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R管安装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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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R管安装手册
®
冷热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
产品安装手册
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制作
2008年3月
前言
建筑给水用冷热水管道(PP-R)是从9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化学建材,它与钢管、铜管相比,具有卫生、质轻、耐压、耐腐蚀、隔热保温、阻力小、连接方便可靠、使用寿命长、废料可回收利用等优点,可广泛应用于冷热水供应系统和纯净水系系统,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本规程是参照国外有关资料和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标准《全国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1-99基础上编制的。
由于经验不足,难免有错漏之处,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1总则
1.0.1为使建筑给水系统中采用聚丙烯管道的工程,在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卫生、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生活给水、热水和饮用净水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适用于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工作水温不低于0℃,且不高于70℃的场所,严禁热水系统温度超过管道最高使用温度。
1.0.3本规程不适用于建筑物外的埋地管道,PP-R管道不得用于消防给水系统,不得在建筑物内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
1.0.4本规程采用的PP-R管道的管材、管件规格尺寸及各项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1部分:
总则)》(GB/T18742.1-2002)、《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2部分:
管材)》(GB/T18742.2-2002)和《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3部分:
管件)》(GB/T18742.3-2002)的要求;其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7219的要求。
1.0.5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一般规定
2.1.1生活给水系统所选用的聚丙烯管材和管件,应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有关主管部门的销售许可证。
2.1.2管材和管件上应标明规格、公称压力、生产厂名或商标,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2.1.3热熔连接的管道,应由生产厂提供专用配套的热熔焊接机进行热熔连接;电熔连接的管道,应由生产厂提供专用配套的电熔焊接机进行电熔连接。
2.1.4电熔连接是热熔连接方式的一种,可应用于给水系统管道。
电熔连接的特点是连接方便、快速、接头质量好、外界因素干扰小。
由于电熔管件在我国生产刚刚起步,工作运用的经验尚需进一步总结,为保证质量,电熔管件的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必须满足本规程3.2.4条的规定。
2.1.5法兰连接是PP—R管道连接的方法之一,适用在与设备的连接部位及管道上需经常拆卸的部位。
由于法兰连接件与市场上普通法兰盘不同,故安装时应由管道生产厂配套供应。
热熔或电熔焊接机应安全可靠。
便于操作。
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2产品质量要求
2.2.1管材和管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和管件的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裂纹、脱皮和明显的痕纹、凹陷,且色泽基本一致。
2管材上必须有冷热水管的延续、醒目的标志。
3管材的端面应垂直于管材的轴线。
4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无变形,合模缝浇口应平整、无开裂。
