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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阴符经

黄帝阴符经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

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知之修练,谓之圣人。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

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

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反昼夜,用师万倍。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至乐性馀,至静则廉。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擒之制在炁。

死者生之根,生者死之根。

恩生于害,害于恩。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

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

故曰:

沉水入火,自取灭亡。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

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

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

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

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

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编辑本段黄帝阴符经通释

上篇(神仙抱一演道章)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

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

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变定基。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知之修炼(唐褚遂良大字阴符经上乃是“知之修之”),谓之圣人。

中篇(富国安民演法章)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

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

日月有数,大小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下篇(强兵战胜演术章)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

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

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至乐性余,至静性廉。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禽之制在炁。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胜,我以不奇期胜。

故曰:

沉水入火,自取灭亡。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

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

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

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

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

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通释经源

少宝山达观子李筌,好神仙之道,常历名山。

博采方术,至嵩山虎口岩石壁中,得《阴符》本绢素书,朱漆轴,以绛缯缄之。

封云:

「魏真君二年七月七日,上清道士寇谦之藏诸名山,用传同好。

」其本糜烂,应手灰灭。

————《黄帝阴符经疏序、唐李筌》

筌序所引,骊山老母之言“火生于木祸发必克”者,五行生、克之道也。

历代经注者有:

太公、范蠡、鬼谷子、张良、诸葛亮、李筌及宋儒朱熹。

清朝名医徐大椿曰:

“阴符赞易之书也。

经誉:

“辨天人合变之机,演阴阳动静之妙”。

《悟真篇》:

“阴符宝字逾三百,道德灵文止五千。

杨文会《阴符经发隐》曰:

“隐微难见,故名为阴;妙合大道,名之为符。

经者,万古之常法也,后人撰述如纬。

”略补注:

黄者中央之色,帝者晦明之先,中以统五行,帝以先万物,调合万有,诚乎中庸也。

吾文所谓‘通释’者,黜其定相,得其纲常也。

编辑本段黜相纲常

上篇

[原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略释]:

观天之道,苹果落地矣;天行健,执天之行乃同之也。

尽矣,言若得此道,不假修持即得统贯全经矣。

天无不覆,地无不载。

此处单言其一,以人生天地间,独泥于地故。

另,天有五气,地成四时;四时着形,五气神神;神气通畅,形随以迁矣,物物不物于物者也。

况其本自先天乎?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上者天,天主行道。

君子不器。

[原文]: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略释]:

先贤所注:

五贼者,在道为五行,五行各一其性于天下,谓为金、木、水、火、土;在人为五德,五德各一其性于天下,谓为味、利、反、怨与小大。

推而广之,万象之定尽于之。

此形而下之言矣。

天有,天何曾有?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以此知之五贼之生,本自有也,自居、执、住、止,毁天常故成五贼。

若不有者,何出五贼?

是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所谓见之者,即非见之者,绝之而已矣。

百方经教,虚广故也,故仲尼云:

「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又曰: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此则至道也,何必广谈修习欤?

——筌注

[原文]: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

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略释]:

此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法天象地以尽行也。

五贼在心,非心、非非心则天下无贼。

施行于天,天行健,以执有故,坏天常。

然以五贼秉天常之失故,所行亦必依于天,故谓五贼施行亦本诸天。

是同出而异德也,玄玄归根复命,反运五贼化五仁矣。

宇宙者,象数之运。

双手者,左象右数。

艮为手,《通书》以艮终焉。

艮者根也,止也,本也。

本立而道生。

象数万有之先也。

身于两手之间,是其中也。

一身合双手以象‘三’,三生万物故曰‘万化生乎身’。

单言身,乃明中轴为运之旨也。

此则穷究之,化贼为仁备矣!

[原文]: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略释]:

此言于天道与法天道之行要也。

天性,人也。

人为仁。

人心,机也。

机者,万有枢纽。

生化运之。

立天之道者,健。

定人者,仁。

[原文]: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略释]:

所谓杀机,反常也。

所谓反常者,即非反常,是谓反常;是无常之本体也。

有生必有杀,有杀者其生亦微明矣。

见其微明而握其大要,神神哉。

天人合发,顺天应命以行。

万化定基,奠基以出万化矣。

[原文]: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略释]:

巧拙者,大巧若拙也。

生杀道之常也,非所当执,伏藏以归。

此以世人知有用之为用,不知无用之为用故。

[原文]: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略释]:

九窍之邪者,逐欲而不自在故。

三要者,耳欲听妙音、目欲观妙色、口欲尝妙味。

先贤以三要为神、心、志者,乃穷其根也。

动者,命之行也。

静者,命之归也。

非动、非非动之体,尽拙此动静,故谓可以之动静。

执动者弃静,执静者弃动,均背于大道,故谓邪宗。

入无极之真,运此动静自然而然。

[原文]: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略释]:

火生于木,克于木;奸生于国,害于国;人之害生也,自害之,非天与焉。

祸与时,无常之自然也。

奸火不生,时祸何尝害吾?

