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润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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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润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制度
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制度
一、制定依据
1、为切实加强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有效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建设部和省、市政府颁布的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文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3、各级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在实施规范管理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4、每年将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保证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
在日常检查中,将对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在不断修定完善本制度的同时,将对有章不循、失职失责的各级管理人员追咎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程部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本部门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1、在公司的领导下,成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小组,以总工程师为组长,项目经理为副组长,组员由工程技术部技术人员组成,定期对公司下属各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检查,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3、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会,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
各项目部成立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公司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工程技术部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承担相对的责任。
只有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有:
1、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施工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②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③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指出决定性意见;
④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并组织相关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⑤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⑥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2、工程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②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确保安全专项方案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③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④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⑤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⑥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⑦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要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包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③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④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⑤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⑥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⑦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4、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③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④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⑤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⑥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⑦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⑧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5、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③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④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⑤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要求
(1)、工程技术部每年12月份,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
(2)、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通知,及时组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料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取证培训及有关年审培训。
(3)、对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班组按照公司部署要求自行组织。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上岗操作前,项目部、班组要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安排
(1)、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所属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采取一月一通报制度,每季度评选流动红旗一次,安全文明处日常采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项目部每周自查一次,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班组长要做到上岗前及下岗后的岗位作业检查。
(3)、春季、夏季(汛期)及冬季检查,各项目部必须做好季节性检查工作,在施工前,节、假日前后必须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前后(特别是恶劣气候),应及时检查,并做好预防工作。
(4)、专业性检查:
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作要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如:
脚手架、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每项都要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2、检查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查现场;二是查资料;三是查管理。
(1)、查现场:
主要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与卫生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省、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检查要求,对照工程现场及工程进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2)、查资料:
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法规性文件中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形成的书面资料,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项目公司、项目部应建立的资料档案是否齐全、规范,内容是否真实有效,资料形成时间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3)、查管理:
主要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标体系文件,查文件、制度的落实情况,比如:
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文件、制度的学习情况,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以及应急预案、演练的实施情况等。
3、隐患处理:
(1)、工程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管理性不达标的,属于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性管理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属于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性管理的,下达停产整顿或停工通知书。
项目部整改后,向工程部递交隐患整改报告。
经公司复查,仍未达到要求的,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2)、项目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重大安全隐患,需要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项目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项目公司或项目部自行组织整改和处理。
对于整改通知书下达后的整改情况应及时复查。
(3)、生产班组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能自己采取措施的,自行解决。
凡超出班组权限范围的,要及时向项目安全员报告,也可直接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部处置。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必须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事故现场第一见证人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即向上级部门层层汇报,由公司应急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启动后,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反应状态。
同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报警。
事故发生后,按事故上报规定,依照程序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事故后,由工地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准备相应资料,并及时上报公司,拟定改进措施。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项目部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七、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前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此外,在召开生产会议时,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由工程负责人主持,或者由工程负责人委托他人主持。
2、出现重大事故或特别情况,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提出今后的工作要求。
3、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总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班后会,及时进行安全工作安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和违章操作,材料的合理保管和堆放。
新疆博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