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管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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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管理流程
汽车租赁管理流程
捷运汽车租赁业务流程操作规范
一、业务咨询办理
1.客户接待
(1)电话接待
接听客户电话时应说“您好,捷运汽车租赁公司。
”
认真、准确、详实的解答客户询问。
为保证业务电话畅通,公司内部事物应使用传真电话沟通。
(2)来访接待
接待客户应先于客户用“您好”打招呼。
待客温和、亲切。
2.调配车辆
依客户需求,提供待租车辆。
公司副总负责审批车辆调配事宜,并指定专人在计算机系统内记录车辆调配信息。
二、提供资料备案
1.租车资料
(1)自然人客户
提交信息资料包括:
真实姓名、电话、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提交证件包括:
——《居民户口薄》(下称《户口薄》)(或《运城市暂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证》)原件;
——《租赁车辆租用告知书》;
——《特别约定》;
——《车辆交接单》;
(2)汽车租赁合同签订流程:
审核客户租车手续,录入系统
制作《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签订合同
制作《汽车租赁付款单》
收取保证金、租金
开据发票、收据
(3)合同签订要求
必须使用计算机系统录入合同信息并制作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可手工填写合同,待设备完好后再补录合同信息。
签订合同必须使用签字笔。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人和经办人签章须完整、清晰。
(4)修改与增补合同条款
新订合同:
根据客户要求,须另行签订、修改、增补或自拟合同,须填报《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签订。
变更合同:
对于已履行的合同,需要修改、增补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的,须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签订。
(5)收取租金
租金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统一的价格标准,避免出现价格差异。
公司经理统一折扣底线:
为长租标准价格×95%,短租价格无折扣。
收取费用低于合同标准的,须填报《业务备案申请》审批。
如:
保证金低于合同标准的50%以下的,违约金低于合同标准的等情况。
以支票支付,到账后方可发车,租期从发车时间开始计算;以现金付款,可当时发车。
录入系统,生成《汽车租赁付款单》,收取租金,交客户签字确认。
开据正式发票和保证金收据。
(6)发车
业务人员按照《车辆交接单》载明的事项和以下要求进行交接车辆。
——向承租方交接并点验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服务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和故障警示牌。
——应主动将车辆外观的所有瑕疵,如:
划痕、凹痕和掉漆等指示给承租方,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图例在《车辆交接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外观缺陷标注图例表示为:
划痕“—”、凹痕“○”、掉漆“///”、破损“U”。
准确标注在《车辆交接单》上。
——应主动向承租方讲解车辆性能,演示车辆安全操作事项。
——提供不少于10公升的燃料。
业务人员应当逐项填写《车辆交接单》,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车辆交接单》须经租、赁双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7)结算
合同结算内部流程图
业务人员编制退款计划
业务主管复核退款计划
业务人员预约退款
财务部审核、配款
财务部退款
业务人员结算合同
结算合同粘贴印花税
结算合同加盖合同终止章
已结算合同档案交至办公室
还车后确认无违章、无事故,申请结算,还车后90日办理完毕。
四、租后服务
1.维修
(1)市内车辆维修
——包干车辆,由业务人员提出维修请求,经租后服务部备案,至公司承修。
——车辆在质保期内,由业务人员提出维修请求,经租后服务部指定协议修理厂、开据《特约维修单》,审批后至协议修理厂进行修理。
——在质保期外或特殊车型,由业务人员提出维修请求,上报租后服务部审核,双方联合填写《特约维修单》,经审批后由业务人员办理所需费用的申请手续,到非协议修理厂进行维修。
(2)外阜车辆维修
车辆在外阜突发故障或不能回运维修,需要就地进行维修的,业务人员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后,提出维修请求,上报租后服务部审核,双方联合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就地维修,费用由客户先行垫付。
客户在结算该笔费用时应交回旧件和***,由业务人员审核后,财务部给予报销。
(3)维修费用
保养、维护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客户操作不当造成对车辆的损伤由客户承担。
特殊维修费用客户支付,公司视情况酌情承担,杜绝业务人员私自垫付。
2.出险
(1)出险车辆维修和理赔由业务人员及租后服务部负责办理。
(2)出险流程:
收集材料、指导报险
提供同档次替换车辆
出险车辆送修
接收材料、上交保险公司
协调定损、修理、客户垫付维修费
收取车辆事故赔偿金
协调、接洽保险理赔款的赔付事宜
通知业务人员领取保险理赔款
办理保险理赔款领取手续
返还客户垫付维修费
(3)客户出险赔付标准按照特别约定租赁的车辆的保险执行。
车辆出险后,根据交通责任认定,客户需按相应的赔率承担车辆事故损失金额,赔率为:
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无责0%。
若有《补充协议》的或另有保险赔付约定的从其办理。
3.救援
(1)车辆救援由公司负责,提供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24小时免费救援。
(2)超出救援范围的按2元/公里/辆计收(往返)救援费。
(3)遇特殊情况需免收救援费,工作人员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4)工作人员接到客户救援请求,应详细记录故障地点,通知公司实施救援,同时报租后服务部备案。
4.车辆年检
(1)车辆年检由租后服务部及业务人员负责。
(2)每月30日业务人员接租后服务部下月《车辆年检明细》系统通知,至租后服务部领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3)业务人员依《车辆年检明细》自行安排车辆年检和环保检测工作,不得逾期。
5.随车物证补办
(1)随车物证的补办由车辆技术部及业务人员负责。
(2)承租方丢失随车物证,须赔偿该物品的重置费用。
丢失车辆钥匙、车辆证件、车辆号牌,业务人员应按规定收取承租方相应赔偿费用。
(3)随车物证丢失,业务人员填报《设备购置申请》,经审批后由业务人员按组后服务部指定的程序办理。
6.车辆设备物品的申领
(1)车辆设备物品购置由租后服务部及业务人员负责。
(2)根据客户要求(贴膜、加装倒车雷达等)或车辆内部设施(座套、脚垫等)老旧需更换,业务人员填报《设备购置申请》,经审批后由业务人员按租后服务部指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