此则知幽明故,防微杜渐,斯远害矣。

[原文]:

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略释]:

知之者,天常也。

修之者,思无邪。

中篇

[原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略释]:

上篇以‘执天之行’为则,不以理胜。

中篇此以‘顺天理,灭人欲’也。

轨辄之道以此。

[原文]: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略释]:

理曰:

恩生于害,害于恩。

言盗者,失道废德故。

失道故,必以‘顺天理,灭人欲’成之;成之终,当明本也,故立盗言之。

昔慧能以出,明此盗,直达本源,故得直超三乘。

万物赖天地而成,待于天地,自受天地所盗也。

人赖万物以养,待于万物,自受万物所盗也。

万物赖人以化,待于人,自受人之盗也。

本自恩,害于恩,明之者,两得。

故谓世间教化德山棒、临济喝最亲。

三盗宜者,天道定人,人道法天也。

以相赖故,盗不称谓盗,故安。

[原文]:

故曰:

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略释]:

‘四时,五气’言之于此矣。

时先者,泥地故,形而下之器矣,顾形返化神。

因形化神,四时顺成,五气朝元,开源活流故得其化而安。

[原文]:

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不神之所以神。

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略释]:

神神之谓,乃以知无用、无为之贵也。

信不足焉,有不信。

莫现乎隐,莫显乎微;能不自用者,自得其用。

有数、有定,知幽明故。

实为虚,虚为实;安时处顺,降伏我心,道成自然。

而命此定、数者,知机宜也。

《易》曰:

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日。

又曰:

知机其神乎!

机者易见一而难知,见近知远。

莫能见、知者,弃自能之执,不以知、见故,信之、法则之可矣。

《老子》曰“则我者贵”。

所谓天下者,即非天下,是谓天下,以其形而下之谓也。

[原文]:

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略释]:

固穷者,穷通故,数本非数,定本非定,假以方便故。

轻命者,居盗故,物于物,不物物,时动必溃。

下篇

[原文]: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

三反昼夜,用师万倍。

[略释]:

此言于穷通之道也,是谓修道。

修道之谓教,教之道,贵以专。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

道皆此也。

师者,师心也。

绝利者,依义弃利也。

一源者,一心不二务,是仁也。

三反者,中庸也,三盗尽黜。

昼夜者,背明故,绝圣弃知。

[原文]: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略释]:

此‘定、相’之源也。

非相,非非相者,长生久视之道也。

[原文]: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

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至乐性余,至静性廉。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略释]:

不可及、不可知者天,是绝众途也。

索迹者无尽,道成者非天也,尽自然,故谓无恩之大恩也。

迅雷警心,烈风摧枯。

乃明刑化也,刑之不如德也,明之。

至乐者,闲闲。

至静者,纯真。

此以却妄也。

至私者,弃圣同天。

至公者,与民无犯。

子曰:

“予欲无言,天何言哉?

四时行焉,百物生焉。

天何言哉?

此则非相、非非相之道也,归根以复命,焉知彼之不如此、后之不如今。

[原文]:

禽之制在炁。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略释]:

禽者,乃非离,是一之也,降伏自心。

炁,一作气,五气之谓也。

制,谓其关要也。

“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二气交感,化生万物。

”二五者,五气下行,四时合之而成也。

生、死互根,生万物者,死万物之所在也。

“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

”,故制五气以归根,伏心毕矣。

恩害相生,莫泥之,无待者可了生死义。

世之执、止而不知解脱者,乃以泥恩故。

[原文]: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略释]:

所谓天地文理者,乃知见并生,功名互显之谓也。

落于有为法,不知盗而自盗也。

若乎时物文理者,彼所谓时物文理即非时物文理,所谓天地文理即非天地文理,所谓圣即非圣,是谓为圣。

以异之者,言哲。

所谓哲者即非哲,是谓为哲。

执相言之,哲者,择折泽,无有定法。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子曰:

