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文件充电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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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充电桩
怀宁县电动公交车充电桩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CG-HN-2016-348
采购人: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监督管理部门: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盖单位章)
二〇一六年九月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篇谈判须知
第三篇谈判项目概况及要求
第四篇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篇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怀宁县电动公交车充电桩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
CG-HN-2016-348
1.2供货安装期:
合同签定后7天内完成36台充电桩的供货,并完成其中15台的安装;约二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完成余下21台充电桩的安装。
1.3采购内容:
共36台充电桩。
1.4采购预算:
220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2.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的获取
3.1见后附件。
3.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各谈判人在投标现场缴纳投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怀宁政府信息公开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潘云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
刘工、高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
6、62220269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怀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016年9月
谈判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
怀宁县电动公交车充电桩采购竞争性谈判
项目实施地点
怀宁县
采购人
名称: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怀宁县
联系人:
潘云飞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
刘工、高工
电话:
6,62220269
传真:
3
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见第三篇谈判项目概况及要求
供货期
合同签定后7天内完成36台充电桩的供货,并完成其中15台的安装;约二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完成余下21台充电桩的安装。
质保期
通过验收后3年,质保期3年结束后需提供7年的维保。
质量标准
合格
谈判有效期
60天
采购预算
金额(人民币):
220万元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篇谈判项目概况及要求。
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二楼开标二室;
递交时间:
2016年9月18日14:
30-15:
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8日15:
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需要携带的原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
谈判保证金形式:
银行转账
谈判保证金缴纳:
在201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账时间)
接受谈判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户 名: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怀宁县支行
账 号:
178229843295
备注:
供应商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按上述账号准确无误的递交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为无效文件。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成交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
所有设备验收调试合格后28日内返还到供应商原账户。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肆万元整(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在报价单中不单列,采购人不需另行支付。
第二篇谈判谈判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与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供应商资质
见前附表。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须知、谈判项目概况及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五部分组成。
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向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澄清,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集中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澄清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和同意本谈判文件。
四、谈判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
它包括:
(1)谈判报价函;
(2)授权书(如授权);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拟在本项目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5)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当使用本谈判文件提供的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60天。
3、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前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表要求将足额的谈判保证金提交至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A、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B、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谈判报价
各供应商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预算进行谈判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各供应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企业实力进行费用包干报价。
5、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与正本一致)。
(2)二次(最后)报价表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
封装外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活页装订。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参阅竞争性谈判公告。
7、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其中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8、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按无效标处理:
(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3)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二条“谈判资质”要求的内容;
(4)提供虚假谈判资料的;
(5)最后报价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
(6)最后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
五、谈判程序:
1、评审工作于开标后进行。
谈判小组应认真研究谈判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谈判的目标;
(2)谈判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有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符合以下原则:
(1)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4)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3、谈判小组从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开始独立评审,先资格审查,然后进行报价文件响应性审查,审查结束,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选出1-3名成交候选人。
4、评审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谈判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谈判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
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备注:
1、采购方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供应商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谈判小组按相关法律规定组成。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3、供应商的第二次(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附:
实质性要求表
序号
审核要素
评审依据
是否合格
备注
1
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
□符合
□不符合
原件备查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具备有效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装订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
□符合
□不符合
原件备查
3
税务登记证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装订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
□符合
□不符合
原件备查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具备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
□不符合
原件备查
5
响应性
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
□不符合
最终结论:
以上5条中有一条不符合即为不合格供应商
注:
1、以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2、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一个原件。
六、成交原则
1、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
有效最低评审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报价,以谈判小组评出的最低评审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二次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投票作出排序。
2、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或谈判小组可以按排名依序替补,确定排名下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将重新组织谈判: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所有谈判报价均不具备竞争性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七、成交通知
