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考试重点.docx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学概论考试重点.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1、程序法就是主要规定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过程中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2、成文法就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定与公布的,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所以又称制定法。
3、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与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
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
一般实行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
实践中有几种情况,从旧原则,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主要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在特殊情况下溯及既往。
4、法律编纂就是指在对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整理与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它就是部门法的法典化的活动。
就是一种重要的国家立法活动,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5、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就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的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系统编列,汇编成册。
法律汇编就是规范性文件系统化最常见的方式,它不仅可以为人们查阅法律,法规提供便利。
往往就是法律编纂的必要准备。
6、法律关系就是指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就是法律在调整社会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它具有法定性,意志性,权利义务性。
由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组成。
7、法律内容就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8、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一般包括物、精神产品与行为结果。
9、法系就是指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分属于同一传统的即属于同一法系。
在法学界。
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分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10、《汉莫拉比法典》。
就是最早的成文法,来自古巴比伦。
11、《十二铜表法》就是古罗马最早的成文法、
12、立法解释就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出的解释。
13、宪法就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法,就是国家的总章程。
就是关于国家权力分配与控制与公民去权利保障的部门法。
它规定的就是国家制度与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它的制定与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5分之一的全国人民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3分之2以上的多数通过。
14、刚性宪法就是指凡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效力高于普通法律的宪法。
如法国宪法。
现代国家的宪法多为刚性宪法。
15、单一制就是指一个国家就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者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16、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7、政治权利与自由就是指公民管理国家,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与自由。
我国宪法授予公民个人享有参与政方面的权利与自由,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它包括两类,即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最基本的一项政治权利。
18、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1)任何公民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
(2)任何公民有过去不信仰宗教现在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仰宗教现在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3)信仰宗教的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我国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19、劳动既就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就是一项义务。
20、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21、物质帮助权就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集体福利的权利。
22、行政机关包括最高行政机关与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实行首长负责制。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23、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法制、效率与精简的原则。
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机关实行合议制,即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责任制。
24、行政机关就是指依照宪法与组织法设立的,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就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受权力机关的领导与监督。
25、国家公务员就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与程序任用的,在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机关的领导也就是属于公务员。
26、行政相对人就是指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与组织。
27、行政许可就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如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获取经营特种行业的许可证。
28、行政处罚就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
法人或其她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其对象就是行政相对人。
特征就是行政制裁性与处罚对象的广泛性。
29、行政复议就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根据特定相对人的申请,对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
30、刑法的阶级性质就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基本原则就是罪行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其空间效力有属地原则,不论就是否就是本国人,凡在本国领域犯罪,均适用本国刑法;属人原则,凡就是本国人,不论在哪都适用本国刑法;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也称世界性原则。
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属人管辖权
31、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她人的人身、财产与其她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主观就是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
其成立的条件就是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与必须就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
我国刑法确立了无过当防卫原则,即无限防卫权。
32、紧急避险就是指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她人的人身、财产与其她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前提条件一必须就是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
危险的来源可能就是自然力量。
动物的袭击。
还可能就是人自身的生理原因或者她人的不法伤害。
二就是必须就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33、累犯就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在我国一般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
一般累犯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特赦,假释以后,5年后有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
特殊罪犯就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特赦后,在任何时候又再次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34、缓刑就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此期限内如果不再犯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缓刑不就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就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制度。
35、假释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
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有期徒刑就是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才符合条件,无期徒刑就是10年以上才符合条件,对于无期减为有期的,刑期需10年以上。
死缓减刑假释的需12年以上。
36物权就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与排她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7、财产所有权就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本质就是一定社会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
38、相邻权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对不动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因应当给予便利或者应当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不得妨碍对方权利的行使。
39、地役权就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她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她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而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区别,前者就是法定的,后者就是议定的,受法律保护。
40、债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享有权利的人就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就是债务人。
债就是双方当事人以一方应向另外一方实施给付为内容的财产性民事法律关系。
41给付就是一方请求另一方实施,另一方应其所请而实施的行为在民
法上称为给付、总结起来就就是在买卖关系中的双方给付的行为。
42、合同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叫协议,有15种种类。
43、《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就是,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她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4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指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在消费者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5、消费者的权利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获得知识权与受到尊重权,依法结社权、批评监督权。
46、劳动法就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的其她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就是一促进就业的法律规定,二就是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三就是集体合同。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就是协商、调解、仲裁与审判。
47、取保候审就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
其期限就是12个月。
48、监视居住就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期限为6个月。
49、拘留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人、
在法定的情形下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室应出示拘留证。
被拘留人徐需在拘留后24小时内审问,并通知家属。
50、拘传就是公检法三机关将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问的强制方法。
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并且具有强制性。
51、逮捕就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其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或批准。
52、通缉就是指公安、检察机关以发布通缉令的方式,通缉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行为。
被通缉的对象必须就是依法应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通缉令只能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发布。
53、上诉不加刑原则就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但审理人