“声色之于化民者,末也。

[原文]: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

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

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略释]:

此及以下之文,当谓必后人衍文也。

静者,一之也。

所谓静者,即非静,是谓为静。

浸者,天覆地载,行之不已也,故得对待之定体。

[原文]:

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

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

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于象矣。

[略释]:

至静,深阐于上文‘自然之道静’也。

此谓于无极之真,非动,非非动之体也。

律历所不能契,谓其于异俗识之动静,类于佛家所谓‘不可量,无有边,不可思议’之功德也。

爰有奇器。

爰,缘执也。

有者,有生于无。

奇者,奇正相化,是三也。

器者,形而下之谓。

八卦甲子。

八者,分也。

卦者,挂,言于定相。

甲者,天成象,化出。

子者,地培育也。

神机鬼藏。

神者,申之也。

机者,定、数也。

鬼者,归也。

藏者,一之也。

阴阳相胜之术,括前言所谓之要也。

昭昭乎进于象矣。

昭昭,微明日显也。

此言于象,前则以数,是象本乎数也。

进者,渐也。

编辑本段《阴符经》

完整篇名

完整的篇名是《黄帝阴符经》或《轩辕黄帝阴符经》,亦称《黄帝天机经》。

相传此书出自黄帝,即中华始祖,在位任期最久,长达一百年。

根据此说,《阴符经》被称为“古今修道第一真经”,共有三四百字,字字珠玑,蕴含中华民族政道、治道、兵道、仙道的智慧思想源流,可谓博大精深。

《阴符经》文字简练,词语奇特、气魄宏大,胆略奇伟,言必有据,哲理深邃,理必辩证。

通观全文,又连贯一气,书中多隐喻,论述养生、政道、兵略思想时,融合易、老、阴阳、法、兵等诸家思想,是一部独步古今的经典之作。

因此诸葛亮、李筌、朱熹等人曾先后为《阴符经》作注。

朱熹更赞其“非深于道者不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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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符经

轩辕黄帝著洮阳门人张阳全校阅

悟元子刘一明注

后学陶铸灵重刊

阴符经三百余字,其言深奥,其理精微,凿开混沌,剖析鸿蒙,演造化之秘,阐性命之幽,为古今来修道第一部真经。

唐陆龟蒙谓黄帝所著,宋陈渊谓黄帝受於广成子,朱文公亦谓黄帝著,邵尧夫谓战国时书,程伊川又谓非商末即周末时书。

其说纷纷,各述所知,究无定见。

以予论之,世皆传为黄帝阴符经,丹经子书,俱谓阴符经系黄帝所作,考之文字,始於黄帝,兴于唐虞夏商,或者黄帝撰作,口口相传,不记文字,后世成真仙侣,笔之於书,流传世间,亦未可定。

就其世传之说,丹经之载,谓黄帝著之,亦无不可,但此书沿讹已久,苦无善本,字句差错者极多,或借骊山老姥百言演道、百言演法、百言演术之说,紊乱圣道,以盲引盲;更有借伊吕张果子房孔明注语欺世惑人者,似此鱼目混珠,指鹿为马,大失真经妙旨。

予于乾隆四十四年,岁次己亥,於南台深处,取诸家注本,校正字句,细心斟酌,略释数语,述其大意,扫邪救正,以破狂言乱语之弊,高明者自能辨之。

时大清嘉庆三年岁次戊午九月九日栖云山素朴散人悟元子刘一明叙於自在窝中

阴符经注解跋

阴符经者,黄帝演道书也。

而谈兵之家,视为天时孤虚旺相之理,人事进退存亡之因,即缁黄之流,浅窥圣经,谬为注疏者亦不少,不几误璞为鼠,以青作黄乎?

我悟元老师,造性命之精,证天人之奥,体古圣觉世之婆心,思发其覆,悯后学穷理而无门,详为之解,扫诸说之悖谬,诠阴符之肯綮,其中尽性至命之学,有为无为之理,靡不详明且备,将数千年埋没之阴符,至今原旨毕露,而无余蕴矣。

经云: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仆则曰:

圣经之精,圣道之微,尽矣。

大清嘉庆三年岁次戊午九月九日受业门人王附青云峰甫沐手敬题

阴者,暗也,默也,人莫能见,莫能知,而己独见独知之谓;符者,契也,两而相合,彼此如一之谓;经者,径也,道也,常也,常行之道,经久不易之谓。

阴符经即神明暗运,默契造化之道。

默契造化,则人与天合,一动一静,皆是天机,人亦一天矣。

上中下三篇,无非申明阴符经三字,会得阴符经三字,则三篇大意可推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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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性命之道,一天道也。

天之道,阴阳之道耳。

修道者能知天道之奥妙,而神明默运,窃阴阳之气,夺造化之权,可以长生不死,可以无生无死,然其最要处,则在能观能执耳。

何谓观?

