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修改.docx
《XX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修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修改.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XX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修改
附件6
XX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报表
填写说明目录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报表填写说明…………………4
3.在编人员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0
4.编外用工人员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4
5.兼任领导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4
6.离退休人员信息报表填写说明…………………………………14
注意事项:
一、《在编人员信息报表》和《编外用工人员信息报表》都要贴上纸质照片,确保信息报表的纸质照片与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红底2寸免冠彩色近照,大小50KB-100KB)一致,且将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编外用工人员电子照片分别打包后一并上报。
二、《兼任领导信息报表》由该兼任领导的在编单位填写。
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信息报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全称
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该机构成立的单位全称。
2.其他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的其他机构全称,没有的填“无”。
3.规范简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范简称,没有填“无”。
4.机构级别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行政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包括:
正厅局级、副厅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其他。
5.机构性质
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政法机关、其他。
6.组织机构代码
是指质监部门批准的该单位的机构号码。
7.系统类别
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经济实体、其他、街道、乡、镇。
8.机构类别
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由填报者在下列的机构类别中进行选填:
(1)组成/工作部门:
组成部门是指省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工作部门是指市级和县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
(2)直属特设机构:
指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
(3)直属机构:
指主管政府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4)部门管理机构:
指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由组成/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独立设置的行政机构;
(5)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组织协调跨政府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行政机构;
(6)临时机构: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行政机构;
(7)垂直管理机构:
是指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构;
(8)驻外地办事处:
指省级和市级政府派驻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行政机构;
(9)森林公安机构;
(10)其他。
9.机构编码
按照下列系统类别查找到最底层对应编码,然后进行选填:
党委系统:
纪委机关(监察厅、局)、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研室、直属工委、农办、农研室、台办、高校工委、教育工委、城建工委、工业工委、国家机关工委、保密办、信访办、机要局、老干局、外宣办、编办、金融工委、企业工委、外联部、档案局、防范和处理邪教办、财经工委、香港工委、澳门工委、精神文明办、党委其他;
人大系统:
办公厅、研究室、法工委、专委会办事机构、人大其他;
政府系统:
办公厅(室)、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委)、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厅(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监察部(厅、局)、民政部(厅、局)、财政部(厅、局)、人事部(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厅、局)、教育部(厅、局)、科学技术部(厅、局)(科技部)、文化部(厅、局)、广播电视局、卫生部(厅、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文物局、建设部(厅、局)、市政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厅、局)、环境保护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局、建材局、测绘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移民局、中小企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务员局、港澳事务办公室、煤炭工业局、地质矿产厅(局)、环境资源厅(局)、交通部(厅、局)、知识产权局、农垦总局、水利部(厅、局)、农业部(厅、局)、农业办公室、农牧(渔业)厅(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林业厅(局)、畜牧厅(局)、粮食局、水产厅(局)、乡镇企业局、农机局、商务部(厅、局)、对外贸易合作厅(局)、口岸办公室(委)、审计厅(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局)、新闻出版署(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人防办公室、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办公室、参事室、研究室、信访办公室(局)、法制办公室、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部(厅、局)、安全部(厅、局)、司法部(厅、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执法局、铁道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海关)、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国务院办事机构、邮政局、外专局(办)、外汇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海洋局、水务局、安监局、行政服务中心、市容卫生管理委员会(局)、规划委(局)、文化体育局、驻外(京)办事处、开发区(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政府其他、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政协系统:
