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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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前言
1总则
2术语
3 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
3.1道路与桥梁
3.2人行道路
4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缘石坡道
4.2盲道
4.3公交车站
4.4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4.5桥梁、隧道、立体交叉
5 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5.1公共建筑
5.2居住建筑
6 居住区无障碍实施范围
6.1道路
6.2公共绿地
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建筑入口
7.2坡道
7.3通路、走道和地面
7.4门
7.5楼梯与台阶
7.6扶手
7.7电梯与升降平台
7.8公共厕所、专用厕所和公共浴室
7.9轮椅席位
7.10无障碍客房
7.11停车车位
7.12无障碍住房
8 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
8.1标志
8.2盲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缘石坡道curb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盲道sidewalkfoethe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行进盲道go-aheadblind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提示盲道目warningblind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人行通道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7轮椅坡道rampforwheelchair
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8入口平台entranceplatform
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9无障碍电梯barrier-freelift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2.0.10无障碍厕位barrier-freetoiletcubical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乘轮椅残疾人可进入和使用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的隔离厕所。
2.0.11无障碍厕所barrier-freelavatory
供残疾人、老年人及妇幼使用的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厕所。
2.0.12无障碍盆浴barrier-freebathroom
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使用盆浴间。
2.0.13无障碍淋浴间barrier-freeshowerroom
方便乘轮椅者进入淋浴间。
2.0.14安全抓杆grabbar
在无障碍厕位、厕所、浴间内、协助行动不便者安全平移和起立的一种设施。
2.0.15低位小便器tow-levelurinal
方便乘轮椅的男性残疾人使用的小便器。
2.0.16轮椅席位seatforwheelchair
在观众厅、报告厅和阅览室及教室等,作为乘轮椅者提供观赏、听讲和阅读的位置。
2.0.17无障碍客房barrier-free-guestroom
客房的出入口、通道、通讯、家具和卫生间等均方便乘轮椅者通行和使用的房间。
2.0.18中间平台landing
在坡道、梯道貌岸然之间的水平地面。
2.0.19缓冲地带bufferarea
在坡道起点与终点处的水平地面。
2.0.20安全挡台saftybarricade
控制轮椅小轮和拐杖滑出坡道与踏步边界的设施。
2.0.21明步楼梯队stairswithoutbarricade
楼梯一侧或两侧没有栏板,或栏杆下方没有安全挡台的楼梯。
2.0.22升降平台liftplatform
运送残疾人垂直或斜向通行的设施。
2.0.23转弯阳角angleatturningpoint
走道转弯处凸出的墙角。
2.0.24浴间坐台in-tubseat
供残疾人、老年人洗浴时使用的固定坐台或活动坐板。
2.0.25轮椅通道passageforwheelchair
在交通建筑检票口或在购物超市结算口专门为残疾人设置的通道。
2.0.26盲文地图braillemap
供视残者用手触摸的有立体感的建筑位置或建筑平面图及盲文说明。
2.0.27无障碍住房barrier-freeresidence
在住宅及公寓建筑中,设有乘轮椅者可进入和使用的居住套房。
2.0.28盲文站牌braillebus-stopboard
采用盲文标识,告知视残者公交候车站的站名、公交车线路和终点站名等的车站站牌。
3 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
3.1道路与桥梁
3.1.1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道路类别
设计部位
城
市
道
路
·城市市区道路
·城市广场
·卫星城道路、广场
·经济开发区道路
·旅游景点道路等
1人行道
2人行横道
3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4公交车站
5桥梁、隧道
6立体交叉
3.2人行道路
3.2.1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人行道路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
设施类别
设计要求
1
缘石坡道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入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等路口应设缘石坡道。
2
坡道与梯道
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3
盲道
1.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地道应设盲道。
2.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4
人行横道
1.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地道应设盲道。
2.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5
标志
1.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
2.城市主要地段的道路和建筑物宜设盲文位置图。
4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缘石坡道
4.1.1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mm。
4.1.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图4.1.2-4);
4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m(图4.1.2-5);
5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
20。
4.1.3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
12(图4.1.3)。
4.2盲道
4.2.1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4.2.1-2);
3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m处(图4.2.2-1);
2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m处;
3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m;
4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部 位
设计要 求(mm)
面宽
25
底宽
35
高度
5
中心距
62—75
表4.2.2-1盲道触感条规格
4.2.3提示盲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进盲道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4.2.3-1);
2行进盲道在转弯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4.2.3-2);
3人行道中有台阶、坡道和障碍物等,在相距0.25~-.50m处,应设提示盲道(图
4.2.3-3);
4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地下铁道入口等0.25~0.50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长度与各入口的宽度应相对应(图4.2.3-4a,图4.2.3-4b);
5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m;
6提示盲道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4.2.3-1的规模(图4.2.3-5)。
表4.2.3-1
部 位
设计要 求(mm)
表面直径
25
底面直径
35
圆点高度
5
圆点中心距
50
4.3公交车站
4.3.1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车站牌。
4.3.2沿人行道的公交车站,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图4.3.2):
1在候车站牌一侧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宜为4.00~6.00m;
2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0.60m;
3提示盲道距路边应为0.25~0.50m;
4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应与公交车站的提示盲道相连接。
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