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部部门制度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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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部门制度解析
(2011--2012)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例会制度........................3
社团部委员培养方案................................4
机电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7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等级评定制度..................8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0
湖南科技大学“十佳社团”评选程序及细则.............18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例会制度
(2011—2012年度)
一.会议时间:
每周二中午12:
30
二.会议地点:
四教三楼棋协会议室(以上两点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
1、进行会议点到,并做好记录,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
2、听取副部、社长、委员主要工作汇报;
3、总结阶段性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4、传达上级有关学院工作内容;
5、总结日常工作中的经验,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五.会议纪律要求:
1、与会者要准时,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部。
2、参会者因故不能出席,须事先向部长说明原因。
3、会议期间,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并保持会场秩序。
4、进入会场,一切通讯工具要关闭或静音,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六.关于违反纪律的处罚条例:
1.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或迟到两次(累计)给予会内批评。
2.例会无故缺席两次或迟到四次(累计)给予会内警告,提交书面检讨。
社团部委员培养方案
一、委员培养目的
1、让委员们了解工作的内容,让他们经历更多的新事物,同时学会如何去处理事情。
2、拓宽他们的交际面,为委员们提供拓宽人际交往的平台,让他们建立自己的人脉网络。
3、增加委员们对学院、对大学的深层次了解,充实他们的大学生活。
4、培养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增强委员们的干部意识、责任心,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5、给委员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让他们从实际中去体会自身的重要性,体会自身的价值,从而塑造未来的自身形象。
培养内容:
1策划能力的培养:
作为一名大学生,策划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开展活动这一块,通过策划可以锻炼一个人的写作能力,扩展思维的全面性,考虑好各方面的细节,作为主角,更好的投入到活动的开展中。
实现方式:
让委员多写写策划书,同时让他们经历活动开展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到活动总结的全部流程。
2外联能力的培养:
活动的开展外联是必不可少的,作为社团部的一员,可以得到更多的外联机会,和社会上的商家接触,更好的锻炼自己的口才和社交能力及应变能力,训练思维的敏捷性。
实现方式:
各社长应该多派委员去拉外联,不应太注重结果,给委员们提供锻炼的机会。
平常可以在交谈中教他们一些经验。
3组织领导能力的培养:
主要是通过活动的开展,让他们更好的锻炼组织领导能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使活动更成功。
实现方式:
这个必须在实践中进行。
每次活动可以让1-2两个委员全权负责,社长只是起参与并帮助的作用,放手让委员干,让他们亲身经历,才能学到更多。
4管理能力的培养:
让委员作为社团的成员,参与到社团的管理中去,协调好和社长社员的关系,使社团更好的生存发展。
实现方式:
各社团的社长不应该把社团的事都交给社团的干部去做,应该适当的把一些交给委员去完成,让他们历练。
5交流社交能力的培养:
通过社团活动与同学老师以及外面的商家更好的交流接触,锻炼自身的社交能力。
6实现方式:
让委员多去参加社团活动,多去认识一些人,多与别人交流,在交谈中进步。
另外,部门之间联谊、部门活动都可以达到此目的。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把社团部的工作做好!
一届接一届,越做越好!
机电学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我院社团财务管理,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每学年招新,收取每人20元会费,各社团须将总收入的50%上交社团部,剩余部分自行管理。
第二条、各社团利用举办活动获取的相关赞助,以及由上级相关拨款活动经费须如实上报社团部。
第三条、各社团若举办大型活动或有特殊困难可向社团部提出申请,经会议讨论批准后,才可领取相应金额。
第四条、各社团须制定权责明确的财务制度,并送社团部部备案,设专人负责财务收支(社团负责人不得兼管财务),每月向社团部上交财务报表,同时附上相关发票。
第五条、每月各社团须向社团部报送一份当月财务支出情况总结。
总结中应分析一下本月经费支出情况是否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合理计划下个月的支出,学会利用有限的资金开展各项社团特色活动。
第六条、各社团必须备有书面形式的日记账本(日期,摘要,收入,支出,余额,经手人签名,备注),并保留相关发票复印件,方便自身管理和日后社团部查帐。
第七条、本制度所规定要上交的材料须按时上交,否则以违反社团部的有关条例论处。
第八条、严禁社团任何人员对财务进行作弊(包括虚报.个人贪污等)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等级评定制度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社团积极向上,提高社团素质,更有效地为活跃校园气氛,繁荣校园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二、评选时间:
三月中旬
三、学生社团等级称号分为:
甲级社团,乙级社团,丙级社团
四、获得学生社团等级称号的标准:
(一)甲级社团:
(30%)
1、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2、社团财务状况优秀(80分以上);
3、开展过中小型活动或者大型活动,一学年内举办五次以上社团常规活动;
4、社团活动影响广泛,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
5、社员对社团活动满意度高;
6、按时参加每次校社联有关会议;
7、社团在本学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乙级社团:
(40%)
1、具有较完整的组织结构和一定的规章制度;
2、社团账务状况良好(70分-80分);
3、开展过中小型活动,一学年内举办过社团常规活动;
4、社团活动影响力较大,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
5、社员对社团活动满意度较高;
6、按时参加校社联有关会议,请假次数不超过三次;
6、社团在本学年内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三)丙级社团:
(30%)
1、不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2、社团在本学年内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社团财务状况合格;(60分-70分)
4、学年内举办过社团常规活动;
五、奖惩措施;1、甲级社团方可参与年度评奖评优,组织答辩;
2、乙级社团以上方可参与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竞标;
2、丙级社团需限时整改,整改通知下达一个月内请把相关资料交到校社联,不限时整改的社团予以注销;注销后社团整改完成需重新注册;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提高青年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引导学生社团走上健康、规范、有序、特色的发展轨道,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1条学生社团是大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为了相近的目标与理想,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并按照一定程序成立的学生团体,在活跃校园文化、培养实践能力、促进学风建设、规范日常行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三条全校经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成立和加入社团。
