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二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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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十二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潍坊市“十二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推进全市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市,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了《潍坊市“十二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市城乡建设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时期之一。

全市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大投入推进大建设、大整治、大改造,“十一五”计划顺利实施,建设事业各项任务目标提前并超额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城镇化发展进程逐步加快,综合实力增强。

五年来,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市、县、镇、村统筹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城市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第41位。

中心城市四区对接步伐加快,市属开发区空间拉大,峡山生态区组建运行,“五大板块”产业集群发展,中心城市建成区扩大了20多平方公里,人口增加20余万人,现代化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

各县市城乡建设投入大、变化快、效果好,建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城市地标和亮点项目,4个市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新一轮镇乡区划调整顺利完成,现有64个镇,其中国家重点镇7个、省级中心镇24个。

小城镇布局更加优化,特色更加鲜明,形成了一批以工业、商贸、文化、旅游等产业为特色的小城镇。

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新型农村社区1044个,服务农村居民609万人。

——城市建设投入持续增加,功能日益完善。

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72亿元,新改扩建主次干道1200余公里、2200万平方米,紧密型城市圈实现了半小时快速通达。

城市绿量连年大幅递增,新增园林绿地840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

城市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89%。

城市亮化率先采用LED光源照明,建成了一批夜景特色街和特色景观区。

“三河”治理、火车站改造、人民公园、风筝广场等工程成为新的亮点,规划建设了文化艺术中心、奥体中心、金融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市民健康中心等一批城市功能性项目。

中心城市79个旧居住区和223条背街小巷三年改造计划全面启动。

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投资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保障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我市创建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

——小城镇建设跨越发展,承载能力大幅提升。

把小城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节点,自2008年起全面启动了小城镇建设提升工作。

根据“三个三”的标准要求,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小城镇经济实力、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力不断增强。

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区域重点镇培育试点,确定了寿光羊口、诸城昌城、安丘景芝为首批试点镇,推动优先发展。

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道路硬化率达到98%;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绿化覆盖率达到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5平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5%,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

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新建农村住房21万户,改造危房3.84万户,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坚持创新发展思路,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扩大保障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建立起了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以货币补贴为主要方式的住房保障机制。

全市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54户、951万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28户、1327万元。

认真贯彻中央“一扩三保”决策部署,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6860万元,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14.7万平方米。

加强困难企业集资建房规范管理,开工9.9万平方米、1176套,竣工970套、8.2万平方米。

——住宅与房地产业大力发展,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大力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兴建节能省地型住宅,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品质大幅提升,住宅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13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1925亿元,商品房竣工3680万平方米,与“十五”相比分别增长616%、610%、215%。

全市商品住宅竣工30万套、建筑面积2840万平方米,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率达到5%,太阳能与住宅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推广率达到3%。

——工程建设日益规范,建筑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围绕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素质明显提高。

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6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581亿元、利税113亿元,与“十五”相比分别增长179%、201%和248%;完成装饰装修总产值239.3亿元,实现利税33.8亿元;完成建筑施工面积1949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190万平方米。

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全市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住宅工程无质量通病率达到90%以上,先后创出“国优”工程3个,“鲁班奖”工程1项,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个,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41个,“泰山杯”奖工程42项,国家级QC成果17个,创出“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5项,装饰装修“泰山杯”奖15项。

劳保金收缴拨付管理不断完善,五年来,共拨付补贴施工企业5.6亿元,基本做到了全覆盖、无缝隙。

对外建筑业务发展空间不断拓宽,“十一五”期间,预计完成对外开发产值166亿元。

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建筑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拆迁管理和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农民工工资防拖欠机制进一步完善。

圆满完成援川任务,为北川灾后重建做出了突出贡献。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积极进展,科技成果应用成效显著。

五年来,全市累计生产新型墙材120亿块标砖,实现了“禁实”目标,共建成节能建筑196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8%。

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

累计实现节能82万吨标煤,节地2万亩,利废1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60万吨、二氧化硫2万吨。

先后完成科技成果鉴定20余项,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CL结构体系等新技术、新产品15项,建筑科技应用贡献率明显增强。

二、“十二五”建设事业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市处于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挑战与机遇并存。

我市建设事业加快发展,面临着有利的发展环境。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寄予厚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大力支持,人民群众高度期盼、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得到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我市作为全省综合配套改革唯一试点城市,在体制改革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通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全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为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机制保障。

三是我市经济发展区位优势明显,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三区叠加”,成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了空前的历史发展新机遇,为我市加速崛起注入强大活力和支撑动力,为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四是通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积累,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城乡建设的大投入、大发展,我市城镇化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逐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县级城市—小城镇—中心社区梯次布局、优势互补、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体系,为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城乡建设工程量大与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

建设改造和维修维护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保障性住房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单靠现有筹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需要。

