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716508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8.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docx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法硕资料去水印样本

第一讲刑法解释

一、刑法解释效力

1.立法解释:

由立法机关所作解释。

注意:

立法解释范畴。

2.司法解释:

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解释。

注意:

立法解释效力不不大于司法解释效力。

二、刑法解释办法

1.扩大解释:

刑法条文解释后含义不不大于字面含义。

注意:

扩大解释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也不能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否则就不是扩大解释了。

常考例:

(1)“金融机构”,“自动取款机”,“运钞车”。

(2)强制猥亵妇女罪中“妇女”。

2.缩小解释:

刑法条文解释后含义不大于字面含义。

注意:

缩小解释不能违法罪刑法定原则。

常考举例: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情报”。

(2)故意杀人罪中“人”。

3.类推解释

类推解释,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情形。

注意一: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扩大解释。

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区别原则:

解释后含义与否大大超过国民预测也许性。

如果是,则属于类推解释。

常考举例:

传播淫秽物品中“物品”,“裸聊”。

注意二:

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有助于被告人类推解释。

注意三:

禁止类推解释,既针对司法机关,也针对立法机关,也就是说立法机关立法解释也不能进行类推解释。

第二讲罪刑法定

重要考点:

1.法律主义。

这是指只有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才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无权规定犯罪和刑罚,也即罪刑法定“法”不涉及行政法规。

2.禁止习惯法。

虽然习惯法符合民主主义,但违背了预测也许性原理。

3.禁止事后法,也即禁止溯及既往,由于违背了预测也许性原理。

但是不禁止有助于被告人溯及既往。

4.禁止类推解释,由于既违背了民主主义,又违背了预测也许性原理。

但是不禁止有助于被告人类推解释。

5.禁止绝对不定刑及绝对不定期刑,由于违背了预测也许性原理。

绝对不定刑,譬如只规定“犯……罪,判处刑罚”。

绝对不定期刑,譬如只规定“犯……罪,判处有期徒刑”。

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反过来,没有法定明确刑罚就

6.禁止惩罚不当罚行为。

这是刑法谦抑性、补充性规定。

7.禁止不均衡、残虐刑罚。

这表白广义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包括罪刑均衡原则。

8.明确性原则。

这规定罪刑规范具备明确性。

注意一,简朴罪状不违背明确性原则。

简朴罪状,是指仅写出罪名,没有详细描述犯罪特性。

例如,232条只规定“故意杀人”。

注意二,明确性原则规定,虽然无法完全消除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但应尽量减少使用。

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需要法官通过价值判断才干拟定要素,例如“淫秽物品”、“猥亵”等。

必要阐明:

犯罪构成

1.四要件:

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客观方面

2.三层次:

行为主体

危害行为

第一层次:

构成要件符合性:

危害成果

因果关系

合法防卫

第二层次:

违法性:

违法性阻却事由紧急避险

被害人承诺

第三层次:

有责性:

犯罪故意责任年龄

主观要件犯罪过错———主观有责性阻却事由责任能力

无罪过事件违法性结识也许性

期待也许性

3.两层次:

行为主体

危害行为合法防卫

Ⅰ:

客观要件危害成果———客观违法性阻却事由紧急避险

因果关系被害人承诺等

犯罪故意责任年龄

Ⅱ:

主观要件犯罪过错———主观有责性阻却事由责任能力

无罪过事件违法性结识也许性

期待也许性

第三讲单位犯罪

一、主体资格

◆单位犯罪要件:

(1)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

(2)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由单位职工实行。

工不与单位构成共犯。

◆注意不构成单位犯罪:

(1)无法人资格独资、私营、合伙公司犯罪;

思考:

如果是有法人资格独资、私营、合伙公司犯罪呢?

如果是无法人资格国有单位犯罪呢?

(2)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单位实行犯罪;

(3)单位设立后,以实行犯罪为重要活动;

(4)盗用单位名义实行犯罪,违法所得由实行犯罪个人私分。

◆单位犯罪惩罚,普通采用双罚制,但有例外。

对单位犯罪负责人,可不区别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作用判处刑罚。

注意:

对于实践中发生单位实行不能构成单位犯罪案件应当如何解决,并无一种统一做法。

当前比较明确有如下四个罪解决:

(1)单位实行盗窃、抗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

不能追究单位刑事责任,只能按自然人犯罪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

(2)单位实行贷款诈骗行为:

以合同诈骗罪定罪惩罚。

二、单位与成员关系

1.单位犯罪是单位自身犯罪,不是各个成员共同犯罪,也不是单位与成员共同犯罪。

2.单位直接负责人员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解决结论:

单位构成犯罪,直接负责人员也构成该罪共同犯罪。

3.单位与单位之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单位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但是单位与其成员之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除非该成员已经不属于单位成员。

4.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不能由单位构成,但是单位实行了,可以直接追究直接负责人自然人犯罪。

5.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营业执照、宣布破产,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负责人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

三、主观要件

1.单位犯罪犯罪意志不是内部某个成员意志,而是单位整体意志。

整体意志是由单位决策机构按照决策程序形成。

2.单位犯罪既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错犯罪。

四、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单位犯罪,规定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1.为单位谋取合法利益,不构成犯罪。

2.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视为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如果仅为单位少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成立自然人犯罪。

3.为单位谋取利益,体现为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

但是将违法所得以各种理由分派给全体或多数成员,也视为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

如果违法所得仅归少数人所有,成立自然人犯罪。

五、分类

1.纯正单位犯罪法硕联盟论坛祝您成功,

这是指只能由单位构成而不能由自然人构成犯罪。

2.不纯正单位犯罪。

3.纯正自然人犯罪

这是指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犯罪。

六、惩罚

1.双罚制。

2.例外单罚,只惩罚直接负责人员,不惩罚单位。

第四讲不作为犯成立条件

公式:

应为→能为→而不为→具备等价性。

一、负有作为义务(应为)

作为义务来源重要有:

(1)法律明文规定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规定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义务。

(5)对危险物管理义务。

(6)对她人危险行为监控义务。

二、具备履行能力(能为)

这是指具备作为也许性。

与否具备履行能力判断原则:

从行为人自身能力和客观条件两方面进行判断。

三、不履行导致危害成果(而不为)

1.前提条件:

成果避免也许性。

这便规定危害成果发生和不履行义务具备因果关系。

2.履行限度

四、成立不作为犯综合原则

上述三条件是成立不作为犯定性规定,除此尚有个量上规定,也即:

要与相相应作为犯具备等价性。

第五讲合法防卫

一.起因条件:

必要存在现实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性和现实性)

(一)不法侵害性

1.状态上,不法侵害要具备攻打性、破坏性、急迫性特点。

2.来源上

(1)只能来自自然人不法侵害。

单位犯罪时,不能对单位自身进行合法防卫。

法硕联盟论坛祝您成功,网址.com电话108

(2)对未达责任年龄、不具备责任能力人不法侵害,可以进行合法防卫。

由于这些人虽然在主观上没有侵害意图,但是在客观上具备不法侵害。

(3)动物侵害问题

(4)种类上

A.不法侵害既涉及故意不法侵害,也涉及过错不法侵害。

B.不法侵害既涉及作为不法侵害,也涉及不作为不法侵害。

(二)现实性

对于假想防卫解决。

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必要正在进行(适时性和急迫性)

1.不法侵害开始时间:

着手时。

判断着手原则:

行为对法益与否导致现实而又急迫危险。

2.不法侵害结束时间:

法益不再处在急迫、现实侵害、威胁之中。

注意一:

财产犯罪特例。

注意二:

设立防卫装置问题。

注意三:

防卫不适时分为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对此解决办法:

第一,故意为之,成立故意犯罪。

第二,过错为之,成立过错犯罪。

第三,无端意过错,成立意外事件。

三、意思条件:

具备防卫意识

所谓防卫意识,是指防卫人意识到自己是在正对不正(即合法行为制止不法侵害)。

1.防卫挑拨

2.互相斗殴

3.偶尔防卫

四、对象条件:

必要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这里本人涉及共同犯罪人,但是必要是正在进行不法侵害共犯人。

也即,该共犯人不法侵害应具备急迫性。

五、限度条件:

必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必要性和相称性)

1.注意是明显超过而非普通超过,是导致重大损害而非普通损害。

2.防卫手段也要有最低限度,即相称于实行行为限度,否则就不算是合法防卫。

3.防卫过当

第一,防卫过当罪过形式是过错。

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死亡,定过错致人重伤罪或过错致人死亡罪。

第二,不能把事后防卫视为防卫过当。

第六讲罪过区别

(一)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区别

1.在结识因素上,直接故意是明知必然发生或也许发生;间接故意是明知也许发生。

如果明知必然发生,法硕联盟论坛祝您成功,

就只能是直接故意。

2.在乎志因素上,直接故意是但愿发生,积极直接追求;间接故意是放任发生,听之任之。

注意:

行为人如果明知危害成果必然发生,但是又“放任”,仍是直接故意。

3.在对象结识错误场合,行为人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

(二)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错区别

1.相似点:

两者都已经预见到成果也许发生。

2.区别原则:

(1)主观上,间接故意,行为人持放任态度,成果发生不违背行为人意志;过于自信过错,行为人持谨慎态度,成果发生违背行为人意愿。

(在对待成果发生态度上,可以总结:

直接故意投了赞成票,过于自信过错投了反对票,间接故意投了弃权票)。

1

(2)客观上,间接故意,行为人没有采用避免办法;过于自信过错,行为人采用了避免办法。

(三)疏忽大意过错和过于自信过错区别

1.区别原则:

(1)在主观结识上,与否已经预见。

疏忽大意过错,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危害成果也许发生。

过于自信过错,已经预见危害成果也许发生。

(2)在客观行为上,与否采用了避免办法。

疏忽大意过错,由于没有预见,因此没有采用避免办法。

过于自信过错,由于已经预见,因此采用了避免办法。

2.容易混淆之处:

误将应当预见等同于已经预见。

应当预见,只表白行为人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不表白行为人已经预见。

反过来,行为人虽然预见能力很高,只表白应当预见,并不能推导出已经预见。

应当预见是应然状态,已经预见是实然状态。

应当预见是疏忽大意过错,已经预见是过于自信过错。

3.判断办法

(1)如何判断“应当预见”?

重要是判断有无预见也许性:

一看行为人主观结识能力和预见能力,二看客观结识条件和环境。

(2)如何判断“已经预见”?

一看行为人主观上对于与否发生危害成果有无判断思考,与否持有谨慎注意态度。

如果有,就表白已经预见危害成果也许发生。

二看行为人客观上有无采用避免办法。

如果有,就表白已经预见危害成果也许发生。

(四)疏忽大意过错与意外事件区别

1.相似点:

两者都没有预见危害成果也许发生。

2.区别点:

疏忽大意过错,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意外事件,是无法预见而没有预见。

判断核心点在于与否具备成果预见也许性。

判断原则:

一是看行为人主观上结识和预见能力,二是看客观上结识条件和环境。

(五)过于自信过错与不可抗力区别

1.相似点:

两者都已经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