格物致知之为观,极深研几之为观,心知神会之为观,回光返照之为观,不隐不瞒之为观;何谓执?

专心致志之为执,身体力行之为执,愈久愈力之为执,无过不及之为执,始终如一之为执。

观天道,无为之功,顿悟也,所以了性;执天行,有为之学,渐修也,所以了命。

能观能执,用阴阳之道以脱阴阳,依世间法而出世间,性命俱了,心法两忘,超出天地,永劫长存,只此二句,即是成仙成佛之天梯,为圣为贤之大道,外此者,皆是旁门曲径,邪说淫辞,故曰尽矣。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五贼者,金木水火土也。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人即受此气以生以长,但自阳极生阴,先天入於后天,五行不能和合,自相贼害,各一其性,木以金为贼,金以火为贼,火以水为贼,水以土为贼,土以木为贼,是谓天之五贼也。

惟此五贼,百姓日用而不知,顺行其气,以故生而死,死而生,生死不已。

若有见之者,逆施造化,颠倒五行,金本克木,木反因之而成器;木本克土,土反因之而生荣;土本克水,水反因之而不泛;水本克火,火反因之而不燥;火本克金,金反因之而生明;克中有生,五贼转而为五宝,一气混然,还元返本,岂不昌乎!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

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人秉五行之气而生身,身中即具五行之气。

然心者身之主,身者心之室,五贼在身,实在心也。

但心有人心道心之分;人心用事,则五贼发而为喜怒哀乐欲之五物;道心用事,则五贼变而为仁义礼智信之五德。

若能观天而明五行之消息,以道心为运用,一步一趋,尽出於天而不由人,宇宙虽大,如在手掌之中;万化虽多,不出一身之内;攒五行而合四象,以了性命,可不难矣。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性者,天赋之性,即真如之性,所谓真心,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而人得以为人者是也;人心者,气质之性,即知识之性,所谓机心,见景生情,随风扬波,而人因之有生有死者是也。

天性者,天机,即是天道;人心者,人机,即是人道。

守天机者存,顺人机者亡。

惟大圣人观天道,执天行,中立不倚,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修真性而化气性,守天道而定人心,不使有一毫客气杂於方寸之内也。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杀机者,阴肃之气,所以伤物也;然无阴不能生阳,非杀无以卫生,故天之杀机一发,则周而复始,而星宿移转,斗柄回寅;地之杀机一发,则剥极而复,龙蛇起陆,静极又动;惟人也亦俱一天地也,亦有此阴阳也,若能效天法地,运动杀机,则五行颠倒而地天交泰,何则?

人心若与天心合,颠倒阴阳只片时。

天时人事合而一之,则万物变化之根基即於此而定矣。

中庸所谓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者,即此也。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人秉阴阳之气以成形,具良知良能以为性,性无不善,而气有清浊。

秉气清者为巧,秉气浊者为拙。

性巧者多机谋,性拙者多贪痴。

巧性拙性皆系气质之性,人心主事,非本来之天性。

修真之道,采先天,化后天,而一切巧拙之性,皆伏藏而不用矣。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九窍者,人身上七窍,下二窍也;三要者,耳目口也。

人身九窍皆受邪之处,而九窍之中,惟耳目口三者为招邪之要口,耳听声则精摇,目视色则神驰,口多言则气散,精气神一伤,则全身衰败,性命未有不丧者。

人能收视,返听,希言,闭其要口,委志虚无,内念不出,外念不入,精气神三品大药凝结不散,九窍可以动,可以静,动之静之,尽是天机,并无人机,更何有邪气之不消灭哉!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火喻邪心,木喻性,奸譬阴恶,国譬身。

木本生火,火发而祸及木,则木克;邪生於心,邪发而祸及心,则性乱;国中有奸,奸动而溃其国,则国亡;阴藏於身,阴盛而败其身,则命倾;身心受累,性命随之,於此而知潜修密炼,观天道,执天行,降伏身心,保全性命,不为后天五行所拘者,非圣人其谁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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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天道阴阳而已,阳主生,阴主杀,未有阳而不阴,生而不杀之理。

