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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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docx

XX市XX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

XX市XX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局党委、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负的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局及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有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XX同志对市XX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XX同志负责市交通综合执法局、违章处理中心、港口环保监测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XX同志负责局基建科、交通和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XX同志负责局人事科(监察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负责局运输管理科、城区公交管理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总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负责局港航管理科及局属水运管理处、港引航站、海滨码头管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负责局安全技术科及局属汽车与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负责局政策法规科、规费征稽和审计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负责局综合规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及局属港航建设中心;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XX同志负责局办公室及局属信息中心、交通行政窗口;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XX同志负责局财务科。

2.严格落实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包括了解情况谈话、任职前提醒谈话,戒勉谈话和函询等形式)。

局分管领导要不定期与分管科室和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不定期与本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对参与重要行政事项审批、检查、评估、考核的工作人员,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事前要进行提醒谈话。

(牵头部门:

监察室;协助部门:

人事科)

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要把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对党政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问责。

(牵头部门:

监察室;协助部门:

人事科)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4.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

纪委;协助部门:

人事科)

5.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减轻企业及农民负担、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

监察室;协助部门:

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规划科)

6.健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专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倒逼机制,完善局管项目效能监察制,严格问责制,确保上级部署落实。

(牵头部门:

办公室;协助部门:

监察室、人事科)

三、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积极推进XX领域重点环节、关键部门的廉政建设

7.认真贯彻中央颁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牵头部门:

人事科;协助部门:

监察室)

8.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局XX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力度,不留死角,确保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

建设管理科;协助部门:

监察室、综合规划科、财务审计科)

9.加大对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履约、设计变更、材料采购、工程款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

建设管理科;协助部门、单位:

综合规划科、财务审计科、监察室、公路水路工程质监分站)

10.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行审计结果适度公开。

(牵头部门:

财务审计科;协助部门:

人事科)

11.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加大对建设资金审计力度,积极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含装修)活动和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监督。

(牵头部门:

财务审计科;协助部门、单位:

建设管理科、监察室、公路水路工程质监分站)

12.坚持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巡查制度。

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全面巡查一次,局部或单项巡查若干次。

(牵头部门:

监察室;协助部门、单位:

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公路水路工程质监分站)

13.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简化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网上审批进度,确保行政审批权依法、公正、公开运行。

(牵头部门:

政策法规科;协助部门、单位:

行政审批科、综合规划科、监察室)

14.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含站场经营)及运力(含临时)投放(含更新)管理的监督;出租车新增运力投放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

(牵头部门:

运输管理科;协助部门:

行政审批科、监察室、人事科)

15.加强对水上运输经营(含港口经营)及运力投放管理的监督。

(牵头部门:

港航科;协助部门:

交通行政窗口、纪检组)

16.

1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中推荐提名、考察考核、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考察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牵头部门:

人事科;协助部门:

纪检组)

18.加强对“小金库”的治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压缩公务接待费、会议费。

(牵头部门:

财务科;协助部门:

审计科、监察室)

19.开展公务用车治理整顿,按上级要求搞好公务用车改革。

(牵头部门:

纪检组;协助部门:

办公室)

20.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及工程质量差等问题。

(牵头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协助部门、单位:

规划科、基建科、交通和港口工程质监站)

21.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小组的作用,完善监督措施,努力形成查扣、处理、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控机制。

(牵头部门:

监察室;协助部门:

法规科、执法局)

四、加强交通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22.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有关规定,加强交通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监管,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协调具体负责征地拆迁的单位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牵头部门:

基建科;协助部门、单位:

规划科、财务科、法规科、公路总站)

23.加强对XX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牵头部门:

基建科;协助部门、单位:

规划科、审计科、财务科、公路总站)

24.加强对政府强农惠农惠民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与发放的监管。

(牵头部门:

按专项补助资金类型由相关科室负责;协助部门:

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

25.整顿XX秩序,治理XX服务行业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牵头部门:

执法局、运管科;协助部门、单位:

法规科、纪检组监察室、违章处理中心)

26.继续深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治理成果,严防“三乱”现象反弹;加快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大治超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乱收乱罚等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

执法局;协助部门、单位:

法规科、运管科、监察室、违章处理中心)

27.规范公路收费站的设置和管理,加强对政府还贷收费站车辆通行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推进道路节假日保畅通长效机制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牵头部门:

审计科;协助部门、单位:

财务科、法规科、监察室、执法局、市公路局)

28.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推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部门:

办公室;协助部门:

交通行政窗口、监察室、运管科、港航科、安技科)

29.开展基层站(所、办、中心、队)负责人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

(牵头部门:

纪检组;协助部门:

人事科)

30.加大对交通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作风状况的明察暗访工作的力度,提升交通行业社会形象。

(牵头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协助部门、单位:

执法局、办公室、法规科、运管科、港航科)

五、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设,培育交通廉政文化

31.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部党组制定的“四个不准”、“八项规定”及市纪委相关规定、局党组制定的《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按市委要求,今年下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对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牵头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协助部门:

办公室、人事科)

32.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对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加强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

人事科;协助部门:

办公室、纪检组)

33.加强廉政廉洁诚信教育。

采取各种形式,对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树立和培育行业廉政先进典型,剖析反面典型,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

纪检组;协助部门:

人事科、办公室、基建科)

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34.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充分发挥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以及社会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

(牵头部门:

纪检组)

七、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35.工作进展情况季报制度:

局直属各单位每个季度要向局纪检组简要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牵头部门:

纪检组)

36.请示报告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在落实工作中,对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性以及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局纪检组报告请示。

(牵头部门:

纪检组)

37.制定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进一步抓好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责任、措施。

局直属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4月20日前报局纪检组。

38.总结考核制度:

要加强廉政工作的总结考核,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于2011年6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上报局纪检组。

局纪检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年底对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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