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学科和技能竞赛安徽高教网.docx
《安徽学科和技能竞赛安徽高教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学科和技能竞赛安徽高教网.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徽学科和技能竞赛安徽高教网
安徽省2018年学科和技能竞赛
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力学竞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
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力学竞赛
英语翻译:
AnhuiProvinceMechanicsCompetitionforCollegeStudentsin2018
赛项组别:
本科综合组、本科单科组和专科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
主任:
储常连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梁樑合肥工业大学校长
刘建中合肥学院副院长
杨基明安徽省力学学会理事长
委员:
汤仲胜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梁祥君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王建国安徽省力学学会副理事长
黄景荣合肥工业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兼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
刘沛平合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
陈海波安徽省力学学会秘书长
任伟新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院长
吴德义安徽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经来旺安徽理工大学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院长
陆峰安徽工程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院长
刘一华安徽省力学学会副秘书长兼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
2.专家委员会
主任:
杨基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副主任:
宫能平安徽理工大学教授
黄景荣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
委员:
陈海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刘一华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刘安中安徽建筑大学教授
谢能刚安徽工业大学教授
何芝仙安徽工程大学教授
3.监察委员会
主任:
陈文恩合肥工业大学监察处处长
副主任:
吴文涛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副主任
委员:
李伟安徽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旸安徽理工大学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烨安徽工程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4.仲裁委员会
主任:
王建国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副主任:
陈海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
委员:
刘安中安徽建筑大学教授
经来旺安徽理工大学教授
5.秘书处
秘书长:
刘一华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副秘书长:
吴枝根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三、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促进我省力学基础课程的建设,提高力学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增进学生学习力学课程的兴趣,培养学生应用力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理工科专业学生的力学素质,为力学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
四、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1.本科综合组
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两门课程的理论和材料力学课程的实验原理。
2.本科单科组
理论力学课程的理论。
3.专科组
工程力学课程的理论。
各组的竞赛范围可在竞赛网站下载。
(二)竞赛方案
采用个人赛形式。
竞赛着重考查参赛者灵活运用力学基础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竞赛方式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六、竞赛流程
1.2018年4月25日前,各参赛学校向秘书处报名。
2.2018年5月20日前,发准考证。
3.2018年5月26日前,发布赛场安排及有关竞赛注意事项。
4.2018年5月27日,8:
30-9:
00,参赛学生进入赛场;
9:
00-12:
00,举行竞赛。
5.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竞赛答卷评阅。
七、竞赛试题
1.组委会聘请具有丰富基础力学教学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按照竞赛范围出题。
出题者和接触试题者须对竞赛试题保密。
2.秘书处将竞赛试题交送印刷单位印刷,并按各赛点赛场人数进行分包密封。
3.开赛前,秘书处工作人员将竞赛试题发给各赛场监考人员。
4.监考人员须向本赛场全体参赛学生展示竞赛试题密封情况,并随机请两名参赛学生当场亲自检查试题密封情况,签名确认后,监考人员才能启封、发放试题。
八、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我省在校的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理工科专业和力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只能参加本科综合组竞赛,物理类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参加本科单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综合组竞赛,专科生可自愿选择组别参赛。
(二)报名要求
参赛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向秘书处报名,报名时,需选择参赛组别,参赛学校需选择参赛赛场。
(三)赛前准备
参赛学生和参赛学校按照参赛组别的竞赛范围认真做好赛前准备。
(四)比赛期间
1.参赛学生必须按照竞赛规定的时间,于竞赛前15分钟进入赛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竞赛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2.参赛学生进入赛场,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就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否则不得参加竞赛。
3.竞赛时可带必要的文具,但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器材、电子辞典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赛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统一由监考人员管理。
所有书籍、笔记等不得带入赛场座位,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如在竞赛中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现使用上述电子器材者,按违反纪律甚至作弊处理。
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许使用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4.参赛学生的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严禁参赛学生自带纸张。