办公厅(室)、政协其他;
民主党派系统:
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民主党派其他;
群众团体系统:
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归联、作协、台联、记协、贸促会、红十字会、对外友协、法学会、残联、工商联、职教社、黄浦同学会、外交学会、宋庆龄基金会、职政会、欧美同学会、关工委、社科联、群团其他;
法院系统:
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法院其他;
检察院系统:
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其他。
10.批准文号
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该机构成立的文件的文号。
11.最新调整文号
指机构编制部门对该机构单位最新调整的文件号。
12.批准内设机构个数
是指机构编制部门对该单位内设机构批准的个数。
13.主要职责
是指机构编制部门三定文件中对该单位职能职责的描述(附文件纸质件及pdf格式的三定文件扫描件)。
14.历史沿革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文件规定,凡编制、职数或机构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单位须填写此项。
具体要求是,自设立后至今的变动都要写明,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且每一次变动有如下内容:
文件标题全称、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变动内容。
二、编制及职数信息
15.包括按占用编制划分、按领导职位划分、按领导职级划分、按非领导职级划分以及核定领导职数高配总计的相应部分
按照截止当前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领导职数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三、联系方式
16.通讯地址
单位办公所在地。
17.邮政编码
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8.联系人
具体承办编制业务的相关人员。
19.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或办公电话。
20.中文域名1、中文域名2、英文域名1、英文域名2
指申请了中文域名、英文域名的单位填写。
21.备注
根据实际情况,视需要填写。
四、内/下设机构
1.内/下设机构名称、其他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关内/下设机构的全称、其他名称的全称。
2.机构级别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下设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
3.机构类别(行政机构)
指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的种类,选填(要求选填至以下分类的最底层类别):
(1)内设机构类别:
行政机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未派驻)、离退机构和其他机构。
,
(2)下设机构类别:
派出机构:
分局、办事处、公安分局(派出所)、工商分局(工商所)、地税分局(地税所)、物价所、纪检监察组(室)、司法所(员)、统计所、派出机构其他。
政法类事业机构:
科研院所、学校、出版机构、后勤服务机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政法事业机构其他。
政法类直属机构:
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监狱、劳教所(队、场),法院法警大队/支队,检察院法警大队/支队。
其他:
其他。
4.批准文号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下设机构的文号。
5.包括“按占用编制划分、按领导职位划分、按领导职级划分、按非领导职级划分以及核定领导职数高配”的相应部分
按照截止当前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领导职数实际情况逐项分类填写。
(注:
此项将编制及职数整体划分到科室的所有内容,是为了符合省上的统计要求进行填报。
填写每个内设机构领导正职时,需将内设机构领导正职总数进行划分,选填“0”或“1”;副职将内设机构领导副职总数自行进行划分,其他情况类似处理。
)
其他说明:
内/下机构信息逐栏填写,如有需要可通过“移动/复制工作表”的操作进行复制,继续填报
五、台账
1.文件标题、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是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所有有关该机构设立、更名、挂牌、合并、分设、撤销、编制变动、职数变动、撤销编制、机构改革定编等文件标题的全称、批准文号、批准具体时间(按文件逐页填写,如有需要可通过“移动/复制工作表”的操作进行复制,继续填报)。
2.批准内设机构数
填写由该文件所批准成立的内设机构个数。
3.主题词
是对该文件中变动内容的具体说明,选填:
设立、更名、挂牌、合并、分设、撤销、编制变动、职数变动、撤销编制、机构改革定编。
4.其他
包括按占用编制划分、按领导职位划分、按领导职级划分、按非领导职级划分以及核定领导职数高配总计的相应部分,按照该文件所定的编制及领导职数实际情况填写。
其中“核定领导职数高配总计”为高于任职单位机构规格(部门领导数高配数为高于部门规格,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高配数为高于内设机构规格)。
5.变动摘要
按照该文件中规定的变动内容,填写简要的变动信息。
6.备注
根据实际情况,视需要填写。
其他说明:
台账信息按文件逐页填写,如有需要可通过“移动/复制工作表”的操作进行复制,继续填报。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信息报表填写说明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第一名称的全称。
2.其他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其他名称的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没有填无。
3.规范简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的规范简称,没有填无。
4.主管部门
指该单位的主管部门。
5.系统类别
选填:
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经济实体、其他(依据主管部门所属系统填报)。
6.行业类别
指按事业单位主体业务属性划分的单位类型,共25大类,选填(要求选填至以下分类的最底层类别):
①教育事业单位:
⑴研究生院、部
⑵本科院校(综合院校、理工院校、农业院校、林业院校、医药院校、师范院校、语文院校、财经院校、政法院校、体育院校、艺术院校、民族院校、职业院校、其它本科院校);
⑶高等专科学校(综合高等专科学校、理工高等专科学校、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林业高等专科学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文高等专科学校、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政法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艺术高等专科学校、民族高等专科学校、职业高等专科学校、其它本科高等专科学校);
