研究,报院批准,决定近期将启动“贵州省油菜研究所思南塘头木厂房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公开议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资金来源及采购内容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或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
思南塘头木厂房改建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建筑资质是钢结构、建筑三级以上施工等级(含集体三级),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或供货)及相关服务。
三、购买招标文件条件: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供核验: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所有资料均为原件,核验后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签字)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四、报名截止时间时间:
2012年3月21日(每天9:
00到17:
00)。
五、发售招标文件地址:
贵阳国家高新区金阳新区都匀路东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报名及截止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北京时间2012年3月21日下午17:
00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3月日上午9:
30时。
九、开标地址:
贵州省油菜研究所三会议室。
十、其他:
提供虚假资料者将上报相关部门,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招标采购单位及其通讯地址账户:
单位名称:
贵州省油菜研究所
地址:
贵阳国家高新区金阳新区都匀路东
邮政编码:
550008
联系部门:
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
陈俊锟
电话:
(0851)7990146传真:
7990146
开户银行:
建行贵阳市碧海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
52001615236052500639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3月1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言
1.供应商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注:
所有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检验品目的产品还必须提供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书。
5.所有投标货物需提供一年或以上的免费保修期,其它有关服务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6.一切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涉及的文字、商标、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仲裁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赔偿费及招标单位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由中标的单位承担。
7.交工程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8.交货地点:
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
9.验收:
由贵州省油菜研究所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人员签名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书面验收报告。
验收分为工程材料初验收、工程修建的各关键环节验收、工程完工验收。
工程材料初验收是对工程材料产品的数量、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性能及外观等初验,合格率在99%以上者,且对不合格产品限期3日内更换,逾期不更换的,视为整体不合格;
工程修建的各关键环节验收、工程完工验收;根据合同内容条款验收,对工程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工程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
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检验。
如果工程质量和规格、性能、数量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工程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应报请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付款方式:
采购按合同内容分期付款。
承建方对项目的运行、售后服务、能保证长期维护和支持。
11.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二、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工程及服务招标。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负责本次采购招标的贵州省油菜研究所。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工程”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改建工程及工程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修建、施工、维修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采购招标书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4)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5)合同一般格式(样本)
6)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法定时间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C投标文件的编写
6.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须做出实质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份: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响应及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其他相关资料
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8.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明细表,注明提供的工程材料产品的数量、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性能等。
9.投标报价
9.1投标报价指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
投标报价包含工程材料费、运输费用、工程修建费、售后服务费及其它各种费用。
本投标报价为总承包价。
9.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3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言”。
11.投标人提供证明其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料
(1)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
(2)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的一般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
(3)有履行工程的保养、维修和其它工程技术服务的能力。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之一。
12.2投标人须于2012年3月21日17:
00时前,向贵州省油菜研究所交存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包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整。
12.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应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帐单、现金等形式交存。
12.4未按规定交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12.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同时在采购单位收到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2.7中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或中标人违约,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交由采购单位处理。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人的投标从开标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为投标有效期,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撤销自己的投标,否则将不退还其所交存的投标保证金。
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或电报、电传)的形式送达。
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且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拒绝这种要求的,视为放弃投标。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时须递交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光盘,与纸质文档内容完全一致,并标注出公司名称,中文使用word,表格使用word或excel格式),应在投标文件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装订成册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4.3投标文件中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需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4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一概不接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按包分别装订成册,并按包进行密封。
1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采购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15.3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后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15.4每份投标文件上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E开标和评标
17.开标
17.1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17.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验证,方能唱标: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
以上资料,身份证不含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在开标时单独提供。
17.3唱标时,验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确认无误签字后拆封唱标,只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进行唱标。
18.评标
采购单位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从省农科院机关处室中抽选3-4名技术管理、经济方面的专家,采购人代表1-2名参加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比较和打分,推荐候选中标人。
18.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果确定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字与小写表示的数字有差别,则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字为准。