嵌有金属管螺纹的管件,应镶嵌牢固无松动,金属管牙应无毛刺、缺牙。
2.2.2管材规格用De表示其公称外径,管材的规格,壁厚及允许偏差见表2.2.2。
表2.2.2管材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
公称外径
dn
平均外径
管系列
S5
S4
S3.2
S2.5
S2
dem,min
dem,max
壁厚e
12
12.0
12.3
2.0
2.0
2.0
2.0
2.4
16
16.0
16.3
2.0
2.0
2.2
2.7
3.3
20
20.0
20.3
2.0
2.3
2.8
3.4
4.1
25
25.0
25.3
2.3
2.8
3.5
4.2
5.1
32
32.0
32.3
2.9
3.6
4.4
5.4
6.5
40
40.0
40.4
3.7
4.5
5.5
6.7
8.1
50
50.0
50.5
4.6
5.6
6.9
8.3
10.1
63
63.0
63.6
5.8
7.1
8.6
10.5
12.7
75
75.0
75.7
6.8
8.4
10.3
12.5
15.1
90
90.0
90.9
8.2
10.1
12.3
15.0
18.1
110
110.0
111.0
10.0
12.3
15.1
18.3
22.1
125
125.0
126.2
11.4
14.0
17.1
20.8
25.1
140
140.0
141.3
12.7
15.7
19.2
23.3
28.1
160
160.0
161.5
14.6
17.9
21.9
26.6
32.1
2.2.3热熔承插连接管件的承口应符合图2.2.3、表2.2.3的规定。
图2.2.3热熔承插连接管件承口
表2.2.3热熔承插连接管件承口尺寸与相应公称外径
公称外径
dn
最小承口深度L1
最小承口深度L2
承口的平均内径
最大不圆度
最小通径
D
dsm1
dsm2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16
13.3
9.8
14.8
15.3
15.0
15.5
0.6
9
20
14.5
11.0
18.8
19.3
19.0
19.5
0.6
13
25
16.0
12.5
23.5
24.1
23.8
24.4
0.7
18
32
18.1
14.6
30.4
31.0
30.7
31.3
0.7
25
40
20.5
17.0
38.3
38.9
38.7
39.3
0.7
31
50
23.5
20.0
48.3
48.9
48.7
49.3
0.8
39
63
27.4
23.9
61.1
61.7
61.6
62.2
0.8
49
75
31.0
27.5
71.9
72.7
73.2
74.0
1.0
58.2
90
35.5
32.0
86.4
87.4
87.8
88.8
1.2
69.8
110
41.5
38.0
105.8
106.8
107.3
108.5
1.4
85.4
注:
此处的公称外径dn指与管件相连的管材的公称外径。
2.2.4电熔连接管件的承口应符合图2.2.4、表2.2.4的规定。
图2.2.4电熔连接管件承口
表2.2.4电熔连接管件耻辱口尺寸与相应公称外径
公称外径
dn
熔合段最小内径
dsm,min
熔合段最小长度
L2,min
插入长度L1
min
max
16
16.1
10
20
35
20
20.1
10
20
37
25
25.1
10
20
40
32
32.1
10
20
44
40
40.1
10
20
49
50
50.1
10
20
55
63
63.2
11
23
63
75
75.2
12
25
70
90
90.2
13
28
79
110
110.3
15
32
85
125
125.3
16
35
90
140
140.3
18
38
95
160
160.4
20
42
101
注:
此处的公称外径dn指与管件相连的管材的公称外径。
2.2.4镶嵌有金属管螺纹的管件,其金属应耐腐蚀,其螺纹应符合GB7306—87的规定,其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Q/FQ131018标准的规定。
2.2.5为确保管道连接处的质量,本条规定电熔管件及法兰连接件的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2.4倍管道公称压力。
第三章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的管系列S的选用,应根据长期工作的最高水温、承受的水压力和要求使用的年限确定。
生活用热水管道应采用管系列S不高于2.5的管材和管件;冷水管道应采用管系列S不大于5的管材和管件。
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在不同水温和使用年限下的允许压力见附录A。
3.1.2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宜采用暗设,暗设的方式有直接埋设和隐蔽敷设两种形式。
直接埋设是将管道埋设在墙体或楼(地)面的地坪层内,管周围填塞满水泥砂浆。
隐蔽敷设是将管道露空敷设在管道井、吊顶、架空层、管窿内或用装饰档板遮盖。
3.1.3管道明设或隐蔽式安装时,应有补偿管道温度变形的技术措施。
直接埋设的管道,其地面或墙面处应有防护层或饰面层。
3.1.4管道的连接方式,应根据管道的敷设形式和管道周围的施工空间来选定。
一般均应采用热熔连接,热熔机具难以操作的地方,宜采用电熔连接。