⑷中等专业学校(工业中等专科学校、农业中等专科学校、林业中等专科学校、医药中等专科学校、师范中等专科学校、语文中等专科学校、财经中等专科学校、政法中等专科学校、体育中等专科学校、艺术中等专科学校、外语中等专科学校、其它本科中等专科学校);
⑸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其他职业技术学校);
⑹基础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完全中学、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其他基础教育学校);
⑺成人教育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学校、夜大学、函授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党校、团校、其他成人教育高等学校);
⑻成人教育中等学校(成人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培训学校(中心)、广播电视学校、函授学校、干校、其他成人教育中等学校);
⑼成人教育初等学校;
⑽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②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单位(基础型科学研究院(所、中心)、公益型科学研究院(所、中心)、开发型科学研究院(所、中心)、其它自然科学研究院(所、中心))
社会科学研究单位
综合科学研究单位
其它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③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工程勘察院(所、中心)
工程设计院(所、中心)
其它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④勘探事业单位:
地质调查队(所)
探矿队(所)
地质测绘队(所)
勘探技术服务所(中心)
其它勘探事业单位
⑤文化事业单位:
艺术事业单位(艺术表演团(队)、艺术创作中心(队)、艺术表演场(馆)、艺术展览馆、其它艺术事业单位)群众文艺事业单位(群众艺术馆(站)文化馆(站、官)、青少年宫、俱乐部、其他群众文艺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图书馆、文献中心、其他图书文献事业单位)
文物博物事业单位(文物保护站、文物考古队(所)、博物馆、纪念馆、其他文物博物事业单位)
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⑥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⑴新闻传播单位通讯社(新闻社、新闻中心)报社(全国综合性报社、机关报社、行业专业报社、企业报社、晚报社、文摘报社、社会群体对象报社、
生活服务报社、其他报社、出版社、综合出版社、专业出版社、其他出版社)音像出版社杂志社(自然科学杂志社、社会科学杂志社、文学艺术杂志社、其他杂志社)编辑单位(编辑部、党史编纂室、地方志编纂室、其他编辑单位)⑵其他新闻出版事业单位⑦广播影视事业单位:
电台、广播单位(电台、广播站)
电视台(站)(电视台、转播台)
影视制作单位(音像影视制作中心、电影制片中心)
放映单位(电影放映队、电影播印中心)
其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
⑧卫生事业单位:
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卫生院(所)、其他医院)
疗养院、休养所(疗养院、休养所、门诊部(所))
卫生保健、防治单位(地方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职业病防治院(站)、卫生防疫所(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站)、卫生检疫所(站)、其他卫生保健、防治单位)
卫生检验单位(药品检验所(站)、食品检验所(站)、其他卫生检验单位)
血液事业单位(采血中心、血库(站)、其他血液事业单位)
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⑨体育事业单位:
竞技单位(运动队、俱乐部、其他竞技单位)
体育设施单位(训练基地、比赛场馆、其他体育设施单位)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⑩农林牧水事业单位:
农业服务单位(种子站、植物保护所(站)、土肥站、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实验站、动植物检疫所(站)、水产养殖、试验场(站)、其他农业服务事业单位)
农业自然保护单位(国家级农业自然保护单位、省级农业自然保护单位、其它农业自然保护单位)
其他农业事业单位
林业服务单位(实验林场、苗圃林业机械化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灾、保护站、森林检疫所(站)、其他林业服务单位)
林业自然保护单位(国家级林业自然保护区、省级林业自然保护区、其它林业自然保护区)
其他林业事业单位
畜牧业服务单位(良种、配种站、畜牧试验场(站)、其他畜牧业服务单位)
其它畜牧业事业单位
水文事业单位(水文勘测站、水文站、水流域管理站(所)、其他水文事业单位)
水利事业单位(防汛调度中心、水利工程队(站)、水利站、其它水利事业单位)其他水文水利事业单位
交通事业单位:
交通事业单位公路事务单位(公路养护段(站)、公路工程监理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公路管理所、汽车检测中心(站)、稽查征费所)航务单位(航道养护段、港监单位、船检单位、救助打捞单位)
其它交通事业单位
气象事业单位:
气象管理单位气象预测事业单位(气象观测站、防雷(雹)站、其他气象预测事业单位)气象预报事业单位(气象台、气象站)其它气象单位
地震事业单位:
地震管理单位地震预报事业单位(地震台、地震站)地震预测事业单位(大地测量队、其它地震事业单位)其它地震事业单位
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单位
海洋观测单位(海洋站)海洋自然保护单位(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单位、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单位、其它海洋自然保护单位)其它海洋事业单位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站、大气监理中心)环境标准站自然保护单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其他自然保护区)其它环保事业单位
测绘事业单位:
测量队(站)(测量队)
地图制作中心综合测绘队其它测绘事业单位
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其他信息事业单位)统计事业单位(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经济调查队、其他统计单位)咨询服务中心(站)其它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技术监督、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计量所(站、中心)标准化所(站、中心)技术监督所(站、中心)(技术监督所(站、中心)、质量监督所(站、中心)、工程监理站)质量检测站(中心)(产品质量检测站(中心)、压力容器检验所(中心)、进出口商品检验所(站、中心))其他标准计量、技术监督、质量检测单位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单位(专利管理单位、专利事务所、其他专利单位)商标单位(商标管理单位、商标事务所、其他商标单位)版权单位(版权管理单位、版权事务所、其他版权单位)其他知识产权单位
物资仓储、供销事业单位:
仓库(国家专用粮库、普通粮库、其他物资仓库)供销站其它物资仓储、供销事业单位
