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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业态打造实施方案

景区旅游业态打造实施方案

肇兴景区旅游业态打造实施方案  

根据肇兴景区建设工作安排,特制定肇兴景区旅游业态打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18年9月上旬,完成肇兴侗寨旅游业态打造、旅游基本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导游解说员培训,侗族文化体验内涵全面提升,服务市场规范标准,游览线路丰富多彩,民俗活动常态化展示,肇兴景区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产品。

  

2、示范建设目标:

住宿点重点打造5家,带动10家;餐饮点重点打造2家,带动10家;购物点重点打造2家,带动3家;酒吧、茶吧等休闲场所各重点打造1家,带动2家;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培育酒坊、榨油、织绣、木器、银饰等手工作坊共5家。

  

3、培训目标:

培养并向肇兴景区推荐10名优秀的导游、讲解员;培训旅游从业人员100人次。

  

二、肇兴景区旅游业态布局  

(一)景区业态及活态文化展示功能分区  

1、一街(肇兴主街):

特色旅游商业区  

2、一河(肇兴河):

旅游休闲生活区  

3、一溪(纪伦溪):

侗文化深度体验区  

4、三中心:

  

(1)侗族非物质文化展示中心(信团花桥旁)。

  

(2)侗族歌舞表演中心(原小学内)。

  

(3)侗族歌舞表演广场(寨头田坝)  

5、五节点:

  

(1)仁团鼓楼“抬官人”民俗体验点  

(2)义团鼓楼“侗戏”民俗体验点  

(3)礼团鼓楼“祭萨”、“踩歌堂”民俗体验点  

(4)智团鼓楼“丢卣卣”民俗体验点  

(5)信团鼓楼“吹芦笙”民俗体验点。

  

(二)景区游览线路设计  

肇兴新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智团花桥――义团鼓楼、花桥――仁团鼓楼、花桥――礼团鼓楼、花桥――侗族歌舞表演中心――智团鼓楼——信团鼓楼。

  

(三)旅游服务体系基本要素培育与规范  

坚持“*主导,示范带动”原则,按照行业服务标准化要求,着力培育肇兴核心景区旅游要素,提高服务标准和水平。

  

吃:

规范餐馆标准,打造“农家乐”,突显乡土风情,体现侗族特色,提供细微服务,具备接待散客和团队的条件。

  

住:

规范住宿标准,适应市场多种层次游客的旅游住宿需要,完善住宿设施,扩大接待规模,提高接待品位。

  

购:

指导研发高端与大众旅游商品。

一是包装符合大众游客的心理,即便携带、价位低、小包装的旅游纪念品和旅游商品;二是制作开发为高端市场提供的旅游商品和珍藏品。

  

娱:

根据市场需要,引导开设休闲吧、茶室等休闲娱乐场所。

  

三、旅游业态建设具体内容  

(一)特色旅游商业区建设  

1、建设内容  

鼓励旅游商品、旅游礼品、民族工艺品、土特产、特色小吃、民居旅馆等业态进入主街经营,培育成集观光、休闲、购物、饮食等多重功能为一体的特色旅游商业步行街。

  

2、商业规划  

(1)旅游商品区:

主街两侧  

(2)民居旅馆区:

示范性民居、肇兴宾馆至中寨鼓楼路口片区  

(3)特色小吃区:

现农贸市场片区  

(4)集中连片搬迁100户。

  

3、整治重点  

(1)建材归市。

在1.3公里行政服务区新建小型建材市场,将肇兴侗寨主街经营水泥、钢筋等个体户搬迁到新市场。

  

(2)入店经营。

肇兴侗寨所有私营业主,要严格按照入店经营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确保商业街区整洁、有序。

  

(3)店牌规范。

肇兴侗寨所有私营业主,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制作店面牌匾。

  

(4)标识制作。

重新制作旅游标识标牌系统,引导游客在寨内游览。

  

(5)搬迁安置。

集中连片搬迁寨内部分居民,安置到1.3公里行政服务中心区居住,腾空的老房子由户主按*要求集中打造,自行经营。

  

4、责任单位及职责  

(1)肇兴镇*:

负责建材划行归市、店面入店经营及店牌规范制作工作;100户搬迁户动员安置及新房建设工作。

(2)县旅游局:

制定购物、餐饮、住宿等服务体系标准,并打造示范点。

(3)肇兴景区投资开发公司:

负责旅游标识系统建设。

  