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
54、送达就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程序与方式,将诉讼文书交给诉讼参加人与给其她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55、财产保全就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依自己的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措施
56、先于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为解除当事人一
方生活上的困难或生产上的迫切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予以执行的措施。
57、诉就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实体权益的请求。
58、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就是指对原告与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就是参加诉讼的主体。
59、缺席判决就是与对席判决相对而言的,就是指在法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
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时,才可以适用缺席判决。
60、行政诉讼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社会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并由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与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61、行政赔偿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伤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62、行政追偿就是指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后。
依法责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与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1.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答、法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具体表现为一法就是意志的反应与体现。
法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就是社会上层建筑,意志就是指人们的一种愿望与要求,属于社会生活的主观范畴,意志只有表现为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才就是法,法就是意志的反映、结果与产物。
二法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占统治地位并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意志的反映。
三就是法的内容就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奴隶制法律的特征
第一.确认与保护奴隶主的私有的财产,特别就是对奴隶的完全占有。
这就是奴隶法最本质的特点。
第二就是公开确认与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
第三就是奴隶制刑罚使其野蛮与残酷。
第四就是保留原始社会的某些学习习惯残余,。
3、法律制定的程序有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通过、法律的公布。
法律议案的提出就是指享有立法议案权的组织与人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关于某项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正式提案。
法律草案的审议就是指立法机关对列入审议计划的法律草案进行审查与讨论。
其结果有提交表决;搁置;终止审议。
、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5、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与基本原则。
法的适用有两义:
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与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
中国法学界一般称这种意义上的法的适用为法的实施。
②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
在中国,法的适用通常指司法适用。
法律适用的主体就是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它们共同行使司法权。
(1)其基本要求就是正确、合法、及时。
(2)其基本原则有;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责任原则。
6、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与自由、
(2)人身自由;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主要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宗教信仰自由、(4)社会经济权利;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劳动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
(5)文化教育权利与自由;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与其她文化活动的自由。
(6)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与取得赔偿的权利。
(7)特定公民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儿童与老人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与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7、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主要包括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泛与享有权利的范围非常广泛。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与自由,而且这些权利与自由具有法律保障与物质保障的,因而就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
主要表现为第一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与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与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就是国家机关在运用法律时对公民一律平等。
(4)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有超越宪法与法律上的特权。
8、我国行政处罚遵循哪几项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主要就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处罚行为、处罚种类与程序都就是法定的。
而且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也就是法定的。
(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公平、公正、没有偏私,设定与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行为人,使其以后不再违法为目的,而不就是为惩罚而惩罚。
一般要坚持一事一罚、一事不再罚为原则。
9、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按照国际上的立法例,把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
一就是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就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8种罪行时,才负刑事责任。
三就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任何危害社会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正当防卫的条件
前提条件有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产生,不法侵害就是客观存在的而不就是主观臆测的,包括犯罪行为与其她违法行为。
(2)必须就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就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而并未结束的行为状态。
合法性条件
(1)就是防卫必须就是为了防卫必须就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就就是防卫必须有目的的正义性,
(2)就是防卫行为必须就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
(3)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11、试述我国的死刑政策及其在刑法上的体现
我国的死刑政策就是就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
由于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转型时期各种犯罪高发,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基础。
但必须严格控制,慎重少用死刑,坚持少杀慎杀。
死刑在刑法上的体现主要表现在几方面;
(1)从条件上限制死刑的适用,只有极
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罪该处死的犯罪分子才适用死刑。
(2)从犯罪主体上限制死刑的适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并且不能适用死缓,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3)从核准程序上限制死刑的适用,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之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从执行制度上限制死刑的适用。
为了限制死刑的使用,我国独创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制度。
如果不就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两年,死缓的执行的条件就是必须就是已判处死刑的罪犯。
12、我国民法对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种情况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其民事活动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与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对于较为重大的民事活动应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第三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就是指18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此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公民就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取决两个因素,即年龄与精神状态。
13、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
主要就是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与经济生活上相互依赖与帮助的程度决定的。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私生子也有继承权),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顺序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放弃、丧失继承人的情况下无权参加继承。
在同一顺序中,有两个以上继承人时,她们的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但也考虑实际情况。
14、消费者与经营者就消费者权益发生争议时,解决途径有哪些?
第一,协商解决;第二,请求调解;第三;提出申诉;第四,申请仲裁;第五,提出起诉。
15、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
劳动法的渊源有两类:
一、规范性文件1宪法,2法律,包括劳动法典、单项劳动法律与相关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与经济特区法规,6地方规章,7国际法律文件。
二、准规范性文件1劳动政策,2劳动标准,3抽象劳动行政行为,4工会规章,5规范性劳动法规解释,6集体合同。
16、刑事诉讼的职能管辖
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上的权限分工
(1)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就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法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的案件。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所谓自诉案件,就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17、我国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
(1)专门职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
公安机关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的就是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3)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以保证正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4)辩护权原则。
辩护权原则就是法律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与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
(5)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18、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
(1)当时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实行自愿与合法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支持起
诉原则(7)人民调解原则
19、我国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人民法院只能管理一部分行政案件。
(2)合法性审查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如某些行政处罚略显公正的,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变更判决。
(3)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具体行为的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人民法院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
(5)行政损害赔偿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