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3评标委员会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有无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所投的品目有严重漏项,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8.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8.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8.6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议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18.7投标人重要澄清的答复应当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18.8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
19.评标原则
19.1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
19.2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接触。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成员之外。
19.3评委会对落标方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
20.废标条款
20.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开标时,投标人身份和相关资质验证不合格;
(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15.2密封的;
(4)投标文件中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5)其他废标条件。
20.2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21.中标基本条件
21.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1.2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1.3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1.4货物的质量可靠和报价合理;
21.5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22.评标委员会在定标前,采购方有变更订货数量的权力。
23.中标结果在农科院办公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4.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发生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
25.《中标通知书》由采购单位签发。
26.订立合同
26.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合同壹式肆份,采购人、中标人各存贰份。
2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补充承诺)、《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27.投标服务费
投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章采购清单等
贵州省油菜研究所思南塘头木厂房改建工程清单
一、采购工程:
钢架结构厂房
本厂房修建(原旧厂房已拆除,地面平整)主要用于装种子和油脂加工,严格按照食品加工要求实施。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要求:
1、建筑面积:
100m×10m(长×宽),屋檐高6m。
2、地面基础:
在基础浇注时,一定要先测量好水平,基础浇注完成后,水平误差控制在10mm以内;板房的基础浇注应与常规的混凝土浇注工艺一样,不可减少工艺程序。
在基础浇注完成到板房安装之间应留有充分的时间,以确保混凝土达到规定的硬度。
2.1基础(地桩):
每隔5米1个基础,规格:
1m×1m×1m,基础为标号C20以上混泥土。
2.2地圈梁:
钢筋混泥土地圈梁要求0.4m×0.4m,螺纹圆钢筋4根(规格为直径16mm),箍钢筋直径6mm(间距25-30cm),混泥土标号C20以上,地圈梁的牢固与基础连接为整体。
2.3地面:
地平面要求混凝土,混泥土厚度15厘米,标号C30以上混泥土;下面垫5厘米碗口石,中间用混泥土找平后做防水。
要求地面防潮、平整、光滑、不起灰尘、抗震防裂(满足种子储藏和油脂加工用途),室内地板的水平高度应比基础水平高度高出100㎜以上,以确保雨水不会流入室内。
3、钢架(到达最新国标):
3.1立柱:
方钢管200mm×200mm×6mm;
3.2大梁:
方钢管80mm×80mm×3.0mm;
3.3棱条:
方钢管80mm×80mm×3.0mm;
4、墙板和顶板:
4.1砖墙面:
先砌1.7米高的砖墙,然后再用彩钢夹芯板,砖墙要求高1.7米,有一定的抗侧压能力,2-4墙(便于堆放种子),内墙水泥砂浆清光,瓷粉乳胶漆;外墙贴瓷砖。
4.4彩钢夹芯板:
墙板和顶板规格0.426mm(外)+75mm+0.326mm(内),墙板拼缝严密防水,墙板与基础连结牢固严密,外墙与地面交接处有防水措施、不渗漏,要求隔热、防火、防鼠、防水、防虫、抗震防裂、抗雪灾和冰雹的打压能力。
5、门窗:
大门:
卷闸门5道,与基础连结牢固严密,规格3m×3.8m;前面窗子约15道,外加不锈钢防盗窗,规格2m×2m;后面窗子20道(密封固定),规格1m×2m。
要求防火、防鼠、防水、防虫、抗震防裂。
6、组合板房基础技术参数:
要求基础活荷载为500KG/㎡,静荷载350KG/㎡ ;基础砼标号:
C30,基本自重58-66KG/㎡,抗震防裂7次,基本风压0.5KN/㎡。
工程分单项报价表
序号
工程分项名称
单位
工程量
投标报价(元)
1
2
3
4
5
第四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资格
1.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审查投标人资格的合格性。
3.填写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具备合格资质、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和实物样品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确定有效投标。
4、投标文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2)投标人在投标和评标期间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8)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证件存在无效情况的;
(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投标;
二、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
(一)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估和比较。
综合评分法:
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定标准,将投标报价、售后服务等赋予不同的分值,采用打分的方法,按得分高低的顺序推荐出前三位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
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及打分办法
报价
4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注:
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
技术部分
35分
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满分20分)
1、提供工程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承诺好的得16-20分(包括工程质量、技术,材料的材质、规格等);
2、一般的得10-15;
3、差的得0-9分。
二、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满分15分);
1、提供工程组织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得13-15分;
2、一般的得7-12;
3、差的得0-6分。
商务部分
22分
一、售后服务(满分8分)
1、售后服务方案完善、措施合理得7-8分;
2、一般的得4-6分;
3、差的或未提供的得0-3分。
二、企业综合评价(财务状况、公司信誉等)(满分9分)
1、好的得8-9分;
2、一般的得4-7;
3、差的得0-3分。
三、业绩证明(满分5分)
提供2009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的得1分,满分5分。
其他
3分
投标文件装订精良:
得3分;中等:
得2分,一般:
得1分。
2、评分时涉及到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三、定标原则
1、采购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条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合理且未超过采购人的承受范围;
4、中标供应商有良好的信誉;
5、中标供应商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
6、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
注: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本评标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单位。
第五章合同一般格式
(一)合同条款
1、定义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1.3“工程”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项目工程建设和工程材料等。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工程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材料运输、工程建设、工程维修、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5“买方”系指采购人单位。
1.6、“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包括制造商和供应商)。
1.7“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2、来源地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工程材料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3.技术规格
交付的工程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
4.保险
卖方办理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应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
5.付款
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付款方式:
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付款。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包括基础、修建、钢架、用电等全部工作。
履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履行方式:
采购人为卖方完成工程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7.质量保证
7.1卖方应保证所供工程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是最新或最流行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应保证其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卖方承诺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最终验收后的至少十二(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工程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7.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工程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工程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五(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材料,并相应延长修补或保修的质量保证期。
7.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五(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8.检验
8.1在工程材料修建、安装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