(二)旅游休闲生活区建设  

1、建设内容  

鼓励茶吧、酒吧、咖啡吧、特色手工艺商品店、民居客栈等旅游业态进入沿河两岸经营,彰显河两岸侗族特色建筑文化,培育集游览观光、慢调休闲和侗族生活体验等多重功能为一体的旅游休闲景观区。

  

2、商业规划  

(1)轻便餐饮区:

孟猫花桥至仁团花桥肇兴河两侧,植入具有侗族特色建筑文化符号的茶吧、酒吧、咖啡吧等。

  

(2)民居客栈区:

肇兴宾馆贵宾部、溪谷客栈一带。

  

(3)侗布、竹器等特色手工艺商品制作点:

在孟猫花桥至智团花桥肇兴河两侧分别设置2——4个点。

  

3、整治重点  

(1)店牌规范。

  

(2)店面风貌设计及修缮。

  

(3)民居客栈接待能力提升。

  

(4)集中连片搬迁50户。

  

4、责任单位及职责:

  

(1)肇兴镇*:

负责划行规市、店牌规范工作;50户搬迁户动员安置及新房建设工作。

(2)县旅游局:

制定茶吧、酒吧、咖啡吧等业态准入标准,按要求建设和培育示范点。

(3)肇兴建设指挥部:

店面风貌设计及整治。

  

(三)侗文化深度体验区建设  

1、建设内容:

  

重点植入行歌坐月、传歌、侗布制作等侗族传统文化及民俗,鼓励小茶吧、小酒吧、民居客栈等业态进入溪两岸经营,培育成集休闲和侗文化深度体验为一体的街区。

  

2、商业规划  

(1)文化深度体验点:

纪伦溪进寨直角转弯处,新建培育“月堂”1处,其功能一是专家研讨侗文化的重要场地,二是侗族群众传习侗文化的讲习场所,三是行歌坐月等侗族传统习俗演示场所。

以此为示范,带动民间体验点发展。

  

(2)休闲业态区:

溪两岸的小茶吧、小酒吧、民居客栈等休闲业态与文化体验点呈星罗状分布。

  

3、整治重点  

(1)行歌坐月的“月堂”建设与培育。

  

(2)休闲业态店面的风貌设计及修缮。

  

(3)休憩空间的清理与美化。

  

(4)集中连片搬迁50户  

4、责任单位及职责:

  

(1)肇兴镇*:

负责50户搬迁户的动员、安置及新房建设工作;清理与美化寨内空间;

(2)县旅游局:

制定歌堂、月堂等活态文化展演场所准入标准,按要求建设和培育示范点。

(3)肇兴建设指挥部:

店面风貌设计及整治。

  

(四)三中心的文化展示及业态培育  

1、侗族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在孟猫花桥边的侗族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设立传统手工艺作坊、博物馆、旅游服务窗口等功能布局,建成集活态文化和文化遗产展示、旅游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游览中心。

  

责任单位及职责:

(1)县民宗局:

负责室内布展;

(2)县旅游局:

负责传统手工艺作坊展及运营。

  

2、侗族歌舞表演中心  

在肇兴原小学旧址新建侗族歌舞表演中心,并组织排练一场高水准的商业专场演出,使中心成为集侗族艺术展演和文化休闲为一体的文化体验场所。

  

责任单位:

(1)县文体广电局:

负责侗族歌舞专场演出的组织排练。

(2)肇兴景区投资开发公司:

负责专场演出演员队伍的管理以及正常演出运营。

  

3、侗族歌舞表演广场  

在肇兴原小学旧址新建侗族歌舞表演广场,并组织排练一场原生态表现形式的专场演出,使广场成为集侗族歌舞表演和文化休闲为一体的室外场所。

  

责任单位:

(1)县文体广电局:

负责侗族歌舞专场演出的组织排练。

(2)肇兴景区投资开发公司:

负责专场演出演员队伍的管理以及正常演出运营。

  

(五)鼓楼活态文化展演及业态培育  

(1)表演队伍组建方式  

根据景区内文艺队伍演出传统,集中肇兴、上寨、中寨三支民间表演队伍,队伍人数共100人,根据展演活动及节目的要求选用演员。

  

(2)运作方式  

由肇兴景区旅游开发投资公司与表演队伍签订表演合同,实行积极型管理,安排展演任务并督促执行。

  

队员培训由县旅游局牵头负责,道具服装由公司给予适当补助。

  