第四条学生社团挂靠单位须为校内单位,主要负责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指导学生社团干部和会员开展活动。
第五条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隶属于校团委,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校团委社团实践部负责指导校社联工作及全校学生社团的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
第六条学院团委设立院学生社团管理部,院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院属学生社团的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并积极配合校社联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学生社团一律不准刻制公章。
开展对外活动时,统一使用校社联的公章。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注册及注销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
(一)筹备阶段:
1、由学生社团发起人撰写学生社团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2、制定章程,章程需符合我国宪法和法规,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学校发展。
内容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和方式、经费来源、财务管理办法、学生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且不得与《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章程》相违背;
3、聘请指导老师,联系拟挂靠单位。
(二)申请、答辩阶段:
1、学生社团发起人向拟挂靠单位递交《湖南科技大学新成立学生社团注册档案表》、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章程草案等申请材料,拟挂靠单位考察后签署意见;
2、经拟挂靠单位同意后,学生社团发起人将申请材料于每年5月15日—20日、11月15日—20日递交至校社联;
3、校社联在5月底和11月底召开学生社团成立答辩会,并将答辩情况汇总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综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三)成立阶段:
经校团委审查合格批准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发起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登记表》,并报送至校团委登记注册,方可宣布成立。
第九条学生社团的注册:
学生社团实行学期注册制度。
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登记注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院属学生社团将登记表递交至院学生社团管理部,由其汇总递交至校社联;校属社团直接将登记表递交至校社联,统一注册备案。
未经注册或注册已超过时效的学生社团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条学生社团的注销:
(一)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向挂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含社团状况、注销原因等)。
(二)经挂靠单位同意后,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注销表》,递交至校社联,由校社联审核该学生社团的财务状况。
(三)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召开全体会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校社联负责会议过程的监督。
如同意注销的会员人数超过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校社联将注销材料(注销表、申请书、会议记录)报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注销有效;如同意注销的会员人数未超过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则由挂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如限期整改、更换学生社团负责人等)。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质好,政治觉悟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良。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须经挂靠单位同意,报校团委批准后统一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实行社长责任制,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学生社团干部每年换届一次,换届前应向挂靠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由有热情、有精力、有专长,热心学生工作、熟悉社团工作的本校教职工担任。
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培养。
其具体职责为:
指导规划学生社团学年(期)的发展目标与工作重点;审定与指导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及财务状况;培养学生社团负责人;加强会员思想政治教育等。
挂靠单位将拟聘指导老师情况递交到校团委登记、审核,由校团委统一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如出现失职或重大违规违纪现象,由挂靠单位自行组织更换,报校团委审核。
第四章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要保障会员行使权力,督促会员履行义务:
(一)学生社团会员权利:
1、参加学生社团的各类活动,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在学生社团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学生社团的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以及监督学生社团学生干部的权利。
如有问题,可直接上诉校社联,并要求给予明确答复;
4、会员有退出学生社团的自由,已交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会员要求退出学生社团时,须向挂靠单位递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二)学生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遵守《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章程》,执行所在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决议;
2、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认真完成学生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规范自身行为,积极促进学风建设;
4、按时交纳足额会费,确有特殊困难的,经挂靠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减免会费。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财物管理:
(一)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
1、收取的会员会费;
2、个人和社会赞助;
3、挂靠单位资助;
4、学校资助。
(二)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可适当向会员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20元,贫困生(凭学生本人所在地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免收会费。
收取会费时须如实开具收据(校团委统一下发),并自觉接受挂靠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三)学生社团寻求个人和社会赞助时,须经挂靠单位同意,并报校团委批准。
赞助经费须存入学生社团账号,活动结束后有盈余的,归学生社团集体所有。
(四)学生社团经费实行集约化管理:
1、社团经费开学初统一存入银行,每个社团一个账号。
校属社团的存折统一交校社联保管,院属社团的存折统一交院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保管。