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房地产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房屋建设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园林绿化队(站)、公园、游乐园、其他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城市环卫事业单位(环卫所、清洁卫生队、管理疏通队(站)、其他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其他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福利事业单位(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其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康复治疗事业单位(荣军院、干休所、伤残军人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残疾人康复中心、其他康复中心殡葬事业单位)殡仪馆火葬场烈士陵园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经济监督事务事业单位:
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统计事务所价格事务所其他经济监督事务事业单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机关后勤保障事业单位(食堂、水电班、车队、门诊部、医务所、其他机关后勤保障事业单位)房产事业单位(房屋修缮队、房管中心)接待服务单位(招待所、宾馆、其他接待服务单位)文印通讯事业单位(文印室、印刷所、总机班、其他文印通讯事业单位)幼儿园其它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
人才交流中心(站)技术交流中心(站)外事交流中心(站)资金清算(结算)中心驻外地办事处其它事业单位
7.事业单位类别
指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08〕45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按照现有的社会功能,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参公)、从事公益服务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收自支)三个大类。
包括:
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
8.机构规格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的规格,为选择型指标,如未明确该单位的规格可选“未定级”。
包括:
正厅局级、副厅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其他。
9.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指本单位是否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附文件复印件及电子文件)。
10.经费形式
全额拨款、差额补贴、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
11.组织机构代码
是指质监部门批准的该单位的机构号码。
12.批准文号
指由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由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部门机构编制调整的文件编号。
13.最新调整文号
是指机构编制部门对该单位机构最新调整的文件号。
14.单位设立时间
以机构编制部门对该单位机构成立的批复文件为准。
15.机构属性
指单位的性质。
包括:
(1)县派驻乡镇,指县级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派驻乡镇的站所(中心);
(2)垂直管理;
(3)执法队伍,指省(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4)其他;
(5)教学点;
(6)内设机构;
(7)乡镇站所(中心),指乡镇政府所属的站所(中心)。
16.法定代表人
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17.法人证书号
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未登记的事业单位填“暂未登记”。
18.开户银行
据实填写,没有则填无。
19.银行账号
据实填写,没有则填无。
20.批准内设机构数
填写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内设机构个数。
21.主要职责
填写经党委、政府、编制部门明确的职能职责,且提供相关文件,未经党委、政府、编制部门明确职能的由单位提供其他证明资料(均要提供相关依据的纸质件及pdf格式扫描件)。
22.历史沿革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文件规定,凡编制、职数或机构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单位须填写此项。
具体要求是,自设立后至今的变动都要写明,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且每一次变动有如下内容:
文件标题全称、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变动内容。
二、编制及职数信息
23.包括“按编制经费形式划分、按岗位分类划分、按领导职位划分、按领导职级划分、按非领导职级划分以及核定领导职数高配总计”的相应部分。
按照截止当前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领导职数实际情况填写。
三、联系方式
24.通讯地址
以单位办公所在地为准。
25.邮政编码
单位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26.联系人
具体承办编制业务的相关人员。
27.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或办公电话。
28.中文域名1、中文域名2、英文域名1、英文域名2
指申请了中文域名、英文域名的单位填写。
29.备注
根据实际情况,视需要填写。
四、内/下设机构
1.内/下设机构名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该单位的每一个内/下设机构的全称。
2.其他全称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下设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
3.机构规格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下设机构的级别,为选择型指标。
4.批准文号
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下设机构的文号。
5.包括“按编制经费形式划分、按岗位分类划分、按领导职位划分、按领导职级划分、按非领导职级划分以及核定领导职数高配”的相应部分,
按照截止当前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领导职数实际情况逐项分类填写。
(注:
此项将编制及职数整体划分到科室的所有内容,是为了符合省上的统计要求进行填报。
填写每个内设机构领导正职时,需将内设机构领导正职总数进行划分,选填“0”或“1”;副职将内设机构领导副职总数自行进行划分,其他情况类似处理。
)
其他说明:
内/下设机构信息按内设机构逐栏填写,如有需要可通过“移动/复制工作表”的操作进行复制,继续填报。
五、台账
1.文件标题、批准文号、批准时间
是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所有有关对该单位设立、更名、挂牌、合并、分设、撤销、编制变动、职数变动、撤销编制、机构改革定编的文件标题全称、批准文号、批准具体时间。
2.批准内设机构数
填写由该文件所批准成立的内设机构个数。
3.主题词
是对该文件中变动内容的具体说明,选填:
设立、更名、挂牌、合并、分设、撤销、编制变动、职数变动、撤销编制、机构改革定编。
4.其他
包括按编制经费形式划分、按岗位分类划分、按领导职位划分、按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