聚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及其配件、卫生器具的接口的连接,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
3.1.5三种连接形式,可根据使用场所安装部位等具体采用。
规程推荐热熔连接为主要连接方式,因为它接口强度在三种连接形式中最高,电熔连接一般用在受安装部位限制,无法实行热熔连接的地方,法兰连接在使用时灵活方便,一般在与法兰阀门,水泵进出口连接时采用。
3.1.6为防止水泵停泵时产生水锤现象而破坏管道,设计时应考虑采取措施。
例如,在水泵出口管段上设置水锤消除器或消声止回阀等。
3.2管道布置和敷设
3.2.1设置在公共场所部位的给水立管,宜敷设在管道井内。
3.2.2明设的给水立管宜布置在靠近卫生器具较集中的墙角、墙边或立柱旁。
3.2.3明设的给水管不得穿越卧室,贮藏室以及烟道、风道.给水管道应远离热源,立管距热水器或炉灶边缘的净距不得小于400mm,当达不到此距离时,应对管道做隔热措施,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200mm。
横管道不应在炉灶或热水器上方通过。
3.2.4明设或隐蔽式敷设的管道,应设支、吊架支承管道,并宜采用利用管道的折角自由臂补偿管道的温度变形。
当不能利用折角补偿或专用补偿器时,管道支、吊架均应采用刚性固定支、吊架、管道与支、吊架之间不得产生纵向位移。
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第5.5.5条规定。
3.2.5直埋敷设的管道,可不考虑纵向的伸缩补偿,外径不宜大于De25,接口方式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
3.2.6直埋敷设在墙体的横支管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400mm。
直埋敷设在地坪面层内的横支管道,宜敷设在墙的踢脚线下。
3.2.7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壁、水池(水箱)壁、楼板、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应设置刚性或柔性钢(铸铁)制防水套管。
3.2.8与管道连接的阀门,其重量不得由管道来承受,应自行固定牢固。
3.2.9水平干管与水平支管连接,水平干管与立管连接,立管与楼层支管连接,均应考虑管道互相伸缩时不受影响的措施。
3.3防冻、隔热、保温
3.3.1建筑物埋地引入管的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3m。
3.3.2聚丙烯管道不宜在室外明露安装,若万不得已要在室外明装,应采取以下有效的遮避措施。
(1)加PVC或其它套管。
(2)缠一层胶布。
(3)水泥凝固。
(4)加金属防护罩。
3.3.3在有可能结冻的地方安装的管道,应有防冰冻措施,防冰冻措施可参见《住宅给水管道工程防冻保温技术规程》(DBJ08—33—93)。
3.3.4热水管道外壁的计算温度,宜直接采用生产厂提供的测定数值,当无测定值时,按表3.3.5的导热系数计算。
当墙体材料耐温<5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四章施工安装
4.1一般规定
4.1.1管道在安装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且已进行图纸技术交底,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材料机具供应等能保证正常施工;
3施工人员应经过本管道安装技术的培训。
4.1.2提供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设计规定,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书。
4.1.3管材、管件应作外观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有异常,应在使用前进行技术鉴定或复检。
4.1.4管道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有开口处应及时封堵。
4.1.5施工安装时,应复核冷、热水管的公称压力等级和使用场合。
管道的标记应面向外侧,处于显眼位置。
4.2贮运
4.2.1搬运管材和管件时,应小心轻放,避免油污,严禁剧烈撞击、与尖锐物品碰触和抛、摔、滚、拖。
4.2.2管材和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或简易棚内,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阳光直射,注意防火安全,距离热源不得小于1m。
4.2.3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上,应避免管材受弯曲,堆高不得超过1.5m。
管件宜装在纸箱内逐层码堆。
4.3管道敷设安装
4.3.1管道嵌墙、直埋敷设时,宜在砌墙时预留凹槽,凹槽尺寸为:
深度等于De+20mm;宽度为De+40~60mm。