故春生夏长秋敛冬藏,四时成序,周而复始,循环不已,亘古如是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

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天以始万物,地以生万物,然既生之,则又杀之,是天地即万物之盗耳;世有万物,人即见景生情,恣情纵欲,耗散神气,幼而壮,壮而老,老而死,是万物即人之盗耳;人为万物之灵,万物虽能盗人之气,而人食万物精华,借万物之气生之长之,是人即万物之盗耳。

大修行人,能夺万物之气为我用,又能因万物盗我之气而盗之,并因天地盗万物之气而盗之,三盗归於一盗,杀中有生,三盗皆得其宜矣。

三盗既宜,人与天地合德,并行而不相悖,三才亦安矣。

三才既安,道气长存,万物不能屈,造化不能拘矣。

然此盗之秘密,有一时之功,须要不先不后,不将不迎,不可太过,不可不及,坎来则离受之,彼到而我待之,阳复以阴接之,大要不失其时,不错其机,故曰,食其时,百骸理,动其机,万化安。

食其时者,趁时而吞服先天之气也;动其机者,随机而扭转生杀之柄也。

食时则后天之气化,百骸皆理,可以全形;动机则先天之气复,万化俱安,可以延年。

时也机也,难言也。

要知此时即天时,此机即天机,苟非深明造化,洞达阴阳者,乌能知之?

噫!

八月十五翫蟾辉,正是金精壮盛时,若到一阳才起处,便宜进火莫延迟。

人知其神而神,不知不神之神而所以神。

古今学人,皆认昭昭灵灵之识神,以为本来之元神,故着空执相,千奇百怪,到老无成,有死而已,殊不知此神为后天之神,而非先天之神,乃神而实不神者。

先天之神,非色非空,至无而含至有,至虚而含至实,乃不神之神,而实至神者。

奈何世人只知后天之神而神,甘入於轮回,不知先天不神之神,能保乎性命,无怪乎万物盗我之气而罔觉也。

原文应为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

纳兰山有注解应该是人知道其然之所以然不知道不然是如何能做到所以然的(包含内在意思应该是大家都做到或者知道的一些常规定律的来由但是有大智的人呢不但能知道和做到那些常规定律的来由而且那些看似不合理和无常规的也能识其有理可循有律可依谓之能为他人不能为能知他人不能知)

日月有数,小大有定,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君子得之固穷,小人得之轻命。

人之所以能盗天地万物之气者,以其天地万物有定数焉;天地万物不能盗人之气者,以其圣道无形无象焉。

如日月虽高,而有度数可推,日则一年一周,天有春夏秋冬之可见;月则三十日一周,天有盈虚朔望之可窥,大为阳,小为阴,阳极则生阴,阴极则生阳,大往小来,小往大来,阴阳循环,乃一定不易之道。

至人於此推阴阳造化之消息,用功於一时辰内,采鸿蒙未判之气,以为丹母,夺天地亏盈之数,以为命基,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圣功於此而生,神明於此而出,此功此明,其盗机也,虽天鬼神不可得而测度,而况於人乎!

天下乌得而见,乌得而知?

如其能见能知,安能盗之?

此其所以为圣,此其所以为神。

是道也,非忠臣孝子大贤大德之人不能知,非烈士丈夫俯视一切万有皆空者不能行。

果是真正修道君子,得意忘言,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不到了性了命之后,不肯泄漏圭角,固穷而如无知者也。

至於薄福小人,偶尝滋味,自满自足,又不自重性命,无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适以自造罪过,非徒无益,而又害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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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

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瞽者善於听,非善听也,以目无所见,而神藏於耳,故其听也聪;聋者善於视,非善视也,以耳无所闻,而气运於目,故其视也明。

即此二者以观,闭目而耳聪,塞耳而目明,况伏先天之气,舍假修真,存诚去妄者,何患不能长生乎?

清静经曰:

众生所以不得真道者,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惊其神;既惊其神,即着万物;既着万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烦恼妄想,忧苦身心,便遭浊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

妄想贪求,乃利之源也,人能绝此利之一源,则万有皆空,诸虑俱息,胜於用师导引之功十倍,又能再三自返,存诚去妄,朝乾夕惕,昼夜殷勤,十二时中,无有间断,渐归於至善无恶之地,胜於用师导引之功万倍。

盖师之功,能革其面,而不能革其心;能与人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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