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自行掌握本社团存折的密码,取钱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
校社联或院学生社团管理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属于学生社团的资金。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凭获得批准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审批表》到校社联或院学生社团管理部领取不超过活动预算的活动经费。
待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领款人持有效票据(注明开支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和结算清单办理报帐手续。
3、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应加强资金节约意识,日常及活动支出应力行节约。
(五)学生社团应配备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负责记录经费收支情况,每一笔收支须有对应的、手续齐备的有效票据。
(六)校社联或院学生社团管理部每学期末应对所属社团的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七)学生社团干部换届时,由原主要负责人将财务清单交新一届主要负责人验收签字,办理财务移交手续。
(八)学生社团注销或取缔时,须将剩余会费退还给会员,并将其他财物移交挂靠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完备的档案系统。
档案至少应包括社团负责人及会员档案、活动档案和财务档案,能依据档案记载为会员提供参加活动证明。
学生社团在校外获得的奖杯、奖牌、奖状应交学校团委长期保存。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建立主页或在互联网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均应符合学校校园网络管理有关规定,所有内容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传载。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禁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悬挂横幅,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若需摆台或占用主干道则另须到校保卫处备案。
第五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科技创新、文体艺术、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不得开展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学术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须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审核同意,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开展对外活动或发放宣传品时,应使用全称,其全称开头应冠以“湖南科技大学”字样。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日常活动时,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活动策划书(一式三份)、《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报审批表》等材料,院属学生社团提交至院学生社团管理部,校属社团提交至校社联,并报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六条校团委组织开展的全校性社团活动实行项目立项申报制。
学生社团根据活动计划提交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书及活动经费预算,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立项申请表》,向校团委申报。
对中标项目,校团委将根据各项活动的经费预算和实际需要划拨活动经费,并对活动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针对每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活动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并保留收回活动承办权的权力。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校社联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组织管理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师生反应情况以及挂靠单位、指导老师的重视指导情况等。
根据考核情况,将学生社团评定成甲(占学生社团总数的30%)、乙(占学生社团总数的40%)、丙(占学生社团总数的30%)三类。
第二十八条丙类学生社团须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报请校社联批准后予以取缔,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社团整改达标后应重新注册。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挂靠单位调查属实,须上报校团委,立即予以取缔:
(一)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二)对学校和社会造成或将造成不安定因素的。
(三)一学期以上未开展社团活动的。
(四)组织机构涣散、管理混乱的。
(五)出现其它应予以取缔的情形的。
对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应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被取缔的学生社团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任何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校每年“五四”评优中表彰十佳学生社团(从甲级社团中产生)和一批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登记注册的所有学生社团。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湖南科技大学“十佳社团”评选程序及细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机制建设,促进学生社团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调动学生社团的活动积极性,鼓励先进,鼓励竞争。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正式注册满一年,等级评定中获得甲级称号的社团。
二、评选时间:
每年四月进行。
三、评选名额:
每学年评出10个优秀学生社团授予“十佳社团”称号。
四、评选条件:
1、主题鲜明,顺应时势,符合学校党政、共青团组织和省学联对社团工作的要求。
2、符合广大青年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要求,得到广大同学的积极响应。
3、创意独特新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为社团工作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思路。
4、组织实施周密有序、效果显著,在学校及社会引起良好的反响。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此次评选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各社团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的情况为主要依据,以学生民意调查、民主投票的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察,最后确定该年优秀学生社团。
2、由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核推荐,向校社联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社团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指导老师推荐意见、学生社团活动情况等。
2、在统一时间内,由校社联组织参加评选的社团进行答辩。
由校社联主要干部与社团部代表及参与评选的社团主要负责人构成评审团。
答辩采用现场打分,评分包括社团自评、社团互评和评审团评分三个部分。
六、本办法由校社联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6月14日
附件:
1、优秀学生社团评选考核体系
2、十佳社团申请表
3、社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