(3)展演安排  

①星期一  

地点:

新寨门、仁团鼓楼  

内容:

迎宾、“抬官人”活动  

②星期二  

地点:

新寨门、义团鼓楼  

内容:

寨门迎宾、侗戏表演  

③星期三  

地点:

新寨门、礼团鼓楼  

内容:

寨门迎宾、踩歌堂活动  

④星期四  

地点:

新寨门、智团鼓楼  

内容:

寨门迎宾、教歌传歌展示  

⑤星期五  

地点:

新寨门、信团鼓楼  

内容:

寨门迎宾、吹芦笙、踩歌堂活动表演  

⑥星期六、  

地点:

寨门、侗族歌舞表演广场  

内容:

寨门迎宾、侗族歌舞表演  

⑦星期日  

地点:

寨门、侗族歌舞表演广场  

内容:

寨门迎宾、侗族歌舞广场表演  

(4)展演时间及节目时长  

展演时段:

迎宾、侗戏、踩歌堂、教歌、传歌、吹芦笙等表演活动每天上午一次,侗族歌舞广场表演每星期六、星期日各一次;侗族歌舞中心表演每晚一次;民间民俗活动按传统时间进行。

  

每天展演活动中,拦路迎宾时间为30分钟;抬官人、唱侗戏、丢卣卣、踩歌堂、祭萨、吹芦笙、广场表演等节目时间为30—60分钟;侗族歌舞表演中心节目时间为90分钟。

  

四、导游、讲解员及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1、培训安排:

举办2次导游培训,重点培训肇兴、翘街景区讲解员,人员30名以上。

举办2—4次餐饮住宿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培训肇兴及其它景区旅游从业人员。

  

2、运作方式:

与省、州旅游局联合培训。

  

3、生源组成:

从社会上招收。

  

五、工作推进时间安排  

(一)活态文化打造推进时间安排  

5月中旬:

方案制定及审核、召开动员会议,组建表演队伍。

  

5月下旬:

制定表演方案,准备服装道具。

  

6月中旬——8月中旬:

人员培训及排练。

  

8月下旬——9月中旬:

排练结束,试演、签订合同。

  

(二)传统手工艺作坊展示推进时间安排  

5月中旬:

方案制定及审核  

5月下旬——6月中旬:

选定作坊传承业主  

6月下旬:

选定大件手工艺作坊用具  

7月上旬——8月下旬:

完成作坊内外部内部装饰和操作布局。

  

9月上旬:

投入试运营  

(三)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时间安排  

4月下旬:

1、完成肇兴侗寨内“食、住、购”的调查统计,分门别类建档立案;2、完成旅游行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初稿。

  

5月上旬:

1、旅游行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通过审定并出台;2、召开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及购物店或商品生产业主培训会;3、全面开展吃、住、购、娱示范点打造。

  

5月中旬——下旬:

对提出申请的餐饮、住宿、购物等各旅游服务点进行实地查看,对照标准化要求提出专项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6月上旬——7月上旬:

对侗寨内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优质服务技能培训;申报单位开始进行整改提高。

  

7月中旬——8月下旬:

对旅游服务场所进行评定,完成示范点打造。

  

(四)导游、讲解员及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时间安排  

4月下旬:

1、培训方案完善并通过审定;2、确定导游、讲解员及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授课师资及单位;3、完成景区讲解词的撰写初稿;4、印发培训通知。

  

5月上旬:

1、编写授课课件并整理印制成册;2、完成景区讲解词稿件审定;3、组织生源。

  

5月中旬——7月下旬:

组织2次导游及讲解员学员培训,2—4次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导游及讲解员择优聘用工作。

  

8月上旬——9月上旬,景区讲解员提升培训。

  

六、激励措施  

为确保第五届黎平中国侗族鼓楼文化艺术节前,肇兴侗寨旅游业态基本形成,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18年9月10日前,采取积极补助奖励措施,培育旅游相关业态。

  

(一)鼓励私营业主和肇兴群众从事旅游服务业。

凡是按功能分区新进入肇兴侗寨,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基本建设内容,从事旅游业经营服务的,经申请同意,一律按经营场所面积给予补助性奖励,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最高奖励1万元。

  

(二)鼓励从事旅游服务业的经营户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凡是达到相关质量等级的,另行奖励。

  

1、按《贵州省旅游行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申请评定,民居旅馆达到标准的,按“花”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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