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的规定位置,写在试题纸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5.参赛学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试题分发错误等问题,应举手请监考人员处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有关的问题。
6.参赛学生要自觉遵守赛场秩序,赛场内不得说话、吸烟,不得抄袭,不得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互借计算器,不得请人代考和代他人参考。
7.参赛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答完的答卷应将卷面朝下放置。
竞赛终了时间一到,参赛学生应立即停笔,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试题、答卷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出赛场。
8.在竞赛过程中,参赛学生不得中途离开赛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特殊情况经监考人员同意,在监考人员陪同下中途短时间离开赛场)。
9.参赛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上述纪律和作弊的,应以监考人员或巡考人员的当场判定为准,按违纪或作弊认定。
(五)答卷评阅
1.组委会聘请具有丰富基础力学教学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成立各组别阅卷小组。
2.阅卷前,秘书处工作人员对竞赛答卷进行分册密封装订。
3.各组别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阅卷。
(六)成绩公布
竞赛结束后,获奖名单将在竞赛网站上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
九、竞赛环境
竞赛在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安徽理工大学和安徽工程大学设立三个赛点,赛场安排在这三所学校的教室内。
竞赛期间,非参赛学生、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比赛教室。
十、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出题教师在出题时给出评分标准。
竞赛结束后,在评阅答卷前,评阅教师对评分标准进行审阅,最终确定评分标准。
(二)评分方法
为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组别的竞赛试题和参赛人数,将试题内容进行分解,每部分由1或2-3名阅卷教师评阅,每位阅卷教师只评阅一部分内容,以尽可能保证评阅尺度的一致性。
十一、奖项设定
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个组别分别设奖,各组具体设奖如下:
1.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奖比例及评奖办法:
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数分别为全省各组参赛人数的2%、5%和10%,按全省各组竞赛成绩排名确定;三等奖数不超过各参赛学校参赛人数的20%,同时三等奖获奖者的竞赛成绩不低于二等奖最低成绩的40%,按各学校竞赛成绩排名确定,若有学生获二等及以上奖项,空出名额由所在学校按竞赛成绩排名增补。
2.团体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获奖比例及评奖办法:
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数分别为全省各组参赛学校数的5%、15%和30%,本科综合组按各学校的前20名竞赛成绩之和排名依次确定,本科单科组和专科组按各学校的前10名竞赛成绩之和排名依次确定。
3.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给获得团体奖学校的指导教师,获奖人数不少于1人、不超过4-k+[m/60]-[(n-m)/20]-[3(n-m)/n]人(其中k的取值为团体特等奖k=0、团体一等奖k=1、团体二等奖k=2,m为参赛人数,n为报名人数,[]表示取整),获奖教师从报名表中依次确定。
4.优秀组织奖颁发给报名人数和参赛率(参赛人数占报名人数的百分比)综合排名前20%的学校。
十二、赛项安全
(一)比赛环境
比赛在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安徽理工大学和安徽工程大学的教室内举行,三所学校的校园环境优美,教室设备齐全,比赛环境清静、安全。
(二)生活条件
各赛点附近有宾馆供参赛队入住,赛点学校食堂可安排参赛队比赛当日的午餐用餐,食宿费用自理。
(三)组队责任
各参赛学生应按照竞赛要求报名,按照竞赛规程参赛,保障竞赛顺利进行。
参赛学生之间应相互关心照顾。
(四)应急处理
竞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赛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竞赛执委会。
事后,赛点执委会应向竞赛执委会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针对竞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组委会将向当地政府部门(如公安、纪委等)报告,由政府部分对责任当事人进行处罚。
十三、竞赛须知
(一)参赛学生须知
参赛学生应了解竞赛目的、内容及各项要求,做好赛前准备,完成竞赛答题。
(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教师应了解竞赛目的、内容及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指导责任,指导参赛学生做好比赛的各个环节。
(三)工作人员须知
竞赛工作人员(包括监考人员)应积极按照组委会要求,为竞赛各环节顺利进行履行自己的职责。
十四、申诉与仲裁
1.竞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竞赛设仲裁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
比赛期间,仲裁委员会选派人员参加仲裁工作组工作。
2.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学校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一小时之内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
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立即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两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3.竞赛成绩公示期间,参赛学生或学校可在公示结束后一日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将在两日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观摩
竞赛设置观摩区域和参观路线,向媒体、学校师生及家长等社会公众开放,不允许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学生竞赛的行为发生。
指导教师不能进入赛场内指导,可以观摩。
赛场外设专人接待讲解。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在观摩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1.除与竞赛直接有关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参赛学生外,其余人员均为观摩观众。
2.请勿在参赛学生比赛中交谈或呼叫;请勿对参赛学生打手势,包括哑语沟通等明示、暗示行为,禁止发出声音的行为。
3.请勿在观摩竞赛时使用手机、相机、摄影机等一切对竞赛正常进行造成干扰的带有闪光灯及快门音的设备。
4.不得违反竞赛规定的各项纪律。
请站在教室门口观看比赛,并遵循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围攻工作人员、监考人员或参赛学生的行为。
5.请务必保持赛场清洁请勿随手乱扔垃圾等杂物。
十六、竞赛录像
各赛场内部有无盲点录像设备,能全程实时录制赛场情况,为宣传、仲裁等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七、竞赛宣传
(一)赛事报道
秘书处将通过竞赛网站对竞赛进行报道,让相关政府部门及高校了解竞赛情况。
(二)竞赛网站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