二是转变发展方式要求高与建设科技含量低的矛盾。

建设“两型”社会和发展低碳经济,迫切要求转变高投入、高消耗的建设经济增长方式。

建设行业大多为传统行业,科技含量不高、人才总量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科技贡献率偏低,这些都是制约建设领域转方式、调结构的突出问题。

三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与加强市场调控的矛盾。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既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科学引导合理消费,真正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又要加强市场调控,有效抑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防范房价过快增长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准确把握。

四是小城镇发展相对缓慢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矛盾。

市、县、镇、村四级统筹发展不够,存在着重城市轻村镇发展的现象。

小城镇处于自发推进或有限发展状态,规模偏小,功能不完善,发展后劲不足,镇区管理滞后,风格特色不鲜明,成为制约城镇化进程的关键问题。

三、“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全面融入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城市建设、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努力实现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中心社区科学布局、协调发展,把潍坊建设成为和谐优美、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和现代化城市,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路子;

——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

——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走制度创新的路子;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城镇发展规模速度,走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走和谐发展的路子;

——坚持突出特色,保护弘扬地方文化,走文化兴市的路子。

(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2%。

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80平方公里,人口180万人。

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累计达到45万人,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能力明显提高。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形成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中心社区一体发展的新格局,基本构建起支撑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城镇体系。

1、城市建设。

加快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新改扩建主次干道200公里、600万平方米。

新增园林绿地140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38.9%和17.5平方米。

城区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82%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垃圾无害化粗利率达到100%。

建成文化艺术中心、奥体中心二期工程、鲁台经贸中心和城市综合体等功能性建筑。

完成旧居住区、背街小巷和“城中村”改造任务,市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2、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2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2520亿元,年均增加值增长15%以上,商品房竣工4180万平方米。

建设商品住宅37万套、建筑面积358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市建设商品住宅13.8万套、1326万平方米,城市居民居住水平进一步提高。

新建住宅性能认定率达到20%,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到位率达到45%,太阳能与住宅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推广率达到65%。

3、村镇建设。

到“十二五”末,全市85%建制镇达到省级中心镇标准,小城镇驻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镇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人均硬化道路面积2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每年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20亿元以上。

小城镇规模实力不断提升,财政总收入过亿元的小城镇达到50个以上。

全市85%以上的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小学教育、基本医疗、就业服务、养老托幼、证照办理、计生服务、司法援助、社会救助、文化健身、日用品及农资供应“十进社区”的目标。

4、建筑业。

“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4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1130亿元、利税210亿元、对外开发产值315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2%以上。

争创“鲁班奖”和国优工程2个,“泰山杯”工程40个,“鸢都杯”工程60个。

培养100名优秀企业家,200名技师,2.5万名中高级技术工人,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技术工人持证率达到95%。

5、建筑科技节能。

加大重点领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力度,建设科技投入每年增长10%。

建制镇以上建设工程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100%,规划区内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

至2015年,累计节能220万吨标煤、节地3万亩,利废20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00万吨、二氧化硫5万吨。

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至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热公共建筑全部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地热能在集中供热范围以外城区推广应用率达到40%以上。

四、“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

(一)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和调控作用。

科学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

根据市域地理区位、资源环境、经济功能特点和城镇化发展规律,逐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分割体制,积极实施“1860600”战略。

“1”就是加快市级中心城市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城市;“8”就是加快八个县级城市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中心;“60”就是综合考虑现有乡镇经济区域状况,规划建设六十个重点镇;“600”就是通过合村并点,重点规划建设六百个中心社区。

加快城乡规划修编,尽快形成体系完整、路径科学、脉络清晰的城乡规划体系。

市县两级要着眼于提升城市发展内涵和品位,修订完善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市域、县域城乡统筹发展规划,修订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深化城镇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建设规划。

规划编制要强化三个理念。

一是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的理念,按照“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资源一体化配置、产业一体化布局”的原则,注重从整体上谋划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协调发展的理念,完善产业、主体功能区和各项专项规划,并使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三是坚持超前谋划的理念,高起点、前瞻性地编制各类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二)着力拓展市级中心城市。

加快推进南部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西部鲁东物流区、中部中心商务区的“五大板块”发展,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抓住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全部纳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主体区范围、滨海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大机遇。

当前,中心城市要以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为引领,继续抓改造提升老城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张扬城市品牌形象的同时,把北部沿海开发作为支撑新的增量投入和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的最大空间,集中优势资源加快开发,尽快突破,以此实现我市从老城区建设的“三河”时代向新城建设和沿海开发的滨海时代跨越,努力把潍坊建设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沿海城市。

(三)加快县级城市特色发展。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着力优化发展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和功能性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塑造特色。

具备条件的县市要加快向中等城市的方向和目标迈进,高密、诸城要自觉接纳青岛经济的辐射;临朐要主动融入鲁南经济带。

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和办法,合理配置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提升县城管理水平。

继续坚持工业强县,突出抓好工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改造转型、大企业重组和中小企业的专精优发展,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工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突出区位和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加快县域经济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服务业,把功能性服务业项目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抓好星级酒店和教育、商贸、文化、旅游等服务功能设施建设,集聚优质发展资源,打造一批辐射周边甚至更大范围的服务业品牌。