1、谈判成交结果将在网上依法公告。
2、公告期结束后3日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果《成交通知书》不能在3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谈判有效期。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谈判保证金。
第三篇谈判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采购数量:
36台
2、技术参数:
额定功率Capacity
60KW
峰值功率PeakPower
60KW
制作方式Working
ZVS,PWM
输入INPUT
相数Phase
3Phase,4Wires,PE
电压Voltage
380VAC(-15%+20%)
频率Frequency
45Hz-65Hz
功率因数
PowerFactor(MAX)
≥0.99APFC
电流总谐波CurrentTHD
≤3%
输出OUTPUT
电压Voltage
750VDC
电流Current
0-80A
0-160A
稳压精度
VoltageRegulation
≤±0.5%FS(FSResistorLoad)
稳流精度
CurrentRegulation
≤±0.5%FS(FSResistorLoad)
纹波Ripple
≤0.2%
电源调整率
PowerRegulation
≤±0.1%FS
防护等级Protection grade
IP54
效率Efficiency
96%
电压、电流的数据采样周期
<100ms
保护Protection
1、输入过流/欠压保护;2、输出过流/短路保护;3、电池防反接、过热、防雷、通讯中断、防水、防潮、防盐雾、防霉变、防锈保护等防护措施功能
模块通讯接口Interface
CAN2.0
控制器通讯接口
Interface
CAN/RS485/RS232
冷却方式Cooling
风扇强制冷却
环境Environment
运行环境operatingTemperature
-20+50℃
温度Temperature
10-90%RH
存储温度
Storage temperature
-30℃+70℃
重量Weight(Kg)
150
尺寸Dimension(mm)
自定
充电桩技术参数附件
①充电桩符合新老国标兼容
②充电接口温度检测,电子锁,绝缘检测功能,泄放电路,充电抢线橘红色,白色枪头,枪线长8.5米
③充电桩可以选择充电模式,满足同时双枪充电功能,选择双枪同时充电模式的时候,1枪,2枪,最大输出一半额定功率,选择单枪充电模式时,单枪充电需要输出最大满功率,
④充电桩通信正常和充电的时候除了现有显示数据外,还要显示电池允许充电电压,电流,首页显示,BMS版本信息,预计充电完成时间等电池BMS提供的信息,
⑤充电桩为测试和电流BMS通信后充电输出电压电流之前要先显示BMS辅助供电和BMS通信情况,并把BMS通信的数据显示出来,等待使用者确认后才开始输出电压电流开始正常充电
第四篇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招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招标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文件,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怀宁县公交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详细清单(见附件)
二、质量、技术标准及包装
1.质量和技术标准:
以甲方要求为准。
以符合货物说明书的相关说明为准。
2.包装:
有原厂商包装的,以原厂商标准为准;没有原厂商包装的,以买方要求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3.所提供的设备应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因乙方所提供设备引发的知识产权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须提供原厂设备维保服务承诺作为合同附件。
4.包装:
乙方应视设备特点,采取防潮、防水、防锈、防震、防腐蚀等措施,确保设备运抵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时不出现任何毁损。
三、价格
本合同总价:
元,大写:
元。
本价款包含但不限于:
(含设备至甲方处正常使用的所有人工费、包装及运输搬运费等)等的费用。
四、系统及设备的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方式:
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和调试。
五、设备的检查和验收
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代表对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检查,对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双方代表签交接清单。
签署交接清单前设备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对外包装破损、设备短缺或损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设备,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间内负责调配合格的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该检查仅为表面检查,不解除乙方对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该检查仅为表面检查,不解除乙方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2.设备检查接收后,乙方及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甲方予以配合。
安装调试后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后双方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及程序:
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由怀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怀宁县交通运输局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应签署验收证书。
上述验收合格也不能免除乙方在设备存在明显或隐蔽的瑕疵时应当承担的退换责任以及根据合同约定应该承担的其他责任。
六、服务承诺
1.质保
1.1期限:
提供3年质保;质保范围(包括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技术支持等)
(1)免费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系统安装调试等培训资料;
(2)免费提供系统更新及后续设备维修保障服务。
(3)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1.2.服务内容:
(1)安装调试:
乙方必须在货物交货地完成交付货物的上架、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所需环境的搭建。
(2)巡检服务:
每年提供2次现场巡检服务,每半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例如特殊天气情况及自然灾害等)增加巡检次数。
(3)故障响应时间:
接到电话后,壹小时内做出响应;
(4)维修更换: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免费维修和更换。
当设备及系统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如果该设备及系统交付使用后,同一故障多次反复出现,乙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乙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2.维保期
2.1期限:
质保期结束后7年;
2.2服务内容:
维保期7年的设备维护保养、软件升级等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一系列服务。
4.本合同关于服务约定未尽之处以乙方谈判响应文件为准。
七、付款
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买方和卖方银行用人民币支付。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汇款费用应由买方承担,而卖方应承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银行费用。
合同款额以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合同签订并设备到货签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元(大写);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元(大写);合同总价10%,即元(大写)作为质保金,待三年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如甲方代表其下属单位、各地分公司或其他关联单位(以下统称分支机构)采购,需要以附件形式列明分支机构名称,如需乙方按分支机构分别开具发票及或由各分支机构向分别向乙方支付其使用设备对应的款项的,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中应说明该等需求,并列明每个分支机构的开票信息。
乙方默认甲方有权代其分支机构签署本协议,如乙方交货后甲方分支机构以本合同为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分支机构无效而拒不收货或拒不付款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交货及或要求甲方付款。
合同各方承担各自的税务责任,买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卖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买方的损失,卖方应当赔偿买方的前述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交货迟延或不能交货时,应立即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将证明书交寄甲方,在甲方审查并书面确认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的条件下,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交货的责任。
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迟延款项的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允许供货期外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迟延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承担迟延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退回甲方已支付款项及相应利息。
3.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缺陷、瑕疵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均构成违约,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更换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或者甲方认为没必要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退回甲方已支付款项及相应利息。
4.服务期内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
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按照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每违约一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十、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含且不限于)
1.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答疑文件
3.供货清单(包括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
4.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函或备忘录(如有)
5、设备及系统维护服务承诺(如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得转让第三方。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公管局备案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署日期:
备案机构(盖单位章)
第五篇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或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供货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供货安装,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谈判报价文件。
3.随同本谈判报价函提交谈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和准确。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