凹槽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尖角等突出物,管道试压合格后,凹槽用M7.5级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若在墙体上凿槽,应先确认墙体强度。
强度不足时或墙体不允许凿槽时不得凿槽,只能在墙面上固定敷设后用M7.5水泥砂浆抹平,或加贴侧砖加厚墙体。
4.3.2管道在楼(地)坪面层内直埋时,预留的管槽深度不应小于De+5mm,当达不到此深度时应加厚地坪层,管槽宽度宜为De+40mm。
管道试压合格后,管槽用与地坪层相同标号的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4.3.3直埋敷设的管道必须有埋设位置的施工记录,竣工时交业主存档。
商品房出售时,应将管道位置标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上。
4.3.4管道安装时,不得有轴向扭曲。
穿墙或穿楼板时,不宜强制校正。
给水聚丙烯管与其它金属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有一定的保护距离,净距离不宜小于100mm,且聚丙烯管宜在金属管道的内侧。
4.3.5室内明装管道,宜在土建粉刷或贴面装饰完毕后进行,安装前应配合土建正确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
(薄的墙体或楼板,亦可安装时钻洞)
4.3.6管道穿越楼板时,应设置钢套管,套管高出地面50mm,并有防水措施。
管道穿越屋面时,应采取严格的防水措施。
穿越管段的前端应设固定支架。
(套管内径=De+30~40mm)
4.3.7热水管道穿墙壁时,应配合土建设置套管;冷水管穿墙时,可预留孔洞,套管或孔洞内径宜为De+50mm。
4.3.8直埋式敷设在楼(地)坪面层及墙体管槽内的管道,应在封蔽前做好试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作。
4.3.9建筑物埋地引人管或室内埋地管道的敷设要求如下:
1室内地坪土O.00以下管道敷设宜分两阶段进行。
先进行室内段的敷设,至基础墙外壁处为止;待土建施工结束,外墙脚手架拆除后,再进行户外连接管的敷设;
2室内地坪以下管道的敷设,应在土建工程回填土夯实以后,重新开挖管沟,将管道敷设在管沟内。
严禁在回填土之前或在未经夯实的土层中敷设管道;
3管沟底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
土壤的颗粒粒径不宜大于12mm,必要时可铺100mm厚的砂垫层;
4管沟回填时,管周围的回填土不得夹杂尖硬物体。
应先用砂土或过筛的粒径不大于12mm的泥土,回填至管顶以上0.3m处,经洒水夯实后再用原土回填至管沟顶面。
室内埋地管道的埋深不宜小于0.3m;
5管道出地坪处,应设置保护套管,其高度应高出地坪100mm;
6管道在穿越基础墙处,应设置金属套管。
套管顶与基础墙预留了孔的孔顶之间的净空高度,应按建筑物的沉降量确定,但不应小于0.1m;
7管道在穿越车行道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7m。
达不到此深度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4.4管道连接
4.4.1同种材质的给水聚丙烯管材和管件之间,应采用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熔接时应使用专用的热熔或电熔焊接机具。
直埋在墙体或地坪面层内的管道,只能采用热(电)熔连接,不得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丝扣或法兰连接的接口必须明露。
4.4.2给水聚丙烯管材与金属管件相连接时、应采用带金属嵌件的聚丙烯管件作为过渡,该管件与聚丙烯管采用热(电)熔连接,与金属管件或卫生洁具的五金配件采用丝扣连接。
4.4.3热熔连接应按下列进行:
1热熔工具接通电源,等到工作温度指示灯亮后,方能开始操作;
2管材切割前,必须正确丈量和计算好所需长度,用合适的笔在管表面画出切割线和热熔连接深度线,连接深度应符合表5.4.3的要求;
3切割管材,必须使端面垂直于管轴线。
管材切割应使用管子剪或管道切割机;注:
用钢锯锯断管材的方法,不予提倡,万一使用时,应清除锯口的毛边和毛刺。
4管材与管件的连接端面和熔接面必须清洁、干燥、无油;
5熔接弯头或三通时,应注意管线的走向宜先进行预装,校正好走向后,用笔画出轴向定位线;
6加热:
管材应无旋转地将管端导入加热套内,插人到所标志的连接深度,同时,无旋转地把管件推到加热头上,并达到规定深度标志处。
加热时间必须符合表4.4.3的规定(或热熔机具生产厂的规定);
7达到规定的加热时间后,必须立即将管材与管件从加热套和加热头上同时取下,迅速无旋转地直线均匀地插入到所标深度,使接头处形成均匀的凸缘;
8在表5.4.3规定的加工时间内,刚熔接好的接头允许立即校正,但严禁旋转。
9在表5.4.3规定的冷却时间内,应扶好管材、管件,使它不受扭、受弯和受拉。
表4.4.3热熔连接技术要求
公称外径(mm)
熔接深度(mm)
加热时间(sec)
加工时间(sec)
冷却时间(min)
20
14
5
4
3
25
16
7
4
3
32
20
8
4
4
40
21
12
6
4
50
22.5
18
6
5
63
24
24
6
6
75
26
30
10
8
90
32
40
10