(四)重点突破小城镇。

以城市化的理念和标准推进小城镇建设提升。

以产业发展为重心,按照小城镇建设提升“三个三”的标准要求,重点在城镇面貌改观、服务功能完善、镇域经济发展、品质内涵提升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小城镇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走一镇一业或几镇一业的路子。

提升完善工业、生态农业、服务业“三大园区”,坚持生态环保,防止“两高一资”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向小城镇转移。

加强道路、LED照明、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体、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城镇承载力。

以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重点流域建制镇为重点,与驻地企业相结合,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创新小城镇管理机制,不断推广城管、环卫、绿化“三托管”,推行城乡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村居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抓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有利时机,积极开展镇级市培育试点。

继续深化强镇扩权改革,赋予镇级市相匹配的审批、发展和管理权限,尽快实现城镇向城市转型。

经过3-5年的时间,打造一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力强的镇级小城市,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示范和带动。

(五)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坚持政府统筹、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市场运作,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提升、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快实施城中(边)村、小城镇驻地村、社区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整体改造,并逐步向一般村、边远村拓展,同步配套完善道路、供水、供电、LED照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体育、卫生、社区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积极实施“迁村并点”,建设集中居住区,形成大社区、大组团。

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每年至少开工建设3-5个2000户以上的农村大社区,每个小城镇至少要实施2-3个整村迁建改造项目。

2012年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建设农村住房21万户、改造危房4.96万户的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抓住国家政策性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利时机,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先期启动潍城区月河路等三个棚户区改造,在保护原有特色风貌的基础上,解决好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十二五”前期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十二五”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七)大力发展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

加快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步伐。

从土地、资金、政策各方面大力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各种节会和房展会、交易会推介潍坊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市场,吸引外商来潍投资开发和置业,提升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继续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囤地不建、捂盘待涨”行为。

全面实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和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实行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全力提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品质和竞争力。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大力兴建规模大、水平高、环境美、配套全的住宅小区。

抓好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理念,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带动全市住宅科技含量和功能质量的提升,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打造潍坊房地产品牌。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优化房地产企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企业品牌意识,打造潍坊房地产名牌企业。

(八)大力发展建筑业。

积极实施大建筑业战略。

横向拓宽产业领域,突破以房屋建筑业为主的局限,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矿山等专业工程拓展,尽快形成覆盖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大建筑业格局;纵向拉长产业链,向房地产、新型建材、服务业、制造业延伸,加速产业融合,不断提高建筑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出台扶持本地劳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进一步优化行业结构。

支持企业进入高技术含量的施工领域,提升高端建筑市场专业施工能力。

大力培植行业龙头企业。

以优势企业为依托,以资本和专业协作为纽带,推进企业规模膨胀与联合重组,培育大企业、大集团。

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企业品牌,在特级企业培育上实现新突破。

大力拓展外埠市场。

在巩固本地市场的同时,将扩大外出施工作为做大做强潍坊建筑业的重点来抓,不断增加我市建筑企业在市外的市场份额。

鼓励大企业带头走出去,发挥对外拓展市场的骨干和龙头作用,冲击国内高端市场和国际市场。

坚持质量兴业。

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低碳建筑。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改革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加强工程监理,完善企业工程质量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重点抓好各类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和住宅工程质量,鼓励企业多创精品优质工程。

(九)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抓好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新建建筑全部推行供热计量、按用热量收费制度。

抓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量每年递增12%,“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节能改造任务。

抓好新建建筑节能。

新建工程都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对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热公共建筑,强制安装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城镇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新建住宅小区和学校,推广使用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采暖制冷。

鼓励建设绿色住宅,打造低碳社区。

抓好污水和垃圾处理。

加快污水处理厂特别是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以实现“一县一场”为目标,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要抓好墙材革新和建筑节材。

加快建制镇规划区禁用实心粘土砖步伐,从城镇向农村延伸。

大力推广各类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利用的建材,重点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为原料的利废型新型墙材,促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到2015年,建制镇以上建设工程全部应用新型墙材。

抓好建筑废品回收利用,大力支持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加工广场砖、步道砖、路沿石。

抓好城镇绿色照明。

城镇道路、广场、绿地和大型公共建筑照明,要全面推广LED照明产品、太阳能路灯和节能自控技术。

(十)创新城乡管理体制。

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把社区管理摆在城市管理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物业进社区”,强化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职责,提倡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到2011年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要达到50%以上,到2015年所有社区全部建立业主委员会,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镇旧住宅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彻底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

五、“十二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大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

依靠科技、依靠人才,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制定鼓励建设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营造促进建设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治污和工程质量安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和产品。

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集约利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等重点领域科技研发,引导和组织绿色建筑、数字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重点技术优化集成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迅速复制和推广的建设科技成果,切实提高科技进步对城镇化发展和建设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在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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