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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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新版

 

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2021新版)

Whenthelivesofemployeesornationalpropertyareendangered,productionactivitiesarestoppedtorectifyandeliminatedangerous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2021新版)

导语:

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依法设立,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责任。

其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直接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明确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与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

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明),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建立巡查和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个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视。

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和检查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处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1次,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当包括给予其行政处罚、处分的依据、种类、决定机关等内容。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7)消防管理制度。

健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8)值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培训记录。

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检查和巡查应包括: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电梯使用、室内外重物坠落情况;旋转门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行业安全规范及检查保养情况等。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记录。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

  (6)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情况记录。

  (7)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

年度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备案情况,演练计划制定、实施、报告情况。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7、特种设备管理

  

(1)管理制度。

应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保养记录。

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

  

(1)警告标志。

各商贸企业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照明正常。

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辨识。

  

(2)安全设备。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一般设备。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安全指示标志。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2)应急照明。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主要疏散通道和辅助疏散通道。

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米。

当一层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时,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可为2米,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为1.5米。

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常闭式疏散门应当能够正常开启与关闭。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24小时畅通。

  (4)无购物出口。

设有集中收银区的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

营业区域内的购物筐和购物车应当及时清理。

  (5)消防中控室。

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管完好。

  (6)消防设施与器材。

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避雷系统。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1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1次。

  3、电源管理

  

(1)用电安全制度。

健全用电防火安全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用电安全应符合安全规定,有正式电工安装、维修。

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

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营业时间结束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应经常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等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

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

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变配电室应有出入登记簿,其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绝缘鞋。

  

(2)配电箱、柜。

配电箱金属可开启门与框架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

配电箱内开关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

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严禁遮挡配电箱、柜。

  (3)电气线路。

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

严禁使用双绞线。

导线敷设应距地1.8米以下并穿管保护。

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

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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