8
110
38.5
50
15
10
注:
本表加热时间应按热熔机具产品说明书及施工环境温度调整,若环境温度小于5℃,加热时间应延长50%。
4.4.4电熔连接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按4.4.3.2,4.4.3.3,4.4.3.4做好连接准备工作;
2按设计图将管材插入管件,并达规定深度,校正好方位;
3将电熔焊接机的输出接头与管件上的电阻丝接头夹好,开机通电加热至规定时间后断电;
4冷却至规定时间。
4.4.5当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法兰盘套在管道上。
2PP—R过渡接头与管道热熔连接步骤应符合5.4.3条。
3校直两对应的连接件,使连接的两片法兰垂直于管道中心线,表面相互平行。
4法兰的衬垫,应采用耐热无毒橡胶圈。
5应使用相同规格的螺栓,安装方向一致。
螺栓应对称紧固。
紧固好的螺栓应露出螺母之外,宜齐平。
螺栓螺帽宜采用镀锌件。
6连接管道的长度应精确,当紧因螺栓时,不应使管道产生轴向拉力。
7法兰连接部位应设置支吊架。
4.5支吊架安装
4.5.1管道安装时必须按不同管径和要求设置管卡或支、吊架、位置应准确,埋设应平整。
管卡与管道接触紧密,但不得损伤管道表面。
4.5.2由于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的刚性比金属管道差,且线膨胀系数比金属管道大。
在管道的正确敷设、支吊架的设置,伸缩器的选用的基础上,增加支架管卡最小尺寸的规定。
4.5.3采用金属管卡或金属支、吊架时,卡箍的内侧面应为圆柱面,卡箍与管道之间应夹垫塑胶类垫片。
固定支、吊架的架本体,应有足够的刚度,不得产生弯曲等变形。
4.5.4给水聚丙烯管道与金属管配件连接部位,管卡或支、吊架应设在金属管配件一端。
4.5.5立管和横管支、吊架或管卡的间距,不得大于表5.5.5—l和表5.5.5—2的规定。
表4.5.5-1冷水管支、吊架最大间距
公称外径(mm)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横管(mm)
0.40
0.50
0.65
0.80
1.00
1.20
1.30
1.50
1.60
立管(mm)
0.70
0.80
0.90
1.20
1.40
1.60
1.80
2.00
2.20
表5.5.5-2热水管支、吊架最大间距
公称外径(mm)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横管(mm)
0.30
0.40
0.50
0.65
0.70
0.80
1.00
1.10
1.20
立管(mm)
0.60
0.70
0.80
0.90
1.10
1.20
1.40
1.60
1.80
注:
热水管共用支、吊架时,按热水管的间距确定,直埋式管道的管卡间距,冷热水管均采用1.00-1.50m。
4.5.6三通、弯头、接配水点的端头、阀门、穿墙(楼板)等部位,应设可靠的固定措施。
用作补偿管道伸缩变形的自由臂,不得固定。
4.6试压
4.6.1冷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管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1.0MPa。
4.6.2热水管试验压力,应为管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2.0倍,但不得小于1.5MPa。
4.6.3管道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电)熔连接的管道,应在接口完成超过24h以后才能进行水压试验,一次水压试验的管道总长度不宜大于500m;
2水压试验之前,管道应固定牢固,接头须明露,除阀门外,支管端不连接卫生器具配水件;
3加压宜用手压泵,泵和测量压力的压力表应装设在管道系统的底部最低点(不在最低点时应折算几何高差的压力值),压力表精度为0.01MPa;
4管道注满水后,排出管内空气,封堵各排气出口,进行水密性检查;
5缓慢升压,升压时间不应小于10min,升至规定试验压力(在30min内,允许2次补压至试验压力),稳压1h,检验应无渗漏,压力降不得超过0.06MPa;
6在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无发现渗漏,水压试验为合格。
4.6.4直埋在地坪面层和墙体内的管道,可分支管或分楼层进行水压试验,试压合格后土建即可继续施工(试压工作必须在面层浇捣或封堵前进行,达到试压要求后,土建方能继续施工)。
4.7清洗、消毒
4.7.1给水管道系统在验收前应进行通水冲洗,冲洗水总流量可按系统进水口处的管内流速为2m/s计,从下向上逐层打开配水点龙头或进水阀进行放水冲洗,放水时间不小于lmin,同时放水的龙头或进水阀的计划当量不应大于该管段的计算当量的l/4。
放水冲洗后切断进水,打开系统最低点的排水口将管道内的水放空。
注:
冲洗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7.2管道冲洗后,用含20—30mg/L的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对管道进行消毒。
消毒水滞留24h后排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